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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法律制度,遵守法律-2015考研政治百天辅导教程

时间:2024-10-1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八章了解法律制度自觉遵守法律第十一天知识纲要1.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制度2.宪法的特征和基本原则3.我国的国家制度4.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5.我国的国家机构详细讲义一、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原则(一)宪法的特征和基本原则1.宪法的特征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自己鲜明的特征,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方面。

了解法律制度,遵守法律-2015考研政治百天辅导教程

第八章 了解法律制度自觉遵守法律

第十一天

知识纲要

1.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制度

2.宪法的特征和基本原则

3.我国的国家制度

4.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5.我国的国家机构

详细讲义

一、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原则

(一)宪法的特征和基本原则

1.宪法的特征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自己鲜明的特征,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方面。

第二,在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

第三,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为严格。

2.宪法的基本原则

(1)党的领导原则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

(2)人民主权原则

一般来说,主权是指国家的最高权力。人民主权是指国家中绝大多数人拥有国家的最高权力。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

(3)公民权利原则

以宪法和法律保障公民基本权利,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发展的重要标志。宪法确认和保护的公民权利也就是人权保障在国家根本法中的体现。

(4)法治原则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同时国家的法律法规也应获得普遍的服从。要推进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任何组织和个人都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一切违法行为都应受到法律的追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5)民主集中制原则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国家权力统一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通过这种民主形式集中起来,并通过各种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及其活动,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二)我国的国家制度

国家制度是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通过宪法、法律规定的有关国家性质和国家形式方面的制度的总称。它不仅体现国家政权特定的阶级本质,而且为国家政权的运转、国家职能的实现提供保障。我国的国家制度主要包括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和基本经济制度等。

1.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国体即国家性质,是国家的阶级本质,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是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是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重要成果,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共同愿望,在实践中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优越性:

第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

第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调动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第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了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

3.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中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特点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

4.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为解决民族问题,处理民族关系,实现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而建立的基本政治制度。我国采取的是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实行单一制,建立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既是我国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我国民族状况的必然要求,符合各民族人民的根本利益。

5.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党的十七大报告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并列,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范畴

6.基本经济制度

基本经济制度是指一国通过宪法和法律调整以生产资料所有制为核心的各种基本经济关系的规则、原则和政策的总和。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是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两种基本形式。全民所有制经济即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控制着国家的经济命脉,决定着国民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

(三)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公民是指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并根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我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公民的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共同反映和决定着公民在国家中的政治与法律地位,并构成普通法律规定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基础与原则。

1.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第一,平等权。平等权是指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任何差别对待,要求国家给予同等保护的权利。它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公民实现其他权利的前提与基础。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第二,政治权利和自由。政治权利和自由是指公民作为国家政治生活主体依法享有的参加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和自由,是国家为公民直接参与政治活动提供的基本保障。具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二是政治自由。政治自由主要是指公民表达自己政治意愿的自由。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三,宗教信仰自由。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其含义包括:公民有信教或者不信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或者那种宗教的自由,有信仰同一宗教中的这个教派或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信教现在不信教或者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宪法还规定,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依照宪法精神和相关法律规定,任何人都不得打着宗教信仰自由的旗号组织或参加邪教组织。

第四,人身自由权。人身自由包括狭义和广义两方面。狭义的人身自由主要指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侵犯,广义的人身自由则还包括与狭义人身自由相关联的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等与公民个人生活有关的权利和自由。人身自由是公民具体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实际享受其他权利的前提,也是保持和发展公民个性的必要条件。

第五,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和取得国家赔偿权。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我国《国家赔偿法》对公民获得国家赔偿作出了具体规定。

第六,社会经济权。社会经济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经济生活和物质利益方面的权利,是公民实现其他权利的物质基础。主要包括:财产权,劳动权,休息权,物质帮助权。

第七,文化教育权。

第八,特定主体权利。我国宪法除对公民所应普遍享有的权利和自由作出明确规定外,还对特定主体设置专条,给予特定保护。宪法中的这些特定主体具体是指妇女离退休人员、军烈属、母亲、儿童、老人、青少年华侨等。

2.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第一,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是我国社会安定和谐的前提和保证,是我国公民的最高法律义务。

第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第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第四,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第五,依法纳税

第六,其他义务。除上述义务外,我国宪法还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四)我国的国家机构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3)国务院。

(4)中央军事委员会。

(5)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6)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7)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考点预测

1.宪法的基本原则是常规的选择题考点,考生须注意。

2.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尤其是平等权、人生自由权和社会经济权等,是命制选择题的重要考点。

测试题巩固

一、单项选择题(下列每题给出的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我国《宪法》通过确认广大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利,把人民当家作主贯彻于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这充分体现了《宪法》基本原则中的( )

A.法治原则  B.人民主权原则

C.公民权利原则 D.民主集中制原则

2.在我国的国家机构中,各级人民法院属于( )

A.立法机关  B.执法机关

C.司法机关  D.法律监督机关

二、多项选择题(下列每题给出的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

1.与普通法律相比,宪法的主要特征有( )

A.宪法具有一定的制定机关

B.宪法具有特别的制定和修改程序

C.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或法律效力

D.宪法规定的是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最基本的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以及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运作的原则

2.《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 )

A.平等权  B.人身自由权

C.社会经济权 D.文化教育权

测试题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下列每题给出的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宪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宪法的基本原则是对宪法所包含的法律精神与立法目的的核心概括,其中人民主权原则是指国家中绝大多数人拥有国家的最高权力。我国《宪法》体现了人民主权原则,强调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一原则在宪法中的表现是多方面的。宪法通过确认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在国家中的主人翁地位。通过确认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为人民当家作主奠定了经济基础。通过确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为人民当家作主提供了组织保障。通过确认广大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利,把人民当家作主贯彻于国家和社会生活各个领域。所以选项B符合题意。选项A“法治原则”是指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原则,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选项C“公民权利原则”是指以宪法和法律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原则。选项D“民主集中制原则”是宪法所规定的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此三项均不符合题意。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选项B。

2.【答案】C

【解析】本题考点:我国的国家机构。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在我国,司法机关是指国家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为选项C。

二、多项选择题(下列每题给出的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

1.【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点:宪法的特征。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自己鲜明的特征,具体表现为三个方面:第一,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方面;第二,在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第三,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为严格,例如,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机关往往是依法特别成立的,而并非普通的立法机关。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为选项BCD。

2.【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点:公民的基本权利。

公民的基本权利也称宪法权利,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的基本的、必不可少的权利。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权;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和取得国家赔偿权;社会经济权;文化教育权;特定主体权利。所以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ABCD。

考点回顾

1.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制度有哪些?

2.宪法的特征和基本原则是什么?

3.我国的国家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4.宪法规定的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5.我国的国家机构有哪些?

第十二天

知识纲要

1.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www.xing528.com)

2.民商法律制度

3.我国的行政法律制度

4.我国的经济法律制度

5.我国的刑事法律制度

6.我国的程序法律制度

7.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律制度

8.我国的行政诉讼法律制度

9.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律制度

10.我国的仲裁和调解制度

详细讲义

二、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

(一)民商法律制度

1.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我国1986年公布并施行的《民法通则》,规定了民事法律的基本制度。民法的基本原则是对民事立法、司法和民事活动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和约束功能的基本行为准则,其效力贯穿于整个民事法律制度。

民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一是平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享有独立、平等的法律人格,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互不隶属,能自主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其合法权益平等地受法律保护。二是自愿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完全的意志自由,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参加民事活动,作出民事行为,并自主地决定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与内容,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强迫或胁迫。三是公平原则,是指应当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来调整民事主体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确定其民事权利、民事义务和民事责任。四是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行使民事权利或履行民事义务时,应善意无欺,讲求信用,不规避法律和约定。五是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行使民事权利时,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

2.民事主体制度

民事主体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公民(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3.民事行为制度

民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领域内基于其意志所实施的能够产生一定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民事主体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必须通过自己的行为,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4.民事权利制度

民事权利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的具体权益。民事权利所包含的权益,可以分为财产权益和非财产权益。因此,民事权利可以分为财产权和非财产权两大类。我国民法所规定的民事权利,主要有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继承权人身权等。

5.民事责任制度

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违反民事义务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民事主体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过错侵害国家、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6.民事诉讼时效制度

为了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民事权利,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了诉讼时效制度。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即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之权利的制度。诉讼时效分为普通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两类。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法律不予保护。

7.合同法律制度

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我国《合同法》对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和转让、终止、违约责任以及主要合同种类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8.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在创造、使用、转让和保护智力成果或工商业标志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关于知识产权的立法主要有《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专门法律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还有大量关于知识产权的法规和规章。

9.商事法律制度

我国的商法是民商法律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等法律制度。

(二)我国的行政法律制度

1.行政法的概念和原则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具体来说,它是调整国家行政机关在履行其职能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就是依法行政或行政法治原则,可分解为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等。

2.国家行政机关与公务员

国家行政机关是依照法律规定,根据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设立的,享有并行使国家行政权,对国家各项行政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的机关。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我国的国家行政机关体系由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组成。行政机关公务员是依法代表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的工作人员。

3.行政行为和行政责任

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运用行政权力针对行政相对人作出的、能够产生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根据行政行为所针对的行政相对人是否特定这一标准,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责任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由于违反行政法律或不履行行政法律义务依法应承担的行政法律后果。

4.行政处罚与行政复议

行政处罚是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的行政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特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活动。

(三)我国的经济法律制度

1.经济法的概念和原则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监管与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原则是经济法在其调整特定社会关系时在特定范围内所普遍适用的基本准则。我国经济法原则主要有:一是国家适度干预原则。二是效率公平原则。三是可持续发展原则。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调整在保护消费者权益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主要享有下列权利: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知悉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公平交易的权利等。

当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权益争议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可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提请仲裁机关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追究经营者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3.税收法律制度

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国家权力依法向纳税人征收货币或实物,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四)我国的刑事法律制度

1.刑法的概念和原则

刑法是统治阶级为了维护其阶级利益和统治秩序,根据自己的意志,以国家的名义颁布的,规定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刑法特有的在刑法的立法、解释和适用过程中所必须普遍遵循的具有全局性、根本性的准则。刑法明文规定了三个基本原则:一是罪刑法定原则。即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什么行为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罪及处何种刑罚,均须由法律明文规定。二是罪刑相当原则。是指犯罪社会危害性程度及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是决定刑罚轻重的主要依据,重罪重罚、轻罪轻罚、无罪不罚、罪刑相当、罚当其罪。三是适用刑法一律平等原则。是指对任何人犯罪,不论其社会地位、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如何,在适用刑法上一律平等,任何人都不得有任何超越法律的特权。

2.犯罪构成与刑罚体系

犯罪是指严重危害社会,触犯刑法并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犯罪构成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总和。犯罪构成包括: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

排除犯罪的事由是指虽然行为人的行为在客观上造成一定的损害结果,表面上符合某种犯罪的客观要件,但实际上没有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不符合犯罪构成,依法不构成犯罪的事由。《刑法》明文规定了两种排除犯罪的事由,即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刑罚是由刑法规定的,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分子所适用的限制或者剥夺其某种权益的最严厉的法律制裁方法。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刑罚体系由主刑和附加刑构成。主刑是指对犯罪分子独立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与死刑。附加刑是指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它既可以作为主刑的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刑法》规定的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以及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

三、我国的程序法律制度

(一)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律制度

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以审理、判决、执行等方式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民事诉讼法是国家制定的调整人民法院和诉讼参与人的各种民事诉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我国的行政诉讼法律制度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和裁判的一种诉讼活动。在我国,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并称为三大诉讼,是国家诉讼制度的基本形式之一。行政诉讼法是有关行政诉讼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三)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律制度

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追究犯罪,确定被追诉者刑事责任的活动。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四)我国的仲裁和调解制度

1.仲裁

仲裁是指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其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所达成的协议,自愿将该争议提交中立第三者居中评断是非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式。仲裁法的基本原则有:自愿原则,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原则,独立仲裁原则。仲裁法的基本制度包括:协议仲裁制度、或裁或审制度和一裁终局制度。

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以书面方式自愿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将来有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协议。仲裁协议在仲裁制度中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是整个仲裁制度的基石。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有效的仲裁协议一般应具备以下内容: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和选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2.调解

调解是指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在第三者的主持下,互相协商,互谅互让,依法自愿达成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的一种活动。我国的调解制度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

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都属于诉讼外调解,司法调解是诉讼中调解,是指人民法院依照严格的诉讼程序,采取调解的方式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解决民事权益争议的一种诉讼活动。司法调解可以由当事人的申请开始,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进行。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考点预测

1.我国的实体性法律规范中民法的基本原则和刑法的基本理论,都是命制选择题的重点。

2.程序性法律规范的内容,主要会以单选题的形式考查。

测试题巩固

一、单项选择题(下列每题给出的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民事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这体现了民法中的( )

A.平等原则    B.自愿原则

C.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D.诚实信用原则

2.在仲裁制度中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是整个仲裁制度的基石的是( )

A.仲裁法的基本原则 B.仲裁法的基本制度

C.仲裁委员会    D.仲裁协议

二、多项选择题(下列每题给出的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

1.根据法律规定的内容不同,我们可以将法律划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两大类。下列选项中,属于实体法的是( )

A.《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诉讼法是指调整和规范国家司法机关和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发生的诉讼活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现行的诉讼法主要包括( )

A.《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测试题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下列每题给出的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民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民法的基本原则是对民事立法、司法和民事活动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和约束功能的基本行为准则,其效力贯穿于整个民事法律制度。民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其中,平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享有独立、平等的法律人格,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互不隶属,能自主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其合法权益平等地受法律保护。自愿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完全的意志自由,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参加民事活动,做出民事行为,并自主地决定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与内容,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强迫或胁迫。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行使民事权利或履行民事义务时,应善意无欺,讲求信用,不规避法律和约定。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行使民事权利时,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因此选项C符合题意,其他三项均不符合题意。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选项C。

2.【答案】D

【解析】本题考点:仲裁协议。

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以书面方式自愿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将来有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协议。仲裁协议在仲裁制度中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是整个仲裁制度的基石。所以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D。

二、多项选择题(下列每题给出的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

1.【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点: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

在我国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中,按法律规范内容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两大类别。其中,实体法是指具体规定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内容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程序法是指保证法律权利和利益的实现以及义务与职责的履行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主要的实体法律部门包括: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等几大部分。本题中,选项A属于刑法的基本法,选项B属于民法中知识产权法的内容,选项C属于行政法的内容,皆符合题意;选项D“《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是我国的三大基本诉讼法之一,是程序法的内容,因此排除。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选项ABC。

2.【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点:我国的程序性法律制度。

我国目前的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主要有《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仲裁法》等。其中,《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是我国的三大基本诉讼法,因此选项B、C、D符合题意;选项A“《仲裁法》”属于非诉讼程序法的内容,因此排除。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选项BCD。

考点回顾

1.民法有哪些基本原则?

2.我国的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3.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4.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包括哪些要素?

5.我国的程序法律制度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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