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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科技创新费用合理反映在管理费用中

时间:2024-09-0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附录7企业科技创新费用在“管理费用”中反映的恰当性问题探讨朱建林摘要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发生的费用,按现行规定在“管理费用”会计科目中反映,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科技创新费用合理反映在管理费用中

附录7 企业科技创新费用在“管理费用”中反映的恰当性问题探讨

朱建林

摘 要 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发生的费用,按现行规定在“管理费用”会计科目中反映,计入当期损益。企业根据该规定编制并提供的管理费用会计信息,除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正常行政管理费,还包括了计入当期损益的研发项目,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支出与技术转让费,夸大了会计期间企业管理费用发生额。因此,笔者认为:现行规定在“管理费用”会计科目反映企业科技创新费用,不恰当。应增设损益类一级会计科目——科技费用,通过该科目归集会计期间计入损益的科技创新费用,使之从管理费用科目核算内容中分离出来,使管理费用会计信息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管理层组织管理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管理成本,更好地满足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经济决策绩效评价对会计信息的需求。

关键词 管理费用 科技费用 账务处理 恰当性

按照我国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与《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主要账务处理和财务报表》规定,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中发生的费用化技术研发支出与技术转让费,期末转入“管理费用”会计科目中反映,计入当期损益。笔者认为:在“管理费用”会计科目中反映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中发生的费用化技术研发支出与技术转让费,不恰当,应加以改革完善。

一、在管理费用中反映企业科技创新费用,从理论上说不太恰当

按照我国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与《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主要账务处理和财务报表》规定,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中发生的费用化技术研发支出与技术转让费,期末应转入“管理费用”会计科目中反映,计入当期损益。笔者认为上述会计核算规定不恰当,基于下列两大理由:

(一)与管理费用会计科目核算内涵相悖

管理费用会计核算内涵:核算企业管理层及其下设机构与人员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发生的行政管理成本费用,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费用(其中包括固定资产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管理人员的职工薪酬等)、业务招待费、相关长期待摊费用摊销、财产保险费、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等费用。笔者认为: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活动,除了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三大传统活动之外,还有科技创新活动,四大活动紧密相连互动又相对独立运作;企业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的行政管理活动与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实施主体机构及其人员也完全分开,企业科技创新活动由企业科研部门及其人员组织实施,独立于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人员组织和管理的生产经营活动,科技创新活动成效已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之一;企业开展技术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经费支出,不论是费用化研发支出,还是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支出,与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发生的行政管理成本费用支出具有截然不同的支出性质;如同以往纳入管理费用会计科目核算范围的坏账损失、汇兑损失等会计事项一样,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发生的费用化技术研发支出和技术转让费会计事项,与管理费用会计科目核算内涵相悖,不属于管理费用会计科目核算对象与范围。

(二)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为了确保会计信息质量,有效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经济决策或绩效评价对有用性会计信息需求,我国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了可靠性、相关性、可理解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及时性等八项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对照该八项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我国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和《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主要账务处理和财务报表》规定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中发生的费用化技术研发支出与技术转让费在“管理费用”会计科目反映,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首先,不符合会计信息质量可比性要求。会计信息质量可比性要求规定:(1)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可比;(2)不同企业相同会计期间可比。期末将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中发生的费用化技术研发支出与技术转让费转入“管理费用”会计科目中反映,由于不同时期企业对科技创新活动研发费用投入强度不一而导致同一企业不同时期管理费用不可比,由于不同企业相同会计期间对科技创新活动研发费用投入强度不一而导致不同企业相同会计期间管理费用不可比;由于未能设立专门归集核算计入当期损益的企业会计期间研究费用与技术转让费的损益类一级会计科目,以致企业会计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的研究费用与技术转让费会计信息未能单独列示,无法体现计入当期损益的企业研究费用与技术转让费会计信息可比性。

其次,不符合会计信息质量重要性要求。会计信息质量重要性要求规定: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当今现代企业,已将不断强化科技创新活动作为提升企业发展质量与增强可持续性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自主创新能力已成为现代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一方面,企业不断加大对科技创新活动的投入,投入的技术研发费用强度越来越大,强化科技与经济融合,力争不断提升所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技术含量,拥有更多自主知识产权,向产业链、价值链中高端转型升级,赢得所在行业优势地位;另一方面,企业对科技创新活动经费投入会计信息,已成为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需求并关注的重要会计信息。因此,将会计期间企业科技创新活动中发生的费用化技术研发费用与技术转让费放在“管理费用”会计科目中混合反映,未能设置损益类一级会计科目单独归集反映企业计入当期损益的费用化技术研发支出与技术转让费,未能在利润表中单独设立项目反映会计期间企业费用化技术研发费用与技术转让费,已不合时宜,未能做到有效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决策或评价对会计信息需求,不符合会计信息质量重要性要求。也不符合会计信息质量相关性与可理解性要求。企业科技创新活动中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的技术研发支出与技术转让费,与当期管理费用成本不相关,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反映不可理解。

二、企业科技创新费用纳入管理费用反映,实践中不利于财务管理水平的提升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与《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主要账务处理和财务报表》中均明确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发生的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技术研发支出和技术转让费,期末转入“管理费用”会计科目反映,计入当期损益。按该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存在下列弊端:(www.xing528.com)

(一)不恰当地夸大了管理费用发生额

将“研究费用”与“技术转让费”计入管理费用,导致期末企业提供的会计期间管理费用发生额会计信息,未能真实反映会计期间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真正管理成本;企业科技创新活动中发生的费用化研发支出与技术转让费金额越大,造成企业会计期间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管理生产经营而发生的管理成本会计信息失真数额就越大,同一企业不同会计期间管理费用和不同企业同一会计期间管理费用就越不具有可比性,不利于真实、客观、有效评价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包括受托管理真实管理成本费用开支情况)。

(二)不利于企业推行全面预算管理

按全面预算管理要求,企业对管理费用与科技创新活动投入经费均应单独编制经费预算并决算考核。将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发生的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技术研发支出和技术转让费纳入“管理费用”会计科目中反映,使得真正意义上的管理费用与技术研发费用混合在同一会计科目中反映,造成管理费用经费预算和科技创新活动投入经费预算与会计核算提供的会计信息未能一一对应;经费决算实施过程中,只能先将管理费用会计信息分离出名副其实的管理成本费用和研究费用及技术转让费对应的数据,然后再进行绩效考核;现行的管理费用会计科目核算范围规定,不利于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有效实施。会计核算精细化,是企业经营管理精细化的基础;项目经费预算与对应项目会计信息一一对应,是做好项目决算与绩效评价工作的前提条件。

(三)弱化了企业对会计期间科技创新活动中发生的费用化技术研发支出与技术转让费会计信息提供

在当今经济全球化时代,企业科技创新活动投入与产出会计信息已成为会计信息使用者关注的重要会计信息,满足其经济决策与评价需要。将企业在科技创新活动中发生的费用化技术研发支出与技术转让费纳入“管理费用”会计科目中反映,未能设置专门会计科目反映会计期间企业计入损益的引进技术与研发技术费用化支出,在利润表中未能单设反映会计期间企业科技创新活动中发生的费用化技术研发支出与技术转让费报表项目,无疑弱化了企业对会计期间科技创新活动中发生的费用化技术研发支出与技术转让费会计信息提供,影响了企业编制并提供的财务报表反映的会计信息对会计信息使用者的有用性。此外,从会计核算技术上讲,将企业会计期间计入损益的“研究费用与技术转让费”放在“管理费用”会计科目中混合反映,未能设置损益类专门一级会计科目进行归集反映,限制了企业财会部门对会计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的研究费用和技术转让费精细化会计核算空间,增加了明细核算与账务系统设置技术操作难度,影响企业财会部门对会计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的研究费用和技术转让费会计核算工作效率与会计信息精细化水平。

三、改革完善建议

鉴于企业不断强化技术研发投入与企业对科技创新活动投入会计信息日益重要性,适应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以及科技创新活动四大活动紧密互动又相对独立运作的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新形势,改变现行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和《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主要账务处理和财务报表》规定将会计期间企业计入损益的研究费用和技术转让费放在“管理费用”会计科目反映的做法,使得会计期间企业计入损益的研究费用和技术转让费从“管理费用”会计科目中分离出来单独加以归集反映,已成为当前我国会计工作急需解决的问题。为此,笔者提出如下改革完善建议:

(一)增设损益类一级会计科目——科技费用

增设损益类一级会计科目——科技费用,由“科技费用”会计科目专门单独归集核算原先在“管理费用”会计科目中反映的企业会计期间研究开发项目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技术研发费用和技术转让费以及科技创新组织机构(包括技术中心或研究院、研究所、博士后工作站等)的日常运作费用;会计期间应计入当期损益的与科技创新活动相关的技术转让费或无形资产摊销,也在“科技费用”科目中归集反映;期末,应将“科技费用”会计科目归集反映的企业会计期间费用化科技创新活动经费支出结转“本年利润”科目反映,计入当期损益,结转后,期末“科技费用”会计科目应无余额。“研发支出”会计科目核算内容不变,仍由其归集核算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与资本化支出;月末,应将“研发支出”会计科目归集的企业研究开发项目费用化支出金额转入“科技费用”会计科目中反映,借记“科技费用”科目,贷记“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科目。管理费用会计科目不再归集反映与企业科技创新活动相关的费用。

(二)在利润表中增设“科技费用”报表项目

在增设损益类一级会计科目——科技费用的同时,完善利润表编制格式,在现行利润表中增设“科技费用”报表项目,根据企业会计期间科技费用会计科目发生额填列,单独列示反映会计期间企业计入损益的研究费用与技术转让费,使得科技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四大会计期间费用项目并列反映,做到真实、完整、正确地反映会计期间企业计入损益的具有不同性质、不同支出领域的期间费用,有效地进一步解决好以往基于“管理费用”会计科目是一个兜底期间费用概念所造成“管理费用”会计科目核算的内容过于广泛的问题,让管理费用会计信息名副其实地反映企业管理层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而实际发生的管理成本费用,确保企业财务部门编制并提供的财务报表所列示的会计信息具有更高有用性,更好地满足企业管理层和企业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经济决策或评价对企业会计信息的需求。

发表于《浙江总会计师》2013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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