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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无形:新月下的伊斯兰—阿拉伯伦理产生

时间:2024-09-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伊斯兰—阿拉伯伦理道德产生的基础阿拉伯世界从伊斯兰教诞生到今天,经历了1400多年的历史嬗变。事实上,早期伊斯兰教的伦理道德思想,对于当时的社会改革、完成阿拉伯的民族统一,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新无形:新月下的伊斯兰—阿拉伯伦理产生

第一节 伊斯兰—阿拉伯伦理道德产生的基础

阿拉伯世界伊斯兰教诞生到今天,经历了1400多年的历史嬗变。社会状况的发展演变在不同的时期是变化很大的。但是,不管阿拉伯社会发生多么大的变化,支撑整个阿拉伯的思想和伦理道德的基础却始终没有变。还是那句话,伊斯兰教从降世的那天起,它就不仅仅是一种宗教,而是一种生活方式;它也不仅是阿拉伯人世界观,要受到伊斯兰教的规约,而且它使阿拉伯人的日常生活和行为规范,同样受到伊斯兰教的浸润。直到今天,这种状况也没有出现根本的变化,这也是伊斯兰教以不变应万变的特殊之处。

一、伊斯兰—阿拉伯伦理道德思想产生的社会基础

公元6世纪末7世纪初,阿拉伯半岛的社会经济正处在原始社会制的迅速解体和奴隶制社会逐步形成的大变革时期。农业畜牧业手工业生产都已经有了较大的发展。频繁的贸易交往中,出现了麦加、叶斯里卜等商业城市。但是,由于居民大部分是按血统分为众多部落的游牧民,氏族部落割据和血亲复仇,成为此时社会的显著特征和战乱祸根。部落间为争夺牧场、水源、土地和牲畜,发生了持续不断的战乱,以此加剧了阶级的分化,产生了大批拥有奴隶、牧场和绿洲的氏族贵族和商业贵族。城乡贵族间的相互勾结,加重了对农牧民和小手工业者的经济剥削。正是在这一时期,拜占庭波斯两大帝国也在为争夺也门—叙利亚的商道而进行着长期的战争,使半岛初步繁荣的经济蒙受了巨大的损失。一度繁荣的阿拉伯西南部诸城市陷入了衰退败落,许多地方重沦荒芜。恩格斯曾说过:“一次毁灭性的战争足以使一个国家在数世纪内荒无人烟,文明毁灭。依我看来,穆罕默德以前阿拉伯南部商业的毁灭也属于这类现象。”(1)公元572—628年,波斯对也门的统治时期,由于商道的改变,使麦加等地的过境贸易迅速衰落,加剧了半岛的经济压力社会矛盾。众多农牧民沦为奴隶,中小商人和小手工业者变成了债务人。社会混乱,局势动荡;道德失范,罪恶从生;对“克尔白”的观望,对偶像的崇拜和拜物教的盛行以及犹太教的渗入等等。“这就是当时可怕的场景。”

穆罕默德及其追随者,在这样一种社会经济环境下,创建了伊斯兰教。同样,也正是由于当时的社会经济条件以及民众的生活和民族的心理,才造就了伊斯兰教坚实的社会基础。恩格斯对此评论道:“伊斯兰教这种宗教是适合于东方人的,特别是适合于阿拉伯人的,也就是说,一方面适合于从事贸易和手工业的市民,另一方面也适合于贝都因游牧民族。”(2)产生伊斯兰教的社会经济条件,也就是伊斯兰伦理道德思想形成的社会基础。因此,在对过去和现存社会的伦理道德的攻击、批判中,早期的伊斯兰教逐步建立起了自己的伦理道德体系。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一文中曾指出:“所有以往的道德论,归根到底是当时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而因为直到现在社会是在阶级对立之中发展,所以道德总是阶级的道德;它或者是为支配阶级的统治的利益辩护,或者是当被压迫阶级足够强大时,它表现对于这个统治的抗争,而代表被压迫者的将来的利益。”(3)早期伊斯兰教的伦理道德思想的产生,是符合恩格斯这一论断的。事实上,早期伊斯兰教的伦理道德思想,对于当时的社会改革、完成阿拉伯的民族统一,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www.xing528.com)

二、伊斯兰—阿拉伯伦理道德思想产生的哲学基础

阿拉伯世界的伦理道德思想,其哲学基础仍然是伊斯兰教的世界观。它涉及的方面十分广泛,其核心,就是建立在真主独一的彻底一神论的基础上,被称之为“认主学”。“认主学”集中体现的是“清真言”:万物非主,唯有真主。这八个字意蕴了极为深刻的内涵,即宇宙中有一个包罗万象的法则和无形的主宰。日月星辰、四季交替,这一切当中有一个常性和规律;云卷云舒、潮起潮落,无数的自然力相互活动,这里也是有一个具有高度影响力和超自然的巧妙的自然律,根据它,宇宙万象皆于指定时间产生特定的事物。察觉到这一惯性、常态以及对自然规律的遵从后,便会感到自然间有一个超乎万物的神祇在运用神奇无比的权威。这个单一且最伟大的神有许多称谓,如真主、安拉等等。上述这些观点,就出自阿布·阿拉·毛杜迪的《了解伊斯兰》一书。他认为,真主作为宇宙间独一的真神,是整个宇宙的唯一创造者和统治者。伊斯兰教这一信念的建立,至少涉及两个方面的重要内容。一则,宇宙的事物都不是偶然的,而是必然的,都是事先经过安排,不会发生任何紊乱的。宇宙万物中一定有一个创造者、设计者、控制者和管理者,那正是真主。真主是永恒的、万能的,是无所不知的。真主必然对宇宙所有存在物都具有非凡的权威,必然具有无边的力量,必然是万物之主,毫无缺陷,没有一个人可能参与真主的工作,只有真主这个“存在者”可以成为造物主、掌握者和宇宙的管理者。二则,所有的神性及力量归属于一体是必要的,事实上不可能彼此并存两个或两个以上具有相同特性和力量之神。因为如果那样的话,诸神必然会发生冲突,譬如将力量分配给诸神,那么,每个神都具有自己独立领域,每个神在履行使命时,都将依赖他神,如此,欠缺协调的弊端就会必然发生,而弊端一旦发生,宇宙就注定会四分五裂。因此,所有的神权必须归一。这就是认主独一。

这样彻底的一神论信仰,就要坚决反对、拒斥拟人的、拟物的和多神的观点和思想。认为这些多神论的信仰实属无知,经不起理性的考验,多神存在是不可能的,生命和自然是无法用多神的观点来解释的,人只能最终导向一个真理——真主独一。承认一神的存在,仍然免不了有无知的因素存在,譬如有人就认为真主与人一样是有躯体的,居住在一个地方;有的还认为,真主是以人类的面目降临于世的;也有人认为,真主解决了诸事以后就退隐了;有的认为,一定要透过圣人和灵魂的媒介去接近真主;更有人认为真主具有一定的面貌和形象,为了人去膜拜,就必须保持这个形象。阿布·阿拉·毛杜迪认为,凡此种种皆为谬误。这也说明我们为什么要参悟那些博大精深的先知经典的缘故。

由于确立了真主至高无上、独一无二、无形无影、无所不至,是万物包括人类的创造者和统治者的地位,使阿拉伯人和日后的穆斯林都具有了这样一神论的世界观,它决定了阿拉伯人和后来的穆斯林的伦理思想所涉及的内容,是人与真主之间的关系、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其伦理范式就有两个目标:一是调整个人和真主之间的关系,体现这种关系的是精神信条和各种伊斯兰教的功课;二是调整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体现这种关系的是伊斯兰教法中规定的人在心灵、贞操和金钱各方面趋善祛恶的行为。这些行为很自然地涉及个人对自己的责任和个人对社会的责任。所以,伊斯兰—阿拉伯伦理学所涉及的内容,也就包括三个具体方面,即人与真主的关系、人对自己的责任和人对社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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