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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回族教育:民间组织机构救助会的成功案例

时间:2024-10-0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开始时有四个人参加,每人每年拿出400元资助家庭贫困的穆斯林大学生。救助会作为民间组织机构,救助资金全部来源于广大穆斯林的自愿捐助。救助会的合作伙伴包括政府有关部门、回族及撒拉族民营企业家等。

当代回族教育:民间组织机构救助会的成功案例

第二节 案 例

一、青海回族撒拉族救助会

(一)建 立

青海回族撒拉族救助会的创立、发展始终与一个人分不开,他就是自救助会创办以来一直担任该会会长的韩文科先生。

1992年,由于从事进出口工作而去过很多地方的韩文科先生感觉到,地处西部的青海省不仅经济落后,而且教育文化更落后。由于各种原因,回族、撒拉族在历史上不重视教育,文化水平较低,致使其经济较为落后,经济上的贫困又严重制约着民族教育的发展。如此恶性循环,导致物质、精神上的双重贫穷。很多学习成绩优秀但家庭特别贫困的孩子因为上不起学而被迫放弃学业,这令韩文科先生深切感受到贫困带来的消极影响是长远的,它直接打击着好学的穆斯林青年的学习积极性,他们求知的热情将会在贫穷面前不堪一击,瞬间化为乌有,对民族乃至国家长远发展都将会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这一对民族教育深深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促使他要为穆斯林学生做点事,确切地说要在经济上资助他们完成学业。于是,他与赵海山(救助会发起人之一)等几位志同道合的穆斯林朋友在当时的青海穆斯林文化服务中心设立了一个专门的“教育基金部”,资金主要由他们自己捐助,主要目的是希望更多的有志青年不要因为生活贫困而上不起学。开始时有四个人参加,每人每年拿出400元资助家庭贫困的穆斯林大学生。起初,由于考上大学的穆斯林学生非常少,经常是他们拿着钱到处辛苦地寻找要资助的大学生。后来,随着高校扩招,穆斯林大学生越来越多,但高昂的学费使许多穆斯林大学生上不起学。为了更多地筹集善款,高效地使用捐助资金,帮助更多的贫困穆斯林学生,2004年3月1日,青海省民委批准成立青海回族撒拉族救助会,当年6月1日救助会正式在青海省民间组织管理局注册成立,成为一个拥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民间慈善机构。

青海回族撒拉族救助会是一个少数民族的慈善团体,它深深打上了伊斯兰教的烙印,“敬主爱人”、“平等对待”、重视教育是救助会的宗旨和理念,其中,重视教育占据主导地位。救助会成立之后,在其章程规定的五项业务范围中,涉及教育问题的就有四项,即开展贫困学生救助工作;开展省内外有利于教育事业及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文化交流活动;组织热心支持和参与本会教育事业及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志愿者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组织编译出版有关教育事业及其他社会公益事业方面的资料、书刊,研究介绍本会和省内外有关社会教育事业及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理论、方法、经验。由此可见,该会以教育救助为主,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兼及贫困帮扶、医疗救助等。该会的使命为“力所能及,拾遗补阙,源于社会,惠及穷人”,主要救助对象为回族、撒拉族等,但又不局限于这两个民族。

救助会提供的救助是多样化的,即包括有形的物质方面的救助,也包括无形的文化观念方面的救助。如以大学生志愿者为主体在边远山区开展支教助学活动,在城市开展贫困家庭家教辅导活动,创办并发行会刊《绿茵》等,使少数民族打开眼界、开阔视野、更新观念。在救助时间上分为定期救助(主要对象为大学生和研究生)、平时救助、难时救助;在教育对象上分为小学生、中学生、大学生、研究生及其家庭成员;在救助实施方式上分为定点救助和非定点救助。

救助会作为民间组织机构,救助资金全部来源于广大穆斯林的自愿捐助。自救助会成立之日起,救助的对象逐渐扩大,资金来源日益多渠道,有来自民营企业家的,也有来自社会有识之士等各界有爱心的穆斯林群众的。这些捐款最少的有几角钱,多的有几百万元,救助会奉行的是爱心不以金钱多少衡量,有力的出力,有钱的出钱,涓涓细流必将汇成大海,最终的目的是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得到实实在在的救助。

(二)运作模式

青海回族撒拉族救助会经过几年的发展,在实践中探索出了适合自身特点的制度建设模式和组织管理机构,不断提高筹措资金的方法与技巧,其组织运作模式日趋成熟与完善,使各项救助活动得以规范、有序、高效地开展。救助会的运作模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合作伙伴的运作模式

作为一个非营利性的民间慈善机构,救助会把自身的运作广泛地建立在与多个合作伙伴充分合作的基础上,不仅使本身所具有的能量发挥到最大,而且为合作伙伴施展救助提供了信息及平台,使救助的力量如滚雪球般迅速发展壮大,集众家力量,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得到有效的救助。

救助会的合作伙伴包括政府有关部门、回族及撒拉族民营企业家等。与政府有关部门合作的主要内容是:为政府提供需要帮扶的贫困弱势群体的有关信息,救助政府确认的贫困户,确定政府有关部门调查受助的名单等。与一些回族、撒拉族民营企业家合作的主要事项有:承接其利息收入、天课施舍和其他乜帖(捐助);为企业家提供直接实施慈善行为的有效信息和实施的组织渠道等。如救助会与青海创新集团合作,申请救助的学生由救助会负责筛选、推荐以及日常管理,申请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由该集团全额资助。救助会与青海创新集团的合作始于2006年,该集团通过救助会全额资助孤儿单亲家庭和品学兼优的贫困大学生在大学期间的学费及住宿费。截至2011年初,已资助131名大学生,发放资助金138万余元。目前,该集团在董事长马青的领导下依然一如既往地对贫困大学生进行救助。正是有像马青这样热心民族教育事业的穆斯林企业家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才使救助会所需的资金大幅度增加,救助工作才能卓有成效地开展。

2.志愿者运作模式

通过以受助大学生为主体的志愿者运作,让善行累加增值,救助会运行的成本也随之大为降低。志愿者全方位地参与救助会的救助行动,以饱满的热情参与支教助学和观念救助活动,帮助调查和了解申请救助者的家庭实际情况,为救助会提供所需信息和资料,向救助会创办的刊物投稿等。这些活动一方面使志愿者得到锻炼,自身受到教育,增长了才干,增强了对国家、民族、社会的责任感;另一方面也使救助会的工作得到了快速而高效的运行。

3.综合救助

救助会救助活动是综合性的,一方面其救助范畴是多样性的,包括经济扶贫、教育扫盲、先进文化观念的传输等;另一方面,这种综合性也同样体现在每次救助的具体行动上,如对化隆特殊教育学校的救助,不仅从物质上让孤残孩子们得到满足,同时发放一定的零用钱,给他们进行身体检查和医疗保健等,让他们得到综合性的多方救助。这样的综合救助从整体上有效地缓解了被救助者的困苦状态。

4.多层次的信息披露系统

救助会作为一个民间非营利性的公益组织,它自身没有“造血”功能,所有的善款均来自于穆斯林大众的自愿捐款。因此,其财务状况是否公开、透明,直接关系到救助会能否得到社会公众的信任,关系到救助行动能否得以长期有效开展。

救助会从成立之日起为实现财务信息公开化、透明化,实行了多层次的信息披露:第一,及时开具收款回执;第二,将财务信息及时在网站公布;第三,定期在内部资料如实发布捐助名单和准确、详细的收支明细,并及时邮寄给捐助者;第四,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进行年度财务审计。

这样一个多层次的信息披露系统,向公众特别是捐款人作一详细、准确的汇报,包括资助了什么人,资助了多少金额;更重要的是让人们知晓了整个救助程序,让人们认识到救助会的工作是踏踏实实的,而且救助对象是真正需要救助的贫困学生。这样做,为救助会赢得了很强的社会公信力,无形中形成了一种巨大的号召力,唤醒了越来越多的同胞和社会有识之士共同为推动民族教育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使更多的人通过救助会做更多的善事,帮助更多的贫困学生完成学业,为国家为民族做一点力所能及的事情。这是救助会能够做强做大的一个重要因素。

5.严格的直接调查筛选制度

为了保证捐款人的每一分钱都用在真正需要帮助的贫困者身上,救助会对申请救助者实行严格的调查筛选制度。其调查的程序非常严格,包括受理、告知、建档、实地核实等,每一个程序都有具体的细节要求。同时,制定了《贫困学生助学实施方案》,保证了助学活动的规范性。

当然,实地核查每一名申请救助者的实际情况是一项十分繁杂且艰苦的工作,但救助会的工作人员克服道路不通等重重困难,根据所提供的地址,一个个地去实地核查申请救助者的实际家庭状况,正是他们的认真工作,使得救助会的救助工作迄今为止无一差错。

救助会的成功运行无疑是对其组织运作模式作出的最好诠释,用规则引领慈善,用诚心、爱心将救助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这是一个民间慈善机构的成功所在。

(三)救助行动及成效

青海回族撒拉族救助会开展的多种形式的教育救助活动,让外界对其刮目相看,引起了不同凡响的社会效应。

1.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1992年,韩文科、赵海山等志同道合的有志之士在青海穆斯林文化服务中心设立了教育基金部,主要资助家庭贫困的少数民族大学生。

2004年创办救助会,收到来自社会各界人士的各类捐款共计209715.00元,共资助学生233名,其中小学生144名,中学生3名,研究生2名,大学生84名。在84名大学生中,女生45人,男生39人,其中12名是撒拉族,其余为回族。这些大学生有的考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有的考入中国政法大学,还有的考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一些名牌大学。

从2010年2月到2010年12月底,共资助大学生573人次,累计募集并发放各类资助金2867924.30元。其中,企业家个人定向资助27人,累计发放资助金114900余元。2010年度该会以“资1000元,借1000元,奖1000元”的救助模式资助大学生198人,累计发放资金353000元,为150名大学生提供了由中华回教博爱社捐助的借贷式助学金300000元。

在2011年救助会举办的一年一度的教育座谈会上,对52名获得奖学金的大学生进行了奖励,其中,37名同学获得1000元的一等奖学金,15名同学获得500元的二等奖学金。为12名获得“优秀志愿者”称号的志愿者发放了每人800元的奖金。上述激励模式将成为救助会教育救助的一个新的组成部分。

2.开展志愿者支教助学活动

救助会于2005年开展志愿者支教助学活动,当年有10名志愿者来到青海省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查汗都斯乡的一个贫穷的小村庄为几十名撒拉族孩子义务帮教助学,激励他们努力学习,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良好的开端等于成功了一半。之后,志愿者的队伍逐渐扩大,他们的足迹遍及化隆回族自治县、民和回族自治县、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湟中县、门源回族自治县等多个青海省贫穷落后的少数民族聚居区,为29所中、小学校的4240多名学生进行帮教助学活动。(www.xing528.com)

2010年5月,救助会启动关爱山区留守儿童项目,组织志愿者在山区4所小学开展留守儿童健康卫生教育和安全教育等活动。这些志愿者以穆斯林大学生为主体,通过他们的支教助学,为贫困地区的孩子们带去了先进的文化知识,更重要的是先进的思想观念。这些志愿者本身是穆斯林大学生,他们用实际行动解除了穆斯林原有的疑虑:读书与坚守信仰不矛盾,穆斯林上了大学,仍然是保有伊斯兰信仰的穆斯林。他们用自身的经历及言传身教,影响着深居偏僻之地的穆斯林,改变了他们的传统观念,树立了接受教育改变贫穷落后面貌的正确思想,重视教育由此在心中扎根。

3.开展学术研究,培训志愿者

救助会于2004年创办会刊《绿荫》,至今已发行上万份。《绿荫》是一份综合性杂志,设有“教育论坛”、“瞭望”、“人物专访”、“天南地北”、“文苑”等栏目,涉及民族、宗教、社会、文学和时事新闻等多方面内容。其教育论坛发表的有关民族教育发展的研究论文,对救助会的教育救助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救助会于2009年7月28日至30日与中国人民大学联合主办,由中国民族报社与西北民族大学协办的“教育与宗教慈善暨第三届宗教与公益事业论坛”。参加本次论坛的除上述主办与协办方外,还有来自国家宗教局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宁夏社会科学院、马来西亚国际伊斯兰大学、香港伊斯兰文化协会等高等院校和学术研究机构的200多名学术界、宗教界、慈善界的代表参加,参会论文超过60篇。在两天的会议议程中,进行了“伊斯兰与慈善”、“穆斯林教育与慈善”等研讨会。本次论坛的成功举办,为不同宗教之间、不同地区之间、不同机构之间互通有无、相互交流搭建了一个很好的平台。论坛规格之高、作用之大,体现了作为民间慈善机构的青海回族撒拉族救助会运作模式日益走向成熟与完善,必将进一步推动救助会教育救助行动的深入开展。

救助会从2005年开始至今,每年召开一次教育座谈会,经过多年的努力探索,座谈会已经初步发展成为积极探讨民间机构支持民族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平台。

随着志愿者队伍的壮大,为提高其服务水平,有必要对他们进行教育培训。救助会自2008年1月以来,针对支教助学活动,利用寒暑假对志愿者大学生进行培训,受到大学生的欢迎。2010年1月17日至21日,青海省西宁市举办了“青年的品德修养和能力建设”志愿者培训活动。本次培训活动着重从思想上对志愿者进行教育,强调穆斯林大学生要严于律己,培养诚实守信、坚忍的品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财富观、时间观、是非观、价值观,坚定信仰,胸怀民族、国家大业,珍惜大好的青春年华,努力多读书、读好书,做一名优秀的穆斯林大学生。

2010年7月,救助会受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青海分会委托,负责对参加展会服务的106名志愿者的招募、培训和管理工作。救助会为培训出合格的志愿者,专门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对志愿者进行为期5天的强化培训,内容涉及志愿精神、服务方式、服务礼仪等,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为志愿者培训活动的进一步开展积累了宝贵经验。为此,救助会志愿服务获得展会组委会颁发的“优秀组织奖”。目前,救助会志愿者培训活动已成为推动民族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救助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一开始的鲜为人知,到现在教育救助等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得到了社会的极大认可和赞许。2005年,救助会被青海省民政厅评为全省先进民间组织;2006—2007年度,被青海省民政厅、青海社会组织发展促进会连续评为自律与诚信建设先进社会组织;2008年11月,被青海省文明办、青海省民政厅、青海省慈善总会授予“青海省最具爱心慈善机构”称号;2009年7月15日,被中华慈善总会评为中华慈善先进机构奖;2010年2月,荣获国家民政部“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称号。

现在,救助会已经成为中国公益事业的一支重要的社会力量,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愿意通过救助会这个平台参与到社会慈善公益事业中来,从而帮助更多的处于贫困之中的学生克服眼前困难,充满信心地迎接属于他们的美好明天!这也是救助会作为民间组织存在的价值所在。的确,通过救助会坚持不懈的教育救助活动,偏远落后地区的少数民族的教育观念有了很大的改观,当地的入学率明显提高,受到资助的学生范围逐年扩大。

二、维宗博爱基金会

(一)建 立

维宗博爱基金会于2010年8月25日在宁夏同心县正式成立。该基金会是由宁夏吴忠市政协副主席、同心县政协副主席、知名宗教人士洪洋倡导成立的民间慈善机构。基金会遵循自治区原人大副主任、政协副主席、已故知名宗教人士洪维宗先生的遗愿,着力于发展民族教育,提高民族素质,扶贫济困,大力兴办公益慈善事业,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基金会公益活动范围及原则:第一,高考资助金,即资助以优异成绩考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含预科)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第二,中考、高考成果奖,即奖励中考、高考成绩突出的学校(暂针对同心县);第三,阿訇培训补助金,即举办阿訇培训班,资助开学阿訇在国内外大学进修培训经费;第四,优秀阿訇奖金,即奖励爱国爱教、勤奋好学、德才兼备、群众满意的优秀阿訇;第五,开学阿訇补助金,即给予在边远贫困山区开学,且村庄小、人口少、收入低的任学阿訇经济补助;第六,优秀阿訇子女在大学期间学习补助金,即阿訇任学优秀,且家庭经济困难,子女在大学上学期间可给予学习、生活费补助;第七,给在校就读的贫困大学生补助奖学金,即给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力完成学业的优秀大学生(不分民族)给予学费、生活费、奖学金补助;第八,孤寡贫困救助金,即给孤寡老人和贫困无助的群众(不分民族)的生活救助;第九,重大特殊疾病患者慰问金,即对重症病、特殊疾病家庭进行慰问;第十,意外灾害捐助金,即针对特大自然与意外灾害,实行人道援助。(以上资料由基金会直接提供,下同。)

基金会由董事会直接领导,下设理事会,由15名理事组成,任期5年。基金会的理事必须是维宗博爱董事会成员,是基金会的参与者与捐资者。理事会设有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等职。其中,基金会理事长为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秘书长为专职,负责开展基金会具体的日常工作,任职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理事会理事长为洪洋先生,他是著名的宗教界人士。现任秘书长杨科先生,从事教育工作30余年,其中有20多年从事教育行政工作。为了使基金会的工作透明、公开、廉政、高效,基金会成立了由5名监事组成的监事会,设监事长1人、副监事长2人、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各1人,主要负责监督基金会的财务支出等工作情况。监事任期同样为5年。

基金会资金主要来源于洪岗子拱北两大纪念日群众的施散;专职宗教教职人员(开学阿訇)的捐赠;其他社会团体、个人与企业家的自愿捐赠;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的涉外捐赠。基金会配备专业的会计人员。

(二)教育救助行动

维宗博爱基金会自成立之日起,开展了一系列的教育救助行动,主要有:

1.资助贫困学生继续完成学业

维宗博爱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一项重要的工作是,每年拿出约30万元救助宁夏南部山区的贫困大学生。在2010年8月25日基金会成立之时,就同步开展了对宁夏同心、海原、中宁、红寺堡四个县区贫困大学生的救助行动。2010年,对上述四县区贫困大学生具体资助金额为:海原资助103000元,其中资助4000元的2人,资助3000元的5人,资助2000元的11人,资助1000元的58人;红寺堡资助33000元,其中资助4000元的1人,资助3000元的3人,资助2000元的4人,资助1000元的12人;同心资助11.1万元,其中资助4000元的2人,资助3000元的5人,资助2000元的15人,资助1000元的58人;中宁资助36000元,其中资助4000元的1人,资助3000元的2人,资助2000元的2人,资助1000元的19人。2011年又将这一救助行动扩大为五个县区。

除资助贫困大学生外,基金会还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给予特殊救助。这一类型的救助包括两部分人群。

一部分是在贫困地区任职,家有2~3个大学生的开学阿訇。原来阿訇家庭上大学的子女并不多,但现在随着形势的发展,阿訇家庭上大学的子女越来越多;但在贫困地区任职的阿訇年收入低,无力供养子女上大学,对这样的家庭,基金会实行救助帮扶。如在红寺堡开发区大河乡开元村有一位开学阿訇有3个子女分别上大学或中专,由于家庭收入低,该阿訇供养3个子女上学相当困难,已欠下近万元的学费。针对这一情况,2011年基金会补助该贫困家庭学费3000元。

另一部分是属于单亲家庭或是孤儿等比较贫困的学生。如有一个孤儿是高一学生,学习成绩优秀,和姑姑相依为命。她们唯一的生活来源是姑姑每月280元的低保。2009年姑姑患脑梗死,生活基本不能自理。该生高中两学期学杂费全靠邻居好友接济,经济的拮据带来了学习上的压力。2011年基金会知晓这一情况后,立即对其补助学费2500元。

2.对成绩较好的中学进行奖励

这一方面的工作目前还只局限于同心县。2010年基金会对同心回民女子中学等两所中考成绩相当不错的中学进行了奖励,奖励额度为5万元。将来这一行动还会辐射到其他市、县。

3.对宗教教职人员的培养

随着社会的发展,对宗教教职人员的要求日益提高,这就要求他们要与时俱进,不断地学习提高,尤其是一些年龄偏大的阿訇现有的知识水平急需提高。基金会在此方面不遗余力,加大扶助力度,把一部分宗教教职人员送到苏丹、巴基斯坦、埃及等国培训,根据学习年限、留学国家的消费水平,每月发放金额不等的生活费。目前这类人员有30多人。2011年基金会对此类学生进行为期一年的补助,具体补助标准为宗教系每生每季度1250元,阿拉伯语系、翻译系每生每季度750元,语言班每生每季度500元。同时,对阿訇进行整班培训,主要是从洪岗子经学班毕业的宗教教职人员中选择一部分成绩优秀的学员到宁夏大学进修阿拉伯语、中文、历史等学科,学习一年。目前,基金会与宁夏大学签订了长期的培训合同,已有24位宗教教职人员在宁夏大学学习,一年支付培训费14万元。

以上是基金会在教育方面的救助,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的一些鼓励性做法。如所有在同心、中卫等地任职的宗教教职人员(开学阿訇)的子女考上二本以上大学每年一次性奖励3000元。基金会目前资金运作每年为100万元,工作刚刚开始,还仅仅局限于局部范围,但重点是支持教育,推动民族教育的发展,既包括宗教教育也包括世俗教育。从基金会法人代表洪洋先生到现任秘书长杨科先生,都把支持、推动教育的发展当作基金会首要的任务来做。杨科秘书长告诉笔者,基金会成立一年来在教育方面做了些实实在在的工作,70%的资金都投入到教育上。因此,这又是一个推动民族教育发展和进步的民间慈善机构。

【注释】

[1]丁明俊:《民国时期回族社团组织及功能研究》,《北方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3期。

[2]钱志和:《20世纪前半叶回族教育发展的历史轨迹》,《宁夏社会科学》,1995年第2期。

[3]答振益、刘书英:《试析中国回教救国协会》,《回族研究》,1998年第4期。

[4]周瑞海:《回顾·探索·展望——宁夏回族教育50年》,宁夏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191、192、19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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