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论天干地支与数字卦
数字卦的发现,于易学的研究可扩大思路。尤其是易学与象数的关系,当进一步认识其渊源。
于殷墟甲骨文中发现六十干支的排列,但迄今为止,对当时学者的思想文化及其认识水平,学界尚不够重视。试思距今三千余年前,已了解十天干的周期(即十进位制),又了解十二地支的周期(即十二进位制),进而又能结合天干地支二种周期而得六十花甲的周期(即六十进位制),这种抽象思维的认识水平,何可等闲视之。非经一二千年的知识累积,代代遗传,岂会贸然有此六十干支的排列。帝王皆以天干名之,重视之情不言而喻。先观其当时的应用,于十天干作为日的计算,凡十日为旬;甲骨文中有一旬等至六旬,又有小旬当指九日,故三旬约相当于一月。十二地支作为月的计算,凡经十二月约相当于一年。此三旬日为一月、十二月为一年的计算方法起源极早,至少在殷之前,然未必与客观的历法相合。乃须逐日记录以检验之,由是有结合干支以得六十周期的需要,故甲骨文中皆以干支纪日。干支一周六十日,约当二月;六周则约当一年。是否正确,可逐步加以验证。且当时已知至日,故甲骨文中有闰,即有十三月、十四月之称。因于事实上发现朔望月不及三旬,故有小旬。一年则不止六周干支,故已有十三月等闰月。然以六周干支为基本周期用以记录日数,藉此能精确理解一年的历法。故殷人之应用干支纪日,有极高的科学价值。且此干支六周的周期数,迄今尚为全人类通用的圆周分三百六十度。此因巴比伦文化中,亦有六十进位制。今暂不详考其原出何地,以事实论,至迟在殷代,我国已具体应用六十进位制。较巴比伦文化重要的是,我国三千余年来此进位制并未中断而更有发展。当时掌握六十周期与历法关系者属巫史,史以记录过去,巫以推测未来,事实上一人可兼任之。其间三百六十的周期与客观一年约当为日的周期,有日的差异,当时视之为有神秘色彩,唯少数巫史能知之。且经历年的校正,由不正确而逐步趋向正确,此相应于历法的改进。而花甲的周期始终流传于民间,此决非偶然,实与人类的生物钟有关(另详)。至于能知其有日的差异者,于《春秋》时尚认为可贵,《左传·襄公三十年》(前543)记载:
二月癸未,晋悼夫人食舆人之城杞者,绛县人或年长矣,无子而往,与于食。有与疑年,使之年。曰:“臣小人也,不知纪年。臣生之岁,正月甲子朔,四百有四十五甲子矣,其季于今三之一也。”吏走问诸朝。师旷曰:“鲁叔仲惠伯会郤成子于承匡之岁也。是岁也,狄伐鲁,叔孙庄叔于是乎败狄于咸,获长狄侨如及虺也、豹也,而皆以名其子。七十三年矣。”史赵曰:“亥有二首六身,下二如身,是其日数也。”士文伯曰:“然则二万六千六百有六旬也。”赵孟问其县大夫,则其属也,召之而谢过焉。曰:“武不才,任君之大事,以晋国之多虞,不能由吾子,使吾子辱在泥涂久矣,武之罪也。敢谢不才。”遂仕之,使助为政。辞以老,与之田,使为君复陶,以为绛县师,而废其舆尉。①
有此小插曲的记录,可喻当《春秋》时,民间已有能应用干支纪日与历法纪年间的换算。若为上者如师旷、史赵、士文伯等皆绝不以为奇,反加以附会以自显其才,然一般下吏实未知。上推至殷代势必更甚,唯有若干高级巫史知之,所以管理殷历,是即殷代的“王正月”。以上明干支有助于纪时的作用,故绝不可小视,能认识时间,实为一切文化的基础,尤其为史学的基础。由是更可推原六十花甲的基本周期,即天干十与地支十二,考其形成必提前数千年。
凡数用十进制,世界各民族的原始文化基本相同。究其原因,认为与人体的手指十、足指十有关,乃便于计数。而我国的象数更与此有关,非但用十进制,尚能分辨手足之左右为二,二以生阴阳的概念,即二进制;分辨左右手足指各五,五以生五行的概念,即五进制。阴阳五行的概念,在我国实与十进制同时形成。经几千年的发展,至殷周之际,早已为巫史所应用。凡龟卜用五进制的五行,蓍策用二进制的阴阳,卜筮必宜兼而用之,方能同归于十进制。龟卜取五行者,指以龟甲钻孔而以火熏之,然后观其孔旁的裂纹,以五类辨之,《洪范》名之曰“雨、霁、蒙、驿、克”是其义。蓍筮取阴阳者,数以奇耦计,凡奇数为阳,耦数为阴。今究数字卦的含义,当兼有阴阳五行义。至于地支的十二进位制,起源必迟于十进制。在农业社会后,当重视一年周期,其间有约含十二个月的事实,方可抽象十二数以为周期。当能用十二周期后,又须经千百年,方可进一步合于久已通行的十数周期。我国在殷代已能将十与十二两种周期配合而加以运用,故必已具备相当的思想文化。重视祭祀与卜筮,已与盲目的原始信仰不同。且当配合后,自然发现天干地支本身必分阴阳,非阴阳相同者不可能相合,是即所谓六甲、五子。十日与十二月既为阴阳配合而于六十花甲中又阴阳相间,故于认识阴阳已知有层次的不同。以五子观之,必重见两天干,故自然分五行。详以下表示之:
既已能组合成六十花甲,于六十周期中,必知六甲分阴阳、五子当五行的次序。考殷代之祭祖必分昭穆以隔代相承,取阴阳之义极明显。事事必卜,信五行之理尤虔诚。由是天干十有二与五的周期,地支十二又有六的周期。若忽视此六甲、五子之次,决难理解殷代对卜筮的基本认识。至于一年四分为时,时当三月,此自西周后通用,然殷代已重季祀,义亦相同。故由花甲之存在,可确认殷代早在利用二、三、五、六、十、十二、三十、六十、三百六十等周期。考当时卜筮者的预测,即有据于种种周期之变。数字卦之必取三个数字以及六个数字,即有取于三与六的周期。
进而可研究天干地支与数字的关系。考《说文》论述十干、十二支的意义,至迟在《春秋》时已形成(见《左传·昭公十七年》,前525),实以天干作为阴阳五行固定的基本方位,亦即空间坐标,以地支作为阴阳消息固定的基本周期,亦即时间坐标。此时空合一的结构,乃干支的具体应用,以今视之,不啻爱因斯坦所建立的四维时空连续区。爱因斯坦于1953年给J.E.斯威策的信中说:
西方科学的发展是以两个伟大的成就为基础,那就是:希腊哲学家发明形式逻辑体系(在欧基里得几何学中),以及通过系统的实验发现有可能找出因果关系(在文艺复兴时期)。在我看来,中国的贤哲没有走上这两步,那是用不着惊奇的。令人惊奇的倒是这些发现[在中国]全都做出来了。(《爱因斯坦文集》,第1卷,574页)
此信未言“中国全都做出来了”指什么。今推本而言,我国贤哲对时空合一的认识确由来已久,亦即二三千年来我国思想文化中,莫不用时空合一的方法以认识客观世界。自战国起,此一至为重要的坐标结构,逐步为阴阳符号卦的卦象所代替。当《春秋》时,确在应用时空合一的干支坐标,是否殷代已用,今尚未可贸然肯定。然阴阳五行当四方及中央的空间概念,十二月当一年的时间概念,殷代早已了解,故不可不注意六十花甲的排列已有认识时空合一的可能性。经西周数百年的发展,仅变成纯用干支以表示阴阳五行的概念,并未另有所增,故《说文》所论述干支二十二字的意义,确可上推至殷周之际。若此坐标,迄今仍广为流行于各种文献中及民间。今更合以干支纪日,坐标仅须取花甲六周当之。详示如下:
上表唯不合于具体的纪日,乃可得其抽象的数学周期。且此种种周期变化,方属易学象数即阴阳五行的价值所在。当《春秋》后期的易学,逐步转化数字卦成阴阳符号卦,《系辞》之言,于策数取“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凡三百有六十,当期之日”即此义。且策数虽后起,而“三百有六十,当期之日”的周期,殷周之际的巫史必已应用。
更以一到十的十个数字论,《说文》所论及的意义,已据数字卦变化成阴阳符号卦后的情况。今更应上推至殷周之际。考当时对数字的认识水平,早已有抽象概念,合阴阳概念于数,必已了解一、三、五、七、九……为奇数,二、四、六、八、十……为耦数。《系辞》尚留有“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二十字,此文字不妨后起,而认识奇耦数当天地阴阳,于殷周之际早已了然。由是可由奇耦数的角度以观数字卦,实兼含阴阳五行的意义。
《系辞》又论及天地十数的关系,其言曰:“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数二十有五,地数三十,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有此记述,又可证明战国后盛行阴阳符号卦,本与天地十数有密切关系,而数字卦之数字即取于天地十数中。故宋以后复行十数(河图)、九数(洛书)两结构图(今重视其实,不必纠缠于河图、洛书之名),正可推本于阴阳符号卦的来源。今更合诸六十花甲言,殷周之际所理解而能应用的周期,尚未及“九”数。今于数字卦中所用的数字亦未用“九”字,此属极为重要的发现,故数字卦与九数组合图无关。《洪范》九畴的“九”字,依之为周期,可能为东方夏民族所用。故箕子传《洪范》的传说约产生于东西周之际,与殷周之际的数字卦绝不相侔,而决不可忽视数字卦与阴阳五行的十数组合图有间接的关系。《书》所谓“天乃锡禹《洪范》九畴”,虽非箕子之言,义则可取。若孔安国等所谓“伏羲得河图而作《易》”,且已视河图为天地十数之组合图。幸于今日得数字卦而更观之,则所谓“伏羲得河图而作《易》”犹指由数字卦变成阴阳符号卦。而数字卦于殷周之际的应用,必及阴阳五行之义。故于六十花甲中,宜从天地十数与十天干的关系说起。
先认识十个数字与十天干的自然次序,示如下: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www.xing528.com)
甲 乙 丙 丁 戊 己 庚 辛 壬 癸
其间以奇耦数合诸天干之分阴阳亦同,更示如下:
阳 一 三 五 七 九
甲 丙 戊 庚 壬
阴 二 四 六 八 十
乙 丁 己 辛 癸
而数字卦唯取一、五、六、七、八五数,实与此有关。先论其五行,则天干之配法与十数之配合不同,是即所谓“五位相得而各有合”。此必须以手指计数论之,初计抽象的数,由一及五,恰当一手的手指。或有超过五数,当用另一手的手指计之,则两手的手指数共为十。而另一手手指所代表的数,必须增加五数,即为六、七、八、九、十。于两手所相应的两个手指,必差五数,是即一与六、二与七、三与八、四与九、五与十相应。故后世形成的河图,仅以结合阴阳两数当“五位相得而各有合”的情况观之,尚反映以手指计数的事实,谓之产生在万年以上,绝对可信。而其主要处在结合方位。
更以天干论,则依次使阴阳相合,凡甲与乙相合,于数犹一与二。如是相合,当然亦可成为“五位相得而各有合”,然未合具体以手指计数的情况,故必后出。两种相合的情况,更示如下:
木 火 土 金 水
甲 1 丙 3 戊 5 庚 7 壬 9 阳
乙 2 丁 4 己 6 辛 8 癸 10 阴
事实上法十数而另立天干十名,当然在后。且自有十天干名,更使甲乙等相合,方可与五行方位等配合,故五行方位等又可有数。今日所存之文献中,以《洪范》“一水、二火、三木、四金、五土”为最早有根据的五行数,然合于数字卦,与五行之义未合。而由数字卦变成阴阳符号卦,必经《洪范》的五行数,然已当东西周之际的情况,未可与殷周之际的情况并论。故知数字卦之数,乃属依次代入十天干以奇耦阴阳而合诸五行;所依木、火、土、金、水五行之次,即六十花甲中五子之次。详见上图中,其一,一甲二乙重(甲子、乙丑,甲戌、乙亥),属东方木;其二,三丙四丁重(丙子、丁丑,丙戌、丁亥),属南方火;其三,五戊六己重(戊子、己丑,戊戌、己亥),属中央土;其四,七庚八辛重(庚子、辛丑,庚戌、辛亥),属西方金;其五,九壬十癸重(壬子、癸丑,壬戌、癸亥),属北方水。此《春秋》时已用之。今推原其产生十天干以当中央四方之故,实本五子于六十花甲中之次。故定五行相生之次的方位,全本十天干名字的含义,亦即由十数而另立十天干之名,已含五行相生以当中央与四方的空间坐标。唯六十花甲之次,确于殷墟出土,故当时已有十天干的空间坐标,毫不奇怪。今更有数字卦的出土,能进一步证实五行与阴阳的关系。
推原殷周之际的天文知识,凡白天观日之东出西入,晚上观二十八宿与众星之出没,合诸方位,当已理解南北与东西的不同。凡南北有极(因我国地处北半球故仅见北极),传说已有指南针,或亦有据。故南北为不变,唯东西为变。乃五行当空间之方位,必须并观东南西北和自身所在处中央,而于时间坐标的阴阳,必须不用南北而以东西方向的旋转为主。故于十个数字中,不用南方的丙三丁四及北方的壬九癸十,以见阴阳的不变。且于东方之阴阳,日出以阳甲一为主而不取阴乙二,于耦数的分,当以辛八为主。八象相分,其数已由四方而兼及四维,凡由四而八的概念,殷周之际早已能辨。此东一西八为阴阳之正,又取中央之己六,其象已由八相分而可相合,此指阴之由分而合。若东方阳数甲一而及西方庚七,阳将变阴,《说文》“七,阳之正也”,已从阴阳符号卦言,又曰“从一,微阴从中袤出也”,仍合西方庚七之义。此指阳之由合而分。又阳亦归诸中央,然戊五与己六不同,六之合仅合辛八,而五之交午能兼合阴八阳一之分合。故以数字卦所用之五数论,所以见阴阳之变,于五行仅当木、土、金,而以水火不变为轴。概以下图示其意:
由上图,可喻殷周之际的数字卦所以取一、五、六、七、八五个数字,其意义全本甲、戊、己、庚、辛的方位。其间一而七,七而八,八而六,六而一,亦可见阴阳变化的周期,然尚有五字以交午一、八,故不论三个数字或六个数字,皆以示阴阳变化及其能否交午的情况,殊未可以《春秋》时盛行的“之卦”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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