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文物管理委员会
一、遗址的位置及发现、发掘经过
遗址在陕西省凤县龙口村郭家湾附近,位于南北两个相邻的台地上,西滨嘉陵江(当地农民称为县河),川陕公路由此通过,把南北二台地各分为东西两半,北台地的东半部分,调查时没有发现灰层。为叙述方便,我们把南台地的东西二半称为东西二台地。遗址范围,已勘查部分,北台地约44000平方公尺,南台地约25000平方公尺。
1954年西北文物勘查清理队茹士安同志等调查发现了这遗址。为了配合修路工程,1955年陕西省文物管理委员会派出工作组,从4月中旬开始清理,7月初结束。参加工作的人员,除陕西省文管会屈鸿钧、唐金裕,蒋万锡、贾瑞原,王之华、何世武等同志外,还有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杨建芳、文化部文物管理局刘启益及故宫博物院方国锦三同志。共开探方10个,计北台地2个(探方1、2),东台地4个(探方5—8),西台地4个(探方3、4、9、10),总的发掘面积约700平方公尺。除获得大量陶、石、骨器外,还发现灰坑23个,红烧土遗迹数片,柱子洞9个,瓦罐葬、瓦鬲葬各2座,屈肢葬1座,窑3座。灰层的厚度及层次,在不同的探方中有所不同,一般北台地较浅,扰土以下一层即到生土,南台地较深,灰层由二至五层不等。从发掘资料证明,北台地是单一的文化层,南台地包括两个不同时代的堆积,我们简称为上、下文化层。南台地的下文化层与北台地的遗存时代相近,虽然这里面或者还有同一时代的先后区别,这点留待下面叙述。现在按照上下文化层分述如下:
二、下文化层的遗物遗迹
甲、陶器
陶器在发掘所得遗物中数量最多,大小共计数百包,器形、颜色及纹饰都相当丰富。根据我们整理的三个最简单的探方(探方1、7、9),来代表东、西,北三个不同的地点,对整个遗址的陶片约可看出如下的现象:绳纹陶在两个不同时代的文化层中都占优势,下文化层绳纹较粗,排列不工整,上文化层绳纹较细,一般排列较工整;上文化层绳纹陶质较细,下文化层绳纹陶质一般较粗;纹饰则下文化层较上文化层为繁复。红色陶与灰色陶数量的比例,上下文化层也有显然的区别。以探方9为例,上文化层灰色陶与红色陶的比例约为比1,而下文化层则为52比48。就器形而言,上下文化层都是平底器居多。南北二台地同属于下文化层的陶片也有一些区别。北台地红色陶与灰色陶的比例约为3比1(据探方1统计),而南台地两个不同的探方(探方7、9)灰色陶与红色陶的比例都是52比48,北台地尤其是探方1第二层的陶片火候极低,有类晚期墓葬中所出的陶制明器,南台地则否;北台地锥刺纹几不见,线纹较多见,南台地锥刺文较多,纹饰多样化,线纹不多见;北台地两座窑构造简单,南台地的一座窑构造复杂(T9庚);凡此都表现了南北不同台地同一时代遗迹遗物的不同点,为今后分期研究提供了线索。
图一 彩陶片
图二 硃绘陶片(1—3)
图三 1.画纹陶片2—3印纹陶片
下文化层发现的陶器主要是容器,兹按陶质的不同分述于下:
(1)夹砂粗红陶:有夹粗砂与夹细砂两种,皆手制。纹饰有绳纹,在全部夹砂粗红陶中所占比例最大,一般较粗,排列不工整,有横行的、竖行的、横而略斜的及竖而略斜的四种;有附加堆纹,大都施于绳纹之上,少数施于绳纹之下,数量不多,有篮纹,亦不多见。另外,北台地还发现两片夹细砂锥刺成斜点的陶片,与南台地下文化层所见之泥质陶之有锥刺点的显然具有精粗及繁简的区别。器形有陶甑、钵形器、罐形器、皿形器及各种不同底径之平底器。
(2)细质红陶:陶质有极为细腻的,少数亦含有极少量之砂粒。主要为手制。颜色有深红与浅红两种,间或发现有黄色的。另有少数几片黄中透白,陶质细腻,素面磨光,全器似为圆形,中空状如器座类物。本陶系纹饰除绳纹、附加纹与夹砂粗红陶相同外,还有一种线纹,主要出在台地,据探方1的统计,在细质红陶中,约占半数以上,皆为碎片,无法窥知器物原形,但在北台地所出四个小口尖底瓶的底部中,其中有一个色泽、纹饰及陶质均与之相同。篮纹陶片甚少。还有紊面无纹饰的,表面有磨光与不磨光两种,磨光中又有略加磨光与磨制甚为光滑的。器形有盆形器、钵形器、小口尖底瓶、盂形器及各种不同底径之平底器,另外还发现了把手及器盖钮,但为数不多。
(3)夹砂粗红陶:有夹粗砂及夹细砂之别。皆手制。绳纹与附加堆纹曾与前同。篮纹陶片为数甚少。器形有盆形器、罐形器、杯形器、碗形器,皆含少量之砂粒,另有各种不同底径之平底器。
(4)泥质灰陶:陶质有极为细腻的,有含少量细砂的。主要为手制。颜色有深灰与浅灰两种,深灰的近黑。纹饰有绳纹与附加堆纹,与前三类陶系同。篮纹不多见。有紊面磨光的,磨光又有略加磨光与磨的精光两种。器形有盘形器。钵形器、盆形器、器盖、器鼻、把手及各种不同底径的平底器。
以上所举绝大部分为容器,另外有陶环4枚;陶球1个,表面粗糙,有斑痕,直径约3.8公分;陶纺轮14个,或扁平,或一面平整,一面凸出,或上下两面皆微向外凸出,与石制纺轮同;陶刀1个,形状与有缺口之刀完全相同;陶鼎足出土极少,颇值注意。
图四 1.石锯2,3.石镞4.石钻
图五 石斧
图六 石刀
图七 石刀
图八 石刀
图九 石网坠
图十 石凿(侧面)
图十一 石凿(侧面)
图十二 骨针
图十三 石钻
图十四 石锛
图十五 骨锥
此外,有三种陶片需要加以说明:
(1)彩陶:数量极少,发掘时一共只拣出13片,其中12片出在东西二台地。有红地(深红地与浅红地)黑花及红地紫花两种,无白衣,彩饰皆施于器表。纹饰简单,有斜方格纹、横行平行线条纹、直行平行线条纹、横直线条交错纹,或在两平行横行宽带间夹以较细的横行平行线条,或在两竖行平行宽带间夹以较细的竖行平行线条。(图一)
(2)硃绘陶:皆出于东西二台地。泥质,深灰近黑,表面磨光。硃绘皆红色,手触即脱落。纹饰简单,或作横行线条施于器口或器腹,或作半圆圈形,或横行线条下有直行钱条,皆施于器腹。初发现时疑为上文化层所混入,后经严密检对地层,证明为下文化层物无疑,听说长安龙山文化灰坑中也发现过这样的陶片。(图二)
(3)锥刺纹、印纹与划纹陶:这三种陶片绝大部分为细质灰陶,少数为细质红陶。色深的近黑,表面磨光,也有表里磨光的,但较少见。主要为手制。纹饰多样化,构成图案之基本母题有①划纹:划成一道或二道横行平行线条,或划作斜方格纹(图三1);②印纹:有印成圆圈(图三2)、半圆圈、小新月形的,较特殊的是印成两个半圆圈构成S形(图三3);③锥刺纹:组成锥刺纹的分子有锥刺的圆点,三角形点与长而椭圆的点,这些分子或者排列成横行线条,或一列,或二列,或三列不等,或者构成︽形,或者构成ㄍ形,或者构成斜方格纹。以上三种母题,或者单独构成一种纹饰,或者组合成不同的纹饰,形成纹饰的多样性与复杂性。
乙、石器
除半成品及加工石片不计外,成器的约500余件,其中绝大部分为生产工具,大都经磨制。石器之种类包括颇广,数量较多的有下列几类:
石斧:计80件,约占全部出土石器的16%(图五)。有扁圆形的、扁平而钻一孔的,孔皆由两面钻成。另有有肩石斧3件。扁圆形石斧中有一部分刃部居中部分略向前凸出,是其特点。
石刀:计179件,约占全部出土石器的36%。形状不一,但皆作扁平长方形。有在二端打成二缺口的(图六),此类石刀,两宽面一般粗糙,共100件,约占全部出土石器的20%。有穿一孔的(图七),一般磨制平滑,有穿二孔的(图八),制作较精,有中穿一孔,二侧边有缺口的,所有穿孔皆由两面钻成。有形较狭长,无孔亦无缺口的,状类农民刈麦的镰刀。
石凿:计22件。有扁平而狭长的,有扁平而较宽的,刃部有在两狭边的,有在两宽边的,分单刃与双刃两种(图十、十一)。
石锛:计10件。扁平而长,一般较石斧精而小(图十四)。(www.xing528.com)
石网坠:计176件,约占全部出土石器的35.2%,有扁长形、扁圆形及扁而椭圆之不同(图九)。
石纺轮:计9件。或两侧平整,或一面平整,一面向外凸出,或两面微向外凸出,与陶制相同。
石镞:计13件。形式一样,惟大小略有不同。体扁平而薄,磨制光滑,双刃,两侧对称,无脊,无铤,镞本皆平直(图四2、3)。
此外,还有石铲1件,石钻1件(图四4,图十三),石锯1件(图四1),石刮削器2件,石球1件,磨石1件,石饰品1件。
丙、骨器及其他
骨器比石器少,共约150件,主要为用具,多磨制而成,种类不少。数量最多的是骨锥,计66件,约占下文化层出土骨器的44%,有上端仍保留原来骨节状态、下端磨制成锐锋的,有通体磨制光滑作扁平状的(图十五)。骨锯件,皆作长方扁平状,制作较精,锯齿在上下两侧(图十六1)。骨镞2件,一件形制与石镞同,惟镞本微向内收(图十六2);一件体扁平而厚,无脊,镞末磨平,铤部残存刻划二道(图十六3)。骨笄12件,皆作尖圆状,与上文化层所见的有显然区别。其他还有骨凿、骨铲、骨匕、骨刀、骨针(图十二)及骨尖状器等。此外,还有一种骨器,体扁平而狭长,中部穿一孔,少数穿孔靠近一端,发现了44件,除三片在一端略加磨制成一不锐利之单刃外,其余皆无刃部,用途不明(图十七)。
图十六 1.骨锯 2、3.骨镞
图十七 骨器
图十八 陶鬲
图十九 H17灰坑
图二十 上文化层发现的屈肢葬
图二十一 北台地出土的窑
图二十二 南台地出土的窑
图二十三 卜骨(只灼而无钻凿)
图二十四 卜骨(钻、凿、灼三者俱全)
蚌制工具发现甚少。一件尖状器,形状与石镞相同,一边有刃,刃两侧对称。有两片蚌壳,磨制甚薄,成环状。此外还有一些小蚌壳,中穿一孔,可能为饰品。鹿角发现不少,有些居然有加工与使用痕迹,其尖端或磨成尖圆状,或磨成扁平状。兽骨发现不少,探方2发现完整猪骨一架,其他未经鉴定,不知属何种属。
丁、遗迹
共发现灰坑23个,上下文化层皆有,下文化的灰坑一般较上文化层的为小,圆形,口比底略小,成袋状,有个别较大而不规则的。特别是H17(图十九)口径245公分,底径330公分,高106公分,灰坑西壁及东南壁各有一龛,龛约成半圆形,西壁龛顶尚存,顶作半圆形,高87公分,东南壁龛顶已塌,但从残存遗迹推知原来是有顶部的。在灰坑内壁上有龛,据我们所知,过去发现尚不多,是重要遗迹之一。
共发现窑迹3座,两座出在北台地,构造简单,形状基本一致。窑面几接近于农耕土,上部原状已不可知。现存窑面平坦,窑中烧火处为一简单之略近长方形之穴,T2丁之穴长68公分,宽48公分,深96公分;T2丙之穴长108公分,宽46公分,深74公分(图二十一),由窑底向上各有烟囱三道。较复杂的一座窑在西台地探方9第五层中发现,编号探方9庚(图二十二)。窑面平整,作不规则的圆形,南北最长处250公分,东西最宽处165公分,窑面以上尚余残壁,壁向内弯曲作圆形,壁厚10—2.5公分,东边残壁最高处33公分,西边残存最高处20公分,南壁大部无存。从上向下看,窑面分成东、中、西三大块,每一部分各有小火眼若干个,全窑火眼共22个,火眼由窑面直达窑内。上述东、中、西三大块之间形成两大空隙,从西、中两部分在南端尚存一连结之小土块的情形推测,原来当有类似之小土块盖住空隙,只留出火眼,以便烟焰分散由火眼喷出。窑面上涂有一层泥浆,极硬,厚度在0.6—1.1公分。剥除泥浆,显出许多土块的接缝处,说明窑面空隙处是由许多土块拼成,窑面敷泥浆的原因当为防止烟焰由接缝处冒出。窑内东西二壁由上向下逐渐收缩,所以窑底较窑面为小。窑底略作椭圆形,南北长130公分,东西宽约85公分,中部窑面向下不着窑底,离窑底尚有65公分,构成窑内烧火处的较大空间。火门在窑的北部下方,约作圆拱形,东西宽82公分,高度65公分。由窑面至窑底高度143公分。窑以外西部及北部绕有小沟一道,东部尚未清除。在窑内除发现与第五层相同之陶片外,近窑底发现大量炭渣,厚度约2公分。这座窑结构相当复杂,为此次发掘所得的重要材料。
此外,还发现柱子洞9个,都出在西台地相连的两个探方(探方3,4)的第五层以下,排列不整齐,且不在同一水平上,与柱子洞有关的遗迹迄未找出。
图二十五 骨器
图二十六 双耳陶罐
图二十七 尖底罐
三、上文化层的遗物与墓葬
上文化层陶器质料有夹砂红陶、细质红陶、夹砂灰陶及细质灰陶,其中灰色陶占绝大成分。根据探方9的统计,灰色陶与红色陶的比例为5比1。绳纹占多数,排列比下文化层为工整,质料较下文化层为细致,绳纹竖行。制法有手制、轮制及口部手制腹部轮制三种。器形主要有罐、盆、鬲(图十八,与卜骨共存,出在探方7第三层),三足器及各种不同底径的平底器。特殊器物是口部侧面作马鞍形的一种双耳陶罐(图二十六),泥质,深灰色,表面磨光,双耳,口部侧面作马鞍形,但腹部圆形,与甘肃寺洼山所见腹部作卵形之马鞍式罐不同。还有一种尖底罐(图二十七),泥质,灰色,表面或磨光或不磨光,大口,尖底,器形不大,碎片出土数量不少。还有一种陶器,作椭圆形管状,形略似橄榄而小,手揑成,中空,共发现18枚,用途不明。骨器发现数量不多,有骨笄、骨镞(图二十五)、骨针等。另外还发现铜镞几枚。
这次主要的发现之一是卜骨,都出在东台地的第三层,凡9片,其中两片完整无缺。有只灼而无钻、凿的(图二十三),有钻、凿、灼三者俱全的(图二十四),有钻,灼而无凿的三种。钻孔皆圆,钻槽直下,所谓凿或者即用刀刻而成,皆施于钻之正中。凡施钻、凿的骨质皆较厚,只灼无钻、凿的骨质皆薄,可能施钻、凿与否与骨质的厚薄有关。骨料可辨认的有牛肩胛骨。另有一片,只有钻孔,未施凿、灼,亦无卜兆,下端两侧磨制成刃,似钻孔后未用而制成一器。还有一片,只有钻、凿,无灼兆,下端磨成锯齿状,刃不利,似亦为刨治后未用而制成器的。由以上九片卜骨观察,当时占卜方法有两种:一种直接灼于骨面,不加钻、凿;一种或钻而后灼,或钻、凿而灼,后者工作的次序当是先钻圆孔,在孔中加凿,再次加灼,经过以上步骤,骨正面就显出卜兆形,根据卜兆以判断吉凶。
图二十八 瓦鬲葬
图二十九 瓦罐葬
上文化层共发现墓葬5座。计屈肢葬1座(图二十),瓦鬲葬2座(图二十八),瓦罐葬2座(图二十九),皆出在东西二台地的第二层。届肢葬编号墓五,没有显著的墓边痕迹,骨架保存很好,连趾骨与指骨都完整,头向西偏北,面向南偏西,全身向右蜷曲侧卧,头骨与脊椎几成直角,下颚脱落,左手置于右手之上,肱骨与尺骨桡骨相屈曲,左手指置于头骨右下方,右手肱骨半压在身体右部,掌骨置于左腹部,屈度十度。瓦鬲葬以墓四为例,两瓦鬲口相合,内置婴孩骨架一个,头向西北,仰身平放。瓦罐葬以墓三为例,至少由三种不同的陶器碎片组成,掏片排列没有规律,较大两块压在婴孩骨架上,头向西北,仰身平放。
四、结语
凤县地处陕、甘两省交界处,有大路可通甘肃,沿途留下不少古人活动的史迹,在研究陕、甘两省古代文化的关系上,无疑是一个比较重要的据点。
关于遗址的时代,下文化层是新石器时代,初步意见属于仰韶文化系统,在这个时代里又有早晚的区别。上文化层是周代遗存。东西两台地第二层有瓦鬲葬、屈肢葬、袋足鬲发现,说明这一文化层当在战国时代。至于东台地的第三层(卜骨集中在此出土),根据陶鬲观察(图十八),或许属西周时候。
通过遗址的发掘,我们对居住在这里的古代劳动人民的生活有一个轮廓的了解。属于周代的上文化层,已有较详尽的文献记载,而且材料尚未作具体的研究,暂不推论。现在,只简略地说一下居住在这里的仰韶文化时期的人类物质生活情况:郭家湾仰韶文化的人类,在生产上主要使用磨制的工具,制造工具的材料,除了石头外,还有兽骨、鹿角及兽牙等。生产工具种类很多,有斧、锛、凿、刀、锥、锯、钻、铲、针、纺轮及网坠等。陶器已大量使用,彩陶、硃绘陶及细质深灰陶的制作,窑址构造的相当进步,表明了当时制陶工艺达到了一定的水平。细小的骨针、各种形式的纺轮及细质红陶上细致的线纹,显示纺织已有一定程度的进步。石制网坠很多,说明捕鱼在当时人类生活中占极重大成分。各种兽骨,尤其是鹿角的大量出现,说明狩猎是当时人类肉食来源之一;是否驯养家畜,尚待进一步研究。遗址在河岸的台地上,灰层有厚达5米的,石刀大量出现,陶器普遍存在,说明当时人类是过着定居的以农业为主的生活。这时生产力一般还是不高的,因此,采集野生植物以补助生活资料的不足,也是必然的。
凤县的古遗址是相当丰富的。硃绘陶在新石器时代遗址中的发现,为考古学研究提出了一个新的问题。彩陶片甚少,鼎足尤其稀少,是值得注意的现象。卜骨在陕西省境内正式发掘出现还是第一次。双耳马鞍形陶罐是一件特殊的器物,它与甘肃寺洼山马鞍式陶罐有否关系,或者有多大关系,也是饶有兴味的问题。所有这些,都有待今后作进一步研究。
执笔者:刘启益 杨建芳
绘图者:唐金裕
【注释】
[1]此文原载于《文物参考资料》,1956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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