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经听过了“霍布森之门”的故事。
仔细反省,其实我们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扇“霍布森之门”。它或大或小,存在于我们的脑海里,限制着我们的思维自由。我们的固有观念,我们的懦弱,我们所谓的经验,构成了我们内心的这扇大门。
它使我们为了通过它,长年保持一种身体的姿态,并且以同样的步履,去习惯性步入惯常的老路。
我们能不能打破这一切,想得再深入一些?
的确我们追求便宜,但并非只有“低价”这一扇门!当你的投资在消费中得到承认,从而使你能够获得更多回报,这样的优惠不是比打折来得还要实在、还要持久、还要丰厚吗?
这就要求我们抛弃打折,夺回资本!我们不要剩余的豆渣,我们要求分得一部分种子!
不久前,上海东方卫视的一档谈话节目,曾请来了这样一个“主角”:这是一个贫困地区淳朴的老农,靠农活勉强维持生计,但就是这样一个老人,却依靠自己微薄的经济收入,多年坚持资助贫困学生就学,来者不拒,从未间断。据粗略统计,他惠及的学生达上百人,资助金额累计超过了30万元!
节目交谈的主题,围绕老人与他两个儿子展开。令人吃惊的是,尽管老人在帮困助学上“挥金如土”,却从来未曾留给两个儿子一分一厘。两个儿子带着长年的不解和怨愤也来到谈话现场。话题就此展开,人们对老人的慷慨赞赏有加,而他对两个儿子的漠视与由此引发父爱的缺失,让人众说纷纭,展开激辩。
最后,从道德感动复归理性思索的人们,渐渐把话题集中到对老人的助学行为进行价值判断和科学解析。其中一个观点十分具有建设性:也许你不必长年坚持这种重复的馈赠,而应该换一种更具积极意义、更符合时代精神的做法,就是把你的钱设立一笔助学基金,以借贷的方式去资助那些困难的学生,等他们将来学成后予以偿还。这样,你的义举才能越做越大,才能做得长久、可持续,而它对受助学生,无疑更具有激励作用、更有助于他们在未来树立感恩精神和责任感。
也就是说,老人的精神得到了肯定,而他的方式却受到了质疑。
给人帮助,但不是馈赠,欠债还钱,是为了延续帮助。这样的方式才能良性循环、惠及更多人,才能产生多重现实效应,造福社会。
就像认同省钱不一定就要单方给你低价,而是大家都得益,才能越来越省钱。
其实,这才是生产、销售、消费的和谐关系。一味的低价,只能使生产商的利润空间越来越小,从而使它们的业绩越来越差、负担越来越重,技术得不到更新,新品研发没有资金,甚至非但提高不了产品的品质,而且还会因为利润太低,从而寻求降低质量以减少成本。如此不符合发展规律的价格馈赠,是难以持续存在、而且让利给消费者的。
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陈春花曾经在一篇论述企业核心价值观的文章里指出:“企业的盈利不能够为顾客创造价值,不能够提供企业持续发展需要的资源,一定是错的。”同时又辩证地指出:“为了支付公司发展所需要的资金,并提供达到顾客目标所需的各种资源,企业必须获得足够的利润。”
所以,消费资本论在主张消费者的资本权益同时,也在强调消费资本的使用对象——企业的利益。已经有众多迹象表明,越来越多的制造商开始在大宗采购的蛮横中觉醒,向唯我独尊的销售寡头说“不”。
《IT时代周刊》曾报道:著名的浙江义乌品牌袜制造商浪莎集团,曾经在数年前一度拒绝了沃尔玛的大宗订单。此事曾在业内引发风波。报道说:“尽管这家廉价超市在消费者中拥有极佳的口碑,但它在供货商眼中的形象却截然相反。它总是通过压低采购价格来迫使制造商不断降低成本。一方面,供货商们为不断的低价、低价、低价而苦恼;另一方面,沃尔玛的巨大出货量又让供货商们像吸食鸦片一样欲罢不能。”
2003年,浪莎进入沃尔玛全球采购体系,2005年接到300万美元订单,2006年250万美元,2007年是220万美元。但浪莎对此并不买账,总裁翁荣弟称:除非沃尔玛提高至少30%的采购价格,否则将拒绝它的订单!
道理很简单:生产商没有了利润,企业发展难以为继,无异于自掘坟墓。
因此,大卖场引发的“低价”浪潮,无疑是损人其实也不最终利己的一剂毒药。“杀鸡取卵”意义上的促销,与真正的资本盈利背道而驰。很明显,大卖场在剥削生产商的利润同时,也剥夺了消费者享受高品质产品的权利和消费资本投资求得回报的权力。这样造成的最终结果,就是企业无力为继,消费者权益遭损。
现在再回过头来看“我爱我买”,你会开始意识到,作为一个消费者也好、作为一个生产商也好,甚至作为一个经销中间人也罢,承认消费产生资本,是一件多么美妙的事情!
正如“消费资本论”认为:消费者在购买企业的产品后,企业应该把消费者的消费视为对企业的投资,并按一定的时间间隔,把该企业的利润按一定的比例返还给消费者,使消费者的消费变为投资,这样消费者不仅关心自己所购买商品的数量和质量,也关心购物后所带来的利益。
如果你要求你的消费资本获得承认,那么,你也就必须承担资本投入的责任,必须远离不靠谱的低价与打折。
可以预见,由“我爱我买”发起的一场消费革命,将要重新分切很多既得利益群体的“利润蛋糕”,并使消费者作为投资人角色,踏入资本家行列。它明确告诉消费者,必须从商家的“阴谋”中觉醒,意识到优惠背后,其实自己还有一项天经地义的权益应该得到承认和保障,那就是除了生产资本、知识资本以外的消费资本;同时,它也明确告诉企业,你的产品利润,其实可以与消费者共享,这样才能得到这个巨大股东群的关心与支持,从而发展得更好。
《消费资本论》作者陈瑜教授说:“我提出这个理论的初衷,就是确定消费者在市场经济中的主人翁地位,他是市场经济的真正主流。”
让《消费资本论》再来概括一下:
商品经济的全过程包括三个阶段。第一是商品生产的准备过程,第二是商品生产的过程,第三是商品的消费过程。货币资本所有者购置的厂房、原材料和零部件就完成了他的责任和义务。但是如果把购置的厂房,原料搁置在那里,是不会增值的,所以就必须进入下一个环节商品生产过程,这个过程是科学技术人员通过设计,利用自己的知识资本,利用这个工厂、场地和原材料零部件需要的产品,完成了商品的生产。但如果产品出来以后,搁置在那里,依然不能保持增长,所以必须进入消费领域,消费过程谁完成呢?就是消费者。消费者用高于产品成本的价格购买,使用了它,消费了它才最终实现了企业的利益。这样我们就会看得非常清楚:是商品经济三个阶段中的三个主体共同努力,共同创造了企业利益。既然是三个资本所有者,共同创造了企业利润,按道理就应该共同参加企业利润分配,所以我们创新的商业模式,消费者也就参与其中。几个世纪以来,我们的分配模式从原材料上看,是货币资本独享企业利润,知识资本所有者和消费资本所有者却处在一种被淡化、被边缘化的状态,这是真正的原则问题。我们应该恢复历史的原貌,谁是市场经济的主人?是消费者,他是市场最终的决定者,因为他不仅仅是市场经济的主人,而且是为企业注入新的资本动力的源泉,谁拥有最多的消费者,谁就拥有了最广大的市场,谁就拥有了最多的资金注入。
曹建华作为中国第一个实践者,他要用一个平台,使消费者真正实现参与投资的梦想。他这样告诉大家:
“原来的商业模式永远是搞推销,我们现在通过日常消费,把产生的企业利润80%拿出来返给你。经过所有的企业实践,让消费者得知,到头来你的收入要远远超过支出!(www.xing528.com)
在我们这个平台上,消费者的钱都是公开的,比如500万消费资本,明年产生的效益是多少、用了这笔钱的企业生产成本是多少、员工工资是多少,明明白白。如果你企业做出来的产品质量不好,大家可以提出股东意见,这样就把消费者监督企业形成机制。我们现在的商业模式是把消费资源真正整合到一个平台上,企业可以按照长期化的模式,把企业产品放在这个平台,由消费者来买你的产品,决定对你的投资,这样可以优胜劣汰。
这一场消费革命,将改变我们的很多理念,改变消费者与商家的传统关系。举例说,过去商家是在推销,现在要变成吸引;过去商家与消费者是对立面,现在要成为合作者;过去是商家单方面获得利润,现在是互动互利。
我作为一个人,作为中国企业家的一员,能做些什么事?我就要设计这个计划,经过国家认可了,认为这个项目好。我作为企业家,我的思想能够得到社会的认可,这就是对我最高的赞誉。美容宝我老妈喝了16年,现在90岁了,我第一个想法是怎么样使中国人能够通过保健再活50年。然后,通过消费产生的资本,解除后顾之忧,激励更大消费,投资养老,快乐无忧。
全球沃尔玛一年的利润大约1000亿人民币,但这是它的利润,不会分给你。如果我们的电子商务平台一年产生同样数目的利润,按消费就是投资的法则计算,我可以承诺其中的800亿是属于消费者的。这就是你消费后产生的投资,也是‘我爱我买’的魅力。
很多人说这个平台最大的股东是我,我说是的。如果这个模式得到社会认可,我可以把属于我的全部交给国家。我们搞企业的人,只要思想理念得到社会认可,就是最大的安慰,能为自己的国家效力,是我一生的荣耀!
“消费就是资本”,真相已经大白,而“我爱我买”,将在我国拓展出一条具有革命性意义、或者说具有重大推广应用价值的消费资本化路径和企业经营模式。
在又一场时代浪潮里,你愿意自己处于怎样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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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我买”链条模式的主要特点(“消费一投资一养老模式”课题组)
我国电子商务在快速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明显的问题。主要包括:一是网络交易安全不能完全得到保障。由于网络的虚拟性,网上交易完全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往往难以得到有效地验证。因此,客户身份的合法性、支付信息的完整性、网购产品质量的保障、在线资金划转的安全性等等问题普遍存在。二是物流配送体系不完善和现代物流管理及其技术欠缺。由于低价竞争的结果,大量的民营物流企业快速发展起来。但同时,也正是由于实行低价入市战略的结果,使得相当多的民营物流配送企业小型化、分散化、非稳定化,在业务繁忙时往往无法保证交货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以及稳定扩大配送网络的覆盖率。三是全社会的信用体系还未普遍建立完善,大多数消费者和供货商都仍然信奉“一手钱一手货”的交易理念和交易行为。买方担心付款后能否收到货物或能否收到网上展示的货物,卖方担心发货后能否按期如数收到货款,这些都是信用体系不健全不完善的具体反映。四是缺乏配套的法律法规。国内现行经济法律基本上是针对传统商业模式和商业业态的,就整体而言仍然落后于电子商务的发展,现行法律和政策上存在着一些不规范、不明朗或者空白等盲点。
显然,电子商务虽然代表21世纪新型商业业态发展的主流方向,将必然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生产和消费体系中一个新的增长点,但同时,各类电子商务企业或者平台在争夺消费者的问题上也将会进入一个更加白热化、更加惨烈的“春秋战国群雄并起”的阶段。因此,从企业的角度看问题,谁能够针对上述问题主动加以防范和改正,谁能够主动尽快创新发展模式特别跳出传统的商业促销理念和商务模式,谁就能够为消费者提供新的吸引力和兴奋点,谁就能够合理可靠持续地增强社会诚信即用户的信任度,谁就能够在竞争中必然获得竞争优势和发展先机。
基于上述背景,课题组认为,上海家帝豪电子商务公司以“我爱我买”为平台,着力推进“网购消费——返点再投资——获得养老回报”这样的一个电子商务营销模式,其主观意图就是要打造一种明显区别于现有电子商务模式的新的竞争优势,从而增强其电子商务平台的发展价值和巨大潜力。
在坚持消费转化为投资并且与增加消费者养老金保障相挂钩的企业经营理念的指导下,以打造消费养老模式为核心价值的电子商务平台是具有竞争力的,这才是她具有其他电子电子商务模式难以攀比的“亮点”或者说“卖点”。
课题组认为,现在上海家帝豪电子商务公司探索打造一个统筹“消费者消费-返点再投资-返还消费者红利-增强养老资金来源”整个链条的模式(以下简称“链条模式”)具有重大实用价值,其大方向应该得到充分肯定。
具体分析上海家帝豪电子商务公司的“链条模式”,可能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1)体现了一种“双重让利”行为
所谓的第一重让利是:当消费者在“我爱我买”电子商务平台上购物时,上海家帝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即给予网购优惠,即按消费者消费额度进行积分并按照一定比例将企业的一部分利润返还给消费者,消费越多则可以获得的直接让利越多(以不同商品性质和网购规模来确定相应的消费优惠返点比例)。
而所谓的第二重让利是:当消费者在完成网购后,继续将所获得的第一次让利留在上海家帝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并且采取一种优化的投资组合及其经营模式来将这些让利(企业返点)转换成“投资”(即消费资本化)。到了约定期限,消费者则可以再次获得由于滞后提取其固定消费返点而增值的“消费投资”权益,即第二次获得企业让利。理论上讲,采取这种企业双重让利的商业营销方式,可以让长期固定消费者为自己的未来增加了一个比较稳定的养老保险资金来源,同时也不需要消费者额外增加投资(因为消费者获得的第二重让利是在其已经完成其消费行为以后才可能发生的,并且其“投资”也只是来自于自己已经获得的第一重让利的返点积分)。
2)创新了一种“利益联合体”模式
由于上海家帝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探索实践商业营销“链条模式”的最大“买点”就是消费者可以通过经常性的网购消费积分转化成为未来可以得到的稳定现金流收益。因此,它从一开始就不是一个一般意义上的、简单的、常规性的、只是靠单个企业运作的电子商务模式,而必须要与更多相对固定的、品牌更好的、分工合作更加规范合理的合作伙伴建立长期稳定的责任权利相对等的关系。这就需要在一个长期的运营过程中,以“我爱我买”电子商务平台为主体和核心,与众多的供货商、消费者(投资商)、服务商和理财商建立起来一个具有共同发展理念、长期目标和统一规则的利益联合体。否则,消费者就难以简单地相信这一发展理念及其企业营销模式可以长达十年数十年地维持高赢利水平经营,以及电子商务平台能够长期稳定持续地向消费者提供“投资回报”。
3)探索了一种消费资本化路径
据了解,陈瑜先生所著的“消费资本论”对上海家帝豪集团公司的实践产生了重要影响。课题组认为,这一理论的实践思路就是,企业将商业促销行为中予以消费者的优惠积分赋予“准货币”形态,然后通过再投资和委托投资过程产生增值,最后再将增值投资所得的大部分以现金流方式返还消费者,这样就最终完成了我们所提出的“链条模式”的全部过程。可以说,探索这种模式的理论基础就是消费资本化,其基本涵义就是: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可以同时又成为投资者的投资行为。
显然,任何经济理论如果仅仅只停留在理论研究层面是远远不够的。因此,有探索者愿意冒一定风险来极力推进理论有效转化为实践的具体路径更为重要,这也是课题组之所以认为值得研究并且推广应用上海家帝豪“链条模式”的主要因素。但是,探索者确实也要具有风险意识并且采取切实措施或者规避行为来防范风险和化解风险。其主要原因在于,这种长达10年以上或者25年定期的“消费投资”,必然要涉及企业对消费投资回报率的测算及其远期合约的锁定,企业长期稳定确保投资回报率的再保险,消费者对企业再投资增值能力的长期信用,消费者收益继承和转让的法定依据及其认证,等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同时,还涉及这些问题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是否存在着矛盾或者排斥反应,或者说即使现在法律为空白但一旦政府填补这些空白后,就会使得这种模式很难达到理想的预期目标,从而最终给企业带来大量难以胜诉的维权官司。对于这些潜在风险,现在已经到了认真研究应对的时候了。
(节选自上海市企业发展促进研究会“消费-投资-养老模式”课题组《消费养老的发展理念及其模式研究》一文)
究竟何为藏富于民?著名学者郎咸平教授讲了一个生动的故事,大意是:在美国,挖金矿的A先生赚了100块,如何对他的10个工人进行分配,有两种选择,第一种是每人发给他们1块钱,这样仅够他们温饱,而A先生自己留下了90块;第二个选择是每人发5块钱,虽然这样A先生自己只留下了50块,可他多发给工人的40块,却让工人产生了新的消费动力,从而又让A先生看到了别的商机,发展了新的产业,拓展了新的利润空间。所以A先生选择了第二个方案,这样等到金矿挖完了,其他消费行业也成长起来了,一个荒蛮的地方就成了一个富裕的小镇。这就是美国人的“藏富于民”。
曹建华说:如果我是A先生,我就还要告诉工人,在多发给你们的40块中,只要你消费了,其中如果产生了10块的利润,那么这10块中还有8块就是属于你的消费资本,我会帮你把这8块钱再投入到生产中去,从而让这8块钱产生更多的回报。年年如此,工人们只要正常消费,得到的回报就越来越多,这样就既可以放心消费,还可以安心养老,更可以开心生活。这就是在“藏富于民”基础上更进一步的“还富于民”,曹建华要比美国人先行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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