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时历史条件下,可供孔子选择的政治道路有三条。第一条是无原则地和封建贵族当权者同流合污,取得一"言半职,享受富贵安乐。第二条是有原则地取得某一位贤明封建贵族当权者的信任,出仕,借以实现自己"仁政德治"的理想,达到"博施于民而能济众"和"治国平天下"的目的。第三条是如果遇不到贤明贵族统治者,遇不到"圣君明王",就利用一切可能条件,积聚力量,像文、武、周公那样,推翻旧王朝,另立新王朝,"拯民于水火之中",实行"王道"(仁政德治),统一天下。第一条孔子不愿干,也不屑干。他曾说过:"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就是说,不由正道而得来的高官厚禄,对他来说好像浮云一样,不值得一顾。他是决不牺牲自己的信念去猎取一官半职,去贪图个人"富贵安乐"的。他一生也确实履行了他自己的这一誓言。第三条孔子不能干,也不敢干。《论语》曾说到过两件事,一件是鲁国的公山弗扰盘据费邑将欲背叛季氏,请孔子去参加,孔子曾准备去,因为子路反对,没有去成。但他表白了自己为什么准备去的愿望,说:"请我去的那个人,难道是白白地请我去吗?如果有人真能用我,我就要把文、武、周公生平概略的事业在东方复兴起来。"①另一件是晋国的佛(读"弼息")在中牟举兵抗拒赵简子,请孔子去参加,孔子也准备去,子路反对,说:"从前我听老师说过,'君子决不到做坏事的人那里去'。现在佛在中牟叛,老师如果去的话,怎么说得过去呢?"孔子只好说:"对,我曾说过这活。但是,你不知道吗?最坚硬的东西是磨不薄的,最洁白的东西是染不黑的。我不是匏瓜,哪能挂在那里不出仕食禄呢?"②结果又没去成。这孔子评传两件事说明当时孔子的思想很矛盾。一方面想找机会十一番大事("如有用我者,吾其为东周乎!"),另一方面又由于顽固的"忠君尊王"思想和认为现存贵族统治阶级神圣不可侵犯的立场而顾虑重重,捆缚了自己手足,不敢大胆前进,不敢造反,正像恽代英同志所说,孔子的很大缺点是"不知道到人民中间去宣传组织人民,只知道去找①《论语·阳货》:"公山弗扰以费衅。召,子欲往。子路不说(悦),曰:"未之也已,何必公山氏之之也?'子曰:'夫召我者,而岂徒哉!如有用我者,吾其为东周乎!"历来学者有不少人怀疑这段话不可靠,是伪托。赵翼的《陔余丛考》和崔述的《洙泗考信录》有详细论述,可供参考。例如赵翼说:"未叛以前召孔子,容或有之。然不得谓'以费叛而为也'。"而崔述则说:"盖卒不往者,经传无其事也。欲往者,纵横之徒相传有是说也。即此亦足以见其为伪托矣。"崔氏不仅认为此章不实,即下面讲到的佛章也不实。他说:"此章与佛章,尤害道诬圣人之大者。"又说:"孔子必不从弗扰、佛以叛。"(《洙泗考信录》卷之二)这纯属卫道、讳圣的迂腐之论。还是钱穆对不狃召孔子问题说得对:"要之不狃可以召孔子,而扎子实未往。"并指明不狃召孔子,实在"以费畔"之前(定公八九年之间〕。"以费畔"乃后三年事(定公十二年)(见《先秦诸子系年考辨》第16页)。此从钱氏说。②《论语·阳货》:"佛召,子欲往。子路曰:"昔者由也闻诸夫子曰:"亲于其身为不善者,君子不入也。"佛以中牟衅。子之往也,如之何?'子曰:'然,有是言也。不曰坚乎,磨而不磷;不曰白乎,涅而不缁。吾岂匏瓜也哉?焉能系而不食?'"佛是晋国大夫范氏的家臣,是中牟宰(相当于现在的县长。中牟系春秋时晋邑,故址在今河北省邢台和邯郸之间,不是河南的中牟)。当时晋国另一大夫赵简子攻打范氏,佛据中牟以抗拒赵简子。"吾岂匏瓜也哉?焉能系而不食",有二解:一为杨伯峻等解为"哪里能够只是被悬挂着而不给人吃食呢?"(《论语译注》)。一为王充解为"自比以匏瓜者,言人当仕而食禄。我非匏瓜系而不食"(《论衡·问孔》)。用现代话说,即"我哪能像匏瓜那样挂在那里不出仕食禄呢?"此从王说。
那些人君"①。正因为如此,孔子就不能也不敢走这第三条道路。也正因为如此,历代封建帝王因孔子顽固的一贯的"忠君尊王"思想和立场对维护自己的统治尊严有利,都对孔子赞赏备至,奉他为"大成至圣"。于是留给孔子选择的唯一道路,就只能是第二条道路了。但当时周天子名存实亡,礼崩乐坏,即所谓"天下大乱",实则历史已向前发展,西周文、武的一套早已不相适应了。而列国诸侯贵族统治阶级出于自私的阶级本性,或则雄心勃勃,醉心于扩张自己势力范围;或则安富尊荣,平庸无能,无所作为;或则荒淫无耻,沉湎酒色,等等。孔子幻想中赖以推行"仁政德治"的文王武王那样的"圣王明君",在当时的贵族社会中是找不到的。等着孔子的,只能是碰壁、再碰壁,且以碰壁告终。所以第二条道路,就是注定不得不碰壁的道路。这是孔子思想内在的二重性所产生的必然结果。在说到孔子进入贵族统治集团之前先对当时形势作以上简析,对理解孔子政治生涯中必然碰壁的前因后果,是很有必要的。孔子仕鲁──在鲁国做官,只有四年左右的时间,大约从定公九年的五十一岁到定公十三年的五十五岁(前501-前略497)。当时的鲁国不过相当于现在一个较大的专员公署所辖区域那样大。据传,孔子曾做过三次不同的官。一次是做中都(今山东汶上县西)宰,相当于现在的县长;一次是做鲁国的小司空,相当于现在专署的工程管理局的助理局长;最后一次是做鲁国的大司寇,相当于现在专署的公安司法局长①。孔子评传这三次做官的情况,根据现有的文献和资料,概述如下:①钟离蒙、杨凤麟主编《中国现代哲学史资料汇编》第1集第10册第28页。①孔子仕鲁经历,传说不一。就时间上说,司马迁《史记·孔子世家》把孔子任中都宰定在定公九年(前501年).时孔子年五十一岁。而《阙里志·年谱》则把此事定在定公五年。今从《世家》说。孔子辞官去鲁适卫期间,《史记》有关各篇,就有不同说法。如《孔子世家》定于定公十四年,《鲁世家》定于定公十二年,近人钱穆则说"孔子返鲁在哀公十一年,则其去鲁,正定公之十三年也"(见《先秦诸子系年考辨》第24页)。鲁定公在位十五年,孔子在定公十三年离鲁适卫,到鲁哀公十一年返鲁,共十四年,与孔子离鲁十四年正合。今从钱说。就官职上说,《孔子世家》说:"由中都宰为司空,由司空为大司寇。"官职及其递升,都讲得很清楚。但历来考据家对此也议论纷纷。如崔述只承认孔子做过司寇,不承认做过中都宰和司空,说是"为宰为司空,又俱不见于他传记"(《洙泗考信录》卷之二)。甚至连"中都"这个地方也认为不存在,因为"按《春秋》经传,鲁有'中城',而皆不言有所谓'中都'者"(同上),论据未必允当。今从《孔子世家》说。至于大司寇的"大"字,历来也有争议。依周制,天子设六卿:司徒、司马、司空、司寇、宗伯、冢宰。诸侯只能设三卿:司徒兼冢宰、司马兼宗伯,司空兼司寇。司空为大卿,下设二小卿,即小司寇和小司空。这是一般规定。到了春秋之世,各国诸侯就不遵守三卿之制,即如鲁国,除季孙、叔孙、孟孙三家世袭上卿外,还有非世袭的东门氏、臧氏和叔氏,在宣公、成公时代(前608-前580),位列上卿,也就俨然设有六卿。这时司寇就不是司空下的小司寇,已是升格为和司空相并的大司寇。到了昭公、定公之世(前541-前495),臧氏衰替,司寇之职由孔子担任,故司马迁称之为大司寇,以别于小司寇,亦即孔子任司寇时,当已位列鲁之上卿,不是司空下的小司寇了。所以后来孔子能在鲁齐夹谷之会时"摄相事"(此"相事"系"相礼",相当于现在的"司仪"。当时两君相会,一般应由上卿任"司仪".孔子已位列上卿--上大夫;适于此任,并非所谓仅因孔子"知礼"而权任之),以及"由大司寇行摄相事"(以大司寇职务代理季孙氏处理日常国事)和"与闻国政"(参加国事的讨论).其故在此。
(一)中都宰
前面说过,孔子在二十多岁时曾做"委吏"(仓库管理员)、"乘田"(放牧管理员),那是较低级的管理人员,不算作官。真正开始在鲁国做官("仕鲁"),是鲁定公九年(前501年),当时孔子已经五十一岁,才第一次被定公任命为中都县长(中都宰)。孔子自己说:"五十而知天命。"用现在的话讲,"天"就是客观存在,"命"就是规律,"知天命"就是认识了客观存在的规律。当然,用今天眼光看,孔子不可能真正认识客观规律,至多不过提出了一些带规律性的问题,而就整个人类发展规律或自然发展规律而言,他就知道得很少了。即使如此,那时孔子无论在学问上、经验上都已达到很高的地步。教育成绩也很大,学生遍及四方,社会声誉很高。因阳货反季氏而引起的鲁国的内乱,已经平息。鲁国仍然由季桓子执政。就在这种情况下,孔子第一次当了中都县长。虽然司马迁对孔子任县长的政绩评价很高,说:"孔子为中都宰,一年,四方①皆则之。"就是说任县长不过一年功夫,中都县周围各地都效法中都的做法。究竟有些什么政绩,没有说。《孔子家语》则说得较详,认为孔子任中都县长时,定了几条"养生送死"的制度,有所谓"长幼异食,强弱异任,男女别途,路无拾遗,器不雕伪。为四寸之棺,五寸之椁。因丘陵为坟,①《孔子家语·相鲁》"四方"作"西方",因鲁国在东方,所以西方诸侯都取法。其实两说都通。不封不树。行之一年而西方之诸侯则焉"①,其中除"长幼异食"(老年、壮年和幼年人的饮食应有不同)、"强弱异任"(按体力强弱分配劳动任务)、"路无拾遗"(东西掉在路上也无人拾取)和"器不雕伪"(日常用具注重实效而不追求雕饰外观和弄虚作假)等条,即使现在看来,也还可作参考外,其余诸条,也许在当时有一定意义,现在则成了一去不复返的历史陈迹(如"男女别途","四寸之棺,五寸之椁"等),这里就毋须多说了②。孔子任中都县长时的政绩,除了上面的一些传说外,在经济上如何发展生产使人民富裕起来("富之"),在教育上如何巩固和扩大办学规模("教之")等等,这些原是他自己一向提倡的,应该有所作为,可惜极少留下记载。由于孔子当时的声望已经很高,做县长的政绩也不差,所以很快就由鲁国的地方官(中都宰)提升为鲁国贵族中央政权的小司空。大司空是孟孙氏世袭的官职,下设相当于现在的助理局长的司空(或叫小司空)。孔子由中都宰提升为司空,就是这个小司空①。
①见《孔子家语·相鲁》。崔述认为"《家语》一书,本后人所伪撰。其文皆采之于他书,而增损易改以饰之"(《洙泗考信录》卷之一)。《家语》为三国时魏王肃所撰,即使"采之他书"和有"增损改易"之处。还是有一定参考价值的,不能一概否定。本书仍斟酌引用,《导论》中已作说明。②所谓"四寸之棺,五寸之椁",在实行火化的现在,己毋须再加论列。但过去对此也有不同争议。有人认为这是孔子提倡厚葬,有人则否。杨景凡、俞荣根认为:"孔子并不赞成厚葬,四寸五寸可能是针对当时贵族僭礼的厚葬之风规定一个丧葬的最高限度。这也许就是他的'礼治'的改革措施之一。"(见西南政法学院教学参考丛书《论孔子》第16页)此说可能更符合孔子的一贯思想。①这里"大司空"、"小司空"的说法,系根据《槽弓·王制》疏所引崔灵恩的一段话。原话见《史记会注考证》卷四七第26页。
(二)小司空
司马迁《史记·孔子世家》只说"由中都宰为司空,由司空为大司寇",一带而过;究竟司空一职管些什么,孔子做出哪些成绩,一点也没有说到。《孔子家语》也只说"定公以为司空,乃别五土之性,而物各得其所生之宜,咸得厥所",也是空空洞洞,不得要领。所说"别五土之性"云云,据王肃说,五土,一指山林,二指川泽,三指丘陵,四指坟衍(即高原),五指原阖(即平地)②。孔子自己讲过:"吾少也贱,故多能鄙事。"他年轻时做过仓库管理员(委吏)和放牧管理员(乘田),因此根据实践经验,把土地分为上述五类,而分别因地种植不同作物,这在今日已是普通常识,在两千多年以前可能还是创举。但结果如何?没有下文。因此有人怀疑孔子曾否做过所谓司空,即使做过,一定也不是和三卿并列的大司空,而是大司空下面所设的那个小司空,时间也可能很短。
②《孔子家语·相鲁》。
(三)大司寇
鲁定公十年(前500年)初,孔子做了鲁国贵族中央政权中和三卿(司徒、司马、司空)并列的司寇,司马迁为了区别于司空下设有小司寇和小司空而加了"大"字,称之为大司寇,是有根据的。前面已经说过,这个职务实际也不过相当于现在一个较大专署的公安司法局长。孔子一生仕鲁仅四年左右,而任大司寇的时间最长,从定公十年到十三年(孔子五十二岁──五十五岁),约三年左右,文献资料记载孔子做大司寇期间的事情,虽也不充分,但比之前两次任职就多些和具体些了。现将若干较重要的事情叙述如下。第一,听讼不专断而从众议。做公安司法工作,首要任务就是处理案件、审判官司,这是不言而喻的。孔子时代,没有法律明文,判处案件主要是由贵族官吏在很大程度上根据习惯专断判定的。孔子主管其事则一反常规,用现在的话讲,就是颇有民主作风。在判断狱讼之前,他首先要把了解此案情况和对此案有意见的人找来谈话,一一询问他们:你对此案看法如何?某某对此案有何意见?等等。大家意见都发表以后,孔子才斟酌众议而作出裁决说:当按某某的意见判断才是①。两千多年前,孔子就有这种民主办案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特别是司法工作者参考和深思吗?第二,为了把事情办好,不惜屈己求人。鲁定公时,鲁国的实际执政者不是定公,而是鲁国世袭三卿之一的季桓子。孔子任大司寇,名义上虽和三卿一样位列上卿,但办事不是向鲁君定公负责,而是向季桓子负责,所以孔子常去见季桓子。有一次,孔子去见季桓子,不知为了什么,季桓子不高兴。大概事情没有办成,所以孔子又去见他。孔子弟子宰予对此不满,向孔子进言道:"从前我曾听老师说过:'王公不邀请我,我不去见他。'现在老师做了大司寇,日子不长,而屈己求见的事已经好多次了。难道不可以不去吗?"孔子答道:"不错,我曾讲过此话。但鲁国'以众相凌,以兵相暴,的不安定局面由来已久,而负责当局不去治理,必将大乱。危说的时局需要我负责办事,这岂非比任何邀请都更郑重和紧迫吗?"①这种对事认真负责而屈己对上的精神,也是很可贵的。从这件事也可看出季桓子的傲慢和孔子的屈从,矛盾已露萌芽,孔子迟早是要碰壁、辞官、离鲁的。第三,夹谷之会的胜利。鲁定公十年(前500年)的夏天,齐鲁二国国君齐景公和鲁定公在夹谷(今山东莱芜县境内)相会。孔子任鲁君相礼。相礼相当于现在的司仪,那时两国国君相会的相礼,一般都要上卿担任。孔子任大司寇,位列上卿,且又知礼,故被选任其职。当时齐强鲁弱,齐国原想通过这次会盟显示力量,压服鲁国,使鲁国无条件成为自己的附庸国。会上的斗争非常复杂,非常尖锐。孔子以相礼身份参加,应付裕如。先是齐国想以奏四方之乐为名,刀枪剑戟,旄羽,鼓噪而至,以便在混乱中劫持鲁君。孔子一见。立即登上临时筑成的盟坛土阶,眼睛直视景公,一甩袖,怒斥道:"我们两国国君在此作友好会盟,夷狄音乐到这里来干什么?请管事的赶快斥退。"景公忐忑不安,心知失礼,挥手把他们斥退,①《孔子家语·好生》:"孔子为鲁司寇,断狱讼,皆进众议者而问之曰:'子以为奚若?某以为何若?'皆曰云云。如是,然后夫子曰:'当从某子几是。'"①《孔子家语·子路初见》:"孔子为鲁司寇,见季桓子(原文为康子,误。--作者)。桓子不悦,孔子又见之。宰予进曰:'昔,予也尝闻诸夫子曰:"王公不我聘,则弗动。"今夫子之于司寇也日少,而屈节数矣。不可以已乎?'孔子曰:'然。鲁国以众相凌、以兵相暴之日久矣,而有司不治。则将乱也。其聘我者,孰大于是哉!'"并表示歉意他说:"这是寡人之过啊。"他回去后对随从人员说:"孔子引导他的国君遵循古人礼仪,你们却引导我学夷狄的陋俗,这是为什么呢?"双方最后缔订盟约时,齐国人突然在盟约中加了一条,说齐国出征时,如果鲁国不出三百乘兵车相从,就是破坏此盟。这显然是要鲁国无条件承认自己是齐国的附庸国。孔子看到当时两国强弱悬殊的客观形势,这一条虽然难以拒绝,但不能无条件接受,乃当机立断地提出新的条款,派人回答说,如果不把齐国侵占鲁国的位阳之田归还鲁国,而要鲁国出兵车,也是破坏此盟。这使景公很难堪,会后只好把侵占的位阳地区郓、、龟阴三地归还鲁国。孔子在夹谷之会中,随机应变,折冲樽俎,拿当时很重视的礼作武器,进行斗争,以弱胜强,保全国格,充分显示了一个伟大政治家、外交家的才能和胆略①。
①关于夹谷之会,《左传》、《公羊》、《谷梁》三传和《史记·孔子世家》、《孔子家语》等书,记载互有出入。这里是参照各书,综合叙述。读者可参阅上述诸书。
(四)堕三都的失败
夹谷之会的胜利,大大提高了孔子的威望。再加上孔子以礼律己,对上恭敬,对事认真,更博得鲁定公和鲁国实际执政者季桓子的赞赏和信任。于是,在鲁定公十二年孔子五十四岁时,受季桓子的委托,由大司寇代理季桓子处理国事并参与国事的讨论,即《史记·孔子世家》所说的"由大司寇行摄相事"和"与闻国政"。在小小的鲁国,在贵族统治集团中,除有名无实的鲁定公和掌握实权的季桓子,这时的孔子已跃居为第三号人物了。大概所谓"孔子行乎季孙,三月不违"①,就是说的这时的情况。但孔子和季氏之间的"蜜月"毕竟是不巩固的、短暂的,时隔不久,在堕三都及其他若干事情上,他们之间的矛盾就显露出来了,"蜜月"就消失了。前面已经说过,孔子的"忠君尊王"思想是坚定不移的。他对于当时鲁国政治的混乱情况──定公虚位、三卿(特别是季氏)擅权,三卿之家又是家臣(如阳货对季氏)垄断──很不满意,认为这是违反"忠君尊王"之道。在这种情况下,他感到出路只有一条,那就是强公室(提高鲁定公的实际统治权力)、抑三卿(使三卿特别是季氏规规矩矩守臣道,不得僭越)、贬家臣(使家臣老老实实效忠于主人,不得跋扈),使鲁国按照周礼,按照贵族等级制封建社会的秩序,治国安民,然后以"仁政德治"的鲁国为基础,扩大"仁政"影响。尊天子,服诸侯,统一天下②。堕三都表面上是抑制家臣。是反映"三桓"①与家臣之间的矛盾,实质上是公室与"三桓"之间的矛盾,是主张强公室、抑"三桓"的孔子与季桓子之间的矛盾。"三都"是"三桓"实际上割据的领地内的三个城堡,即费邑是季孙氏领地城堡,邑是叔孙氏领地城堡,成邑是盂孙氏领地城堡。"三桓"都住在曲阜,所以当时这三个城堡实际又都不在"三桓"控制下,而为他们的家臣所盘据,用以对"三桓"闹独立,侵凌"三桓",以至越过"三桓"而干预国政,孔子所谓"陪臣执国命"②就是指的这个情况。"三桓"对此不满,孔子对此更不满。孔子利用"三桓"尤其是季孙氏对于阳货以费叛(定公八年)、叔孙氏对于侯犯以鄙叛(定公十年)的不满情绪,相机建议把家臣(陪臣)据以叛乱的三个城堡拆毁(堕三都),马上得到三家的同意。于是第一步比较顺利地拆了叔孙氏的鄙都。第二步拆毁季孙氏的费都时,却遇到费宰(季氏家臣)公山不狃(即心叛季氏而叛迹未著,曾召孔子,孔子欲往的公山弗扰)的强烈反对,并先发制人地以费邑兵力袭击曲阜,幸赖孔子指挥曲阜兵力反击,取得胜利,迫使公山不狃败逃奔齐,终于拆毁了费都。第三步堕成时,情况更复杂,结果完全失败了。开始时,盂孙氏(孟懿子)是赞成堕都的,但因家臣公敛处父一贯忠于孟孙氏,从无叛意。他看出①按"孔子行乎季孙,三月不违"这句话,曾两见于《公羊传》。一次是系于定公十年"夹谷之会"后,一次是系于定公十二年"堕费"、"堕"之后。陈立在《公羊义疏》中说:"三月言其久耳,不必仅三月不违也。"此话很对。所谓"不违",是双方对等而言,即孔子既不违季氏之意,季氏也不违孔子之意,双方上下之间合作得很融洽。这句话应系于"摄相事"、"与闻国政"时较妥。②孔子任中都县长时,鲁定公曾经问孔子:"学子此法以治鲁国何如?"孔子对曰:"虽天下可乎!何但鲁国而已哉!"(《孔子家语·相鲁》)。可见孔子是常以治国平天下为己任的。①"三桓"即鲁桓公三个儿子的后裔,其中盂孙氏任司空,叔孙氏任司马,季孙氏任司徒,为鲁国三卿。以季孙氏势力最大,掌握鲁国国政。(www.xing528.com)
②语见《论语·季氏》。据《左传》载,昭公十四年南蒯以费叛;定公五年阳虎囚禁季桓子于前,八年又叛鲁奔齐于后;定公十年侯犯又以叛。所谓"陪臣执国命"大概就是根据这一系列事件得出的结论。堕成对孟孙氏不利,便对孟懿子说:"堕成,齐人必至于北门。且成,孟氏之保障也。无成,是无盂氏也。子伪不知,我将不堕。"①孟懿子照计行事,表面仍不反对堕成,暗中却支持公敛处父全力反抗,抵制堕成。从夏天拖到冬天,成邑城堡依旧屹然未动。不得已,只好在十二月由国君定公亲自出马围成,仍以失败告终。堕成计划没有成功,亦即堕三都计划没有完成。这对孔子是一个致命的打击。前面说过,"三桓",尤其是季孙氏、叔孙氏慑于家臣据城叛逆事件,赞成堕都,目的是解除后顾之忧,加强自己的力量:孔子主张堕都,不仅是为了削弱家臣力量,也是为了削弱"三桓"力量,目的是强公室,加强国君的地位。对堕三都这件事的用意,形同而实异,即所谓"同床异梦"。公敛处父的讲话,孟懿子对堕成态度的改变,不得不使季孙氏警醒过来,感到原来孔子主张堕三都的目的是为了削弱"三桓",加强公室。于是孔子强公室、抑"三桓"(首先是季孙氏)的主张和"三桓"(首先是季孙氏)弱公室、强"三桓"的主张之间矛盾揭开了;"三月不违"的亲密合作动摇了,终止了。要么孔子放弃自己的主张,屈从苟安,要么合作破裂。二者必居其一。孔子当然不会放弃自己的主张(姑不论这主张有多大意义),于是只有让"三月不违"的合作关系破裂,终于导致碰壁、辞官、离鲁的结局。
①《左传·定公十二年》。
(五)孔子诛少正卯实无真事考
附带在这里说一下孔子诛少正卯的问题。此事始见于《荀子·有坐》篇①,后来《吕氏春秋》、《说苑》、《史记·孔子世家》、《孔子家语》等书都采录,似乎真有其事。直到清人阎若璩、崔述、梁玉绳、江永等才提出疑问,否定孔子诛少正卯其人其事。这些学者对此所作考证,是很有价值的②。归纳起来,可以论证孔子诛少正卯之事为不可信者,主要依据有三条:1.孔子诛少正卯,仅见于《荀子·宥坐》、《史记》、《孔子家语》等书,不见于《论语》、《春秋》、《左传》等所谓"经传"。虽不能说凡不见于《论语》、《春秋》、《左传》等书的,都不真实,但像所传孔子诛少正卯这样的大事,竞不留一点记传痕迹,是不可能的。2.孔子秉政七日,以一大夫(孔子)而杀一大夫(少正卯),这样的事发生在春秋时代的孔子身上,是不可设想的。3.孔子的核心思想是"仁",他坚决反对轻易杀人,所以季康子提出"杀无道以就有道"的问题时,也遭到孔子的反对,说"子为政、焉用杀",如果孔子秉政七日就"诛乱政大夫少正卯",和孔子的一贯思想不是全然不相吻合吗?所以,有人得出这样的结论:"七日而诛少正卯","非孔子所能为,非孔子时所需为"①,这是非常简明确切的。至于"文化大革命"时期,"四人帮"在所谓"评法批儒"中把少正卯奉为法家,以与孔子(儒家)相对立,认为他们之间的斗争是早期的儒法斗争,不过表明他们对历史的无知而已。
①《荀子·有坐》有关孔子诛少正卯原文摘要如下:"孔子为鲁摄相,朝七日。而诛少正卯。门人进问曰:夫少正卯鲁之闻人也,夫子为政而始(先)诛之,得无失乎?孔子曰:居!吾语女(汝)其故。人有恶者五,而盗窃不与焉:一曰心达而险,二曰行辟而坚,三曰言伪而辩,四曰记丑而博,五曰顺非而泽。此五者有一于人,则不得免于君子之诛,而少正卯兼有之,??不可不诛也??。"(卷二十)从唐宋以至明洁,不少学者怀疑(宥坐》及其后四篇都是荀子弟子根据流传中真伪不分的杂事记录编成,不是信史。主要是用来反映荀子和孔子"仁政德治"思想相对立的法治观点。《史记》、《孔子家语》等所载,内容与此相似,下录。
②这里专录阎若璩和崔述的考证,以见一斑。阎若璩《四书释地又续》:"少正卯之诛,朱子素极辩其无,而《论语序说》犹载此,又履革之未尽者也。陈几亭日:'盖圣人行诛必其人有显罪与众弃之。未有出人不意,但为其宿昔奸雄案未具而遽行大戮者也。此穰苴、孙武行兵立威之法,岂圣人为政之道耶?'"(学海堂版《皇清经解》卷二十二第33页)崔述说:"余按《论语》:"季康子问政于孔子曰:"如杀无道以就有道,何如?"孔子曰:"子为政,焉用杀!"'??圣人之不贵杀也如是,焉有秉政七日,而遂手一大夫者哉!??《论语)、《春秋》传??未尝一言及于卯。使卯果尝乱政,圣人何得无一言及之?史官何得不载其一事?非但不载其事而已,亦并未有其名。然则其人之有无盖不可知,纵使果有其人,亦必碌碌无闻者耳。岂足以当圣人之斧钺乎!春秋之时,诛一大夫,非易事也,况以大夫而诛大夫乎!??此盖申韩之徒言刑名者,诬圣人以自饰,必非孔子之事。"(《洙泗考信录》卷之二)①这是杨景凡、俞荣根合著《论孔子》一书中提出的论点,论证翔实,值得参考(见该书第16-20页)。
(六)矛盾显露,弃官离鲁
堕三都的失败,使孔子和季桓子之间的矛盾,也就是一方孔子坚持要强公室、弱私家和另一方季桓子坚持要弱公室。强私家即不放弃实际执政权力而置鲁君于傀儡地位之间的矛盾,在原来"三月不违"的薄薄面纱笼罩之下处于隐蔽的状态,现在显露出来了。这种矛盾表面化的情况,在下列事件中得到了证实。其一,子路是孔子的得意弟子,是季桓子的家臣(宰),又是堕三都的指挥者。季桓子信任还是不信任子路,也就等于信任还是不信任孔子。后来孔子的一个学生叫公伯寮的,在季桓子面前讲了子路的坏话,另一个学生叫子服景伯①的,把这件事告诉了孔子。《论语》上有一段话说这件事道:"公伯素诉子路于季孙。子服景泊以告,曰:'夫子固有惑志于公伯寮,吾力犹能肆诸市朝。'子曰:'道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也。公伯察其如命何?'"②子服景伯的意思是,季孙氏对公伯寮素来不信任,他有力量使季孙氏将他杀死示众(肆诸市朝)。孔子却坦然置之,并说:我的主张(道)如果行得通,那是"命该如此",如果行不通,那也是"命该如此",公伯素哪能改变"命该如此"的事情呢?究竟公伯寮讲了子路哪些坏话,季桓子听了作何反应,《论语》未说。但既然讲子路的坏话,就决不可能不涉及到孔子,也不可能不涉及到堕三都对季氏的实际意义等,季桓子更不可能不对二人产生疑忌,这难道不是理所当然的常识吗?其二,孔子对"三桓"的攻击。《论语》上有一段话说:"孔子曰:'禄之去公室五世矣,政逮于大夫四世矣,故夫三桓之子孙微矣。'"③这就是说,国家大权不掌握在鲁君的手里已经五代(即经历了宣公、成公、襄公、昭公、定公五代)了,政权落到大夫(季氏)的手里已经四代(即经历了季氏文子、武子、平子、孔子评传桓子四代)①了,所以鲁桓公的三房儿子(即世袭鲁国三卿的仲孙、叔孙、季孙三家)的后代子孙现在都已经微弱无用了。这种对季桓子指桑骂槐的尖锐批评,肯定不是在"三月不违"的"蜜月"期间所能说出来的。矛盾尖锐了,决裂的端倪已经出现,孔子如何对待呢?如前所说,孔子对自己的一贯主张,决不妥协放弃,决不为了保全"乌纱帽"而以原则做交易,屈膝投降;于是对待的办法只有两个:一是进取的革命办法,那就是联络一切可以联络的力量,以维护国君为号召,利用定公名义,讨伐季桓子,复兴鲁国,改革鲁国的贵族政治。二是退却的保守办法,那就是"三月不违"的局面既已不能继续下去,又不甘心放弃自己的主张而同流合污,那就只有弃官离鲁,另找出路。孔子不敢采取第一种办法,于是只好实行第二种办法了。①关于子服景伯的身份有二说:一为朱熹《四书集注》,认为子服景伯即鲁大夫子服何。姓子服,名何,景是谥号。二为朱彝尊《孔子弟子考》,据汉鲁峻石壁画七十二子像有子服景怕,故定为孔子弟子。此从后说。
②《论语·宪问》。
③《论语·季氏》。这段话有人认为说于定公初年,考之史实,似不妥。因为"政逮于大夫四世矣"的四世,指的是季氏文子、武子、平子、桓子四代。而定公九年平子卒(见胡仔《孔子编年》),则第四代的桓子当政必在定公九年以后,如在定公初年,桓子尚未当政,当时季氏仅三世,与史实不符。从内容上看,此话大概在定公十二年堕三都失败后所说。
①说本杨伯峻《论语译注》。
恰好这时又遇到齐国统治者实行对鲁国贵族统治者的怀柔、腐蚀政策,在国内挑选身着华装丽服、能歌善舞的美女人十名,又挑选饰以耀眼的锦绣绸缎的骏马一百二十匹,送给鲁国君臣,目的是使他们迷于声色,怠于政事,疏远孔子。结果,季桓子接受了齐国赠送的美女、骏马,终日间观舞听乐,一连三日不上朝听政。子路对孔子说:"看样子,老师可以走了。"孔子还是犹豫不决,还是有幻想,希望季桓子能悔悟过来,恢复"三月不违"的局面,所以对子路说:"鲁国即将举行郊祭,如果仍将祭祀用的烤肉()按礼送我一份,那么,我还是可以留下来。"结果,孔子参加陪祭后回到家中,又没见人送来祭肉,于是忍无可忍,碰壁之后,只好匆匆弃官离鲁了。时为鲁定公十三年(前497年)春,孔子五十五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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