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监察机关从1950年建立到1959年撤销,从1987年恢复到1993年合署,形成近万人的专职监察队伍。这支队伍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除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正确领导外,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有一支党性强、作风硬、业务精的监察干部队伍。监察队伍建设着重抓好作风建设、思想建设、理论建设和业务建设。
作 风
监察干部作风和形象 监察干部的作风和形象如何,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心,也决定着监察工作的效率和质量。1950年至1956年,为了完成党在过渡时期的各项任务,在省委领导下,省监委在干部中进行整风和整党,克服党内居功自傲情绪,命令主义作风,以及少数人的贪污腐化,政治上堕落颓废,违法乱纪错误,密切党群关系。经过“土改”、“三反”和“五反”“抗美援朝”运动,进行自我改造和教育,清理“中层”和“内层”[1],着重批评宗派主义、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思想作风,提高监察干部的思想觉悟,改进工作作风。
从1988年起,省监察厅按照中央、监察部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狠抓省监察厅和全省监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坚持把建设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监察干部队伍作为重要的任务来抓。
铸造监察形象 1988年6月,省监察厅制定《甘肃省行政监察机关为政清廉的规定》。1.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讲真话,干实事,求实效。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和“衙门”作风。2.坚持原则,依靠群众,秉公办案。不徇私情,不怕得罪人;重调查,重证据,不轻信口供;抵制和排除“关系网”、“说情风”的干扰。3.不准经商、办企业。不以权谋私,不索贿受贿,不贪污,不弄权渎职,不敲诈勒索,不以工作之便接受馈赠和获取不正当收入。4.认真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努力提高工作质量。5.涉及子女、亲友的违法违纪案件,要主动回避,不准说情、开脱和包庇。6.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的子女、亲友在升学、就业、转干、参军、调动方面拉关系、走后门。7.廉洁奉公先从自己做起,加强组织性、纪律性。讲民主,讲团结。顾大局,严守国家机密。省监察厅要求,全体监察干部要模范执行,违反者,视情节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1988年8月1日,省监察厅制定关于行政监察机关廉洁从政的八条规定:1.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政清廉的思想,为改革开放服务的思想。2.依靠群众,秉公办案,坚持原则,不徇私情。3.不以权谋私,不弄权渎职、不敲诈勒索,不索贿,不贪污。4.对来信来访,不推诿,不敷衍;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代。5.涉及子女、亲友的违纪案件,主动回避,不说情、不开脱、不包庇。6.注重调查研究,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7.加强组织性、纪律性;讲民主,讲团结,讲效率,讲实绩。严守国家机密。8.自觉接受党纪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不断改进工作。
1991年3月23日,副省长穆永吉在全省监察工作会议上,要求搞好各级监察机关领导班子作风建设,要把党性强、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具有较高水平的干部配备到领导班子中去,同时,要注意保持监察机关领导班子的相对稳定。要旗帜鲜明地支持监察机关的工作,要及时听取监察机关的工作汇报,认真研究提出的问题,该拍板决定的要及时拍板决定。特别当监察部门在查处重大案件遇到困难和非议时,各级政府一定要给予支持。对于监察机关急需解决的实际困难,各级政府应予重视,并尽可能予以解决。各级监察部门要注意抓好监察队伍的自身作风建设,要着重抓好两件事:一是抓好《行政监察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条例是行政监察的基本法规,各级监察机关和广大监察干部要带头学好用好条例,模范执行条例,以条例为指导,全面开展监察工作,使监察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二是做好监察机构的延伸和充实工作。按照《行政监察条例》应配备监察干部的乡镇要逐步配备监察干部,或确定人员兼管,以充实监察工作力量。
1991年3月23日,省委书记顾金池在全省监察工作会议上,要求全省监察机关和监察干部树立以身作则、严格谨慎的工作作风。已颁发和制定的有关规定,监察干部都要以身作则,严格执行。党的各项政策,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监察干部都要学习好,贯彻好,带头执行。作风好了,队伍好了,搞好廉政建设才能有主动权。没有这一条,就没有主动权。身教重于言教。制定的廉政建设制度,监察机关和监察干部先按制度办。有了这一条,就取得主动权,在处理别人违纪问题时,就理直气壮,别人就没有什么话讲。如果我们自己作风不好,违反规定,做监察工作就没有说服力。
1992年,省监察厅加强纪律,整顿作风,以提高干部素质为主,抓监察队伍的自身建设。认真学习贯彻《行政监察条例》,认真抓对江泽民在建党七十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和贯彻。省监察厅在加强作风建设工作中,采取自下而上民主评议的方法,在全省监察系统评选、表彰15个先进集体、5名模范工作者和44名先进工作者,其中有5人被监察部树为全国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与此同时,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相对集中近两个多月时间,通过学习文件,提高认识;联系实际,揭摆问题;整章建制,进行整改;总结验收,巩固提高四个阶段,集中精力抓省监察厅机关的作风整顿。各地市和省监察厅派驻监察机构,也都根据当地党委、政府及各部门的统一安排,开展整顿机关作风的工作,通过整顿机关作风,加强组织纪律,完善、严格规章制度,减少会议、文件,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对存在的一些问题,如案件查办工作发展还不平衡,有的监察机关对案源缺乏主动分析,扩大案件线索不够,有的甚至没有查处一起重要案件;行政监察业务宣传教育工作仍然比较薄弱;有的地县由于一些临时性的工作,抽调监察干部太多,致使监察力量分散,影响办案;由于行政监察工作难度大,条件也比较清苦,一部分干部思想不够稳定。针对这些问题,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调查研究,抓紧改进,整顿作风。
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1996年,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刘生荣提出监察厅作风建设中,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2002年,围绕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省纪委监察厅突出铸造监察队伍这个重点,改进作风,强化措施,努力铸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纪律严明的纪检监察队伍。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制定和实施《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意见》,领导班子成员自觉做到学习走在前,工作努力干,团结做模范,廉洁当表率。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韩忠信多次强调,领导干部要重视学习、带头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决不能以其昏昏,使人昭昭”。建立健全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党支部生活制度、领导干部讲授党课制度、厅级干部年终述学制度,规范学习行动,促进领导干部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领导干部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在中心组理论学习时,韩忠信多次领读和宣讲,带头谈学习体会,发表在党刊杂志上的理论性文章有十余篇。省纪委监察厅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实际,写作读书笔记都在三万字以上,撰写心得体会文章两篇以上。三十名厅级干部结合年终干部考核,检验领导干部的学习成果。
钢班子带铁队伍 2003年,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韩忠信提出“用钢班子带出铁队伍”,突出以班子建设影响带动队伍建设,注重抓理论学习、抓制度建设、抓作风纪律、抓岗位调整。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工作体制改革,逐步培养会干事、能干成事的干部队伍。
2004年,纪检监察队伍作风建设不断加强,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有新的提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高潮、开展“两个务必”教育为重点,狠抓作风建设。
2006年2月,省纪委监察厅认真执行中央纪委监察部制定的《关于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若干规定的意见》,重申和提出有关廉洁自律方面的要求:1.办理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严格履行工作程序。不准个人随意向地方、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打招呼,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更不能从中谋取私利。2.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的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不允许其以领导干部的名义或利用领导干部职务上的影响要求地方、部门和企事业党委办理任何事项,谋取利益。3.不准接受来委厅机关办理公务的地方、部门和企事业党委的宴请。外出执行公务期间,必须按当地接待标准就餐和住宿,不准要求提高接待标准。4.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5.不准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到营业性场所进行健身、娱乐活动。
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 2007年,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蒋文兰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干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加强监察机关领导班子作风建设。省、市、县三级纪委和监察厅、局换届,在各级党委的重视支持下,一批能力较强、经验丰富的优秀干部被选配、充实到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中来,配强、配齐领导干部。重点完善学习制度,建设学习型领导集体;加强作风建设,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健全民主集中制,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努力带动纪检监察机关形成风清、气正、心齐、劲足的良好局面。全省各级纪检监察干部树立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践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提出“立足岗位做卫士,求真务实为人民”,做到思想不变向、言论不走调、工作不落伍、行为不出格,保持共产党员的高风亮节和人民公仆本色。做到坚持原则,秉公执纪,严于律己、以身作则,不辱使命、不负重托。
思 想
监察干部思想建设 五十年代,省监委、监察厅领导班子在经济恢复建设和开展政治运动,纠举违纪案件中,从不放松组织监察干部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提高监察干部的思想政策水平。1957年2月,省监察厅组织监察干部加强马列主义理论学习,深入学习“八大”文件,结合监察工作实际,边学边工作,力求在工作中克服主观主义和官僚主义作风。
1988年,省监察厅把加强监察干部队伍思想建设,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需要,作为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需要,通过学习政策、法规、条例,树立强烈的政治意识和党性原则,保持清醒头脑,分清是非,认清本质,同各种错误思想和不正之风斗争,增强监察干部队伍战斗力。
抓紧监察队伍的思想建设 1989年,省监察厅注意加强全省监察队伍思想建设:1.在思想建设方面,根据监察机关担负的任务,搞好形势教育、廉政教育和党性教育,来增强全体监察干部的党性观念。省监察厅机关除组织全体人员坚持每周二、四、五下午正常的学习外,有计划地对上年工作进行认真总结。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寻找差距,鼓舞干劲,使全体干部树立在“清水衙门”努力工作的思想,以清苦为荣的思想。省监察厅党组还对评选出来的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工作者进行宣传表彰。2.提高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办案水平,省监察厅先后举办200名干部参加监察干部学习班。此外,还在全省监察系统选送一批处级干部先后分别参加监察部在北京举办的有关监察业务方面的学习班、研讨班。同时,各级监察机关也注意从精神和物质方面积极创造条件,努力搞好在职干部的岗位培训。3.在组织建设方面,按照编制选调一批干部,充实到监察队伍中来。通过考试、考核方式想方设法选配一批懂经济、财会和政法的干部。
1991年3月23日,省委书记顾金池在全省监察工作会议上,要求把加强监察队伍的思想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上。通过马列主义、邓小平理论的学习,通过经常性的各项制度的学习,不断地提高监察干部的思想水平。在学习和平时的工作生活中,始终要坚持实事求是,公道正派。监察队伍过硬不过硬,重要的是看是不是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道正派。有这样的思想和作风,监察工作才能过硬。通过学习,通过组织生活,通过思想政治工作,要在监察队伍中树立起来实事求是、公道正派的优良作风。这是队伍建设的很重要的一个方面。要防止错误思想对监察队伍的腐蚀,防止那些腐化分子、堕落分子对监察队伍的进攻。在查处政治案件中也有想拉拢监察干部的问题,但比较难。经济案件上拉拢就比较容易。如果不能有效地抵制拉拢腐蚀,行政监察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公道正派也做不到。
2002年,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韩忠信在全省监察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全面推进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指出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必须拥有一批有较高党性修养、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的专门人才。省纪委监察厅领导班子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培养人才,选拔人才,吸引人才。采取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加强干部培训、鼓励干部进修措施,促使纪检监察干部不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科技、管理知识,真正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里手。
2003年,省纪委监察厅突出重点,注重领导班子政治思想建设。明确提出各级领导班子“学习走在前、工作拼命干、团结作模范、廉洁当表率”的标准,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班子,建设成为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起来的,以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原则,坚持团结的领导集体。注重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科学决策能力。不断优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结构。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和缺职情况,配合省委组织部,对部分市、州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班子进行调整,强化领导力量。对省纪委监察厅42名派驻机构需要调整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考察任免,不断加强派驻机构的工作力量。真正把党性强、思想政治素质好、政策理论水平高、科学文化素质好、组织协调能力强、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善于打开工作局面、成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进各级纪检监察领导班子。
2004年,省纪委监察厅注意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党性锻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鲜明的政治观点和很强的政治鉴别力,严守党的纪律,从政治的高度来处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2005年至2006年全省各级监察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法律法规要求,分别采取召开机关全体职工大会、开办专题讲座、座谈讨论、知识测试和个人自学多种形式,学习法律法规,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并加强对学习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真学、真懂、真用,确保各项工作在法律的范围内规范运行。各级监察机关领导自觉带头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法律意识。
2007年12月7日,中共武威市纪委副书记高希文带领干部赴民勤贫困地区“送温暖,献爱心”途中,和武威市纪委办公室副主任徐生国不幸遭遇车祸殉职。省纪委监察厅号召全省纪检监察干部向高希文、徐生国学习,心系群众,以实际行动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理 论
提高理论修养 1988年,省监察厅注意提高干部的文化素质和理论修养,不断加强知识和经验积累,完善结构,扩大知识面,以适应新时期监察工作的需要。(www.xing528.com)
2001年6月1日,省纪委监察厅为纪念建党80周年对反腐倡廉优秀论文进行奖励。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各地监察学会对这次活动的开展给予高度重视,认真安排,周密组织。活动共收到论文145篇。经过认真评审,省纪委监察厅决定对其中的61篇优秀论文予以奖励。对8个地、市和2个企业颁发组织奖。
附表8 全省纪检监察干部获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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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改革办法改进工作 2004年10月18日,省纪委监察厅召开全省纪检监察系统理论研讨会,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如何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对行政监察机关在履行职能的实践中出现一些错位现象进行深入探讨。1.“越位”现象。监察机关过多地参与甚至包揽政府其他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做了应该由监察对象从事的某些专门领域的监管工作,忽略了自己的职责是对这些监管者实行监督。2.“平位”现象。监察机关过多的和政府其他监督部门进行联合专项检查、自觉不自觉地缩小行政监察与业务监督的“位差”,把某些专门领域的业务检查上升为行政监察机关的监察行为。3.“缺位”现象。行政监察机关与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后,本应当同时履行纪检和监察两项职能,但由于纪检和监察两种职能的转换缺乏制度的规范和保证,职能角色的转换不能及时到位,常常有意无意地以党内纪检代替行政监察,使行政监察职能出现缺位现象。此外,行政监察机关在人员减少,工作任务繁重的情况下,常常满足于充当“门神”、“金刚”角色,不仅“没种好别人的地,而且也荒了自己的田”,行政监察职能在无形中被束之高阁。这些“错位”现象的存在,既是行政监察职能弱化的具体表现,也是行政监察职能弱化的直接原因。如何在合署办公的条件下从理论上解决行政监察机关职能的错位问题,已成为不容忽视的问题。通过理论研讨和工作实践,在四个方面形成共识:第一,要找准结合点,从体制机制制度上做文章,防止工作的表面化和片面化。比如制止大吃大喝、奢侈浪费方面,大体上经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基本上是单纯从治标的角度去抓。发了不少文件,订了不少制度,虽然在短期内对这一问题有所遏制,但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第二阶段既有治标的措施,也有治本的措施。前几年清理“小金库”,清理银行账户,推行收支两条线,标本兼治,对制止大吃大喝、奢侈浪费起到遏制作用。发展到第三阶段,从上到下推行财政体制改革,实行部门预算,集中支付,建立核算中心,从源头上治理,对遏制腐败起到“釜底抽薪”的作用。许多问题必须用改革的办法解决。行政监察工作要同政府的一系列改革,包括体制、机制改革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发挥行政监察职能,推动改革的顺利进行。从行政监察工作的全局来讲,在监督体制、机制方面,还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尤其是从决策层、执行层、监督层来看,监督在体制、机制和实际工作上都相对较弱。要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行政体制改革,不断地深入研究和探索,逐步把机制反腐、制度反腐引入到行政监察更广泛的领域。第二,要选好切入点,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保证改革与发展各项政策的落实,防止“眉毛胡子一把抓”。在工作中有时还存在着主次不分、包揽过多、重点不突出问题。就执法监察本身而言,还存在法律法规意识淡薄,政策界限模糊,业务生疏问题,迫切需要提高。第三,要抓住着力点,深入纠风治乱,为改革和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防止边纠边犯、纠而不止的问题。纠风治乱,如行风评议工作,前几年上级有关部门、有关领导还总结过经验,有些市、州重视这方面的工作,搞得有声有色,富有成效。通过纠风治乱,专项治理,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保证经济社会发展的顺利进行。要巩固成绩,深化工作,坚持纠建并举,寓建于纠。第四,在合署办公的条件下,行政监察工作既要在省纪委常委会的领导下,和纪检工作融为一体,优势互补,发挥合力,又要在政府领导下履行行政监察职能。不能把“合署”理解为“合并”,要在工作中体现行政监察的特色,充分发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监察的作用。
2004年,为了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从当年10月份起,省纪委监察厅统一部署,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专题理论研讨活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战略部署,领导重视、精心组织、落实责任、深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探索工作思路,形成一批对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有指导意义的理论探讨和调研成果。省纪委监察厅共收到研讨论文和调研报告140篇,并组织评审组进行严格评审,对《立足全局、服务发展,努力增强办案的政治经济社会效果》《纪委协助党委推进党务公开需要把握的问题与对策》《关于加强对管钱、管物、管人干部监督问题的调研报告》等30篇研究论文、调研报告和兰州市纪委、监察局5个调研工作先进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附表9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优秀研讨成果和调研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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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理论研讨 2005年,省纪委监察厅围绕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开展调查研究和理论探讨,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省纪委监察厅召开30多场座谈会,广泛征求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的意见,并组织有关学者、专家进行论证,形成《中共甘肃省委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经省纪委、省委常委会讨论后,省委印发全省试行。将实施意见关于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治的96项具体工作分解到42个省直部门,制定《甘肃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任务分解表》,以省委文件印发。开展纪检监察调研,努力推动纪检监察创新理论和工作创新。全省共完成调研报告和理论文章704篇,其中省纪委监察厅24篇,市、州纪委监察局184篇。在“党风廉政建设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专题调研中,采取发放调查问卷的方式,对问卷结果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增强调研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整合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和系统力量开展调研。协调内外联合攻关。结合反腐倡廉和纪检监察工作实际,集中开展“提高纪律监察工作能力”和“党风廉政建设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专题调研,形成一批优秀调研成果。省纪委法规研究室撰写的《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省纪委和省直机关纪工委撰写的《纪委协助党委推进党务公开需要把握的问题与对策》等6篇文章,在全国第九届少数民族省区市反腐倡廉理论研讨会上获奖并进行交流。全省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经验交流暨纪检监察理论研讨会上,有8篇优秀论文作交流,30篇优秀论文和5个调研工作先进单位受到表彰奖励。
2005年到2006年,省纪委监察厅领导班子重视,率先垂范,把调查研究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内容,突出重点,完成调研和理论研究课题1599个,研究成果进入各级决策的890个,其中省一级完成课题55个,进入决策42个,有9篇理论文章和调研报告在中央纪委举办的研讨会上交流发言并获奖;向中央纪委报送调研信息168条,被采用167条(次),网络评论15篇。省纪委监察厅连续四年召开专题理论研讨会,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韩忠信先后到14个市、州、68个县、市、区、350多个乡镇、1200多个村和100多家企业就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与改革发展问题调查研究,提出“用钢班子带铁队伍”的要求,撰写《对反腐倡廉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作用问题的思考》《树立“生死存亡”的忧患意识,以党风建设推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理论研讨文章,在《中国纪检监察报》发表。
2007年5月18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蒋文兰撰写的理论文章《充分认识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中国纪检监察报》刊登。
业 务
监察业务上水平 五十年代,省监察厅针对工作人员对纠举违法乱纪、办案生疏问题,恢复监察厅特别是合署以来,要求监察干部掌握监察工作的原则、方针、政策和基本方法,还要求具备相应的业务素质,观察分析判断能力,调查研究能力,丰富的监察业务知识和工作经验,组织协调能力,办案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1991年3月23日,省委书记顾金池在全省监察工作会议上,要求抓业务学习,使监察干部普遍熟悉具体的业务,掌握应该掌握的方法,熟悉各种案件查处的规定、有关的纪律和法律。只有使所有的监察干部掌握科学的工作方法,才能保证把监察工作搞好。要把大前提把握好,分析是为“公”还是为“私”而犯的错误。前者要帮助总结经验教训,后者要严肃处理。认真解决宴请送礼办事的问题。这方面也要注意解决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省监察厅按省委书记的要求,加强监察干部的业务建设。
1995年,省纪委监察厅提出,提高办案队伍素质,造就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办案队伍。
2002年以来,省纪委监察厅在加强纪检监察工作业务建设中,共答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来人、来函、来电请示三百五十多次。组织干部学习《党纪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公务员法》等党和国家新颁布的党内法规和法律。及时传达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案件审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向省内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转发有关“七类案件”[2]办理程序和文书式样学习资料五百套,编发审理工作资料汇编四百余册,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搞好工作。
监察业务知识学习 2003年,省纪委监察厅开展对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学习,为保证学习效果,发给省纪委监察厅领导和机关干部每人一套业务知识教程,并在年底组织进行业务知识考试,同时配合“四五”普法规划的实施,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的十六大通过的新党章党规党纪,提高领导班子和纪检监察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
2005年,省纪委监察厅案件审理室与《廉政大视野》杂志社合作,主办《谈案说纪》栏目,讲解政策、法规、指导办案实例。在搞好业务指导工作的同时,按照培养“坚持原则,秉公执纪,甘于寂寞,乐于奉献,熟悉法规,掌握政策,善辨真伪,审慎明断”的审理干部队伍的要求,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抓各级队伍的自身建设。建立人员资料库,统计汇总县级以上纪检监察机关专、兼职干部的基本资料,纳入计算机信息管理,对全省审理队伍,特别是基层审理队伍业务建设情况,实现动态管理。
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 2002年,省纪委监察厅注意思想政治建设和执纪办案能力建设。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提高思想政治水平的同时,提高业务能力。
2003年,省纪委监察厅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注重法律法规和政策理论的学习,增强纪律观念和法制观念。加强市场经济和现代科学技术相关知识的学习,优化办案人员的知识结构。努力提高办案人员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的能力,突破重要或复杂案件的能力,严格依纪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有效组织协调办案工作的能力。加强办案队伍专业化建设。建立办案部门全员培训制度。健全办案人员定期轮岗交流制度。推行办案人员必备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制度。试行办案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2004年,省纪委监察厅改善办案工作条件,采用先进办案装备,提高办案工作科技含量。严格执行办案纪律。办案人员坚持原则、秉公执纪,严格遵守以下规定:不准泄露案情,扩散证据材料;不准利用被调查单位和人员为本人或亲友办理私人事项;不准接受与案件有关人员的财物和其他利益;不准干预被调查人所在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准故意夸大或缩小案情。对违反办案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2007年,省纪委监察厅组织全省纪检监察干部树形象,强素质,把纪检监察业务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做到勤于学习,善于学习,勇于学习,对党纪政纪条规条例,做到“学懂”、“弄通”和“善用”。
附表10 2003年省纪委监察厅干部专业知识测试情况统计表 单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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