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企业科技创新投入与产出会计核算主要账务处理——以生产经营活动与科技创新活动一体化企业为例
第一节 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投入主要账务处理
一、科研场所建设投入
1.建造科研大楼
应按实际支付的土地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土建工程款、设备安装工程款以及工程管理费等工程款项,借记“在建工程——科技创新活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或“预付账款”等科目。
2.科研场所交付使用
应按交付使用的科研场所账面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科技创新活动”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技创新活动”等科目。
3.原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建筑物改为科技创新活动使用
按照转为科研部门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原值、已计提累计折旧进行相应账务处理,借记“固定资产——科技创新活动”、“累计折旧——生产经营活动”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生产经营活动”、“累计折旧——科技创新活动”科目。
4.科研场所土地使用权
应按实际取得的科研场所土地使用权价值,借记“无形资产——科技创新活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摊销时,按受益的对象,借记“研发支出——科研项目”等科目,贷记“累计摊销”科目。
5.对科研场所改建、改造或装修支出
应按实际发生的科研场所改建、改造或装修支出金额,借记“长期待摊费用——科技创新活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摊销时,按受益的对象,借记“研发支出——科研项目”等科目,贷记“长期待摊费用”科目。
二、科研设备投入
企业购入不需要安装的科研设备,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不包括按照税法规定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等,借记“固定资产——科技创新活动”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对企业购入需要安装的科研设备,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核算。
对研究开发活动所需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以及研制生产机器、模具和工具,不通过固定资产科目核算,可直接列入“研发支出——科研项目”科目核算,在相关科研项目研究开发经费支出范围中材料费、装备调试费等支出明细项目中反映。
三、引进技术投入
企业购入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用于企业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借记“无形资产——科技创新活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摊销时,按受益的科研项目,借记“研发支出——科研项目”科目,贷记“累计摊销”科目。
四、引进与培养科研人才投入
企业为了加强科研队伍建设,引进与培养高端科研人才。发生引进与培养科研人才费用时,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科研人才引进与培养费用,包括一次性引进奖励费用、安家费补贴、深造培养费用等,借记“长期待摊费用——科技创新活动(人才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根据引进科研人才时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期限和约定条件进行平均分摊,按受益对象,借记“研发支出——科研项目”科目,贷记“长期待摊费用——科技创新活动”科目。对日常发生的短期培训费用,应一次性列入当期研究开发费用。
五、借入用于科技创新活动的借款
根据企业与债权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对用于科技创新活动的一年内到期的借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短期借款——科技创新活动”科目;对用于科技创新活动的借款期限超过一年的借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长期借款”科目。
对用于科技创新活动的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属于资本化部分,按受益资产项目,借记“在建工程——科技创新活动”、“固定资产——科技创新活动”、“无形资产——科技创新活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利息”等科目;属于费用化部分,列入相关科研组织机构日常管理费用中反映,借记“研发支出——科研机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利息”等科目。
第二节 科研项目研究开发费支出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人员人工经费支出
科研项目研发人员人工经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等。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应会同科研部门每月编制科研人员人工经费支出汇总表及其明细表,在表中反映所有研发人员人工经费支出明细构成内容与分担的科研项目。企业财会部门每月应根据科研部门与人力资源部门提供的研发人员人工经费支出构成与去向,经审核无误后,借记“研发支出——科研项目(人员人工)”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二、材料费支出
对科研项目发生的领用科研材料支出,包括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模具、样品、样机、工器具等支出,按照领料单上注明的领用材料名称、规格、数量、金额以及科研项目,借记“研发支出——科研项目(材料费)”科目,贷记“原材料”等科目。
三、测试化验加工费支出
对科研项目发生的测试化验加工费支出,按照签订的测试化验加工合同和支付审批手续,借记“研发支出——科研项目(测试化验加工费)”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四、燃料动力费支出
对科研项目研发过程中发生的水和燃料(包括煤气和电)使用费,不能单独计量的,按规定分摊办法进行分摊;按科研项目应承担的燃料动力费,借记“研发支出——科研项目(燃料动力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五、折旧费
包括为执行研究开发活动而购置的仪器和设备以及研究开发活动在用的建筑物的折旧费。对在会计期间由多个研究开发项目共同使用的科研设备与科研场所的折旧费,应在相关的科研项目之间按使用时间比例或其他分摊办法进行合理分摊。对每月属于科技创新活动的折旧费,资产管理部门或科研部门应会同财会部门编制科技创新活动折旧费明细表,反映计提折旧的仪器和设备以及房屋建筑物、使用部门、科研项目分摊金额等明细情况。账务处理时,借记“研发支出——科研项目(折旧费)”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六、租赁费
包括为执行研究开发活动而租用的仪器和设备以及科研场所的租赁费。对在会计期间由多个研究开发项目共同使用的经营性租入科研设备与科研场所的租赁费,应在相关的科研项目之间按使用时间比例或其他分摊办法进行合理分摊。对每月属于科技创新活动的租赁费,资产管理部门或科研部门应会同财会部门编制科技创新活动租赁费摊销明细表,反映经营性租入的科研设备与科研场所、使用部门以及相关科研项目应分担的租赁费。账务处理时,借记“研发支出——科研项目(租赁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长期待摊费用”等科目。
七、差旅费
对研发人员为科研项目研发而发生的差旅费,按科研人员差旅费报销审批手续及其承担的科研项目,借记“研发支出——科研项目(差旅费)”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等科目。
八、设计费用
企业设计部门及其设计人员为新产品和新工艺的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包括委托企业外部机构发生的设计费用。企业设计部门与科研部门应会同财会等部门,对应由科研项目承担的设计费用金额及其料、工、费明细构成加以确认,并形成书面文件,作为财会部门入账依据。账务处理时,借记“研发支出——科研项目(设计费用)”科目,贷记“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等科目。
对科技创新活动以设计为主的企业而言,则应按研发设计项目与研究开发费用开支范围归集核算研究开发费用,企业内部研发设计发生的料、工、费不必集中在“设计费用”子科目归集反映,仅将委托外部企业或机构设计费用列在“设计费用”子科目反映即可。这样账务处理,可规范、精细化核算研发活动以设计为主企业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九、装备调试费
主要包括生产车间等部门会同科研部门在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如研制生产机器、模具和工具,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能计入科研项目研究开发费用。
企业参与工装准备工作的生产部门与科研部门应会同财会等部门,对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金额及其料、工、费明细构成加以确定,并形成书面文件,作为财会部门入账依据。账务处理时,借记“研发支出——科研项目(装备调试费)”科目,贷记“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十、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费
在发生技术研究开发项目中间试验相关费用和利用科研成果试制新产品过程中发生的料、工、费时,科研部门应会同生产部门、人力资源部门、财会部门等对涉及研究开发活动中间试验或试制新产品发生的料、工、费事项加以确定,并形成相关书面证明文件;账务处理时,借记“研发支出——科研项目”科目,贷记“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折旧费”等科目。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新产品生产费用,不能计入。
十一、无形资产摊销
包括因研究开发活动需要购入的专有技术(包括专利、非专利发明、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所发生的费用摊销。科研部门应向财会部门提供研究开发活动使用企业现有无形资产情况及受益科研项目分担无形资产摊销数额依据。摊销时,借记“研发支出——科研项目(无形资产摊销)”科目,贷记“累计摊销”科目。
十二、长期待摊费用
包括研发设施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应按受益的科研项目进行分摊核算,企业财会部门应会同科研部门对应由科技创新活动分摊的长期待摊费用确定分摊方案。分摊时,借记“研发支出——科研项目(长期待摊费用)”科目,贷记“长期待摊费用”科目。
十三、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www.xing528.com)
主要包括企业委托境内其他企业、大学、研究机构、技术专业服务机构和境外机构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发生时,根据委托研发项目合同与支付的款项,按照受益的科研项目,借记“研发支出——科研项目(委托外部研究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十四、专家咨询费
指企业聘请企业外部专家参与科研项目研究开发活动而发生的咨询费用。发生时,根据支付的专家咨询费金额与对应的科研项目,借记“研发支出——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指企业在开展研究开发活动中发生的出版图书、查阅文献、购买图书资料、信息传播、申报知识产权等费用。发生时,根据支付的金额与对应的科研项目,借记“研发支出——科研项目”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十六、其他费用
指为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其他费用,包括办公费、通讯费、专利申请维护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验收费用(包括论证与评审)以及应由科研项目分摊的科研组织机构日常运作管理费用等。每月末,科研部门应会同财会部门编制科研组织机构日常管理费用分摊明细表,将当月发生的科研组织机构管理费用全部分摊至相关科研项目。对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其他费用,若能直接计入某科研项目的,则直接计入;若需要相关科研项目分担的,则按规定的合理分摊方法进行分摊。账务处理,借记“研发支出——科研项目(其他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研发支出——科研机构”等科目。
第三节 企业科技创新组织机构管理费用主要账务处理
企业科技创新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其日常发生的管理费用与科研项目研发支出相区分会计核算。对企业各个科技创新组织机构及其人员发生的能直接认定属于科研项目研发的经费支出,直接计入所属科研项目研发支出。各个科技创新组织机构发生的日常管理费用,包括人员人工、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会议费、折旧费、交际应酬费、资料图书费等;各个科技创新组织机构发生的日常管理费用,不属于企业组织生产与管理的公司性管理费用。对经梳理后确定为企业内部科技创新组织机构日常管理费用的会计事项,进行相应账务处理;期末,应将各个科研组织机构发生的管理费用全部分摊至相关的科研项目。
一、不参与科研项目研发的科研机构人员人工经费支出
账务处理时,借记“研发支出——科研机构”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二、科研机构发生的办公费
包括电话费、办公纸张耗用、订阅报刊费用等。账务处理时,借记“研发支出——科研机构”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科研机构发生的差旅费与会议费
不包括与科研项目直接相关的差旅费与会议费。账务处理时,借记“研发支出——科研机构”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等科目。
四、科研机构应分摊的折旧费
包括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科研机构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应计提的折旧费。账务处理时,借记“研发支出——科研机构”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五、科研机构发生的交际应酬费
账务处理时,借记“研发支出——科研机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六、科研机构发生的购置图书资料费
账务处理时,借记“研发支出——科研机构”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第四节 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中获取政府补助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收到科研项目事前立项、分期补助的政府补助财政专项资金
收到财政专项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研项目”科目。
二、企业使用政府分期补助资金形成的资本化支出
(1)借记“固定资产——科技创新活动”、“无形资产——科技创新活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企业使用政府分期补助资金形成的资产折旧或摊销
A.按受益的科研项目,借记“研发支出——科研项目”科目,贷记“累计折旧”或“累计摊销”科目。
B.按折旧或摊销金额,借记“递延收益——科研项目”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科目。
三、企业使用政府分期补助资金形成的费用化支出
待接受政府补助的科研项目验收后,按确认的费用化支出金额,借记“递延收益——科研项目”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科目。
四、企业收到科研项目事前立项、事后补助的政府补助财政专项资金
收到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科目。
五、企业收到政府补助的科技创新活动贷款贴息
收到贷款贴息政府财政专项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科目。
第五节 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产出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科技创新活动有形产品产出
1.企业科技创新活动产出有形产品收入
企业财会部门应根据企业内部相关职能部门确定的属于科技创新产品证明文件资料,对实现的科技创新产品销售收入,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技创新活动(产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2.企业科技创新活动有形产品产出成本结转
月末,企业根据本月销售各种科技创新产出产品,分别计算应结转的主营业务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技创新活动(产品)”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等科目。
3.企业科技创新活动有形产品销售收入应承担的相关税费
月末,企业根据本月销售各种科技创新产出产品,计算其应负担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金额,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技创新活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等科目。
二、企业科技创新活动无形产品产出
1.企业科技创新活动技术性收入
企业财会部门应根据企业内部相关职能部门确定的属于技术性服务收入及其收入类别证明文件资料,对实现的技术性收入,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技创新活动(服务)”、“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2.与企业科技创新活动取得的技术性收入相配比成本结转
月末,企业应根据本月科技创新活动取得的各类技术性收入,计算其相配比的相应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技创新活动(服务)”等科目,贷记“累计摊销”、“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生产成本”等科目。
3.企业科技创新活动取得的技术性收入应承担的相关税费
月末,企业根据本月科技创新活动取得的技术性收入,计算其应负担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金额,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技创新活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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