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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创新思维方法论的逻辑与历史方法

时间:2024-09-1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与“逻辑”和“历史”两个概念密切相关的是“逻辑的方法”与“历史的方法”这两个概念。

探索创新思维方法论的逻辑与历史方法

第四节 逻辑与历史

一、逻辑与历史的含义

抽象与具体的统一从总体上揭示了人类认识特别是理性思维上升的全过程及其逻辑机制,历史和逻辑的统一则进一步揭示了这一过程的客观基础和逻辑机制的认识根源。历史和逻辑的统一,是在实践的基础上形成科学理论的根本原则和方法。

在这一原则中,“历史”这一概念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客观事物即认识对象自身的历史发展过程,如天体史、地质史、生物史、社会史等。二是人类对特定对象的认识发展过程,如天文学史、地质学史、生物学史、社会思想史或社会学说史等。“逻辑”则是指关于这一对象的认识成果或理论体系的内在逻辑结构和范畴演化序列,如天文学理论、地质学理论、生物学理论和社会学理论等的逻辑结构和范畴演化。

与“逻辑”和“历史”两个概念密切相关的是“逻辑的方法”与“历史的方法”这两个概念。所谓历史的方法,就是人们在研究事物时,按照研究对象产生和发展的自然行程进行研究并揭示其发展规律的思维方法。例如,用历史方法研究中国古代史,就是使研究跟随着我国古代历史的自然行程,从我国的原始社会至奴隶社会,再到封建社会,按照朝代的编年史,对各朝代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对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和重要人物进行研究。历史的方法具有两个明显特征:一是历史性,也就是按照事物历史发展的自然行程,按照它在历史上依次出现的现象和事物进行研究。如上面说的研究中国古代史,就是按照我国社会依次发展的社会形态、依次出现的朝代、依次发生的重大历史事件和依次出现的重要历史人物进行研究。二是具体性,也就是尽可能地反映对象的自然发生的和依次出现的具体现象和具体事实。

所谓逻辑的方法,就是人们在研究事物时摆脱研究对象的产生和发展的自然行程,以理论的形式,也就是以范畴的理论体系研究和揭示对象发展规律的思维方法。例如,分子生物学对生物现象的研究,就是用逻辑的方法,它不按照生物发展的历史过程,也不按照人类对生物现象认识的历史过程,只是从分子的观点,以理论的形式来揭示生物的本质及其规律性。逻辑的方法也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抽象概括性,即逻辑方法撇开事物发展的自然线索和偶然事件,从事物成熟的典型发展阶段上对事物进行研究。二是典型性。逻辑的方法抛开事物发展的具体细节,以抽象的、理论上前后一贯的形式对决定事物发展方向的主要矛盾进行概括研究。

历史的方法和逻辑的方法在思维活动中是相互联系的。历史的方法只有借助于一定的逻辑推论,才能将杂乱无章的历史事件连贯起来深入分析。脱离逻辑方法的纯粹历史方法是肤浅的经验主义的事实陈述。逻辑的方法需要以历史的实际发展为基础和内容,只有以大量的历史材料为依据,才能形成可靠的逻辑推论。脱离历史方法的纯粹逻辑方法,是空洞的唯心主义的逻辑推理。历史方法与逻辑方法的结合,也就是“史”与“论”的结合。“史”是“论”的基础,“论”是“史”的指导。所以,在思维过程中,必须把历史的方法与逻辑的方法辩证地统一起来。

二、逻辑与历史的辩证关系

(一)逻辑与历史的辩证关系

关于逻辑与历史的关系,恩格斯有一段著名的论述。他说:“历史从哪里开始,思想进程也应当从哪里开始,而思想进程的进一步发展不过是历史过程在抽象的、理论上前后一贯的形式上的反映,这种反映是经过修正的,然而是按照现实的历史过程本身的规律修正的。”[35]这段论述全面而又扼要地指明了逻辑的东西与历史的东西之间的既区别而又统一的辩证关系。

1.逻辑与历史的统一性、一致性

两者的统一性、一致性主要表现在:逻辑作为历史的反映是能够提供历史的基本映象的,因而,作为概念、范畴体系的逻辑体系是应该而且可能同客观历史发展的进程相一致的。也就是说,从总的进程来看,历史从哪里开始,思想进程和逻辑体系也应当从哪里开始。历史是如何发展的,逻辑在基本上也就应当是相应地一致发展的。这也就是列宁所指出的:“现实的历史是意识所追随的基础、根据、存在。”[36]比如,任何现实对象都是从简单到复杂地向前发展的,与此相适应,思维的逻辑范畴也必然是从简单到复杂地向前发展的。所以,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谈到政治经济学的方法时就明确指出:“从最简单上升到复杂这个抽象思维的进程符合现实的历史过程。”[37]这一点并不奇怪,因为,从逻辑的起源来说,逻辑本身就是客观现实历史发展过程的产物。逻辑的形式、方法、规律都是人类在实践基础上从认识客观事物的历史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从逻辑的内容来说,逻辑本身就是客观对象历史发展过程的反映,是对象的客观历史过程在理论思维中的再现。

2.逻辑与历史的差异性、对立性

逻辑与历史又是互相区别的、对立的,即两者的统一不是绝对的同一,而是有差别的、相对的统一。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点:

第一,逻辑是历史的反映和理论形态,而反映者与被反映者显然不是同一个东西,两者是绝对不能混淆的。

第二,逻辑是对历史的“修正过”的反映。这是因为,逻辑是从“纯粹的形态”方面来把握历史发展的进程及其规律性的,因此,逻辑并不是对历史的机械摹写和照相,也不是简单的复制和翻版,而是作为“修正过”的历史。即两者是有区别的统一。其所以如此,这是因为,实际的历史过程包含许多细节和偶然性的东西,贯穿在历史过程中的客观规律性、必然性总不是以纯粹形态表现出来的,而是通过大量偶然性、偏差、曲折为自己开辟道路的。如果人们的逻辑思维在反映历史客观进程时,企图把一切具体细节都包罗无遗,那就常常会被打断思路,难以发现隐藏在这些偶然因素和个别具体细节后面的历史发展的必然性和客观规律性。而逻辑思维的任务是要根据基本的历史事实、经验材料,透过偶然,抓住必然;撇开细节,把握主流;抛弃偏差和曲折,紧紧掌握发展的基本方向和基本线索,以形成理论概念体系,在“纯粹的”形态上把握历史发展的内在规律性。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恩格斯说逻辑是“修正过”的历史。当然,这种“修正”并不是意味着对历史进程的背离、歪曲,而是以更严密的逻辑形式、理论形态,使历史本身的进程及规律性以更加单纯的形式,更清晰、更鲜明地表现出来,从而更易于为人们所理解和掌握。也就是说,由于逻辑是按照客观历史的固有逻辑所“修正过”的,因而,它比起未经修正过的自然主义的历史描述来,可以更加清晰而深刻地反映着历史。

我们且以自然科学中的某些学科为例来说明这一点。在这些学科中,其学科内容的逻辑叙述进程,正是被研究对象本身的历史过程的集中反映。

比如,普通化学在叙述自己的研究对象时,一般是从化学元素开始的,然后,再转入元素的化合物。在阐述化学元素时,普通化学所遵循的又是门捷列夫的元素周期表,而元素周期本身又是从最简单的元素开始的,即氢元素列在周期表中第一位,它由一个质子和一个电子两部分所构成,而元素周期表的末尾则是最复杂的铀元素。

有机化学首先叙述的是最简单的有机化合物——碳氢化合物。而在碳氢化合物中又是从最简单的脂肪族化合物开始的。然后,再经过一些特殊的有机化学反应,使碳氢化合物转化为它的衍生物。这种转化也是由一系列环节构成的过程,即从最简单、最低级的衍生物向越来越复杂、越来越高级的衍生物,直至向生物大分子转化的过程。而生物大分子则超出了化学本身的发展过程,进入了产生生命现象的领域

在生物学中,对动植物界的系统描述过程,也是如此。即从最简单的单细胞生物开始,然后,从这些最简单的有机体开始持续不断地向越来越复杂的有机体发展,一直到由最高等的灵长类动物,最后转变为人。由于人的出现,生物的进化也就越出了自然界自身的范围而进入了社会历史的领域。

上面的叙述表明,这些学科的概念体系、逻辑结构乃是对象实际的历史发展过程的反映,它表现出自然界从无机物到有机物,再到生物,一直进化到人类出现的客观历史进程。

当然,从另一方面来说,由于逻辑是已经“修正过”的历史,因而,它只是历史的基本点的逻辑表现,是以浓缩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因此,它比起历史,比起客观的历史进程来,就总不那么具体,那么生动,也不那么丰富、那么充满多样性。因此,对历史进程的描述,人们不会仅仅满足于理论的逻辑形态的反映,还需要艺术的描绘,通过塑造典型环境中的典型形象来再现历史过程的丰富性和多样性。

第三,逻辑与历史的差别还表现在:逻辑是从现代的认识水平着眼,即从现代认识水平所能达到的基础上再现历史。这样,它就能通过对比较复杂的、整体的认识来探索其中最基本的关系和各方面的从属关系,通过较为复杂的、发达的结构体系来透视过去已经覆灭的结构的内容,从而就可能把历史上以独立形式表现出来的东西,处于萌芽状态的东西看做是合乎规律的逻辑过程的总链条中的一个环节。在历史发展中曾经表现为整体的东西,在逻辑进程中就成了另一个整体的一部分、一个方面,而这另一个整体则是由从前被当做整体的那些环节、方面的联系中综合概括出来的。这样,逻辑就能高屋建瓴,更清晰、更深刻地把握历史发展过程的规律性。

(二)历史的方法与逻辑的方法辩证关系

1.二者是互相依存、互为前提的

一方面,运用逻辑的方法必须以运用历史的方法为前提、为基础。只有借助于对对象进行历史研究所取得的材料和成果,才能进行逻辑的研究。这是因为,逻辑的方法是通过展开现实的矛盾和矛盾的各个方面来展示对象发展的历史进程的,而对象的现状乃是对象过去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这就是说,如果运用逻辑的方法不以揭示对象的历史发展为基础,离开了对对象历史考察的材料和成果,就无法了解对象的现状,也就无法从中揭示出对象发展的规律来。因此,只有以历史的方法为前提,并密切结合历史的方法的运用,经常接触历史事件,参照历史的佐证,运用逻辑的方法才不致于陷入纯粹抽象的逻辑推演之中而脱离历史、脱离实际。比如,我国民主革命时期“左”倾路线的提出者,其所以会陷入“左”倾路线的错误,原因之一就在于他们根本不对中国革命的历史和现状做具体的调查、研究和分析,而仅仅满足于搬用一些马列主义的词句和概念,进行纯粹抽象的逻辑推演,其结果,他们的思维活动及其结论就必然脱离中国革命的历史和现实。

另一方面,运用历史的方法也必须借助于逻辑的方法用以反映对象发展规律的概念和范畴体系,才能具有通观整个历史过程及整个历史材料的总线索、总观点,并据此去区分历史材料中所体现的主流的东西与非主流的东西,本质的东西与非本质的东西,并使那些偶然的东西,甚至曲折和倒退都能得到科学的说明。否则,如果在运用历史的方法时完全撇开逻辑的方法,它就会把对对象历史的研究变成历史现象和具体事例的偶然堆积,而无法把握对象历史发展的脉络。

2.历史的方法与逻辑的方法互相渗透、互相包含

这就是说,历史的方法与逻辑的方法中的任何一种方法都不可能以纯粹形态而单纯地(即彼此互相割裂地)在实际思维中存在。既没有不包含历史方法因素的逻辑方法,也没有不包含逻辑方法因素的历史方法。这是因为,两种方法是互为前提的,即使在某一种方法的自身运用中,也不可能不渗透着另一种方法的因素。比如,运用历史的方法时,并不是事无巨细地追随历史的自然进程,也有选择,也有重点,这就需要从客观规律性的角度来考察,来作出衡量,这当然也就意味着运用了逻辑的方法。同样,在运用逻辑的方法的时候也不能仅限于纯抽象的领域,而总要求历史的佐证,需要不断接触现实,而这就意味着运用了历史的方法。

由于以上两方面的原因,历史的方法与逻辑的方法总是对立而又统一地联系着,构成了统一的辩证思维方法的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和环节。因此,作为辩证思维方法的历史的方法与逻辑的方法必然是历史的与逻辑的相结合的方法。

三、运用逻辑与历史思维方法的基本要求

(一)逻辑与客观事物的发展史相统一

马克思主义认为,在人们的认识中,理论的逻辑体系应该反映客观实在的历史发展过程,即是说,理论的逻辑体系应该与客观实在的历史发展过程相一致。恩格斯说:“历史从哪里开始,思想进程也应当从哪里开始,而思想进行的进一步发展不过是历史过程在抽象的、理论上前后一贯的形式的反映”。[38]这首先反映的就是逻辑的进程要与客观实在的历史发展过程相一致。为什么逻辑与客观实在的历史相一致?从逻辑的起源上看,逻辑本身就是历史发展过程的产物。逻辑的思维形式、思维方法、思维规律,都是人类在实践的基础上认识客观事物的历史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从逻辑的内容看,逻辑就是对客观事物历史发展过程的反映,是客观事物历史发展过程在理论上的再现。总之,历史决定着逻辑,历史是逻辑的客观基础,逻辑是历史的理论概括。因而,逻辑的进程必须与客观事物的历史发展过程相一致。这种一致性,不仅表现在逻辑进程的起点和历史进程的起点相一致,而且表现在逻辑进程的终点和历史进程的终点相一致。例如,在生物学的研究中,从单细胞生物开始,由此继续不断地向越来越复杂的生物体发展,一支由低等植物向高等植物发展,一支由低等动物向高等动物发展,直到发展为最高等的灵长类动物。这里的逻辑进程与生物发展的历史进程是完全一致的。又如,在有机化学的研究中,有机化学的理论体系的终点是有机大分子,这是与有机体发展的最高点相一致的。因为有机大分子的发展向生物大分子的转化,这就超出了化学本身的发展过程,进入了生物现象领域。在生物的研究中,生物理论体系的终点是灵长类动物,这与动物发展的最高点也是一致的。因为灵长类动物的最高发展是人类的出现,而人类的出现就超出了自然界的发展范围,而进入了社会历史的领域。

(二)逻辑与人类认识的发展史一致

人类个体对于具体事物的认识过程是由感性的具体到抽象,又由抽象上升到思维的具体。整个人类认识的发展也经历了这样的过程。古代朴素唯物主义把握了世界的总画面,但都是朴素的、直观的,它相当于认识中的感性具体;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把自然界分解为各个部分,进行分门别类的研究,类似于认识中由感性具体到抽象规定的逻辑阶段;唯物辩证法所概括的关于世界的总画面,则可以看做是由思维的抽象达到了思维的具体。逻辑与科学认识发展的历史也是相一致的。以力学的发展为例,亚里士多德曾提出并研究了速度概念,伽利略着重研究了加速度牛顿对力的概念作了科学的规定,焦耳和赫尔姆霍兹对功和能进行了精密的研究。与此相适应,力学理论体系的逻辑便从速度开始,然后再依次进到加速度、力、功和能。

历史和逻辑的统一,集中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的内在统一性和辩证法、认识论逻辑学三者的一致性。客观事物的发展史作为客观辩证法,构成了逻辑和人类认识的发展史这一主观辩证法的客观基础;人类认识的发展史既是客观辩证法的反映,又构成了辩证逻辑的直接根源。因此,学习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思维方法,要求我们不仅要学会在实际中运用归纳和演绎、分析和综合、抽象和具体等具体方法,更要把握历史和逻辑相统一的根本原则,真正把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和认识论、方法论统一起来,在认识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不断提高自己的思维能力。

【注释】

[1]《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84—285页,人民出版社1968年版。(www.xing528.com)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335页,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3]《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155页,人民出版社1968年版。

[4]《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855页,人民出版社1968年版。

[5]《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417—418页,人民出版社,1968年版。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545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81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8]《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9页,人民出版社,1968年版。

[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04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10]《列宁全集》第38卷,第257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11]《关于农村调查》人民日报1978年12月13日,第1版。

[12]《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593页,人民出版社1968年版。

[13]《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593页,人民出版社1968年版。

[14]黑格尔:《小逻辑》,第412页,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

[1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81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16]黑格尔:《小逻辑》,第412-413页,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

[17]黑格尔:《小逻辑》,第412-413页,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

[1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548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19]《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413页,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

[2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03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21]列宁:《哲学笔记》,第285页,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

[22]黑格尔:《逻辑学》上卷,第41页,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

[2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02—103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24]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99页,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

[25]列宁:《哲学笔记》,第357页,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

[26]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47页,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

[2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22—123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2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03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2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04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3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04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3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09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32]指资产阶级社会。

[3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09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3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09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3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22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36]列宁:《哲学笔记》,第292页,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

[3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05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3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22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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