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甘肃省志监察厅自身建设及成果

甘肃省志监察厅自身建设及成果

时间:2026-01-27 百科知识 小谭同学 版权反馈
【摘要】:西北公路营运联合管理委员会甘肃分会答复甘肃省人民监察委员会有关事项的报告搞好班子自身改革1993年,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饶凤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成为当地机关中思想作风建设最好的单位之一。

第四节 监察厅自身建设

监察厅机关自身建设是监察队伍建设的重点,它不仅关系监察领导干部、领导班子自身素质和能力的提高,而且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效。反腐倡廉建设要上水平,监察机关的自身建设也要上水平。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任务,首先是认真执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培养选拔德才兼备的领导干部,调整配备好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执政执纪领导能力;其次是搞好机关党的建设;三是评优创先,“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四是严格管理

加强领导班子

1950年至1959年,省监委到省监察厅时期,省监委和省监察厅领导班

子认真学习和贯彻党和政府的任务、方针、政策,谦虚谨慎,勤勤恳恳,忠于职守,坚持真理,坚持原则,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在党政统一领导下开展行政监察工作,并经常向党政领导反映情况和请示报告,以取得及时指导和支持。每一阶段工作完成后,认真研究,总结经验,改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在工作中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依靠各种群众组织检举和揭发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一切错误行为。从省监委到监察厅领导班子,兼职太多,配备不全,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作。

政治坚定务实创新 1988年,省监察厅抓紧领导班子建设。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政治坚定,勇于改革,务实创新,团结协调,廉洁勤政,敢于碰硬,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凝聚力和战斗力。1.坚持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和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方针,坚决拥护、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为经济建设中心工作服务,不断开创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局面。2.符合干部“四化”的要求,配备适当、结构合理、专业配套、长短互补、气质相容,形成合力的群体结构,充分发挥群体优势,指挥决策能力强,形成一个富有朝气和战斗力的坚强领导核心。3.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成员之间团结协作,完成分管的各项任务,班子凝聚力强,发挥整体效能和核心领导作用。4.形成作风正派、团结一致、联系群众、廉洁奉公的战斗集体,班子整体形象好,有群众威望和号召力。5.视野开阔、信息灵通,为改革开放服务的意识强,工作能从实际出发,有创造性和开拓精神,工作效率高,政绩显著。

1952年7月16日,《关于本委及各级监察机关的三反运动总结报告》上报西北局监察委员

1990年,省委、省政府在监察厅领导班子组织建设上,着重解决组织构成和人员配备。搞好领导班子整体配备;搞好新的监察机关领导班子的组建;搞好监察机关领导成员的配备;搞好领导班子成员的日常调整;搞好领导班子的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按照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培养选拔德才兼备的领导干部,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性别适当、结构合理、富有革命朝气和有战斗力的集体。加强各级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在组织上完成干部新老交替,从思想政治建设上培养合格接班人;重视干部的选拔任用,重视干部的管理监督;重视班子成员的个体素质,注重增强班子的整体功能;重视班子的调整配备,着眼于形成新老干部交替机制,真正采取有力措施,把监察厅领导班子建设好。

西北公路营运联合管理委员会甘肃分会答复甘肃省人民监察委员会有关事项的报告

搞好班子自身改革

1993年,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饶凤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成为当地机关中思想作风建设最好的单位之一。省纪委监察厅以班子建设为重点,搞好机关自身改革。1.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先进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工作。

3.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接受党组织的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4.优化班子结构,发挥班子的整体功能。5.按“民主公开、客观公正、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从德、能、勤、绩、廉方面考察、评议和考核班子。6.从改革入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办事程序,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机关。

1996年4月15日,省纪委监察厅召开全体干部大会,省委副书记孙英宣布中央关于“中共甘肃省委副书记李虎林兼任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饶凤翥不再担任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的决定。省委书记阎海旺指出,省纪委监察厅班子是一个政治上坚定,团结协调,有凝聚力、战斗力比较强的班子。全省纪检监察工作有较大进展,取得明显成效。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干部的思想作风、业务素质及整体工作水平,都有提高。省委希望在李虎林的带领下,团结省纪委监察厅领导班子全体成员,依靠纪委、监察机关广大干部发扬过去好的传统和作风,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把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搞得更好。

1998年11月30日,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李虎林要求省纪委监察厅领导班子高举旗帜,加强团结,尽职尽责,廉洁务实。学好用好邓小平理论,是时代的要求,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需要,更是加强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根本任务。工作千头万绪,要处理的问题纷繁复杂,但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只要抓住学好理论这一条,善于用科学的理论研究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就能在政治上明确方向,在思想上明辨是非,在行动上步调一致。省纪委监察厅班子要加强团结,带头讲大局,班子内部要互相信任,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只有加强班子的团结,才能凝聚人心,带出好的队伍。加强团结,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内部监督,提倡实事求是,敢于讲真话,形成既有集中,又有民主,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我们所从事的工作,既关系到全局的问题,又具有一定的特殊性。领导班子如何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尽职尽责,关键做到两条:一是要有敢于坚持原则、敢于斗争的精神,在歪风和压力面前不屈服、不退让;另一条是要敢于负责,认真执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尤其对个人分管的工作,要积极主动地组织协调,充分调动和发挥每一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省纪委监察厅班子成员廉洁务实,带头守纪律,树立良好的作风和形象。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性质和任务,决定领导班子每一个成员必须作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的模范,必须从严要求,从严管理,从严监督。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按照党的纪律和有关规定办事,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要先做到,要“吾日三省吾身”,经常进行自我反省。要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开展调查研究,遇事多和大家商量,多交流,多沟通,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透明度,努力减少失误。要有一个好的作风,工作要善于抓重点,能够锲而不舍,一抓到底,有一股子实劲和韧劲;处理问题要有是非观念,公道正派,不偏不倚。只有这样,班子才有凝聚力和战斗力,才能树立一个好的形象。

2000年到2007年,省纪委监察厅常委、副厅长每年都抽出一定时间,深入基层就班子建设、干部选拔、党风廉政、案件查处和党风廉政教育方面进行调查研究。其间开展专题调研三百多次,形成调查报告七百多份。

2002年2月,省委书记苏荣要求各级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加强党性锻炼,纪检监察工作中要做到“常举刀,少砍人”。

2002年5月,省纪委监察厅统一部署,在全省开展反腐倡廉五个重要问题的专题研究,即如何推进纪检监察工作与时俱进;如何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如何加强纪检监察机关队伍建设;如何有效预防违纪违法特别是职务犯罪;如何加强对举报线索管理。按照省纪委监察厅的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遴选课题,研究制订方案,主要领导亲自组织落实,形成一大批调研成果。在同年9月召开的全省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各地、各部门向省上报送调研报告276份,有32份调研报告在会议上进行交流。这些调研材料,立意新,有见地,思想性、理论性、针对性和实践性比较强,既充分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也反映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勇于实践、积极探索、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对于指导反腐倡廉实践,推动纪检监察工作与时俱进有推动作用。

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 2003年,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韩忠信对省纪委监察厅领导班子提出“加强调研、积极创新,推动反腐倡廉理论与实践的不断发展”的要求,加强对完善和落实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施教于先、有效预防违纪违法、建立科学规范的权力运行程序、把反腐败贯彻于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过程问题的调查研究,深化对省纪委监察厅提出的“八个转变”的调研和实践,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要探索纪检监察机关协助党委、政府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建立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的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完善和落实协调小组会议制度,重点围绕反腐败工作参谋建议、任务分解、力量部署、检查督办、具体指导、查办大案要案、综合反馈环节,加大组织协调力度,明确协调小组成员的责任、权力、义务和工作标准,建立健全协调小组议事规则、协调事项落实结果考核评估、履行协调职责情况报告制度,提高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水平。加大法规政策研究工作力度,认真清理党风廉政法规制度,该坚持的坚持,该完善的完善,该废止的废止,形成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法规制度体系。从而使政策法规理论研究服务于实践,推动全省纪检监察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

2003年11月,省纪委副书记田振玺、副书记、监察厅长王润康在省纪委机关党员大会上结合工作实际,分别讲授《加强省纪委监察厅机关自身建设》、《学习党章,明确职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和发扬“两个务必”优良传统是新时期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课题》的专题党课。省纪委监察厅机关举行“四五”普法知识考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知识测试和党员干部纪检监察业务知识考试。学习教育有效开展,增强机关党委工作的感召力。通过多做一些暖人心,得民意的实事、好事,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

2002年至2006年,省纪委监察厅以创建学习好、团结好、工作好、廉洁好为主要内容的“四好”机关为目标,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全过程,加大制度创新力度,探索用制度创新力度,探索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在不断修订、完善的基础上,形成学习培训制度、议事决策制度、内部管理制度、监督制约制度为体系的49项具体制度,建成比较完善的制度体系,在推进机关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倡导全新的学习理念。有计划地组织机关干部参加省内外的学习培训,在学习时间、经费保障方面支持机关干部参加学历继续教育,有26名干部参加继续学习教育。

2005年8月,省纪委监察厅组织8个学习考察组,分别到16个兄弟省(区、市)学习考察,开阔视野,促进工作。全省开展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建设专题调研。同年,开展提高纪律检查能力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专题调研,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研工作,形成一批价值较高的理论成果。同时,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落实制度,转变学风,逐步形成领导干部带头讲学习、抓学习,干部职工比学习、钻业务的好风气。

发挥集体领导作用 省纪委监察厅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要求,制定和不断完善会议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用具体议事规则体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大原则,落实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党内监督制度。修订《省纪委书记办公会议和省纪委常委会议议事工作程序》,明确议事范围,严格议事程序。制定《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内部督促检查工作实施办法》,抓好落实督查。对所有督办事项,办公厅以督办通知书为载体,按照立项、转办、催办、审核、综合、反馈的工作程序,抓好省纪委监察厅机关重大决策部署、领导重要批示以及上级领导交办和转办的重要事项的督办,发现问题,跟踪督查,抓好落实。制定《省纪委监察厅机关请示汇报工作实施办法》,规范机关工作程序。从请示汇报和督促检查入手,规范上传下达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质量和水平。加强组织协调,落实领导决策和各项工作部署。每年将中央纪委要求和省纪委全会的工作部署分解到省直各单位和机关各厅室,报请省委、省政府以两办文件下发执行。对外加强与省直牵头、协作单位的联系,组织召开任务分解会议,协调落实有关事项;对内以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为“总抓手”,按季度制定工作运行计划,协调各厅室积极落实上级决策、业务会议精神和领导批办事项。内外结合,上下联动,推动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

构建和谐环境 省纪委监察厅结合工作实践,注意构建和谐的工作环境。1.建立激励机制,不断提升纪检监察综合工作水平。2.完善案件管理系统,为指导办案工作提供可靠依据。制定《关于加强省纪委监察厅案件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案件管理统计报送范围、报送方法、报送时间、报送责任;制定《甘肃省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报送制度》和《甘肃省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统计考核办法》,推广使用案件管理系统软件,及时、准确、全面地收集汇总全省查办案件工作情况,综合分析、跟踪督办,促进办案质量和效率的提高。3.优化机关文件流程,推行目标管理。围绕机要、文秘、保密、档案公文处理的各个环节,制定可操作性强、约束力强的行为规范。4.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努力做到后勤服务保障有序。重点围绕机关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公务接待、车辆管理,制定机关接待工作规定、机关财务管理规定、机关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机关办公用品管理办法、机关移动通讯工具及通讯费用管理办法,把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融入机关后勤服务工作之中,建制度,抓管理,办实事。

抓队伍强素质 2002年以来,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韩忠信多次提出“用钢班子带铁队伍”,用铁的纪律维护机关良好的作风,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质量和效率。1.抓队伍。强素质,坚持任人唯贤。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先后对1名常委、11名正副主任、5名副厅级纪检监察专员和巡视员的空缺岗位进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从外部交流提拔3名室主任,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招考40名应届大学毕业生,从系统内部公开选调10名青年干部。2005年8月,对机关4个正副处级职位进行竞争上岗,机关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明显优化。2.抓典型。树正气,坚持用制度激励人。制定省纪委监察厅机关“评先创优”奖励办法。针对办案一线的工作人员,专门制定《中共甘肃省纪委监察厅机关查办案件奖励办法》。

2005年3月,召开机关管理工作座谈会,分析机关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要以制定制度、完善制度、落实制度为核心,以创“四好”(学习好、团结好、工作好、廉洁好)机关为目标,加强管理、细化管理。针对机关对外交流和外出公务活动日益频繁,内部管理中出现的一些苗头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制定《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干部外出参加公务活动制度》,并编辑印发《省纪委监察厅机关自身建设汇编》。二是从提高思想认识入手,强化制度建设意识。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将制度建设作为提高自身建设水平的重要内容,贯彻执行制度的意识,提高落实制度的自觉性。将《省纪委监察厅机关自身建设文件汇编》印发给每一位机关干部学习参考,举办相关人员参加的案件管理、档案管理、信息工作培训班,专题学习各项规章制度,使干部职工了解掌握每一项工作的业务流程,自觉地按制度办事。三是抓好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省纪委监察厅领导明确要求,机关各厅室主任要自觉担负起自身建设的重任,严格要求自己,做到有制度的坚决按照制度办,没有明确规定的,加强请示汇报,克服机关工作的随意性。四是加强对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落实制度好,工作成效明显的,予以表彰奖励,对不认真执行机关制度的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对无视规章制度,明知故犯,给纪检监察工作带来严重损失的,实施责任追究。

2005年11月,召开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查办案件工作表彰大会,省纪委监察厅机关5个集体和14名个人受到表彰奖励。抓监督。严惩处,坚持用制度约束人。以依法执纪、依纪办案为核心,制定中共甘肃省纪委监察厅关于若干纪律的规定、机关工作人员请假和考勤制度、举报线索管理施行办法,对反映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问题来信的处理办法、省纪委监察厅自办案件涉案款物管理暂行规定、新闻发布会制度一系列检查评比、奖励惩处、监督制约的制度办法,使机关案件线索评估排查、办案监督、暂扣违纪款物和办案经费管理、实施“两规”、“两指”措施重点岗位和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案件审理、纠风和执法监察重点环节的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抓落实。落实反腐倡廉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廉政谈话制度、诫勉谈话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以及办案回避、公务回避、轮岗交流制度,逐步建立健全机关内部的权力监督机制。抓创优。争创“四好”机关。探索建立新的管理制度,补充完善已有的制度,清理和废止过时落后的制度,从整体上推进制度建设的可行性、针对性和系统性,克服制度建设上的形式主义,力求制定的制度科学、合理、完善、有效。适应机关工作发展变化的需要,不断延伸制度建设的触角。

2006年,省纪委监察厅领导班子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有新的进展;加强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对反腐倡廉和监察工作规律有新的认识;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加强干部培训,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有新的进步;加强监察厅领导班子自身的思想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决策科学化、管理制度化、监督民主化水平有新的提高。应清醒地认识到,一些党员干部作风不正的问题依然严重,消极腐败问题在甘肃省一些地方和领域仍时有发生,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反腐倡廉的工作任务,要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 2007年4月28日,省纪委监察厅、省委巡视机构召开干部大会,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蒋文兰指出,省纪委监察厅在反腐倡廉工作中履行好职责、发挥好作用,关键要靠队伍建设作保证。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和省委巡视机构自身建设总的目标是,争取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干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做到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团结好。加强对经济、科技、社会、法律方面知识的学习,夯实理论功底,丰富知识储备,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努力把学习的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履行好职能的本领。第一,要不断提高理论素养。第二,要弘扬正气,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要真抓实干,不做表面文章,不搞花架子,力戒形式主义。要带头减少会议和文件,提倡开短会、讲短话、办实事、求实效,把精力集中到抓工作落实上来。第三,要严明纪律,严格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杜绝以案谋私、以线索谋私和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问题的发生。不论做什么工作,都要按照原则办事,按规章制度办事,决不能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这方面如果出现问题,必须从严处理,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要严格执行廉洁从政规定,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和省委巡视机构的所有干部职工,一律不得假借省纪委监察厅和省委巡视机构的名义为个人办私事,下基层工作不准接受超标准接待、不准接受土特产品,不准借工作之便获取任何好处。经常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维护省纪委监察厅和省委巡视机构的良好形象。第四,要以人为本,解决好干部职工关心的实际问题。

2007年,省纪委监察厅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提高执纪监督能力。省纪委监察厅领导班子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中心组学习和组织理论研讨会、座谈会、报告会形式,领会十七大精神,清理工作思路,推动反腐倡廉任务落实。以省、市(州)纪委换届为契机,提拔和交流领导班子成员49人。加强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开展科学发展观重大战略思想与反腐倡廉工作、拓展防治腐败工作领域、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问题的专题研究,安排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的研究工作。

2007年5月9日,省纪委召开第一次常委(扩大)会议,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蒋文兰代表新一届领导班子承诺,一定要在省委和中央纪委的正确领导下,不负重托,不辱使命,恪尽职守,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团结和带领全省纪检监察干部,为努力开创反腐倡廉工作新局面作出应有的贡献。省纪委监察厅领导班子成员加强学习,夯实理论基础;顾全大局,增强全局意识;锐意进取,开展工作;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清正廉洁,保持浩然正气,努力建设讲民主集中、讲团结和谐、讲真抓实干、讲廉洁自律、讲改革创新的领导集体。

机关党的建设

党支部 1987年12月15日,甘肃省监察厅正式成立并开始办公,党员数量比较少,经请示省直机关工委成立省监察厅机关党支部,选举仲尚亨担任党支部书记,协助厅领导抓好党员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

1988年4月8日,经省直机关党委批准,中共甘肃省监察厅机关支部委员会由刘作恺、王廷钰、王建洲、金鸿组成。刘作恺任书记、王廷钰任副书记。

党支部 1990年6月,省直机关工委批准成立厅机关党总支部委员会,书记李文信,副书记王志军,委员叶自明、王建洲、冯庆昌,党总支管辖4个党支部,党员66名。

1992年6月,经省直机关工委批准,监察厅机关党总支书记由徐瑛担任。监察厅机关党总支,主要作以下几项工作:1.根据中央文件精神和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党员重新登记工作的部署,从1990年6月11日至7月20日,集中40天时间对厅机关党员进行重新登记。这次登记分为四个阶段:学习教育、提高认识;个人总结、自愿申请;民主评议、组织审定;总结整改,检查验收。在党员重新登记中,厅党组重视,领导带头;突出重点,注重效果;坚持标准,严格把关;边整边改,见诸行动,参加这次重新登记的党员共66名,其中地级党员干部3名,处级26名,一般党员干部和职工党员37名。通过这次党员重新登记,有64名党员准予登记,2名党员缓登和不予登记。2.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根据中央文件精神和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厅机关在1992年1月,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在党员评议工作中,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思想教育。坚持党员标准,评议扎实有效。除1名党员暂挂待处,其他67名党员干部被认定为合格党员。3.抓党的组织建设和评先创优工作。省监察厅,机关党总支根据人员构成和分布情况,健全了组织机构,划分支部和小组,加强对党员的思想、作风教育,同时根据部分干部的现实表现和个人志愿,党支部有计划,有重点地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学习班,按党员条件、标准发展一批新党员。为了加强机关思想作风和业务建设,在各支部和党员中广泛开展评先创优工作。涌现出一大批优秀党员和先进工作者,1988年至1991年共评出优秀党员36名,先进工作者52名。4.开展党的知识竞赛活动。

机关党委 1993年3月,省纪委和省监察厅合署办公后,有党员159人,其中在职党员139名,离退休干部党员20名。为适应机构改革的需要,加强机关党的建设,3月31日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机关党委委员。4月1日经省直工委批准,成立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党委。陈扬、黄宏杰、王正义、王保权、刘国虹、朱秀兰、张瑞生、康建成、雷得平组成机关党委。陈扬兼任书记,黄宏杰任副书记。

1993年4月,经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党委研究决定:机关党委下设一个党总支和14个直属党支部。党总支、党支部的划分及名称:办公厅成立党总支,下设2个党支部(综合处和行政事务管理处成立1个党支部,秘书处和老干处成立1个党支部)。13个室和离退休老干部各成立1个党支部。

1994年1月,省直机关工委批准阎正芳任机关党委书记。围绕党的工作中心,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机关167名在职干部和职工写论文、心得体会共167篇。选送机关16名干部参加各种类型的理论培训班,36名处以上干部参加省直机关工委组织的理论知识测验。教育、考察、批准发展新党员5名,预备党员按期转正5名。

1995年,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反腐败斗争,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机关所有人参加党的知识答卷考试,平均成绩在98分以上。经各党支部推选上报,受到省直机关工委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党委被省直工委批准为先进党组织。考察、批准发展新党员4名,预备党员按期转正3名。机关党委加强对工、青、妇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群众组织的作用。建立健全工会组织。机关工会增补工会主席,成立机关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15个工会小组。组建妇女委员会。

1996年,委厅机关党委考察,发展新党员1名,预备党员按期转正6名。

1998年11月4日,经省纪委常委会研究提议,并经省直工委批准,增补韩豫平为机关党委委员并任书记。机关党委加强自身建设和机关思想政治建设,注意发挥工、青、妇群众组织的作用。参加省直机关万名职工笔谈、演讲活动,收到论文、心得体会47篇,其中有11篇被选送到省直机关工委参加竞赛,组织机关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参考率和优秀率均在95%以上。

1999年,加强机关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注意发挥工、青、妇群众组织的作用。中心组组织学习20次,28名学习成员都写了上万字的心得体会和学习笔记,20名副地级以上领导干部每人还结合工作和思想实际,撰写5000字以上的理论文章。省纪委监察厅班子成员和各厅室主任带头参加邓小平理论考试,处级以下113名干部参加邓小平理论系统学习闭卷考试,增强理论学习的自觉性和系统性。

2000年11月,根据党章规定基层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为两年或三年精神,对十个党支部进行改选。联系实际,开展“三讲”教育、西部开发大讨论、警示教育活动,加强机关党员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重视发挥工、青、妇群众组织的作用。结合“三讲”教育,24名中心组学习成员分别在6个学习小组,进行封闭式学习,坚持理论联系思想、工作、作风实际,进行反思,力求在思想上深化提高。

2001年,以开展学习实践“三个代表”活动为主线,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和基层党的建设。用3个月时间,在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党员干部中开展一次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活动。结合实际进行讨论,查找在思想作风、学习、工作作风、领导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边学边改。把学习政治理论同自身的思想、工作、作风紧密结合起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指导思想,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具体措施,完成纪检监察工作的各项任务。对党支部成员变动或任期已满的,增补成员或改选换届。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知识培训,发展3名新党员,1名预备党员转正。

2001年五一劳动节,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工会被省直机关工会评为省直机关先进集体。

2002年,委厅机关党委坚持以人为本,认真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综合素质。8篇论文先后发表在《中国纪检监察报》《党风通讯》《中国党政干部论坛》《理论前沿》刊物上。委厅机关27名地厅级领导干部听法制讲座和参加法律知识考试。举办“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有奖知识测试活动,142名党员干部参加测试,获得优秀成绩的占80%。落实党中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推进机关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举办“公民道德建设知识测试”活动。187人参加这项活动,获得优秀成绩146名,占参试总人数78%。重视党建理论研究,6名干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撰写有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文章。其中5人获奖,获得一等奖的1名,三等奖的1名,优秀奖3名。首次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和责任追究制暂行办法》,按期转正中共党员3名。

2002年5月,因机关党委委员调离、退休原因,省纪委常委会研究机关党委委员进行调整,经省直机关工委批准,增补张德茂、李新民、赵正祥为机关党委委员,朱秀兰为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改选离退休老干部、纪检监察一室、干部室、纪检监察四室党支部,增补办公厅党总支、执法监察室党支部委员。

2003年,委厅机关党委还从实际出发,建立《省纪委省监察厅机关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党总支、支部工作制度》《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创建“双优一文明”活动五年计划》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

2004年,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开展以思想政治、组织纪律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各项活动。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工作方针,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发展工作。转正7名预备党员。17名入党积极分子被各党支部作为培养对象,5名青年团员参加省直工委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2005年,以建设和谐高效机关为目标,狠抓机关理论学习和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建立以省纪委监察厅机关中心理论学习组为龙头,处以上干部为重点的理论学习机制,170多名党员干部书写读书笔记200多万字,撰写各类文章近百篇,有4人写的5篇调研文章还参加省直机关工委举办的以执政能力建设为重点的机关党建理论研讨会,获得奖励。

2005年,机关党委根据新形势的需要,成立省委巡视机构党总支和巡视办,巡视一、二、三、四组及培训中心6个党支部,对办公厅党总支、政策法规研究室4个任期届满或成员缺额的党支部进行改选换届工作。各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实行“一岗双责”,既是厅(室)主任,又是党支部书记,既是行政主管,又是党务工作者,纪检监察业务和党务双肩挑,工作和党建两手抓。省直机关工委表彰“省纪委常委会为带头抓机关党建先进单位”;政策法规研究室党支部、纪检监察二室党支部、省委巡视办公室党支部为“优秀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室为先进文明(处)室;朱秀兰为“优秀机关党务工作者”。按期转正2名预备党员,确定17名入党积极分子作为培养对象,推荐12名团员、青年参加省直机关工委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2006年,机关党委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机关党建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举办石述柱先进事迹报告会,举办党员重温入党誓词活动。抓好与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和省委巡视机构的26个党支部的组织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实施方案、活动安排的贯彻落实。(https://www.xing528.com)

2007年,加强党支部组织建设,以夯实基础为着力点,规范党支部组织设置、健全组织体系、强化组织功能,激发支部活力。以大力弘扬“人一之,我十之,人十之,我百之”的甘肃精神,培育和倡导务实求新,勤奋敬业,真抓实干,奋发有为的精神,扎实做好党建工作。

机关党组织生活 2000年7月18日,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党委制定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和检查考核制度。1.落实学习制度和学习计划学习日达90%以上,学习记录清楚翔实;2.学习出勤率达90%以上;3.备有专门的学习笔记本,每月都写学习笔记;处级以上党员干部每年至少撰写一篇以上有一定理论深度的调研报告或学习体会文章;4.完成机关党委安排的学习培训、宣传教育工作任务;5.学习效果好,政治素质强,作风优良,服务优质,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凡理论学习没有达到考核标准的,不能被评为优秀党组织、优秀党员、优秀公务员。

2000年8月2日,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党委制定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对党支部组织生活的内容作出规定:1.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宪法和其他法律知识,以及业务知识。2.传达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决定文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讨论制定本支部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3.党支部向党员布置任务,提出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党的教育工作。4.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5.研究制定开展优秀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文明单位创建的措施,检查活动开展情况。6.讨论发展党员的工作计划,制定培养教育和考察积极分子的具体措施,检查落实情况,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问题。7.党员向党支部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和作风方面的情况。8.组织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党内生活有关规定的情况,弘扬正气,表彰先进。对违反党纪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理。9.分析群众的思想状况,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研究如何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10.选举党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撤换不称职的支部委员。

2001年8月,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党委制定省纪委监察厅中心学习组制度。对中心学习组参加成员、学习内容安排、搞好学习情况通报和学习要求作出明确规定。中心组学习情况根据实际需要,撰写稿件或拍摄电视片,通过《甘肃日报》、甘肃电视台、甘肃人民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进行通报。《党风通讯》杂志社采编专稿或综述,报道学习和组织建设情况。

2003年3月,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党委制定厅机关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试行)。1.基本原则。(1)机关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和中心任务相结合,服从、服务于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大局。(2)机关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相结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3)目标的先进性与可行性相结合,既体现高标准,又可行。(4)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工作目标既体现连续性,又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5)总目标与分目标相结合,把总目标分解到各党总支、支部,落实到人头。(6)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使工作目标便于考核。2.目标内容。(1)机关党的思想建设。围绕加强机关理论武装工作、思想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制定工作目标。(2)机关党的组织建设。围绕机关党委会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内容制定工作目标。3.责任主体。机关党委负责领导本机关党建工作,指导机关党组织的工作。

2004年4月,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党委制定机关党总支、支部工作制度。1.党员大会制度。2.党总支、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3.组织生活制度。4.党课制度。5.党内监督制度。6.思想政治工作制度。7.民主评议党员制度。8.目标管理制度。9.报告工作制度。10.党支部工作手册记事制度。

2006年,机关党委配齐配强各党支部委员,增补办公厅党总支委员;任命办公厅党总支书记;审批通过政策法规研究室党支部、干部室党支部的改选;吸收28名年轻干部入党,不断为党的肌体注入活力。

创先评优

1988年,省监察厅党组作出关于表彰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在各党小组和各处室充分发扬民主,反复酝酿讨论提名的基础上,经党支部和评选领导小组研究讨论,1989年3月28日厅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评选9名干部为厅机关支部优秀党员;11名干部为1988年厅机关先进工作者。颁发奖状,以资鼓励。

1990年,省监察厅党组对在完成本职业务,惩治腐败,推进廉政建设,促进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中作出积极贡献的优秀党员和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

1991年4月4日,省监察厅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加强机关队伍建设,履行监察职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表扬16名职工为1990年度先进工作者。

1994年,省纪委监察厅作出“关于表彰年度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的决定”,对机关评选出的19名优秀共产党员和23名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

1996年,开展“双学”活动,“争先创优”,对1995年度涌现出的16名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2000年8月2日,省纪委监察厅作出加强和改进省纪委监察厅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省纪委监察厅主要负责人要负起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分管领导对机关所管厅、室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实行“一岗双责”。

2001年1月,经省纪委常委会同意,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党委对2000年度优秀党组织第三监察室党支部、干部室党支部、杂志社党支部、秘书处党支部、综合处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予以表彰。

2002年,委厅机关党委、纪检监察二室党支部被评为省直属机关优秀党组织。

2003年1月8日,省纪委监察厅决定,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党委将《党风通讯》杂志社等5个单位,赵连科等18名个人作为2002年度先进集体和优秀等次公务员进行表彰奖励。

2004年4月,省纪委监察厅为弘扬正气、转变作风,干一流事业、创一流业绩,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制定机关“评优创先”奖励办法。对评优创先中取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凡获得中央纪委监察部、省委、省政府或国家部委办一级表彰奖励或荣誉称号的,集体奖励1000元,个人奖励500元,同时通报表扬。凡获得中央纪委职能厅室、省直部门和单位一级表彰奖励或荣誉称号的,集体奖励500元,个人奖励200元,同时通报表扬。评选出执法监察室6个先进党支部和16名优秀共产党员。

2006年,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机关党建工作由一位省纪委监察厅领导专职负责,配备3名专职工作人员,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方法,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和政府经济部门负责人举办五场专题辅导报告会和党员重温入党誓词活动。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开展创先评优活动。

机关管理

1988年以来,省监察厅注意加强厅机关建设和监察干部管理,从自身建设的实际出发,制定一些规范机关管理的制度。合署后制定出台《中共甘肃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机关若干纪律的规定(试行)》《中共甘肃省纪委、甘肃省监察厅机关举报线索管理的试行办法》多项规范性文件,使机关工作有章可循,工作程序规范,工作效率提高。

1991年3月23日,省委书记顾金池在全省监察工作会议上提出要求从国家政权的性质认识提高执纪能力的重要性,加强机关建设,注意监察队伍管理。

1995年6月20日,省纪委监察厅制定机关工作人员不准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公款支付的营业性场所娱乐活动的规定。1.在受理信访举报、申诉及进行案件检查、案件审理时,不准接受当事人、被举报、被检查、被审理对象及其单位或亲属的宴请。2.不准接受下级单位工作人员来兰办事时举办的宴请。也不准在下级机关检查工作时,违反规定接受超标准的接待。3.不准用公款或利用职权之便,到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场所进行娱乐活动;不准接受外单位或下级机关用公款在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安排的娱乐活动。也不准免费参加这类场所的活动。4.在办理干部调配、人员录用、考核晋升职称评定、奖励惩处工作中,不准接受有关人员或亲属的宴请。5.在购置办公用品、办公设备、交通工具,实施基建项目,购房分房以及其他经济交往中,不准接受经销单位、施工单位或个人的宴请。6.在采写新闻稿件,刊物采用稿件工作中,不准接受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宴请。凡违反者,一次进行批评教育;两次给予警告处分;三次给予记大过处分,并调离工作岗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从重处理。

1999年4月,省纪委监察厅制定中心学习组制度。省纪委副书记、常委、秘书长、监察厅副厅长;各(厅)室主任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副地级以上纪检监察专员、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工会主席参加,每个成员结合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每年撰写一篇有一定理论深度的学习体会文章。

2002年3月,省纪委监察厅做出关于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提高执纪执政能力的意见。1.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省纪委委员特别是常委,要把理论学习作为第一要务,坚持学习,加强学习,改善学习。着眼于对现实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发展,不断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研究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做到理论与实际、学习与运用相统一,力求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致用,以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要以学得的理论为指导,注重研究从严治党和反腐倡廉工作中带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创造性地开展纪检监察工作。2.改进工作作风和领导作风,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的落实。对重要工作和重大案件的查处,领导干部要亲自协调,靠前指挥,一抓到底,务求实效。要关心和支持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明确工作任务、目标和职责,并认真加以落实,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省纪委委员既要认真执行委员会和常委会作出的决定、决议,又要对自己分管范围内的工作尽职尽责,敢于负责,不回避矛盾,不推诿扯皮。3.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从新的实际出发,在工作思路、工作机制、工作方法上积极探索。尤其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特点,在如何适应新形势,探索纪检监察工作规律,改进纪检监察工作方法和手段,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在解决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中发挥重要作用。从更多地注重治标、标本兼治转向标本兼治、以治本为主;把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从事后查处为主转向事前监督为主;改革和完善党的纪检监察体制,研究新举措,探索新路子。要积极进行制度创新。在坚持和完善已有的行之有效的党风廉政法规制度的同时,针对反腐倡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研究制定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的法规制度。4.增进团结,提高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坚持党的事业至上,珍惜和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要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坚持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必须由常委会或全委会讨论决定。加强常委会与委员的联系,保证每个委员的意见、建议能够及时反映上来,使常委会的决策建立在民主、科学基础上,并得到及时有效的贯彻执行。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的监督,相互提醒,相互帮助,形成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良好风气。领导干部要增强监督意识,自觉接受本机关和下级机关干部职工的监督,对干部群众指出的不足和问题,要认真检查和纠正。5.严于自律,为党员干部作出表率。纪检监察机关的性质、任务和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岗位,要求省纪委监察厅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有更高的政治觉悟、更高的纪律性和更强的法制观念。要带头遵守纪律,以高尚的人格力量、优良的作风和廉洁的形象,影响和带动党员干部。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

机关政务公开 2004年4月,省纪委监察厅机关试行政务公开实施方案。1.政务公开的目的和意义。推行政务公开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其目的是便于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群众加强对机关工作的监督,为人民群众充分行使对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社会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供保证。有利于扩大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经济工作的开放度;有利于集中民智,促进科学决策;有利于从根本上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廉政勤政。2.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机关为目标,加强对行政运行的监督,保障人民群众依法参加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进省纪委监察厅依法行政和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基本原则是: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方便群众,有利监督。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对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只要不属于党和国家机密的都要向社会公开。3.政务公开的内容。省纪委监察厅机关的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办事依据,以及对社会的服务承诺;省纪委监察厅制定的非密级规范性文件,特别是需要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的政策性文件、重大政策措施;省纪委监察厅有关会议研究决定的可以向社会公开的重大事项;在执法监察、纠正不正之风的工作中,对重大违法违规和侵害人民群众利益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省纪委监察厅年度工作计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及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办公流程和纪检监察举报中心电话号码及网上举报网址。4.政务公开的形式。(1)建立重大决策咨询制度和公开听证制度。省纪委监察厅出台有关重大政策和法规草案,事前要组织专家、学者和有关方面代表咨询或举行公开听证会,广泛征求吸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2)加强纪检监察系统电子政务建设,将省纪委监察厅的有关政策法规、组织机构、办事程序通过省政府政务信息网站、甘肃纪检监察信息网站(外网)向社会公开。(3)会议公开。省纪委监察厅召开的讨论研究可以向社会公开事项的有关会议,可邀请有关人员和新闻记者旁听。(4)媒体公开。省纪委监察厅重要文件和政策措施,要通过省内主要媒体及时刊登发布。建立和规范廉政新闻发布制度,发布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事项。(5)文件公开。省纪委监察厅制定下发的非涉密规章、规范性文件要及时向社会公开。继续办好《廉政大视野》内部刊物,及时将省纪委监察厅的有关文件和工作动态予以刊发,发挥宣传政策、传达政令、公开政务、联系群众的作用。(6)省纪委监察厅机关要将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办事程序,以公示栏形式在机关公布,并实行门牌、桌牌制度。5.政务公开措施。(1)严格工作程序。对公开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核把关。要确保各类信息安全,加强信息化管理,确定专人具体承办公开事宜和咨询服务。《廉政大视野》(内刊)刊登的文件、领导讲话、经济信息,由主管领导审定。会议公开涉及的有关事项由分管领导和秘书长审批。新闻发布会的内容由省纪委常委会或监察厅厅长办公会议审定。(2)建立责任制。办公厅和监察综合室要做好省纪委监察厅机关的政务公开工作,搞好指导和督促检查。各厅室(处)是政务公开的主要窗口,除涉密岗位和保密要求之外,其他政务公开的内容要具体化,并逐步做到规范化。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年初要安排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年末要进行总结评比,把推行政务公开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内容,作为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依据。

严格机关纪律 2000年4月,省纪委监察厅制定机关若干纪律规定。1.机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党和国家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纪律要求,不得有下列行为:(1)未经批准参加各种游行、示威、或者参加非法集会、非法聚集活动以及其他群体性事件,或者参加各种非法组织及其活动;(2)发表、散布、传播反对或诋毁“四项基本原则”以及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3)有悖共产党员的信仰,参与封建迷信活动。2.机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党和国家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保密纪律要求,不得有下列行为:(1)泄露机关工作的秘密;(2)打听、了解职责范围内不应该知道的属于保密的情况;(3)违反案件保密制度,传播案情,或者向案件当事人和其他涉案人员及其亲友传递消息;(4)擅自泄露、扩散有关举报材料的内容,向被举报人透露举报人的情况和举报材料的内容。3.机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廉洁自律方面的一系列规定和机关制定的各项工作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1)利用职务便利和省纪委监察厅机关的影响,为案件当事人说情;(2)瞒案不报、压案不办,或者不服从工作安排,对工作故意推诿、拖延的;(3)私自干预有关单位、部门的案件处理或干部人事工作;(4)利用职务便利,或者通过所联系的地区、部门违反有关规定为本人、亲友谋取工作安排调动、干部录用提拔;(5)因公出差期间,未经批准,单独外出或彻夜不回驻地;(6)出差携带亲属,或者擅自变更出差路线绕道探亲访友、旅游观光或办理其他个人事务;(7)在下级单位、工作联系单位或涉案单位报销各种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接受其提供的外出私人免费旅游、度假、探亲;(8)私自向下级单位、工作联系单位索要或借用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办公设备;(9)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营业性场所娱乐活动;(10)违反劳动纪律,迟到早退、串岗离岗,上班时间下象棋、打扑克、打电脑游戏及做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11)违反考勤制度,不如实考核。4.参加处理信访和案件初核、调查、审理、研究的人员,以及经批准介入案件的其他人员,不得有下列违反办案纪律的行为:(1)明知是涉嫌违纪人员及其亲友,而与之建立私人联系和交往;(2)利用办案之机,通过涉嫌违纪的单位和人员为本人、亲友办理私人事项;(3)利用办案之机,收受他人的钱物;(4)违反办案程序,私自调查案情,私存、使用案件材料和收缴的罚没财物。(5)向被调查人员及其亲友,或者涉嫌违纪的被调查单位私自借用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和其他物品或报销各种费用。5.对于违反本规定的,依照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给予党纪处分、行政处分。对于不构成党纪处分、行政处分,或者免予处分、不予处分的,可以根据情况进行诫勉谈话或采取停止执行职务、调离原岗位、免职、调离本机关、辞退组织等处理措施。对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在处理违纪人员的同时,还需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的,依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规定,追究厅室领导及主管领导责任。7.机关工作人员违纪违法及违反上述有关规定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属省纪委监察厅管理的干部由干部室牵头,当事人所在厅室、机关党委参加调查核实,由调查组提出处理建议,当事人所在厅室讨论提出处理意见;工勤人员由所在厅室组织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按程序移交审理室审理。给予党纪处分的报机关党委,给予政纪处分的报干部室,按干部管理权限讨论决定处理。一般问题应在一个月内完结。

搞好财务管理 1.预算内经费。1987年12月,省财政厅拨8.3万元,作为开办费。从1988年按省财政厅实行“预算包干,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办法。在经费使用方面,严格执行国家预算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不得突破,按照双增双节的原则,参考公安系统的办法,对大案要案实行单报、单列和单批。确因工作需要增加支出时,向省财政厅或省政府写出报告要求拨付。

1990年1月25日,省长贾志杰主持省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决定,监察机关交通工具根据实际情况,把三分之二的县监察局的北京212车辆配备起来,省计委、省财政厅予以安排,办案设备由省监察厅提出列支项目,省财政厅按此统计在年内分期解决。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对省财政尚无统一规定开支标准的项目,按照实际情况参照类似标准执行,不许自行提高开支标准。严格区分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界限,不准将预算内资金划为预算外使用,更不能用事业包干经费搞其他开支。包干经费的节支留用部分,除了按省政府规定的标准提取一部分集体福利和奖金,主要用来弥补事业经费的不足。专项资金。用于事业发展的设备购置、技术改造、租用办公用房、修建住宅楼、水电一次性开支需申请专项经费,申请专款写出专题报告,列出项目,所需金额,经组织审核,向省财政厅报告,申请专项经费。对于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超支不补,结余上缴获报批后调整。不属于专项开支的项目,财务部门有权拒绝支付。预算外资金。省监察厅1989年制定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和规定,明确预算外资金的主管机构、创收资金的收入范围,收支项目会计核算办法,资金使用、审批程序以及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处罚处理办法。

1993年合署办公后,省监察厅财务经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审核、审计后交予省纪委财务统一管理。

从1993年到2007年,省审计厅每年底都对省纪委监察厅机关的财务进行审计,并将审计情况公开。

寻找差距改进工作

1988年以来,省监察厅每年在不断地总结工作经验的同时,总是寻找差距,以求改进工作。

1989年,省监察厅总结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监察法规制度不配套、不完善,办案设备、手段跟不上形势发展的要求,存在办案难的情况。

1990年,省监察厅总结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是,满足于动员部署和一般号召,具体工作中缺乏可行的措施。

1991年,省监察厅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是,案件查处工作发展不够平衡,“坐堂办案”情况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案件报批不够及时,一些案件久拖不结,有些案件查处过程中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推诿扯皮,不讲原则。

1992年,省监察厅信访渠道不畅,排摸出的违纪违法案件不多,以执法纠风为重点的廉政建设效果不够明显。

1993年,省纪委监察厅检讨思想解放程度和开拓创新精神,还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合署后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内部关系未完全理顺,两种职能特别是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发挥得不够充分,影响着纪检监察工作深入开展。

1995年,省纪委监察厅总结检查出的主要问题是,在查处案件方面宏观指导多,具体抓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少。

1996年,省纪委监察厅检讨专项治理工作、纠正不正之风特别是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有待深入的问题。

1997年,省纪委监察厅找出的不足是,领导思想上还没有完全摆脱计划经济的观念,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上思路不够开阔,因循守旧,不思进取。

1998年,省纪委监察厅检讨的主要问题是,全省纪检监察工作从整体上缺乏监督制约机制,致使“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在治标与治本的结合上特别是治本上显得乏力。

2000年,省纪委监察厅领导班子检讨进取精神不强,锐气减弱,遇到困难和问题绕道走,迁就照顾多的问题。

2001年,省纪委监察厅找出的差距是,“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制的落实不够到位,工作不够深入,抓得不紧,力度不够大,乱收费、加重农民负担不正之风的治理,效果不够明显,源头治理的措施没有落实,对新形势下消极腐败现象的特点、规律研究不够,提出有效预防、治理腐败的对策不多。

2002年,省纪委监察厅差距主要是,一些领域的消极腐败现象还在滋长蔓延,群众对贪污受贿、挥霍浪费公款、违反组织人事纪律问题的反映仍然比较突出,工作主动性不够,措施不力。存在着包揽过多、工作重点不突出、督促检查不够、创新意识不强、对新形势下腐败现象的特点规律研究不够,预防治理对策不多的问题。

2003年,省纪委监察厅检讨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掌握财和权的部门和执法执纪监督部门违法违纪问题,严重以权谋私和搞权钱交易的行为,严重官僚主义,失职渎职的行为,以及群众反映的强烈“热点”问题,花大气力、下苦功夫组织查处的力度不够,执法执纪偏宽偏软,纪检监察工作的思想方法、工作方法、人员素质还不够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2004年,省纪委监察厅领导班子深深感到,对反腐倡廉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深入研究不够,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工作方式方法还需要转变和改进。

2005年,省纪委监察厅总结出全省纪检监察工作与中央纪委和省委的要求,与人民的期盼还有较大差距,一些消极腐败问题仍然时有发生,吃拿卡要、违法行政、执法不公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仍然存在,项目、资金监管机制不够健全,纪检监察工作还有许多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地方。

2006年,省纪委监察厅找出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足是,在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惩防体系建设的关系中,有时存在一手软一手硬的现象;整体工作中惩防体系建设的奖惩、测评、保障机制还需要健全和完善;一些由政府部门牵头负责治理的不正之风工作有待于加强治理。

2007年,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是,有些地方和部门反腐倡廉责任制没有落实,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不到位,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执行不够得力,有效预防腐败的措施和办法不多,纪检监察干部素质和工作方法与新形势新任务还不完全适应,有待提高。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