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纠正不正之风
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是与优良作风相对立的不良风气。新旧体制转换时期,新旧体制之间的摩擦和矛盾造成的空间和矛盾,特权思想、等级观念、家长制作风、人身依附,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疏于管理、教育、监督诸多因素,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发展蔓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是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1988年至1992年纠风
抓热点难点和重点 1990年11月23日,省监察厅通知各地监察局及派驻省直各部门监察室,各级行政监察机关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清房办公室加强工作联系,开辟案源,扩大案件线索,对发现和清查出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违纪问题组织专人查处,公开处理。
1990年,省监察厅针对各派驻监察室克服人员少、任务重困难,要求采取不回避、不推诿,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主动的承担本部门、本单位的纠正不正之风任务。全省14个地、州、市纠风办公室设在监察局的有8个,86个县市、区纠风办公室设在监察局的有54个。其余各地、县的监察机关也都积极派人参加纠风工作。与此同时,各地注意抓“热点、难点和重点”,认真解决主要问题,从群众议论最多、意见最大的问题入手,一项一项抓落实。省公安厅将本部门存在的不正之风归纳为五种表现形式,除召开全省公安系统电话会议动员部署外,还派出五个工作组,督促各地公安机关抓好贯彻落实。省电力局在纠正以电谋私、以权谋私的行业不正之风中注意做到三个结合:一是把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同加强职工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结合起来,深入开展“人民电业为人民”、“我为用户办实事”,全心全意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活动。二是把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同完善规章制度结合起来,做到两公开一监督,检查供电职工服务守则的贯彻执行,主动登门听取各行各业对供电工作的意见,继续动员召开用户座谈会、领导站柜台、建立用户意见箱形式,发动广大人民群众揭摆问题,与社会各阶层一起同供电行业不正之风作斗争。三是把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同领导班子建设结合起来,促进廉政建设和优质服务。省商业厅采取自己抓自己,一级抓一级的办法,进行检查和重点抽查,边查边改进处理,总结经验教训,宣传表彰先进。明确规定,凡自报、自查、自纠的,可从宽处理;凡不报、不查、不纠的,要从严处理;凡边纠边犯的,要加重处理;凡群众反映强烈,性质恶劣的,要按照程序,立案查处,并选择典型案例,公开处理,以教育本人和职工。省供销社把以商谋私,吃、拿、卡、要和改善服务态度,清除经营假冒伪劣商品作为重点,下大决心认真解决。对自身普遍存在的而且影响较大、群众意见多的问题,自查自纠。对于购进的假冒伪劣商品,能退货的积极联系退货,挽回经济损失,无法退货但有使用价值的,按质论价,设专柜进行一次性处理。对危害人体健康的,登记造册,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坚决销毁。已经售出的给予退货。对在商品销售中有短斤少两和变相涨价、克扣群众的行为,一经查处,从严处理。
1990年,各级监察机关受理的属于行业不正之风问题的举报、信访共计786件。通过各种渠道发现和掌握的行业不正之风案件线索118条,立案查处的案件39件(其中县处级干部5件),给予纪律处分的22人(县处级干部3人),查结重大案件4件。
1990年,省监察厅和各级监察机关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参加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和清理党政干部违法违纪营建私房以及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住房的工作,省监察厅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抽出两名副厅长和6名干部,参加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和清房工作,各地监察机关及其派出机构、各企业事业单位的内设监察机构也分别参与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纠风”和清房工作,查处一批违法违纪案件。
监督检查协调办案 1991年1月,省监察厅对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提出抓住八个字:监督、检查、协调和办案。
1991年5月,全省在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中,发现各类案件线索一万六千五百多件,涉及违纪金额3000多万元,其中立案查处2290件,有955人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1991年,省监察厅积极参与,通力协作,以抓“纠风”为重点,推进廉政建设。全省有60%以上的监察机关直接承担当地政府“纠风”办公室的工作。省监察厅抽出四名干部到省政府“纠风”办公室工作。其中一名副厅长和一名处级干部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各地和省监察厅派驻省政府各部门的监察机关,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抽出专门力量,认真开展“纠风”工作。采取抓重点行业,打开解决问题的突破口;抓正反典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抓重要案件的查处,把自查自纠引向深入;抓整章建制,强化内外制约机制措施,抓“纠风”,促进廉政建设。据不完全统计,“纠风”中共查摆各类问题17800多条,涉及违纪金额3000多万元,清退收缴回1280多万元。全省共立案查处带有行业不正之风特点的案件2813起,结案处理2325起,结案率为82.7%。给予各种处分的1481人,其中受政纪处分的1009人。与此同时,还清理废止不符合有关法规、政策精神的规章制度5800多项,修改完善和制定有关新章程、新规定8000多项。随着“纠风”工作的逐渐深入,行业职业道德明显增强,廉洁奉公、拒贿拒吃请好人好事不断涌现。全省税务系统统计,全年共拒吃请4180多人次,拒收礼品、现金1300多人次,合金额7.5万元。兰州市工商、税务、交通、医疗、市容管理18个“窗口”行业,结合“纠风”工作普遍开展以廉洁奉公为主要内容的优质服务活动。
清理乱收费公款吃喝公款送子女上学 1992年,全省监察机关主要是对公款吃喝送礼和县以上领导干部用公款送子女亲属上学问题进行专项治理。通过治理,对教育部门的105个收费项目进行清理审核,取消28个,合并2个,定为不列项的18个。同时还制定高校、中专、技校收费规定,调整中学和幼儿园的收费标准。政法系统开展思想和纪律作风的整顿,重点解决滥用警械、以权谋私、欺压群众问题。金融系统开展教育、清理、整顿的活动,严肃整治以贷谋私、贪污问题。税务系统重点抓人情让税、协商办税问题,堵塞在税收票证上做文章漏洞。交通运输行业采取突击检查,狠刹以票谋私歪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执法监察工作中,检查受理立案48起,作出党纪、政纪和移送刑事处理的51人。查处违法违纪资金136万元,挽回经济损失47万元。
1992年7月1日,对全省公费出国(境)进行清理,对以私费名义公费出国(境)的80名县处级干部退交“三费”的工作进行清理,共退出现金6.2万余元。党政机关无偿占用企业财物和干部职工拖欠公款的问题,初步得到清理。全省共清理出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无偿占用、借欠企业资金478.53万元,归还110万元;占用企业小汽车19辆,退还14辆;占用放像机、BP机、移动电话、大哥大其他物品的问题,抓紧处理。全省还清理出拖欠公款的干部职工24622人,欠款总额3237万元,收还1784.6万元,其余部分做出清还计划。
1993年至1998年纠风
专项治理 1993年,省纪委监察厅抓专项治理。抓减负、行政收费和行风专项整治。1.协同有关部门抓减轻农民负担的工作。全省农民负担比上年减少6000多万元。负担降到5%,实现地、县、乡无超标。2.全省共清理出行政事业性乱收费项目2541个,收费标准3300个。经省政府批准,分4批宣布取消155个乱收费项目。3.重点整治带有行业特点的不正之风,认真清理和纠正公费出国(境)旅游的不正之风,用公款出国(境)的团组明显减少,比上年同期减少20批92人。
三清一刹 1994年,省纪委监察厅抓巩固、抓深入。纠风重点放在“三清一刹”(清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坚决刹住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的落实上。治理乱收费工作,在上年分三批取消141个行政不合理收费项目的基础上,分两批宣布取消22个项目。共查处涉及乱收费方面的案件和问题827件,违纪金额848.23万元,并按政策规定退还513.97万元,上缴财政316.93万元。全年减轻群众负担1.34亿元。清理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工作,通过建立和完善出国(境)审批管理制度,处理和纠正已发生的违纪问题,清理取消一批无明确考察目的或无实质性内容的出国(境)团组。
治理“三乱” 1995年,全省“纠风”工作巩固成果,防止“反弹”。
全省各地监察机关和纠风部门在总结经验的同时,从重点部门、重点问题、重点环节入手,统一组织部署,分项清理检查,层层抓落实。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取得成效。通过上下建立领导机构,分级实行责任包干,集中治理与自查自纠相结合措施,共清理出公路检查、收费站“卡”316个,其中未经省政府批准的216个。在纠正处理过程中撤销212个,报经省政府批准继续保留的104个。对一些严重违法违纪的单位和人员进行严肃查处,查收违纪金额57.1万元。通过治理整顿,国道省道基本畅通。纠正中小学校乱收费工作初获成效。全省共清理纠正中小学校不合理收费项目20多项,查出收取的金额95.7万元,退还85万元。狠刹向农民乱摊派、乱收费不正之风工作有新进展。通过抓有关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清理审核有关文件和项目,查处伤农坑农案件,建立和推行“农民负担卡”管理制度和监测举报制度,使减轻农民负担的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全省村提留、乡统筹总额为3.26亿元,人均负担16.96元,占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3.08%,农民负担继续稳定在规定的限额之内。清理“小金库”工作成效显著。全省统一部署,突出重点,加强协调,狠抓督查,共清查出“小金库”资金8100多万元,其中应上缴财政2618万元,缴1549万元,入库率为59.17%。结合清理整顿,查处违法违纪案件10件,涉及违纪金额386.6万元,追回入库96.1万元。在认真落实“三清一刹”工作的同时,继续抓过去已经部署但未完成的工作。全省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脱钩的工作基本完成,在实体兼职的2340名干部,有2334人辞去一头职务,并抽回投入资金2910.37万元。全省清理出党政机关无偿占用企业资金211.4万元,汽车4辆。
重点抓“减负” 1996年,全省纠风主要抓减轻农民负担、减轻企业负担、清理预算外资金重要工作。贯彻中央《关于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决定》,省委、省政府专门发通知,并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之后,又先后召开六次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落实措施。省政府还专门部署,在全省开展涉农的清查工作,取消农民负担项目12项。在减轻国有企业负担工作方面,省上成立由一名副省长挂帅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由省经贸委牵头负责,省纪委监察厅制定下发《关于维护国有企业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暂行规定》。按不同类型选择33个企业为联系点,掌握情况,积累经验。省政府于7月初下发关于治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提出阶段性任务的要求。清理废止涉及向企业收费的各类文件22个,取消收费项目189个,查处“三乱”金额53.35万元,减轻企业负担达569万元。
纠建并举 1997年,在纠风的同时,抓紧建立规章制度,突出重点,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全省共清理出涉农负担项目102项,其中省上审核取消39项,减轻农民负担462万余元。严肃查处伤农坑农案件,保护农民的合法利益。清理取消企业负担项目233项,减轻企业负担4000多万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通过建立联系点、实行挂牌保护办法,强化监督,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清理预算外资金的工作,抓专项检查,抓违纪违规问题的处理。全省共清理出应上缴财政专户储存的预算外资金5.76亿元,罚没收入2246万元;清理出“小金库”资金749万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51件。省上还抽调专门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公安、工商、民政、教育4个重点行业和4500多个重点单位进行检查。
行风评议 1998年9月17日,省政府召开民主评议行风代表聘任大会,聘任25名各界人士为首批民主评议行风代表,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深入“七站八所”,接触群众,了解实情,大胆揭摆问题,既要评出一身汗,也要评出一股劲,达到加强管理、改进作风的目的。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抓好“三项”治理。加大治理公路“三乱”的巩固工作,继续加强对已设站卡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职业人员业务培训和素质的提高,确保国道、省道基本无“三乱”,同时加大治理县乡道路上“三乱”问题。对全省14个地、州、市的巩固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国道10条、省道25条,县乡道路14条,各类站卡42个,查处26件“三乱”案件,13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巩固治理成果。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在抓好已有规定落实的基础上,解决初中以下公办学校“择校生”的问题,择校生人数比上年同期减少954人,减少收费46.44万元,认真纠正凭借管理职能强行向中小学生推销书刊文具、食品、服装问题,查处违规收费金额254.37万元,减轻中小学生费用负担1035.9万元。治理公款变相出国(境)旅游工作,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有关规定,加大源头治理力度,严禁各种名目的违规组团,本着从严掌握的原则,全年压缩和制止公费出国(境)人员148人次,节约经费286.32万元。以民主评议行风为龙头,推进各项纠风工作。全省在公安、工商部门开展民主评议工作,成立评议机构,共聘民主评议行风代表5044人。在评议过程中,坚持抓单个环节,即背靠背调查,面对面评议,心连心整改和做到“四个不放过”。受理和查处行风案件。省纠风办共受理群众举报的有关行风各类问题126件(次),直接查处乱收费、乱罚款15件。坚持在工商、邮电、铁路、银行、建设、旅游、商业系统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和创建文明服务示范窗口活动。推行政务村务公开制度。在人事、劳动部门和100家国有大、中型企业推行政务公开和厂务公开制度,在全省推行村务公开的行政村有11869个。
1998年,在抓好行风评议的同时,继续抓紧减轻农民负担。按照中央的要求,以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八个不准”为依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组织“回头看”,规范“三提五统”,认真清理加在农民身上的集资、达标各项负担,查处坑农伤农的恶性案件两起,落实农民负担预算决算,普遍推行村务公开。取消涉农负担不合理收费项目122个,涉及金额3380.01万元。减轻农民负担5126.29万元,查处违纪资金1787.22万元。减轻企业负担。全省清理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集资、基金项目871项(省级101项,地、州、市770项,基金15项),减轻企业负担7.69亿元,降低标准、合并涉及企业的收费项目60项,涉及金额132万元,治理参加不必要的培训、评比和订购书报刊物问题,减轻企业86.64万元的负担。查处违纪案件106起,涉及金额160万元,受到党纪、政纪处分30人,对34个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挂牌保护和收费登记卡制度,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清理预算外资金和实行“收支两条线”。对审计、教育、卫生33个重点部门和单位进行检查,省直部门应纳入预算的行政性收费金额64001.7万元,实际纳入预算62154万元,占97.11%;预算外资金应入财政专户68783万元,实际入财政专户53945万元,占78%,查出违纪金额9295.01万元,并作出处理。
1999年至2002年纠风
五项治理 1999年,主要抓五个方面纠风。1.抓好减轻农民负担。贯彻落实中央在农村的各项政策,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责任制。地、县、乡三级层层签订减轻农民负担责任制,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继续开展涉农收费项目的清理,宣布取消一批不合理农民负担项目,累计清理出涉农收费项目133项;派专人对全省农民减负工作进行两次大的执法检查,查出六方面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全省共查处涉农案件254起,151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减轻农民负担1.4亿元。2.减轻企业负担。全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问题的决定》,普遍实行“两证一票一卡”和“收支两条线”以及罚纪分离制度,对全省已取消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集资、基金项目871项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全省取消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集资、基金项目906项,涉及金额11.8亿元,降低收费标准69项,涉及金额932万元,全省减轻企业负担11.89亿元。3.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根据国务院纠风办会同有关部门的部际联系会议的精神和要求,制定《关于甘肃省整顿医药市场实施意见》,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检查,打击违法药品经营行为,重点检查兰州76处各类经销点,地、州、市在省上的统一部署下,进行专项检查,取消非法药材市场11个,取缔无证照和证照不全药品批发企业52个,查处各类违法企业175个,涉及金额229.99万元,受党纪政纪处分4人。全省公布降价药品280种、329个规格,降幅20%,最高降幅50%,最低3%,减轻患者和公费医疗负担8000万元,全省通过专项治理减轻社会不合理负担2.48亿元。4.抓其他专项治理。一是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按照中央的六条标准,抽调50人,分次对中央确定的13个重点行业和省上确定的37个执收执罚部门和单位进行全面检查。省级90%的执罚单位实行罚缴分离。截至年底,全省行政性收费收入8907万元,罚没收入6749万元,预算外资金专户存储率在上年93%的基础有所提高,单位预算外资金的银行账户管理工作加强。预算资金财物管理工作规范。二是巩固治理成果。治理公路“三乱”工作重点巩固成果,保证国道、省道基本无“三乱”。省纪委监察厅组织检查组两次赴地县检查,撤销公路水路卡13处,明确收费年限的站卡47个,共查处“三乱”案件92起,受党纪政纪处分5人。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以义务教育阶段为重点,严格规范收费行为,着重规范择校生问题,查处乱收费案件255起,涉及金额202.88万元,受党纪政纪处分24人,减轻中小学生费用负担1139.07万元。按照中央文件精神,控制公费出国(境)旅游,1999年与1998年同期相比,基本持平。省纠风办共受理各类行风来信来访、电话举报210件(次),直接查处22件,责成有关部门处理188件。5.民主评议行风。对全省的地税、卫生、教育部门进行省、地、县三个层面评议工作。省级层面针对被评出的27个方面的问题和45种表现进行整改落实。
六项治理 2000年,纠风工作主要抓六项治理:1.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全省清理取缔无证照和证照不全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45个,清理销毁过期假劣药品价值542万元,取缔非法诊所896个,查处违法违纪案件153件,涉及违法违纪金额65.32万元,对限期取缔的8个药材市场进行清理整顿,清理虚假医疗、药品广告804件(项),查处违法广告195件。成立甘肃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在全省推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试点工作的实施。2.狠抓减轻农民负担。按照“一定三年不变”的政策,建立农民负担稽查特派员制度,推行农民负担一票否决制,对发生恶性事件和农民负担问题较多的地区进行重点监控,严肃查处加重农民负担行为,全省共查处农民负担案件265起,110名乡村干部受到纪律处分,向农民清退不合理收费58万元。3.抓好减轻企业负担。全省地、州、市取消收费项目262项,涉企金额9219万元。加大对电力、铁路、公安、工商、税务、交通、海关、环保重点行业的专项治理。4.治理公路“三乱”和中小学乱收费。根据交通部的要求对全省水路的设站和收费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收费项目报省政府重新审批,加强对案件的查处力度,巩固治理成果。全省治理农村中小学收费为重点,狠抓农村中小学收费管理,省上成立联合调查组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全省共清理出乱收费金额42.5万元,清退42万元,受党纪政纪处分32人。5.抓好民主评议行风。对工商、电力、电信、国税、地税9部门的行风进行“回头看”,对技术监督系统的行业作风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民主评议。6.其他几项专项治理。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推行政府采购制度,6个地、市、州实行政府采购制度;推行会计委派制度;开展政务、村务、厂务公开制度。
加强监管措施 2001年,全省纠风工作加强监管措施。1.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全省共出动监督检查6892人次,检查生产经营药品单位2014家,取缔无证经营户651家,捣毁制售假药窝点29个,移交司法机关案件4件,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立案查处案件1611件,结案1479件,涉案总金额87.11万元。进行第二次药品联合招标采购工作。2.狠抓减轻农民负担。农民减负齐抓共管,狠抓各项减负政策的落实,狠抓各项监管措施的实施,严肃查处加重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和严重事件。省级受理信访案件102件,来信45件,来访57件。省纪委监察厅督察案件11件。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3.抓好减轻企业负担。全省地、州、市累计取消收费项目1170项,涉及金额13.7亿元。降低收费标准70项,涉及金额7693万元。据统计,当年减轻企业负担14.5亿元。全省各级减负部门1999年到2002年累计查处501件举报案件,处理违纪人员110人,为企业减轻负担7195万元。4.治理公路“三乱”和中小学乱收费。在国道干线公路基本无“三乱”成果的基础上,进行县乡道路的“三乱”治理,省治理公路“三乱”领导小组组织四次检查,对全省14个地、州、市设在公路上的检查站、收费站进行清理。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制定下发《关于贯彻减轻农民负担政策、规范农村中小学收费制止乱收费的通知》,采取有力措施,对社会反映突出的中小学乱收费集中时间进行专项治理,对重点取消的不合理的收费项目进行检查。5.民主评议行风。对工商、电力、电信、国税、地税、教育、质量12部门的作风进行测评,巩固成果,对物价系统的行业作风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民主评议。
2002年10月24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财政厅《甘肃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收缴分离办法》,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收缴分离进行规范。
加大纠风力度 2002年,加大纠风力度,主要抓好六项工作。1.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规范药品购销行为。全省202家县级以上的公立医院参加医疗机构联合招标采购,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行之有效的打击假冒伪劣药品的活动,先后参与打假18114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5846家,查处案件4786件,结案4497件,结案率94%。2.狠抓减轻农民负担。全面推行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对2002年全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动员;狠抓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工作,省上对中小学乱收费、乱收电费、平摊征定报刊涉农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对加重农民负担的违法违纪案件进行查处;全面推行农业税费改革试点和涉农收费公示制;查处涉及农民负担的来信来访50件,督察重点案件10件,其中恶性案件1件,19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组织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的检查工作,对2327个涉农收费单位进行重点检查,查获违法金额340万元。3.减轻企业负担。全省取消涉企基金、收费项目44项,涉及金额168.24万元,查处加重企业负担案件8件,涉及加重企业负担的违规违纪金额350万元,受党纪政纪处分2人。4.治理公路“三乱”和中小学乱收费。国务院纠风办检查组对甘肃省的公路“三乱”情况进行抽查,肯定甘肃省治理公路“三乱”的成绩,确定甘肃省为实现国道、省道公路基本无“三乱”的省份。省上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明察暗访,清理取消公路站点3个,查处公路“三乱”案件17件,3人受党纪政纪处分。治理中小学乱收费,省、地、县都建立以政府领导为组长的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加大管理力度,制定“一卡、两统一、三公开”的收费管理制度,全省查处违规违纪金额273.53万元,清退188.22万元,罚没8.13万元,减少中小学乱收费2851万元,通报批评28人,受党纪政纪处分8人。5.民主评议行风。对物价系统的民主评议工作进行总结,参与指导民政部门的民主评议工作。全省各界参加民主评议行风37.67万人,行评重点查处违纪案件3件,查处相关问题252个。6.抓源头治理。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工作。省级政府采购共进行298批(次),节约资金10328万元,节约率13.38%;对省直118个部门的1438个单位的6044个账户进行清理,撤销2150个账户,认定3510个账户;受理各种来信来访108次,来信82封,来访26人次,派人查处8次,查处结果12起。
2003年至2007年纠风
解决突出问题 2003年,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继续深入,解决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全省国扶省扶贫困县和少数民族县农村中小学普遍实行义务教育“一费制”,减轻学生负担2450.5万元;制定和落实公办高中择校生“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政策标准;查处学校乱收费案件281件。全省绝大部分县级以上公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减轻患者不合理医药费负担4629万元;查处制售假劣药品问题4250件,查处医疗服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的案件82件。全省多数乡村实行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和涉农税收、价格、收费公示制,清理减少涉农收费和面向农民工收费5497.9万元,查处涉农负担案(事)件168件。按照中央的部署,对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开展机动车收费和道路站点清理整顿,取消、合并收费项目155项,查处公路“三乱”案件76件。
抓住重点纠风 2004年,纠风重点是:1.以治理教育乱收费为重点,规范教育收费行为。(1)对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人数比例由原来的占招生计划的20%调整为30%。省政府规定,在秋季开学前,全省所有中小学校全部纳入“一费制”收费范围。(2)制定措施,对治理教育乱收费进行专项检查,制定下发全省《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专项检查由物价、教育、纠风、监察、财政、审计和新闻出版7部门联合部署,分工实施。(3)严肃查处案件,纠正各种形式的乱收费行为。省纠风办与省教育厅先后几次到兰州理工大学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并对兰州理工大学的相关人员作出处理。省纠风办督促查处关于兰铁三中的有关收费问题,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兰铁三中校长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对天水市甘谷县大象山学区强行向学生收取保险费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全省查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乱收费问题172个,涉及金额299.34万元。查处违反公办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问题11个,涉及金额57.81万元。查处高校乱收费问题3个,涉及金额77.48万元。查处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摊派、搭车收费22个,涉及金额42.34万元。查处截留、挪用、挤占、平调教育经费和学校收费问题15个,涉及金额203.95万元。制止强行征订教辅材料和降低教材价格减轻学生经济负担1461.51万元,向学生退还各种乱收费金额372.24万元。受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的72人。2.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1)开展医德医风教育,加强行风建设。(2)以遵纪守法、廉洁诚信为重点,强化制度建设。(3)打击药品流通中的违法行为,查处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全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总金额43021.63万元,占医院购药总金额的57.2%,集中招标采购药品让利于患者8659.8万元。捣毁制假售假窝点7个,依法取缔无证经营户111户,查处各类案件2178件,涉及金额125万元。对违反《甘肃省质量医疗机构索要收受“红包”和回扣行为的暂行规定》,拿回扣、收红包、开单提成、滥检查、大处方顶风违纪的案件21件,涉及金额7.62万元,处分12人。医务人员上交“红包”回扣、开单提成171人,涉及金额8.78万元。受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组织处理的12人。对全省1453家药品生产、批发、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的检查,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304起,由物价部门进行经济制裁,金额80.76万元。3.狠抓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涉及违反农民负担政策的人和事。查出价格违法案件25起,违法金额2.294万元,涉农收费案件206起,涉及金额183.9万元,退还用户61.319万元,罚款5.3万元。通过检查和专项治理减轻农民负担9155.03万元。治理农村用水用电乱收费,减轻农民负担1458.62万元,向农民工退还各种乱收费66.85万元,严肃查处207起涉农案(事)件,49名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4.加大从源头上治理公路“三乱”的力度。共取消对机动车辆的行政性收费、基金、集资摊派项目155项,涉及金额7429万元,清理取消道路收费站点7个,查处公路“三乱”中存在的问题17个。5.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减轻基层和农民的负担。压缩党政部门报刊总量,调整结构,涉及治理调整报纸期刊共19种,停办报纸3种,期刊9种,5种期刊实行官办分离。6.整顿统一着装。未经国务院批准的着装部门,整顿前着装的有32801人,整顿清理32448人,清缴收回制服24780套,收回标志42702套,涉及着装经费3500万元,人均1067元。经国务院批准的着装部门,整顿前着装的有97937人,整顿清理2504人,清缴收回制服2097套,收回标志17582套,涉及着装经费18157万元,人均1854元。仿制穿着制式服装的单位,整顿前着装的有5602人,整顿清理5602人,清缴收回仿制服5008套,收回标志12942套,涉及着装经费321万元,人均574元。7.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对信息产业系统、环保系统和旅游系统的行业作风进行民主评议。先后有评议代表2676人参加,通过相继开通的15个行风热线,解决和纠正一些执法部门和窗口单位存在的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
防止“三乱”反弹 2005年,纠风工作主要是防止“三乱”反弹,治理教育乱收费,逐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全面实行“一费制”,规范高校收费行为,完善和落实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全省“两免一补”政策落实到位,共减轻学生家长经济负担21786.15万元。全省查处公办学校乱收费问题73个,涉及金额164.09万元。查处义务教育阶段借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10个,涉及金额5.2万元。查处高等学校乱收费问题1个,涉及金额60万元。查处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摊派、搭车收费问题7个,涉及金额66.39万元。制止强行征订教辅材料减轻学生家长经济负担523.4371万元,向学生退还各种乱收费金额127.708万元。受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38人;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启动连续3年的“千名医师支援农村的卫生工程”,为农民提供优质、价廉、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缓解农民看病难和农村缺医少药的问题,同时使一大批医务人员接受“服务农民、服务基层”的再教育,增强职业责任感和荣誉感。通过专项检查和清理整顿,查处非法行医、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违规广告问题7389件。查处收“红包”、拿回扣、开单提成、滥检查、大处方顶风违纪案件25件,涉及金额1.94万元。上交“红包”、回扣、开单提成的医务人员270人,涉及金额8.15万元。受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组织处理的28人;继续减轻农民负担。实现农(牧)业生产“零赋税”,全年减轻农民负担总金额6.1亿元,人均30元,通过各种专项治理减轻农民负担总金额2.258亿元。向农民退还各种乱收费金额212.3万元,严肃查处87起涉农案(事)件,46名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继续做好治理公路“三乱”工作。防止“三乱”反弹,全省取消对机动车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集资摊派项目1项,涉及金额1500万元,取消道路收费站(点)11个,查处公路“三乱”中存在的问题6个,8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创建省级文明执法示范路34条;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对广电系统和电信系统及行业作风进行民主评议,制定相应的工作实施意见,民评代表组成检查组,并召开民评大会,先后有评议代表2647人参加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开通“政风行风”热线。继续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的问题。全省纠正假停办、假划转、假分离问题1个,查处摊派报刊问题1个,巩固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的工作成果。
上下联动 2006年,为扩大纠风力度,全省采取上下联动行动。1.治理教育乱收费,逐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对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地区拨付配套比例资金金额35695.46万元,落实中小学校舍维修地方配套资金12100万元,实施“两免一补”政策,减轻学生家长经济负担96141.7万元。春季开学,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实行新机制改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除可代收课本费(不含按规定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学生)、作业本费、寄宿生住宿费外,不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未实施新机制的城区(19个),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招收“择校生”实行“三限”政策。学校的择校费主要用于学校事业发展,不能用于教师个人福利。规范高校收费行为。落实高校收费管理“一把手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出台《甘肃省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试行办法》,将全省的县(市、区)分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规范教育收费合格县(市、区)、规范教育收费监控县(市、区)3个层次,并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纠正各种乱收费行为。全省查处教育乱收费问题36个,涉及金额736.196万元;清理违规收费项目16个,清退违规收费金额550.167万元;纠正、查处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比例超过30%的学校2所;废止、纠正政府及有关部门自行制定的与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不符合的文件规定6个;受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27人。2.纠正医疗卫生行业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制定下发甘肃省《2006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任务和责任。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卫生行风建设责任制。建立和完善“党委(党组)统一领导,行政主管主抓,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机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行业上下联动,依靠群众参与”的卫生行风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教育,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抓源治本,推进卫生行风建设的制度创新。建立防范监控机制,促进行业自律。建立和完善医疗信息和药品服务价格公示制度。严格规范医务人员行医用药行为,坚决制止“滥检查”、乱收费。落实责任,加大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的力度。查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问题63个,涉及金额61.6万元。查处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开单提成问题28个,涉及金额11.6万元,上交“红包”回扣、开单提成310人(次),涉及金额28.6万元。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违纪违法案件6个,涉及金额116万元。受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组织处理的25人。规范运作,全面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全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总金额96448万元,占医院用药总金额的74%,集中招标采购药品让利于患者16613万元,集中采购高值医用耗材和大型医用设备总金额2671万元,节约资金282万元。3.继续减轻农民负担。通过取消农业税减轻农民负担金额6.1亿元,通过实行“三补贴”政策减轻农民负担金额2.43亿元,通过各种专项治理减轻农民负担金额526万元。对全省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和涉农收费进行专项检查,打击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1829个,涉及金额1527.04万元;查处涉农负担案(事)件79件,7名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4.做好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全省撤并道路站(点)121个,占道路站(点)总数的8.2%;查处治理超限超载中以罚代纠、只罚不纠问题13个,处理11人;查处公路“三乱”问题18个,5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5.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制定《规范全省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全省开展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通过专项检查和清理整顿,清理、纠正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问题34个,涉及车辆610辆;取消针对出租汽车的收费项目2个,涉及金额1200万元;查处、取缔“黑车”非法运营车辆1016辆。
源头治理 2007年,抓住审批权、执行权、管理权容易滋生腐败的关键环节,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经过五轮削减,省级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减少66.22%、14个市、州减少52.3%,86个县(市、区)减少44%,行政许可项目合法性问题基本解决。全省编制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工作和调整取消第六批行政审批项目基础性工作基本完成。省政府及12个部门、12个市(州)及40个县(市、区)建立政务大厅(审批大厅),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次性收费、限时办结”的运作方式。省政府和9个市(州)成立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监察机关对进入政务大厅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受理群众的诉求,解决工作人员办事效率、服务态度方面的问题,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和职能转变。加大纠风治乱工作力度,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1.治理教育乱收费,减轻贫困学生家庭经济负担3.7亿元,受益学生39.5万人,通过取消代收费、服务性收费减轻学生家庭负担6957.95万元。严格规范各类学校办学和收费行为,清理有关部门和学校违规收费项目7个,查处的各类乱收费问题涉及金额101.37万元,清退违规收费99.2万元。2.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建立完善医疗信息公开、医德医药考核评价制度,逐步完善住院患者“一日清单制”、住院费用查询制、医药价格公示制、医院用药定期分析制。纠正医院内部职工购置设备、医务人员开单提成、私设小金库、出租或承包科室行为,纠正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倾向。推进以政府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集中采购药品总金额8.05亿元,占医院用药总金额的82%。加强医药价格监管,扩大政府定价药品范围,省级定价药品降价总金额82.7万元。3.落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措施,查处截留、挪用、克扣涉农补贴款问题,确保财政支农专项资金足额、按时拨付到位,通过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农民得到实惠3.4亿元。实行农资价格和涉农收费公示制,执行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度,查处和纠正损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8个,通过查处涉农乱收费、乱罚款、集资摊派减轻农民负担612万元。4.开展对道路、交通乱收费的专项整治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纠风办会同有关部门,通过继续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撤并道路收费站2个;通过对减免车辆通行费情况的调查,纠正对1484台机动车违规减免通行费的行为,收缴违规发放的各种车辆运行费减免卡1569张;通过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取消针对出租汽车收费项目8个,涉及金额2670万元。省监察厅、省纠风办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对省直各部门,市、州各级政府及部门,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团举办的各类评比达标活动进行全面清理,取消不符合政策规定或以各种名目收费、以开展活动为由违反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滥发钱物的项目,凡可以合并的项目一律予以合并,市、州以下政府及部门原则上不再保留自行设置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全省评比表彰项目1147项,上报国家有关部门后,经审核保留56项,撤销党委、政府系统评比达标表彰项目1091项,减轻基层、企业和群众负担1985.62万元,制止党政机关形式主义和奢侈浪费行为。
2007年,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落实中央、省委确定的各项惠民富民政策措施,纠正和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推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通过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和取消学校代收费、服务性收费项目,减轻学生家庭负担4.4亿元,查处教育乱收费101.37万元。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实现“四个覆盖”,进行医疗体制改革,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采购金额11.49亿元。
政风行风热线
开播政风行风热线 2005年9月,省纪委监察厅以“倾听民生、关注民情、排解民忧、体现民意”为主旨的“行风·政风热线”大型直播节目开播。甘肃人民广播电台交通广播开播《政风·行风热线》,到12月31日,进行15期现场直播,有14个省直厅、局上线,直播时间1420分钟,精编版重播800分钟,回复版910分钟,进入直播间接听热线的厅、局领导和各主要处室负责人共224人,在候播间参与直播节目的其他负责人共331人,在直播同时现场待命的执法车辆33台。共接听热线688条,场外接待来信来访75人次,解答咨询149条,受理投诉499条,处理488条,结案率98%。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韩忠信,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徐守盛出席开播仪式,对节目的运作播出提出具体要求。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广电局、省广电总台给《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播出设备,确保节目直播正常进行,安全播出。工人、干部、农民、学生、离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复员退伍军人、私营个体业主等各阶层,反映的问题遍及全省14个市、州的46个县、市、区。涉及土地、环保、物价、质量、就业、低保、医药等方面。14个省直部门和单位“一把手”率班子成员参加节目直播。兰州市开播《“一把手”上电视》节目,武威、金昌、天水8个市、州也开办“行风政风热线”广播节目,促进政风建设。
完善机制 2007年,完善“政风·行风热线”监督机制。省监察厅、纠风办充分运用《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这一载体,改进方式方法,完善工作机制,把新闻舆论监督、社会群众监督、民主党派监督、专门机关监督通过现场直播形式有机统一起来,形成“四位一体”的监督机制。现场直播节目85期,65个省直部门和36个重点窗口行业及2个市上线178次,333名厅级领导、2771名业务处室负责人现场接听热线电话4005条,其中群众投诉2767条,现场办理2580个具体问题,办结率93.24%。10个市、州开办“政风·行风热线”节目,解决53件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此外,还重点开展对学校、医院的行风评议,促进教育、卫生行业作风建设。
2007年,省纪委监察厅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通过“政风·行风热线”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2705个。
政务公开
办事公开 2000年,省监察厅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和“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推行政务公开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逐渐成为政府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全省14个市、州,86个县、市、区和所有乡镇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抓深化抓拓展,省直部门抓普及抓规范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推行政务公开与优化发展环境统一,加强政风建设。
2001年,省人民政府作出《政务督促检查工作暂行规定》,对分解立项、分流承办、检查催办、组织协调和按照“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的要求,认真办理所承办的政务督查事项。
2002年6月,第5次省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和部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审改工作在省级政府部门加强后续监管的同时向市、州、县区延伸,形成三级联动、整体推进的格局。省级政府部门累计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1531项,减幅达66.22%,14个市、州共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4547项,减幅达49.6%,86个县(市、区)取消和调整审批事项9028项,减幅达39.6%。
公开制度 2002年7月29日,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在全省县级政权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通知,要求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必须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要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形成制度,见到实效,努力达到既定目标: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和企业、事业单位办事。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依法管理。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有效遏制消极腐败现象。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依据。(https://www.xing528.com)
2004年2月19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首问责任制(试行)》,要求凡来人、来电话到办公厅的单位和个人申请办事、咨询或者投诉时,第一个接触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当有两位以上工作人员同时被问时,职位高者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制是指首问责任人对于办事人所提出的问题必须耐心细致地负责解答、处理或指引承办处室服务的制度。
2004年3月22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甘肃省人民政府机关政务公开实施方案(试行)》,对政务公开的目的和意义、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措施提出具体规定。对公开的内容要进行认真审核把关。网上公开的内容,由省政府办公厅初审后,报主管领导审批,确保信息安全。要加强信息化管理,确定专人具体承办公开事宜和咨询服务。《甘肃政报》刊登的文件、领导讲话、经济信息,由主管领导审定。会议公开涉及的有关事项,由分管领导和秘书长审定;新闻发布的内容由省政府办公厅初审,主管领导审批,重大事项呈报省政府主要领导审定。
2004年5月1日,利用现代传媒实现群众和政府的互动交流,便于群众参与监督。省政府网站在互联网开通运行之后,各级政府、各部门也纷纷开通网站,推行政务信息公开。
营造公开环境 2004年,省监察厅以政务公开为载体,落实好省政府确定的营造发展环境“五件事”,省长陆浩在省人代会期间向代表郑重承诺,要围绕营造发展环境,着力抓好首问责任制、一站式办公、限时办结制、受理投诉举报“吃、拿、卡、要”制度和组织非公有制企业评议政府部门活动五项具体工作。《甘肃省人民政府机关政务公开实施方案》试行后,省政府机关率先实施挂牌上岗,推行首问责任制,在政府10个部门实行限时办结制。按照《甘肃省非公有制企业评议政府部门活动的实施意见》,省政府委托兰州大学中国地方政府绩效评价中心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对14个市、州政府和39个省直部门履行职能、管理效率、廉政勤政、政府创新情况进行评价,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和工作作风的改进。
2005年7月,省政府发布公告,对省级政府部门和中央在甘肃单位1086项保留项目进行公布。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
2005年,全省各地坚持面向群众,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都要公开,公开的重点是七站八所的各种税费的收缴、工程项目的实施、宅基地的审批、救济款物发放、计划生育指标与群众生产生活联系紧密的事项。在县级以上政府及部门要求做到职能机构、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结时限和办事人员的责任公开,重点公开事权、财权、人权、收费权、罚款权、经济或资金管理权,资格审查权。落实对外公开,抓好以强化内部监督为核心的对内公开,涉及干部职权切身利益的事项,包括招待费、通讯费、车辆管理费、差旅费、住房分配、职称评定、晋级评优等在单位内部公开。围绕热点拓展公开的范围,在学校、医院、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环保、交通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把群众反映强烈又容易滋生腐败的环节和事项作为重点内容及时公开,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范围。乡镇政务对涉及面广、时效长、内容较为固定的事项主要通过公开栏、发放文件和明白卡、便民手册形式公开;对临时性、阶段性的事项主要通过通报会、广播电视、黑板报形式随时公开。对县以上机关要求采用现代信息手段公开,如媒体公开、政府网站和电子触摸屏或显示屏公开。
2006年2月20日,省政府政务大厅和甘肃省行政投诉中心正式启动运行,集中受理行政审批项目,实行办事项目、法律依据、办事程序、申请条件、申请材料、收费标准、办结时间“七公开”,并逐步开展集中统一收费业务。10个市和40个县(市、区)政府建立集中审批大厅或政务大厅,形成“集中办理、统一监管、优化服务”的工作机制。
2007年,全省14个市、州及省直部门政务公开推行面达到95%,86个县(市、区)和乡镇推行政务公开。配合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制定并以“两办”文件下发《关于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对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范围内容、制度建设提出要求,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在2个市和3个省直厅局开展编制政务公开目录的试点工作。
厂务公开
逐步规范厂务公开 2002年8月28日,省政府提出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意见。企业由纪检监察、工会有关人员和职工代表组成的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厂务公开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公开是否及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职工反映的意见是否得到落实,并组织职工对厂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和监督。制定厂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办法,形成制约和激励机制。
2002年8月28日,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甘肃省厂务公开工作基本规范(试行)》。
2002年8月,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意见》,制定《甘肃省厂务公开工作基本规范(试行)》,整体推进全省厂务公开工作。
2003年4月,坚持职工对企业领导进行评议和监督的兰州、天水、金昌和兰州铁路局、兰州铝业公司、酒钢公司、金川公司分别被评为“全国推行厂务公开先进单位”和“全国厂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
2004年,省纪委监察厅修改《甘肃省厂务公开基本规范》,厂务公开工作主要是抓点带面,用典型引路,逐步规范。
2004年7月,省委、省政府召开厂务公开工作会议,将厂务公开推向新的层次和水平。
围绕企业管理抓规范 一是把握重点,抓好50户国有大中型企业厂务公开工作的加强和深化。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始终是厂务公开的主要对象。在公开的内容上,把涉及企业重大决策、生产经营管理、职工切身利益以及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密切相关的问题作为重点,并不断向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企业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建设、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领域延伸;在公开的层次上,逐步向车间、班组延伸,努力建立多层次公开网络;在公开的形式上,由传统的会议、文件、公开栏、厂内广播、闭路电视公开,不断向网络化发展。二是注重创新,运用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厂务公开新机制。兰州市推广兰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电机公司运用ISO9000质量管理原理编制和实施《厂务公开管理手册》的做法,把厂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组织领导及责任制度纳入企业执行ISO9000的模式中,形成《兰州市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质量管理手册(样本)》和《兰州市校务、院务、所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质量管理手册(样本)》,指导企业规范厂务公开的过程。省厂务公开办公室在中石油兰州石化公司、酒钢集团、金川公司10个单位进行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在全省176户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全面建立厂务公开质量管理体系。三是着眼巩固,抓好已完成改制企业的厂务公开工作。为了防止企业改制后厂务公开成果流失,各级纪委、监察、工会单位协同配合,督促引导改制企业继续保持和发扬厂务公开方面的好传统、好做法、好经验,从实际出发,巩固发展厂务公开工作。
围绕“两抓两放”抓深化 2004年,甘肃省委作出“两抓两放”重大决策和实施“376”国企攻坚计划以来,全省厂务公开结合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开展工作。兰州、天水、白银市根据国有企业和职工数量较多的特点,把厂务公开融入企业改制、破产重组的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即企业改制、破产重组方案、资产评估、债权债务、调整劳动关系的办法和措施重大事项,及时、全过程地向职工公开,让职工广泛参与,监督企业改制的整个过程,防止违规操作、国有资产流失、侵害职工合法利益现象发生。二是企业上报的改制、破产重组方案和有关重要措施的实施,必须经职代会审议。企业改制方案未经职代会审议的上级有关部门不得批复,职工安置方案和调整劳动关系的办法、措施未经职代会审议通过的企业不得实施。三是要求企业在改制过程中落实厂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发扬民主,征求职工的意见,统一认识,确保厂务公开发挥实际作用。至2005年底,兰州、天水、白银市中小型企业改制率分别达到91.3%、96.8%、94%,改制工作基本取得阶段性成果。
围绕职工稳定抓重点 2005年,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让职工群众共享企业改革发展的成果,是厂务公开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全省共有6855个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建立职代会制度,2252个企业单位建立职代会,民主评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制度、业务招待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落实职代会提案、党政工联席会议、职代会团组长联席会议、情况通报会、厂情发布会、职工代表检查巡视制度,不断拓宽职工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渠道。一是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为重点,维护职工的经济利益。一方面,通过厂务公开,使职工知厂情、议厂事,集中民智、凝聚民心,通过开展合理化建议、劳动竞赛、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和改善服务态度各种途径,促进企业提高效益,从根本上维护职工的经济利益。另一方面,在企业改制、破产重组中,把职工的安置、社会保险的续接内容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通过厂务公开解决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具体的问题,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兰州市为防止企业过度裁员,规定企业裁减员工必须向当地政府劳动保障部门申报批准,企业制定裁员方案提交职代会讨论通过,并在工会和职工的监督下实施。天水市规定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夫妻双方中一方已下岗的,企业不得安排其下岗。二是建立厂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2004年12月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对违反政务、厂务、村务公开规定行为实施责任追究的办法(试行)》出台后,部分市、州和省级产业厅局出台责任追究办法、目标考核办法和评估验收细则,规定对不公开、假公开引发职工群体性上访事件的,要严肃追究责任。1124户企业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围绕非公企业发展抓拓展 2006年,随着非公有制企业的发展和劳资矛盾不断显现,甘肃省把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实现职工和业主“双赢”作为在非公有制企业倡导厂务公开的着眼点,努力在法制和民主两个环节上下工夫。一是推行集体协商谈判制度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主就职工工资报酬、奖金福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社会保险进行集体协商谈判,签订集体合同,用法律的形式规范和约束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维护事实上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1252户具有一定规模的非公有制企业实行厂务公开制度。二是提倡和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建立职工民主管理制度。甘肃省鼓励非公有制企业选择与本企业实际相适应的职工代表大会、劳资恳谈会、民主议事会等,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1240户具有一定规模的非公有制企业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甘肃省的非公有制企业保持健康发展的势头,没有出现“棍棒式”管理的企业和发生严重的劳资冲突事件。
2007年9月27日,经过省纪委监察厅和省厂务公开办公室三年多努力,甘肃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正式颁布实施《甘肃省厂务公开条例》,加强企业、事业单位民主管理,保障职工民主监督的权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事业单位发展。
村务公开
推行村务公开 2003年11月,《甘肃省村务公开条例》出台后,甘肃省成为第三个制定村务公开地方性法规的省份。甘肃省各村普遍建立健全村级组织管理制度、村民自治章程、村民议事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使村务公开的内容细化。各县区推行“村账乡管”和村级招待费“零开支”制度。同时,各地完善村务公开监督制约机制,不断规范村干部行为,促进村干部廉洁自律。省纪委监察厅结合巡视、执法监察、纠风治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以及专项监督检查,督促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有关政策规定的落实。各地把村务公开作为反腐倡廉的重要工作任务,纳入基层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与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一起安排部署,一同检查考核,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制度上查找漏洞,从落实上强化措施。各地执行《关于对违反政务、厂务、村务公开规定行为实施责任追究的办法(试行)》,追究有关违纪人员的责任。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的长效性机制。
2004年,重点是抓好《村务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察厅协助省村务公开办公室举办有各市、州纪检、组织、民政、财政、计生、农牧部门主抓村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业务处(科)长共100多人参加的讲习班,为深化村务公开工作、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制度培训骨干力量。与省民政厅、省农牧厅组织3个调查组分别深入14个市、州,26个县、市、区,42个乡镇,77个村,采取听汇报、开座谈会、随机抽查、现场察看、走访农户、问卷调查多种形式,对村务公开协调机构的成立、民主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的完善进行督查,总结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好的经验做法,明确村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推进全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
2005年,中办、国办《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下发后,结合《甘肃省村务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做到从“我说了算”到“群众说了算”,从“为民做主”到“由民做主”,从“让我公开”到“我要公开”三个转变。与此同时,加大对村务公开业务骨干的培训教育。
2007年4月3日,省委、省政府两办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全面推进乡镇村务公开。重点是各级政府支农惠农政策、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建设资金、农村集体资金和资源的处置情况,财务收支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计划生育各项优惠奖励政策的落实情况,集体土地征用、宅基地审批、机动地发包情况,各种补贴资金和扶贫款物发放情况,对村干部的民主评议、考核、审计结果以及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公开目录由县(市、区)政府负责编制。
深化村务公开 2007年9月,省村务公开办公室举办讲习班,对各市、州纪委、监察、组织、民政、财政、计生、农业有关部门业务负责人进行专门培训。各地实施农村基层干部培训工程,提高基层干部推行村务公开的素质和能力。各地重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特别重视对农村税费改革政策、“两减免、三补贴”、“两免一补”、退耕还林、义务教育、医疗卫生方面的政策落实。对重大村务决策、集体财产处置、经营承包和建设项目、土地补偿款落实使用、财务管理方面,注意总结经验,探索新方法和新途径。在公开的内容上,把重大村务的决策权交给群众。各县区突出“财、物、地、娃、费”五个重点内容,规定公益事业的举办、基建工程的上马、村民集资、集体财产处置、一事一议、干部选举重大村务,村支部、村委会在决策前认真调查研究,征求群众意见,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后才能作出决定。在公开的方法上,各村基本上是小事打招呼,一般事情村民代表商议,重大事务村民会议决定,采取口头说、广播讲、墙上贴、当面谈方法与村民沟通。村村都有固定的村务公开栏,有的大村有多块公开栏。有的还在村头醒目处设立“回音壁”,专门回答群众的质询。临泽县倪家营乡按照村民的要求,对群众指定的项目进行公开。在公开的时间上,除半年、年终定期公开外,经常性工作每季度公开一次,阶段性工作完成后适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涉及农民利益的重要事项以及群众关心的问题,事前公开让村民参与决策,事中和事后公开接受村民监督。公开的程序上,村委会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法规和政策有关规定要求,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后,提交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联席会议讨论确定,村委会通过村务公开栏形式及时公开,公开后及时听取村民的反馈意见,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2001年2月,甘肃省政府第一百一十次常务会议决定在省级政府部门先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逐步拓展到市、县两个层面,持续推进8年。
2001年2月—2002年6月为第一阶段。主要工作是成立领导机构。省上成立以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为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省体改办主任为副组长的省级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体改办;开展调查研究,制订改革方案和意见,并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初步削减。
2002年6月,以第五次省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和部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为标志进入第二阶段。办公室工作由省体改办移交到省监察厅,并对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领导小组全称是甘肃省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徐守盛担任,副组长由省政府秘书长程正明,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王润康,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陈小江担任,成员由省委宣传部、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研究室、体改办、法制办、省财政厅、物价局、工商局、人事厅共13个单位的负责人组成。同时,从成员单位抽调人员到办公室承担具体工作。省政府办公厅还专门发文对抽调的13名干部到省审改办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使审改工作有一支相对稳定、专业的人才队伍。主要工作是继续在省级政府部门开展削减工作和加强后续监管工作,同时向市、县延伸,做到三级联动、整体推进。
2004年1月—2005年底为第三阶段。主要是分类处理现行行政审批项目,削减行政审批事项,改革和创新行政审批方式,公布保留项目目录。
2006年至2007年为第四阶段。主要是依据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编制目录,对应国务院公布取消的第四批行政审批事项,对省级政府部门现行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第六轮清理和取消减少工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经过各级政府、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甘肃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有序推进、分步实施,进展顺利。
行政审批事项得到大幅度削减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首要任务是削减行政审批事项。从省级政府部门到市、县三个层面,对原有的审批事项进行五轮清理、审核和处理。省级政府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由原来的2312项减少到776项,累计减少1531项,减幅为66.22%;市、州一级平均减幅为52.3%;县、市、区一级平均减幅为44%。
省、市两级政府及部门保留执行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合法性”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遵循的第一条原则,就是行政审批项目的设定必须合乎法律规范,即“合法”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施后,为了确保政府依法行政,解决经几轮削减后剩余行政审批项目的“合法性”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和国务院审改办的要求,甘肃省及时作出“分类处理和集中评审现行行政审批项目”的工作安排和部署。2004年下半年,审改办组织力量按照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涉密行政审批项目三种类型,对省级政府部门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分类处理和集中评审。2005年5月,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对651项符合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原则、要求的行政许可项目予以保留,并向社会作了公布;对131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和36项涉密行政审批项目予以保留并下文执行。按照省上的要求,除个别市、州外,大部分市、州和50个县、市、区分别完成分类处理和集中评审工作。
用市场机制替代行政审批有所突破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前,工程建设、土地出让、矿产资源开发、产权交易、政府采购方面的管理,均属行政审批范围,而且是权力寻租的“重灾区”。通过改革,这些方面一律采用拍卖、招标投标市场方式进行运作,使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促进市场经济的快速有序和健康发展。
行政许可(审批)方式改革和管理体制机制创新 在大力削减行政审批项目的同时,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把行政审批方式改革和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放在重要位置,积极探索,取得一定的突破。省政府和11个市、州政府创建集中审批大厅,同时组建编制单列的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对行政许可(审批)实行统一监管;40多个县、市、区建立集中审批大厅或便民服务中心;12个省级政府部门或建立集中审批大厅或实行一个“窗口”对外统一受理的集中审批制度。此外,还有9个市、州政府成立行政投诉中心。
行政许可(审批)行为逐步得到规范 按照省上提出的“依据合法、程序规范、过程透明、时限明确、效率提升、方法便捷、服务到位、监督有效”的统一要求,甘肃省各级政府及部门共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和责任追究办法(条例)350多个。其中,省上先后制定《甘肃省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甘肃省实施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甘肃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管理暂行办法》。这些制度的建立,解决政府部门长期存在的“重审批轻服务、重权力轻责任”以及利用审批权“寻租”问题,使行政许可(审批)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通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使一大批于法无据的行政审批事项得到削减,行政审批行为日趋规范,行政审批方式相对集中。较好地解决审批事项过多过滥、审批程序繁琐、审批过程中自由裁量权过大、暗箱操作问题,遏制“权力寻租”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为行政相对人提供更加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服务,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政府部门办事的满意度不断提升。取消和调整一大批审批事项,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情交给企业、市场、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机构,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推动政府的职能转变和归位。政府职能越位、错位、缺位的现象正在改变,在不断完善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同时,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得到加强。通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府的施政理念发生变化,在职能行使上强调依法行政和公共服务,诚信度和服务水平逐步在提升,发展环境逐步得到改善;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挂牌服务制、责任追究制在各级政府机关推行,包括行政许可(审批)在内的行政管理向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目标推进。
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得到国务院审改办的认可,也得到省委、省政府的肯定。国务院审改办有关负责人曾这样评价:“甘肃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一直抓得很紧,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思路清晰、方法得当、成效十分明显,有些工作走在全国的前列”。2005年6月1日,(省长)陆浩在省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上说:“近年来,省审改办做了大量的艰苦细致的工作。经过前五轮的清理削减和这一次分类处理,省级政府部门累计取消减少行政审批项目1351项,减幅达66.22%,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2007年6月底,中宣部和国务院审改办安排新华社对甘肃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专题采访,新华社甘肃分社常务副总编陈俊撰写的通稿《一站式办公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政务大厅为群众省时省钱》,在中国网、中国政府网和新华每日电讯、《中国纪检监察报》《甘肃日报》等媒体登载报道。
【注释】
[1]“大老虎”指贪污万元以上的干部职工。
[2]撤销工作是20世纪50年代监察机关的一种行政处分,即取消工作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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