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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基督教文化:揭示腐败与衰落

时间:2024-09-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030教会腐败与文化衰落罗马帝国早期的基督教徙曾以信仰坚定和道德高尚而著称。1463年,锐意革除教会腐败的罗马教皇庇护二世在面对着势单力薄、无人响应的改革失败结局时,对罗马的红衣主教们做了最后一次语重心长的演说。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一个人一旦被宗教裁判所认定为“异端”,等待他的就只有酷刑和死亡,任何申辩都是无济于事的,反而会成为罪过的证据。

图说基督教文化:揭示腐败与衰落

030 教会腐败与文化衰落

罗马帝国早期的基督教徙曾以信仰坚定和道德高尚而著称。基督徒们的牺牲精神不仅表现为面对暴力迫害时的坚贞不屈,同时也表现为出污泥而不染的高尚品德。早期基督徒的高尚品德和谦卑态度是与他们坚定的信仰以及深沉的罪孽意识紧密相关的,与狂妄自负的罗马人不同,基督徒在一生中始终不断地反省和忏悔着自身的罪孽。早期的基督教会既是一个相互救济的慈善团体,又是一个自我反省的悔罪场所。教会内实行公开忏悔制度,有罪的人不像中世纪那样在密室中对着神父一人单独悔罪,而是当着众教徒的面公开忏悔。这种忏悔有时候要持续数年之久才能得到众信徒的宽恕。由于当时基督教还没有成为一种官方宗教,信徒入教皆凭信仰,所以这种公开悔罪的做法也是出于对罪人的自愿,它发自内在的良心谴责和道德自觉。到了世纪,随着教会权势的确立和信仰的强制化,赎罪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以往那种内心真诚忏悔和肉体自我折磨的赎罪方式,除了在修道院中以一种苦行僧的变态形式走向极端外,在一般情况下已被教会认可的种种替代性赎罪方式——购买圣徒遗物、向教会捐赠财产、参加十字军圣战和购买赎罪券等行为所取代;而在信徒面前进行的公开忏悔也让位于悔罪者与神父在密室中私下进行的灵魂赎罪交易。在这种情况下,基督徒就可以一面肆无忌惮地堕落,一面痛心疾首地忏悔,用外在的善功和种种替代性手段(如金钱)来补偿内心信仰的松懈和道德的沦丧,从而导致了基督教信仰和道德的虚伪化。

1463年,锐意革除教会腐败的罗马教皇庇护二世在面对着势单力薄、无人响应的改革失败结局时,对罗马的红衣主教们做了最后一次语重心长的演说。然而庇护二世的慷慨激昂的演说并没有打动腐败成性的红衣主教们,病入膏肓的罗马教会也不可能再回到早期的清正廉洁之中。早在公元1世纪末,分散于罗马帝国各地的教会组织中就已经出现了以主教为主、以长老和执事为辅的三级教职制度,但是主教集权制尚未形成,教职人员的职责主要在于管理教会的慈善事业和主持洗礼、圣餐等圣事。他们由各地教会的信众选出,崇高的德行和自我牺牲精神成为他们出任圣职的必要条件。早期教会的许多神职人员确实具有出众的美德,他们在俭朴节欲、克己奉公和以身殉道等方面均堪称典范,有些人后来被教会奉为圣徒。

红衣主教画像

庇护二世

然而,教会既然是上帝设在人间的一个机构,当它久居地上时,就不可能不受到种种世俗罪恶的污染,尤其是当它在罗马帝国的废墟上贪婪地扩张自己的世俗权力时,这种被腐蚀的危险更是成几何级数地增长。当教会处于受压抑状态时,他们尚能洁身自好,以身奉主。一旦教会取代帝国成为统治机构,神职人员以及作为“总主教”的教皇就开始利用自己迅速膨胀的权力来填补欲壑。由于他们具有“上帝的代理人”这种特殊身份,并且拥有对赎罪的垄断权,因此在中世纪,教会就成为真理、美德和权力的最高化身。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在中世纪,教皇和神职人员除了利用权力来兼并土地和兜售赎罪券以外,还把神圣的教职也纳入了金钱交易的范围。一位主教直言不讳地承认:“我付出黄金,而当了主教。”总之,当一个人买到了高级圣职以后,他自然要急于收回为此而付出的代价,于是这个人对世俗事物的关心必将超过他对于精神事务方面的关心。

从基督教的起源中我们可以看到,基督教本身就是多元文化相互融合的结果,正是那种兼收并蓄的宽容态度和非暴力主义的忍受精神使基督教从一种弱小的信仰团体发展成为一个普世性的宗教。然而,当基督教一旦在罗马世界中站稳脚跟,尤其是当它成为中世纪唯一的宗教信仰之后,它就逐渐变得故步自封和心胸狭窄起来,以至于把自己的文化渊源一概当做异教文化而加以排斥,并且将一切与正统教义不相吻合的思想观点均贬之为“异端”,采取斩尽杀绝的暴虐态度。如果说基督教最初是通过宽容而赢得了世界,那么它最终则是由于基督教的不宽容而失去了世界。中世纪臭名昭著却又令人谈虎色变的宗教裁判所,就是基督教的这种不宽容的暴虐态度的“杰作”。(www.xing528.com)

《宗教裁判所》

《去德意志兜售赎罪券》

宗教裁判所并不是产生于铲除异己或是压迫人民的欲望,我们不如说它是一种阻止不公正死刑的尝试。异端学说是一种反国家的罪行,它在罗马法查士丁尼法典》中被定为死罪。统治者们相信自己的权威来自上帝,他们无法容忍异端分子的存在。普通人也是如此,他们认为异端分子是危险的外来者,必将招致天谴。在中世纪早期,被控为异端的人会被带到当地领主那里接受审判,跟那些偷猪或是损坏灌木丛的人一样。跟那些犯罪不同的是,你很难认定被控告的人是不是真的异端分子。要判断明白,首先得有人接受一些基本的神学训练——那正是大多数中世纪领主十分缺乏的东西。结果,欧洲各地有无数的人被世俗统治者处死了,没有公平的审判,也没有对指控有效性的适当评估。

宗教裁判所迫害的所谓“异端”包括“巫士”、犹太人、持不同宗教见解者和具有新思想的科学先驱(如伽利略、布鲁诺等人),对“异端”的认定权完全操在宗教裁判所手中,任何言论、情绪和任何人都可能被指责为“异端”。一个人一旦被宗教裁判所认定为“异端”,等待他的就只有酷刑和死亡,任何申辩都是无济于事的,反而会成为罪过的证据。

尽管中世纪基督教文化以贫穷、愚昧和黑暗而著称,但是它的最本质的特点却不在于此——它也曾创造了优美的哥特式建筑、精深的经院哲学和初具规模的大学教育等文化成就——而在于基督教的理想与现实之间的深刻矛盾,以及为了克服这种矛盾而导致的普遍虚伪。而这尖锐矛盾的两方面又被同一个文化主体所承担着,互相厮咬着紧紧扭在一起。面对着这些社会罪恶和文化危机,可能的解救方案只有两种——要么理直气壮地承认人性的合理性,勇敢地宣称:“我是人,人所具有的我无不具有”,要么把信仰从虚假的外在仪表变成内心的自觉要求,将精神自由和善良意志作为生活终极目标

《宗教裁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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