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评价的基本概念
“评价”一般是指明确目标测定对象的指标或属性,为了满足某个主体要求的程度,明确其价值的过程。[1]“评价”的定义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如斯塔弗尔比姆等人把评价表达成“是为了进行问题选择判断而描述获得和提供有用信息的过程”。在这一意义上,评价包含了“测验”和“测量”。其他更简单的定义,则把评价看成专业判断或是一种允许人们对有价值的事物所作判断的过程,它不是评价定性资料或数据,就是评价定量资料或数据。总之,“评价”都包含有“价值与判断”的意思。价值是客体满足主体需要之间的一种特定关系,它通过人们的社会实践予以实现。价值判断则是价值关系在人脑中的反映,它是以一定的事实判断为依据,对事物的价值程度进行判断的思维过程。因此作为完整的评价活动,不仅要根据评价目标收集定量与定性方面的资料进行量与质的分析,而且还要根据这些资料对评价对象作出最终的价值判断。
在评价过程中,人们对评价用词的多样性与不一致性是司空见惯的。在实际生活中,“评价”、“评估”、“评定”、“评鉴”、“估价”等概念经常被当做同义语使用。《宋史·戚同文传》中有“市物不评价,市人知而不欺”,这里的“评价”是讨价还价的意思。后来,“评价”发展成为衡量人或事物的价值的意思。此外,西方国家的理论界和实际工作者对这些术语的用法也并不规范,在英文中就有Evaluation,Assess‐ment,Appraisal和Measurement等词。这些词语均会影响人们对“评价”概念的理解和准确应用。(www.xing528.com)
在系统科学和经济科学中,我国学者常把“评估”与“评价”当成内涵相同而运用起来略有不同的两个术语。一般说来,在系统分析、学术研究中,多用“评价”,但多为名词,而较少用作动词;在经济、财政、金融等实务中采用“评估”,既为动词,又为名词。实际上不论是“评价”还是“评估”,都是对对象的价值进行评判。从字面上看,“评价”就是评判价值的缩略语,而“评估”在判定之外有“估计”之意。由于判定不可能是很确定的,也含有较强的估计意义,因此,“评价”与“评估”在确定性程度上并没有什么原则性的区别。但是,从系统科学的角度来看,“评估”与“评价”在运用中还是有细微差别的。“评估”则常与实务结合,例如质量评估、论文评估、项目评估、无形资产评估等;“评价”常与理论探讨相匹配,例如评价理论、评价学说、评价函数、高等教育评价等。当然也存在两者混用的情形,大都是在实务中用“评价”一词,例如质量评价、经济效益评价、社会效果评价等。理论方面用“评估”的情况少见,特别是方法论中的评价指标、评价指标体系、评价公式,较少被称为评估指标、评估指标体系、评估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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