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2015考研政治: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

2015考研政治: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

时间:2024-10-1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法律监督权,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根据法律法规,公正司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解决法律纠纷,惩治违法犯罪行为,从而捍卫法律权威,维护法律秩序。

2015考研政治: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

第七章 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

第九天

知识纲要

1.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

2.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成

3.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

4.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要任务

5.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

6.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

详细讲义

一、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

(一)社会主义法律的含义和本质

1.法律的一般含义

第一,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法律区别于道德规范、宗教规范、风俗习惯、社会礼仪、职业规范等其他社会规范的首要之处在于,它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国家创制法律规范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制定;二是认可。

法律不但由国家制定或认可,而且由国家保证实施。也就是说,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国家强制力并不是保证法律实施的唯一力量。法律意识、道德观念、纪律观念也在保证法律的实施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第二,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第三,法律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

综合以上三个方面,可以将法律定义为: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2.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

第一,从法律所体现的意志来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既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又具有广泛的人民性,体现了阶级性与人民性的统一。

第二,从法律的实质内容来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历史发展规律和自然规律的反映,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和先进性。

第三,从法律的社会作用来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法律保障。

(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我国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并由这些法律部门所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统一整体。现在,我国以宪法为核心,以涵盖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7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3个层次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基本做到有法可依,有力地保障和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三)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

法律的运行是一个从创制、实施到实现的过程。这个过程主要包括法律制定(立法)、法律遵守(守法)、法律执行(执法)、法律适用(司法)等环节。法律制定是国家对权利和义务,即社会利益和负担进行的权威性分配;法律的遵守、执行、适用则是把法定的权利和义务转化为现实的权利和义务,把文本上的法律转化为现实中的法律。

1.法律制定

法律制定就是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是法律运行的起始性和关键性环节。

2.法律遵守

法律遵守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力和权利以及履行职责和义务的活动。人们通常把守法仅仅理解为履行法律义务。其实,守法意味着一切组织和个人严格依法办事的活动和状态。依法办事包括两层含义:一是依法享有并行使权利;二是依法承担并履行义务。因此,不能将守法仅仅理解为履行义务,它还包含着正确行使权利。在法律运行过程中,守法是法律实施和实现的基本途径。

3.法律执行

在广义上,法律执行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国家和公共事务管理中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在狭义上,法律执行则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的活动,也被称为行政执法。行政执法是法律实施和实现的重要环节。在我国,大部分的法律法规都是由行政机关贯彻执行的。在法律运行中,行政执法是最大量、最经常的工作,是实现国家职能和法律价值的重要环节。

4.法律适用

法律适用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适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在我国,司法机关是指国家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法律监督权,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其他任何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不得行使国家司法权。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根据法律法规,公正司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解决法律纠纷,惩治违法犯罪行为,从而捍卫法律权威,维护法律秩序。

(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法治”与“法制”,虽然仅一字之差,但从内涵上讲,却有重大区别。

“法治”是一种治理国家的理论、原则、理念和方法,是一种社会意识;而“法制”通常是指国家的法律和制度的简称,是一种社会制度。强调依法治国,是法治的本质特征之一。所谓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要任务有以下几项:

1.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法治理念是对法治的性质、功能、目标方向、价值取向和实现途径等重大问题的系统化认识和反映,它根植于一国法治实践之中,反映法治现实,对法治实践起着指导和推动作用。在法治国家建设过程中,法治理念是法治发展的内在动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理念,它反映和指引着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功能、目标方向、价值取向和实现途径,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精髓和灵魂,也是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指导思想,包含“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基本内涵。这五个方面,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构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完整理论体系。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作主的必然反映,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使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党和国家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我国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2.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我们的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形成并完善法律体系过程中,必须把握好四点:一是不能用西方的法律体系来套我们的法律体系。二是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是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三是要区分法律手段和其他调整手段的关系,需要用法律调整的才通过立法来规范,以更好地发挥法制的功能和作用。四是我们的法律体系是动态的、开放的、发展的,本身就有一个与时俱进的问题,需要适应客观形势的发展变化,不断加以完善。

3.提高党依法执政的水平

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马克思主义政党执政的一种基本方式。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4.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5.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6.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

7.培植新型的社会主义法律文化

考点预测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该考点在2012年以多选题的形式考查过,考生在复习时须注意区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内容的不同,避免混淆。

测试题巩固

一、单项选择题(下列每题给出的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法律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首要之处在于( )

A.具有强制力,违背其的后果是一定会受到制裁

B.有专门的法院、监狱等法制机构作为其实施的保障

C.它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

D.其他社会规范在保证法律的实施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2.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是( )

A.法律遵守 B.法律适用

C.法律制定 D.法律执行

3.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是( )

A.公平正义 B.执法为民

C.依法治国 D.服务大局

二、多项选择题(下列每题给出的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

1.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且由国家保证实施,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法律的国家强制性表现为( )

A.国家对违法行为的否定和制止

B.国家对违法行为的否定和制裁

C.国家对合法行为的肯定和保护

D.国家对合法行为的肯定和认可

2.关于法律的一般含义,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B.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C.法律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

D.法律不受历史、宗教、传统等因素影响

测试题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下列每题给出的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答案】C

【解析】本题考点:法律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首要之处。

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法律区别于道德规范、宗教规范、风俗习惯、社会礼仪等其他社会规范的首要之处在于,它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其他选项表述正确,但不符合题意。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选项C。

2.【答案】C

【解析】本题考点:法律制定的含义。

法律制定是指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选项A“法律遵守”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力和权利以及履行职责和义务的活动。选项B“法律适用”是指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适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选项D“法律执行”的含义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在广义上,法律执行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国家和公共事务管理中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在狭义上,法律执行则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的活动。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选项C。

3.【答案】A

【解析】本题考点: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

尽管不同时代和不同社会的人们对公平正义的理解不同,但追求公平正义一直被认为是法律的主要价值目标。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

二、多项选择题(下列每题给出的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

1.【答案】BC

【解析】本题考点:法律的国家强制性。

法律不但由国家制定或认可,而且由国家保证实施。也就是说,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法律的国家强制性,既表现为国家对违法行为的否定和制裁,也表现为国家对合法行为的肯定和保护。所以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C。

2.【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点:法律的一般含义。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法律不是凭空出现的,而是产生于特定时代的物质生活条件基础之上的。此外,法律还要受历史、传统、宗教等社会规范的影响而不断进行调整和完善。所以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ABC。

考点回顾

1.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体现在哪些方面?

2.简述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主要构成

3.我国社会主义法律运行的四个环节是什么?

4.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要任务有哪些?

第十天

知识纲要

1.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

2.确立新的国家安全观

3.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

详细讲义(www.xing528.com)

二、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

(一)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观念

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是人类历史上最高类型的民主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根本保证。

(二)自由平等观念

法律上的自由平等观念最为核心的内容是依法享有和行使自由的观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

(1)依法享有和行使自由的观念。

(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观念。

第一,公民在守法上一律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求所有公民都必须平等地遵守法律,依照法律规定平等地享有和行使法律权利,平等地承担和履行法律义务。第二,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三)公平正义观念

1.坚持立法公正与执法公正并重

从法律运行的环节来看,法律公正包括立法公正和执法公正两个方面。立法公正是执法公正的前提。立法公正主要表现为:立法机关按照民主程序制定法律,充分听取和吸收人民群众的意见;法律充分反映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充分体现社会的公正原则和标准。执法公正是法律公正得以实现的重要形式。

这里所说的执法是指广义上的执法。执法公正包括多方面的要求:

一是坚持合法合理原则,保证一切执法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符合社会的公理。

二是坚持及时高效的原则,保证所有案件能得到及时公正的处理。

三是坚持程序公正的原则,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正,使裁判或决定的过程变为人们感受民主、客观、公平的过程。在全面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形势下,我们既要重视立法公正,又要重视执法公正,保证从立法到执法全面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2.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

从法律公正的内涵来看,法律公正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两个方面。在法律中,实体公正是指法律上的权利、义务、责任之设定、分配的结果是否正当合理。程序公正是指法律上的权利、义务、责任之设定、分配的过程或程序是否正当合理。我们在参与或从事法律活动时,既要重视实体公正,也要重视程序公正。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是密切联系、相互制约的,程序不公正往往会导致实体不公正。以诉讼为例,不公正的审判程序容易导致不公正的审判结果。因此,我们特别要增强程序公正观念,重视程序方面的制度建设。

(四)权利义务观念

正确的法律权利与义务观念,包括正确理解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性质,把握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懂得如何适当行使法律权利,正确履行法律义务。

1.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性质

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是一对关系密切的概念,应当从两者的相互联系中去理解它们各自的性质。可以从三个方面理解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性质。

从来源来看,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一般都来源于法律的明文规定,或者法律虽未明文规定,但可以从法律的规定中推导出来。后一类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通常被称为默示的或推定的权利和义务。

从基本内容来看,法律权利意味着人们可以依法作或不作一定行为,可以依法要求他人作或不作一定行为。法律通过规定权利,使人们获得某种合法的利益或自由。法律义务包括作为义务和不作为义务两种。作为义务要求人们必须依法作出一定行为,如依法纳税的义务、依法服兵役的义务。不作为义务要求人们依法不得作出一定行为,如不得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不得挪用公共财产。法律通过规定义务,使人们承受某种约束或负担。

从范围来看,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都有明确的界限。首先,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种类及范围,受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政治文明程度以及文化发展水平制约,以社会承受能力为限度。其次,每项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都有法定界限。无论是行使权利,还是履行义务,都应当在法定界限内进行。

2.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

从法律的历史和实践来看,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之间存在多方面的复杂关系。一般说来,可以把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概括为结构上的相关关系、总量上的等值关系、功能上的互补关系等三个方面。

三、增强国家安全意识

(一)确立新的国家安全观

国家安全一般是指一个国家不受内部和外部的威胁、破坏而保持稳定有序的状态。传统的国家安全观将国家安全理解为政治安全和国防安全,即主权独立、领土安全、政治稳定等。随着国际环境的巨大变化和科技革命的深入发展,在国际局势总体趋于缓和的情况下,国家安全仍然面临着越来越多的威胁和挑战,影响国家安全的因素也越来越多样化和不确定化。

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的因素相互交织,恐怖主义危害上升;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有新的表现;民族、宗教矛盾和边界、领土争端导致的局部冲突时起时伏。

在这种形势下,我们要树立新的国家安全观。新的国家安全观不仅包括传统的政治安全和国防安全,还包括经济安全、科技安全、文化安全、生态安全、社会公共安全等。

(二)掌握国家安全法律知识

法律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手段。我国不仅在《宪法》、《刑法》等法律法规中规定了维护国家安全的内容,而且还专门制定了一批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法规。

(1)国家安全的一般法律制度。

(2)国防安全法律制度。

(3)经济安全法律制度。

(4)网络信息安全法律制度。

(5)生态安全法律制度。

(6)社会公共安全法律制度。

(三)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了公民维护国家安全的基本义务,《国家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国防法》、《兵役法》等法律明确规定了公民维护国家安全的各项具体法律义务。主要有以下几项:

(1)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的义务。

(2)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3)提供便利条件或其他协助的义务。

(4)如实提供证据的义务。

(5)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义务。

(6)不得非法持有、使用专用间谍器材的义务。

四、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

(一)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

1.法律思维方式的含义

所谓法律思维方式,是指按照法律的规定、原理和精神,思考、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习惯与取向。

2.法律思维方式的特征

(1)讲法律。

(2)讲证据。

(3)讲程序。

(4)讲法理。

3.培养法律思维方式的途径

第一,学习法律知识。学习和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是培养法律思维方式的前提。

第二,掌握法律方法。法律方法是人们从法律角度思考、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方法。

第三,参与法律实践。法律思维方式是一种在法律实践中训练、培养和应用的思维方式。脱离具体的法律生活和法律实践,不可能养成法律思维方式。

(二)树立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1.维护法律权威的意义

法律权威是就国家和社会管理过程中法律的地位和作用而言的,是指法的不可违抗性。法律权威的树立主要依靠法律的外在强制力和内在说服力。

法律的外在强制力是法律权威的外在条件,主要表现为国家对违法行为的制裁。尽管法律权威不可能完全建立在外在强制力的基础之上,但必要的外在强制力,是树立法律权威不可缺少的条件。法律的内在说服力是法律权威的内在基础。如果仅仅依赖外在强制力,法律不可能形成真正的权威。法律的内在说服力既来源于法律本身的内在合理性,如法律合乎情理、维护正义、促进效率、通俗易懂,也来源于法律实施过程的合理性,如执法公平、司法公正。正是由于法律本身及法律实施具有这些内在合理性,法律才受人尊重,被人信赖,为人遵守。

2.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树立,既有赖于国家的努力,也有赖于公民个人的努力。从个人角度来说,应当通过各种方式努力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对于大学生来说,至少应做到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努力树立法律信仰。一个人只有从内心深处真正认同、信任和信仰法律,才会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第二,积极宣传法律知识。大学生在自己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同时,还要向其他人宣传法律知识。第三,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违法犯罪行为既是对社会秩序的破坏,也是对法律权威的蔑视。

考点预测

1.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有着极为丰富的内涵,尤其是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观念,有一定的专业性,容易结合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来出题,请考生注意。

2.这部分考点容易结合公平正义出题,请考生注意。

测试题巩固

一、单项选择题(下列每题给出的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了公民广泛的权利和义务。宪法不允许任何公民只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的现象存在,也不允许任何公民只履行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现象发生,这体现了我国( )

A.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   B.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广泛性

C.公民权利和义务的现实性   D.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2.实现法治的公平正义,必须坚持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和及时高效的原则。其中,及时高效的原则指的是( )

A.法律本身是根据民主程序制定的,能充分体现人民的利益和意志

B.执法和司法活动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以程序公正保障实体公正

C.提高立法、执法、司法等各个环节的效率,避免执法、司法期间的拖延

D.一切执法、司法活动都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并且做到同样情况同样

对待

二、多项选择题(下列每题给出的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

法律思维方式的特征有( )

A.讲法律  B.讲证据

C.讲程序  D.讲法理

测试题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下列每题给出的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权利义务的关系与特征。

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是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两者都不可能孤立存在与发展,一方的存在和发展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它们相互渗透、相互包含,而且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正如马克思所说,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这正是二者一致性的表现,所以选项D正确;选项A“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是指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选项B“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广泛性”是指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内容,同时负担多样的义务,选项C“公民权利和义务的现实性”是指法律所规定的公民的权利与义务都是具有现实的实践基础,能够实现的切实权利与义务。这三项皆不符合题意。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选项D。

2.【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公平正义观念的基本原则。

公平正义观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观念之一。选项A“法律本身是根据民主程序制定的,能充分体现人民的利益和意志”是实体公正的要求;选项B“执法和司法活动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以程序公正保障实体公正”是程序公正的含义;选项C“提高立法、执法、司法等各个环节的效率,避免执法、司法期间的拖延”是及时高效原则的含义;选项D“一切执法、司法活动都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并且做到同样情况同样对待”是执法公正的要求。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选项D。

二、多项选择题(下列每题给出的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点:法律思维方式的特征。

法律思维方式,是指按照法律的规定、原理和精神,思考、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习惯和取向。法律思维方式的特征有:讲法律、讲证据、讲程序、讲法理。所以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ABCD。

考点回顾

1.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观念的内涵是什么?

2.如何确立新的国家安全观?

3.如何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