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用基督教的唯灵主义圣水浇灌的蛮族文化园圃里,生长出来一支绚丽夺目的花朵,这就是在中世纪的骑士文学中所表现的那种忠诚、勇敢、高尚、纯洁的骑士精神。骑士文学正是体现这种精神的一种文学形式,它也可以称为“侠士”文学,实在是欧洲中世纪文学的综合;当然也是代表该时代背景的文学。骑士文学的时代亘长至300多年,即自12世纪至16世纪中叶。它自身的源泉是上古的神话和传说,而它的内容又成了此后古典派文学的源泉。
骑士文学中表现出的骑士对女主人绝对忠诚
骑士是10世纪后期欧洲社会里产生的一个新的社会等级。骑士文化是一种颇为奇特的文化。骑士们的生活内容包括:作战、创作骑士抒情歌曲、尤其是为女主人服务。宫廷是他们受教育、工作和生活的场所,他们创造的文化带有鲜明的宫廷色彩,所以又被称为“宫廷文化”。武士的忠诚勇敢、基督徒的谦恭虔敬,以及对理想中的女性的纯洁爱情,这就是骑士文学中所表现的骑士的三大美德。一个优秀的骑士应该既是一个视死如归的战士,又是一个谦卑虔诚的基督徒,同时也是一个行为高尚的情人。他们常常因为出色的忠诚和勇敢而上升为贵族阶层,因此许多贵族同时也是骑士。骑士的前身是蛮族统治者的军事仆从——武士,这些武士最初是非常粗野的,在他们身上打上了北方蛮族骄横暴虐的深深烙印,但是对于他们的首领、武士却表现出极强的忠诚精神。当他们皈依基督教之后,他们也把这种忠诚精神转向上帝。
骑士文学是与教会文学完全不同的一种世俗文学。它产生于11世纪到13世纪。这一时期,征战不息的创业时代结束了。由于骑士制度的确立,骑士阶层社会地位的提高,产生了他们自己的精神生活和道德准则。他们突破基督教的出世观念和禁欲主义,要求现世享乐,向往世俗的爱情,追求个人英雄主义的骑士荣誉和侠义的扶弱除强的骑士精神以及温雅知礼的骑士风度等。骑士文学就是这种精神特征的集中反映。
骑士文学中表现出的骑士的勇敢及忠诚
骑士文学大多取材于民间传说和史诗,其基本主题大都是封建骑士的建功立业、侠义冒险、崇拜贵妇人及爱情至上等。大致可分两类:一类以骑士和贵妇人的爱情波折为主要内容,常用抒情诗来表现。法国南部普罗旺斯的“特鲁巴杜尔”(即行吟诗人)的情歌即是最有代表性的骑士抒情诗。其中《破晓歌》描写天将破晓,骑士与贵妇人离别时两情依依、难舍难分的场面最为精彩。《破晓歌》堪称普罗旺斯情歌精粹。在包办婚姻的中世纪,“至高无上”的骑士之爱是历史上第一次出现的个人之爱。另一类以骑士征战冒险、建功立业为主要内容,常用骑士传奇的形式来表现。中古西欧主要国家都有关于亚瑟王传奇的故事,其他骑士传奇大多以亚瑟王和他的150个“圆桌骑士”的故事、“圣杯的故事”为基本内容整理改编。所以,不列颠系统的《亚瑟王传奇》是中古西方骑士传奇文学中影响最广、最有代表性的系统。属于这个系统的骑士传奇,在英国最杰出的是《高文爵士和绿衣骑士》;法国最典型的骑士传奇是《郎斯洛》,还有韵文传奇《布鲁特传奇》。德国的《特里丹和绮瑟》是以后加进不列颠系统的。第二系统是法兰西系统。法国西部是骑士文学的中心,这儿的行吟诗人称“特鲁维尔”。这个系统的骑士传奇多取材于查理大帝和他的骑士们的征战故事,如《罗兰之歌》等。它与英雄史诗不同之处在于,骑士传奇并不拘泥于史实,“特鲁维尔们”为突出骑士文学冒险、爱情、宗教三大主题可以有目的的进行虚构。第三系统为古代系统,它以古希腊、罗马的特洛伊战争、亚历山大征战等古代史诗为题材。骑士文学在文学发展史上的意义表现在,现代长篇小说的种子已经在这种作品中成熟了。
欧洲爱情诗源头之一的中世纪骑士文学,并不是男女结合层面的,它是理想中的精神之爱。骑士对意中女性的心仪爱慕不仅有圣母崇拜和恋母情结的色彩,而且不以缔结婚姻为目的,也不以肉体交往为指归,纯洁无瑕。在“典雅爱情”的描写中,女性是占绝对崇高地位的,她们往往被作为崇拜的偶像加以美化,比如《特丽斯丹和伊瑟》一文中,男女主人公的交往,就是这方面的典范。他们虽然彼此相亲相爱,但为避风险遁入密林而睡在一起时,两人之间却横隔着一把出鞘的利剑,象征和预示他们之间的爱情纯洁高尚,神圣不可侵犯。
骑士文学中表现出的浪漫情怀(www.xing528.com)
《罗兰之歌》
骑士文学的浪漫情调由于与基督教的彼岸理想相结合而显得格外动人,那些勇敢、虔诚和纯情的骑士们,终因其高尚的品德而获得了灵魂的永生。西欧骑士制度根植于古日耳曼人的军事传统,但在发展过程当中,教会又对它进行了长期、广泛、深刻的干预和影响,使骑士的行为准则既浸润于日耳曼传统,又凝固着基督教思想的烙印。
中古初期,战争纷繁,社会混乱,要求日耳曼骑士勇猛无畏,忠心为主。勇敢、忠诚成为骑士的座右铭。11世纪时,西欧封建主之间普遍结成封君封臣的关系,各级封臣都必须恪守封建的效忠原则,向封君提供各种封建义务,表达他们的忠诚。到了中古盛期,战争逐渐减少,封建军队中骑士的传统作用已成云烟,教会也一再颁布法令,禁止比武,所以许多骑士开始摒弃尚武斗狠、冲锋杀敌的习惯,注意培养礼让谦恭、温文尔雅的气质,塑造尊重妇女、追求挚爱的风度,从而最终形成了骑士精神的核心内容:护卫基督、效忠主人,尊崇女性、保护弱者、勇敢顽强。
显然,效忠封君这种观念自骑士精神形成以后就一以贯之,而教会对它也适时适势进行引导利用,并在颁发骑士行为准则时,大肆宣扬:教权高于俗权,上帝是最高主宰,人们应忠于上帝;骑士是上帝的战士,要无条件履行封建义务,效忠封君;在教会利益受到侵害时,骑士应挺身而出,不惜流尽最后一滴血。还不时告诫说:“伤害其主人,即否认上帝。”“作为骑士,你们不要忘记,上帝号召你们成为教会的铁壁铜墙。”从而结结实实地把“效忠”引入了基督教思想体系。
这种“效忠封君”的宗教观念,在战争逐渐减少、世界处于和平的中古盛期,转移到哪里了呢?它一定程度上的渗透到骑士与贵妇人的“典雅爱情”之中去了,正如理查德·巴柏说的:“和平时期(骑士)实现目标的途径是追求情人,它是战争时期追求封建忠诚的投影。”这种投影从为确认骑士与意中人爱情关系所举行的号称中世纪基督教“第八圣事”的仪式中可以看到:骑士跪下,把紧握的双手放在意中人的手中,随后,在证人及圣物面前宣誓,将忠诚地为她效力,听从她的解读。骑士文学中“典雅爱情”描写的宗教情结命令,保证给予她各种服务,甘冒打斗及死亡的危险,捍卫她的名誉,使她免受各种恶意的攻击。这位女士接受了骑士的忠诚宣誓以后,答应给予他最温柔的感情,并把一枚戒指戴在他手上,或者赠给他一枚徽章,然后吻他,扶他起来。全部程序一如封君封臣仪式,这从骑士与贵妇人之间的特殊关系中也可以看到,正如一首情歌里所唱的:“高贵的女郎,我不要求什么,只求让我作你的仆人。无论报酬是什么,我都会好好地待你,如同一位好主人一样”——以能够作“高贵的女郎”的仆人,“效忠”女主人为极大满足。
《罗兰之歌》
基督教培育的骑士精神对近代法国上流社会的行为方式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无论是在法国古典主义的戏剧中,还是在大仲马等人的传奇小说中,我们都可以看到中世纪骑士的身影,这些身影成为巴黎的贵族们极力仿效的榜样。个人英雄主义和热忱的献身精神、强烈的荣誉感(它导致了近代法国和西欧各国上流社会中盛行的决斗风气)、对妇女的尊重和罗曼蒂克的爱情、对弱者的同情和侠肝义胆,以及讲究仪表潇洒和言辞文雅的风气,这一切近代的贵族风范都是中世纪骑士精神在法国的产物,并从法国扩及到整个欧洲。法国哲学家丹纳认为,17世纪的法兰西成为全欧洲的文明教师,它教会了一切开化和半开化的民族一套行礼、微笑和说话的艺术。而这套优雅的艺术究其根源则滥觞于中世纪的骑士精神。
中世纪骑士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