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发挥党员干部在社会管理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基层和谐稳定,“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关键在党员干部的作用发挥。枫桥镇在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方面主要采取了以下几方面的措施。
一、抓机关干部队伍
深入落实周一学习会制度,积极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引导全体机关干部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内涵和实质。按照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的要求,编印了《枫桥镇工作制度汇编》,将各种机关工作制度汇编成册,在全体机关干部中分发,做到人手一册,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发展的目的。继续实行驻村干部专职制和驻企干部制度,不断完善《驻村工作制度》,明确驻村干部在党建、维护稳定、社会事业、统筹发展、工作作风和自身建设等方面的职责和要求,提高服务农村的能力,推进新农村建设步伐;不断完善《驻企干部工作制度》,明确驻企干部在指导企业党建、服务企业发展、督促企业合法经营等方面的职责要求,并从企业实际需求出发,调整充实驻企干部队伍,促进全镇经济的健康发展。继续在年轻干部中开展以“读一本书、写一篇报道、上一堂课、拜一名师、联一个村”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活动,2009年,有6名近几年参加工作的年轻干部分别与相关村进行“联村”,每月第一个星期一晚上安排2名年轻干部在全体机关干部会议上上课,着力培养“能说、能写、能干”的全能型干部。在全体机关干部中大力开展“机关服务发展特殊贡献奖”评比活动,牢固树立起“以实绩论英雄、以实绩论成败”的工作理念,严格执行《枫桥镇镇、村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形成了人人有事干、事事有人做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了机关工作效能和群众满意率。(25)
二、发挥村主职干部带头作用
枫桥镇在村级换届中重视村主职干部的选配,通过加强宣传和引导,确保当选的村干部有较高的群众威信,处事公道,敢抓善管。同时加强对村主职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使之成为有政治头脑、懂法律知识、善于排解矛盾纠纷的工作能手,成为组织群众维护社会治安的带头人和主力军。通过举办“村官”论坛,各行政村主职干部认真总结,畅谈计划,查摆困难,提出对镇、部门的意见建议,镇党委政府专门通过召开党政联席会件件给予落实解决。加强大学生“村官”队伍建设,采用“定位明确,职责落实;定人帮带,言传身教;定向学习,全面提高;定岗锻炼,互动培养;定期考核,奖优罚劣”的“五定”模式实施管理;创新开展大学生“村官”案例教育、反思工作,撰写案例,进行交流。
三、注重党员队伍示范作用
枫桥经验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广大党员的示范带动作用功不可没。枫桥镇党委在全镇党员中深入开展了“三定一争”活动,给每个党员“定岗位、定职责、定目标”,使党员在其位尽其责、出其力,争做优秀共产党员;开展了“党旗在飘扬,党徽在闪光”主题活动,党员队伍的素质明显提高。目前,全镇村级治保积极分子、治安信息员中党员占86.2%以上,党员已经成为维护枫桥经验的一支重要力量。(26)(www.xing528.com)
四、坚持发展与教育管理并重,提高农村党员素质
严把党员入口关,制定党员发展规划,保证发展数量和质量。制定党员发展规划,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着重从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技术骨干中发展党员,确保新发展的党员在学历、年龄、素质上有明显改善。近三年来,新发展党员中高中以上学历的占47.0%,比全镇党员中高中以上学历的比重高出了11%。(27)枫桥镇严格按照组织发展程序实行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两票制”测评,加强对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全面审查,一旦发现与入党要求还有差距的预备党员,经过党委票决,延长预备期继续考察,2008年共有3名预备党员被延长预备期6个月或12个月,今后也将严格审查,决不让思想不洁、动机不端的人进入党组织。实行党小组、村民小组“推优”制度,提高“推优”工作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实绩台账,以入党积极分子的现实表现为依据确定发展对象,落实“五不发展”原则,即“未经推优不发展、未经公示不发展、考学不合格不发展、实绩不明显不发展、党内外测评满意率低于20%不发展”,使谁上谁下有据可循。实施“党员人才工程”,认真做好在农村致富带头人、实用人才中发展党员工作,及时把政治素质好、致富能力强、愿意为群众服务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
积极探索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建立党员联系户制度,采取组织决定和个人自愿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党员联系对象,实行“政策宣传到户、意见征求到户、矛盾调解到户、排忧解难到户”。继续探索在农村党支部中建立产业党小组,充分利用产业集聚优势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化组织优势为发展优势,建立村情信息员制度,利用党员生活在群众中、工作在群众中的优势,及时收集群众对村级各项工作的意见建议,了解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推行村级党员议事会制度,赋予党员“六权”,即对村务工作的参与权和知情权,对村重大事项、重大决策的议事权和建议权,对村务、财务执行过程的监督权和质询权。有效实行党务公开,保障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着力落实党员权利。
建立走访联系党员制度,做到“党员思想有情绪必访、党员生活有困难必访、党员与群众有矛盾必访、党员缺席组织生活必访”。大力开展党员党内关怀帮扶,针对因病、因贫、因灾等导致部分党员生活困难的现状,建立党员关爱基金,实施以镇村两级党员互助基金为主要载体的党内关怀机制,加大对农村年老体弱、病重身残和家庭特殊困难党员的扶持力度,着力健全党内关爱。至2009年,镇党员互助基金已募捐两次,基金达14万多元,对近300名困难党员进行了慰问,力所能及地解决其实际困难。(28)
加强党员教育,认真探索党员教育管理工作长效机制。一方面,以社区党校为主阵地来加强教育培训,教育内容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常规性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计划生育知识等培训;二是针对不同区域党员自身的不同需求,开展多门类、多品种的实用新技术和开发项目的技术辅导,如纺织新工艺、新技术培训,蔬菜、瓜果、茶叶及畜牧等种养殖业培训,珍珠养殖、加工工艺培训。另一方面,扎实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强化“三会一课”,组织广大党员依托党员服务中心、远程教育网络等各种载体手段进行学习,并邀请专家学者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提供系统性、集中性的辅导讲座。
严格党员管理。在农村无职党员中开展“三定一争”活动,通过给每个党员定岗位、定职责、定目标,为无职党员搭建发挥作用的舞台。同时,出台了“三定一争”考核办法、亮牌警告制度、外出党员教育管理办法等,开展“党旗在飘扬,党徽在闪光”主题活动,要求党员按规定佩戴党徽,在群众中亮明身份,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时刻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时刻牢记党的宗旨。(29)
围绕党员教育管理,积极实施“红黄牌”警示诫勉制度。枫桥镇党委出台实施党员“红黄牌”警示诫勉制度,对大错不犯、小错常有的党员进行干预、教育和管理。根据情节轻重和整改情况,党组织相机实施“警示提醒、诫勉督导和责令纠错”三级警示诫勉制度,并给予黄牌、红牌警告。在结果运用上,被记“黄牌”一次的,由实施主体对其提出书面警告;被记“黄牌”两次的,当年不得参加各种评优评先;被记“红牌”一次的,按照有关规定立案调查或采取组织处理办法。同时,将该制度延伸到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对象、预备党员。规定入党积极分子在培养期间被记“黄牌”一次的,延长培养期一年;被记“红牌”一次的,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三年内不得再次培养。考察对象在考察期间被记“黄牌”一次的,延长一年考察期;被记“黄牌”两次的,取消发展资格。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被记“黄牌”一次的,延长6个月预备期;被记“黄牌”两次的,延长预备期一年;被记“红牌”一次的,不得转为正式党员,三年内不得重新培养发展。通过实施该项制度,强化党员管理,达到了处理一个、教育一片的目标,一定程度上约束了党员的日常行为,有效干预了党员干部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切实提高了党员干部的先进性和社会公信力。(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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