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企业科技创新投入与产出财务报表
第一节 企业科技创新投入与产出财务报表的构成
企业科技创新投入与产出财务报表,是指企业财会部门根据对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投入与产出进行规范与精细化核算在账务系统生成的会计信息专门编制的会计报表。编制并提供企业科技创新投入与产出财务报表,可供政府部门与企业管理层及时了解掌握企业科技创新投入与产出的真实情况,进而有效评价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绩效情况。
企业科技创新投入与产出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报表:
一、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投入情况表
二、年度企业科技创新活动投入汇总表
三、年度企业科研项目投入汇总表
四、企业科研项目研究开发费用明细表
五、年度企业科研机构管理费用汇总表
六、企业科研机构管理费用明细表
七、年度企业科技创新产出情况汇总表
八、年度企业科技创新有形产品产出明细表
九、年度企业科技创新无形产品产出明细表
十、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十一、年度科研项目税前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
对科技创新活动投入与产出实行“独立核算、合并报表”会计核算模式进行会计核算的企业而言,尚需编制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
第二节 企业科技创新投入与产出财务报表的格式及编制
一、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投入情况表
表8-1 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投入情况表(格式)
注:(1)本表反映企业截至期末对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累计投入情况,要求按月编制。
(2)本表反映企业对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累计投入情况,“本期减少”不反映折旧与摊销额,
仅反映原先用于科技创新活动的投入改为生产经营活动或其他使用情形。“本期增加”与
“本期减少”栏目按项目净值金额填列。
(3)“备注”栏目按期末实际数量填制。
二、年度企业科技创新活动投入汇总表
表8-2 年度企业科技创新活动投入汇总表(格式)
注:(1)本表反映年度企业科技创新活动投入预决算情况。
(2)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支出,根据“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投入情况表”中的“本期增
加”数额填制。
(3)科研机构管理费用支出,根据“年度企业科研机构管理费用汇总表”数额填制。
(4)年度科研项目经费支出,根据“年度企业科研项目投入汇总表”数额填制。
三、年度企业科研项目投入汇总表
表8-3 年度企业科研项目投入汇总表(格式)(www.xing528.com)
注:(1)各科研项目研发支出决算金额,根据对应“研发支出”会计科目归集核算的研究开发费
用发生数填制。
(2)各科研项目研发支出决算金额,未包括其应间接分担的科研组织机构管理费用分摊金额。
(3)备注栏目反映截至年末该科研项目研发是否完成,分“已完成”或“未完成”两种情形
填制。
四、企业科研项目研究开发费用明细表
表8-4 企业科研项目研究开发费用明细表(格式)
注:(1)按月编制企业科研项目研究开发费用明细表。
(2)根据科研项目对应“研发支出”会计科目归集核算的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数编制,本期实
际发生数指当年累计发生数。
(3)本表根据科研项目起止年月编制,存在跨年度情形;与预算差异,按项目立项至今累计
实际发生数与立项经费预算比较。
五、年度企业科研机构管理费用汇总表
表8-5 年度企业科研机构管理费用汇总表(格式)
注:决算金额根据企业内部科研机构对应的“研发支出”会计科目归集核算反映的累计发生额编制。
六、企业科研机构管理费用明细表
表8-6 企业科研机构管理费用明细表(格式)
注:(1)企业科研机构管理费用明细表,对单独核算的科研机构按月编制。
(2)根据“研发支出——科研机构”会计科目归集核算的各科研机构发生的管理费用金额填制。
七、年度企业科技创新产出情况汇总表
表8-7 年度企业科技创新产出情况汇总表(格式)
注:(1)年度企业科技创新产出情况汇总表,按年度企业科技创新有形产品产出与无形产品产
出分开编制。
(2)年度企业科技创新产出情况汇总表,根据“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以及“营业税金及附加”3个科目归集核算的企业科技创新产出发生额填制。
八、年度企业科技创新有形产品产出明细表
表8-8 年度企业科技创新有形产品产出明细表(格式)
九、年度企业科技创新无形产品产出明细表
表8-9 年度企业科技创新无形产品产出明细表(格式)
十、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表8-10 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格式)
注:RD01、RD02等代表企业专项研发的不同研究开发项目,不同于“年度企业科研项目投入汇总表”。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系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规定编制,两者研究开发费用支出归集口径不完全一致,存在差异。企业应根据账务系统中生成的科研项目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会计信息,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规定口径进行加减后编制。
十一、年度科研项目税前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
表8-11 年度科研项目税前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格式)
续 表
注:(1)年度科研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系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116号文件)及其补充规定编制。由于对科研项目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归集口径不同,该归集表与企业账务系统中归集生成的科研项目研究开发费用、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要求编制的“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均存在差异。企业应根据账务系统中归集生成的科研项目研究开发费用会计信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年度技术研发项目研究开发费用可税前扣除政策口径进行加减后编制。
(2)已计入无形资产成本的费用除外,不得纳入归集范围。企业应根据可加计扣除的研发项目及其研究开发费用,先按技术研发项目单独编制“年度科研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再根据各个科研项目的可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费用,编制汇总表。(3)编制时,企业针对技术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费用进行加减时,必须有根有据,并置备相关书面确认证据基础资料,做到经得起相关税务部门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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