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感受论对典型化的不同理解
一、典型化不只是创造典型形象
一般认为,典型就是典型形象。典型化的目的是创造典型形象。笔者研究了文学的实际认为,典型不只是典型形象,而指一切高质量的艺术生成物,包括典型形象、典型环境、典型情节、典型情感、典型情绪、典型语言等。与一般的文学生成物相比,它既有鲜明独特的个别性,又充分代表了同类共有的精神特性,包含着作家丰富而独到的审美感受。简言之,典型是包含着充分共性与审美内涵的独特个体,或曰是具有代表性的艺术生成物。它是创作追求的主要目标之一。而典型化,就是创造艺术典型的过程与方法。它以创造典型为目的,运用联想与综合、突出与简化等方法,千方百计地创造出具有典型性的形象、情感、情节、情景、环境、心理、人物语言等,总之,设法使作品中的一切,都变得具有典型性,具有代表性。
可见,与一般的典型理论相比,笔者将典型和典型化的范围扩大了。理由在于,文学艺术中不仅是形象,包括情感、景物、语言在内的所有艺术生成物,都存在艺术质量高低的问题。比如,陶渊明《饮酒》所表现的淡远情怀,歌曲《心太软》中的“相爱总是简单,相处太难”这一语言,都独特而有高度的概括性,完全应当称做典型。也只有称做典型,才好与一般的艺术生成物在理论上区别开来。
从历史看,典型与典型化本来是现实主义文学流派的一个概念,而且主要指加工典型形象。其他学派有的不使用这一概念,有的甚至反对它。20世纪末以来,中国文艺学中,有不少人也抛弃了这一概念。但不可否认,任何文学创作,实质都是一个典型化的过程。因为如前所述,典型化就是创造具有典型性的艺术生成物的过程和方法。而固然美、丑在生活,但生活是芜杂的,生活中的美丑表现并不完全鲜明与集中,不完全具有典型意义与代表性,而且不包含作家的主体感受。这就需要作家在艺术的创作活动中,先去发现、感受和体验美丑,获得特定的、具有典型意义的生活感受。然后根据审美感受表达的需要,加工、改造、虚构笔下的人、事、景、情等艺术创造物,既使笔下所有的艺术创造物不仅在现象上鲜明独特,成为绝无仅有的、不可重复的“这一个”;而且在本质上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与概括性,能代表同类事物;同时融入作家的主观感受,使其更富感染力。一句话,使笔下的一切艺术创造物都达到典型的程度。一切创作概莫能外。所以,典型化是文学创作的基本规律,也是文学创作的关键。简言之,因为典型是最高质量的艺术创造物,是作家创作追求的最高目标,而典型化就是使笔下的一切艺术创造物都具有典型性的过程与方法,所以,典型化就成为文学创作的基本规律。
任何文学创作,都在自觉不自觉地进行着典型化,有区别的只是:其一,典型的性质与类型不同。有些叙事作品重视人物的典型化,情节的典型化;抒情作品重视情感、情绪的典型化。即使西方现代派作品不重视人物、情节的典型化,它也重视所表达的生活感受与情绪的典型化,重视心理的典型化。其二,在不同的作家作品中,典型化的结果所达到的典型程度不同,有的成为典型,有的没有成为典型。可见,我们所说的典型化,与传统所说的仅以创造典型形象为目的的典型化的含义有所不同。我们将典型与典型化的范围扩大到一切艺术创造物。
二、感受论对典型化原则的不同理解
传统理论认为,典型化只是个别化与概括化的结合。而在感受论看来,典型化原则包括两个层次的内容:其一,它是有典型意义的客体与深刻独到的典型感受的结合。其二,才是个别化与概括化的结合。前一层次体现于后一层次之中,原因如下。
既然文学是表达生活感受的世界,那么,典型化就首先是具有典型性的审美客体与典型意义的主体感受的结合,即典型化首先要有具有典型意义的对象材料和典型的主体感受,这是典型化的前提和基础。典型,是建立在现实生活基础上的艺术真实,是作家为了表达特定审美感受,对于艺术对象赋予想象、进行艺术加工的结晶。这个结晶的典型程度,首先取决于该审美感受的典型程度。即是说,要使艺术创造物典型化,重要的是要在生活中发现具有典型意义的创作对象,而更重要的是作家要形成有独到价值的审美感受。比如,王维的山水诗之所以优秀,不仅与他发现具有典型意义的山水题材有关,更因为他山水诗比别人的山水诗所表达的清静淡远的生活感受独到得多。《红楼梦》之所以超过《金瓶梅》,同样因为其所表达的包括思想、情感、理想在内的生活感受独到深刻得多。所以,典型化首先是具有典型意义的客体与深刻独到的主体感受的结合。没有这个结合,典型化就没有基础,没有方向,就无法进行。
其次,典型化才是一般所说的个别化与概括化的结合。所谓个别化,就是艺术加工时,要把握和描述单个的特性,使艺术创造物获得鲜明独特的个别性。这个个别性愈鲜明独特愈好。所谓概括化,就是通过一定的艺术概括,使艺术创造物获得广泛充分的代表性。一般而言,世界上的万事万物以至于人的情感,都是个别与一般、现象与本质、偶然与必然的统一。但是,只要拿文学作品中的典型和生活中的人相比较,譬如闰土与他的原型章闰水比较,梁生宝与他的原型王家斌比较,林黛玉和生活中林黛玉式的人比较,就会发现,在生活实际中,虽然个性无处不在,一切都是个性化的,但并不鲜明。有时,甚至模糊不清,至少不是在每件事上都能表现出独特的个性,也不是处处都具有普遍性与代表性。而典型所要求的,恰恰是个别性的鲜明突出和普遍性的充分广泛。所以,典型化还必须个别化与概括化结合。
在典型过程中,上述两个层次是彼此交错的。主、客体结合之后得到的审美感受和材料,是个别化和概括化的基础与依托;个别化与概括化是处理这些审美感受和材料的方法和过程。这又是作家的理想意志、爱憎情感与现实生活的融合过程。有一个笑话,很能简明地说明什么是典型化:一个小孩,上学的第一天回到家里,不解而惊讶地对爸爸说:“嘿!老师还撒尿呢!”这无疑是一句典型语言,很能反映出老师在小孩心目中的神圣地位。而这话,首先是个性化,因为天下只有这个小孩这样说了;但另一方面,这话又代表、概括了几乎所有小孩子对老师的崇拜心理。而更为主要的是,这句话表现了该笑话的作者对小孩天真好奇特点的独特感受,这种感受又有很广泛的普遍性。而表现作者独到普遍的感受这一点,恰恰是一般典型理论所没有的。
以上也可见,典型化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不过就一般情况而言,其过程可以归纳如下:(1)作家尽力去发现生活中具有独特审美价值即具有典型性的事物,把握其具体特征,以之成为未来艺术典型的原型或素材。(2)结合其他类似事物,使从前者获得的审美感受独特而深刻,具有典型性,以成为典型化的中心与创作意图。(3)以上述两点为基础和指导,进行联想与综合、突出与简化,选择、改造、虚构材料,进行个别化和概括化,即突出对象的独特性和普遍性,创造出典型。
下面,我们以鲁迅创造孔乙己这个典型形象的过程为例,再对上述各点加以综合说明。
苏联作家阿·托尔斯泰在《致青年作家》中说:“你看见一个人,并且同他攀谈起来,于是你感觉到,根据这个人你可以塑造出一个时代的典型来。”事实上,作家的创作,总是在生活中发现了具有典型意义的人物、事件、景物等,经过感受、体验、研究、揣摩,感受到了其有一定的审美价值,产生了创作欲望。这时,作家总是进一步把该对象给他的感受与平时从其他类似对象身上得到的认识和感受进行参照比较,进而把握到对象所包含的深刻的社会意蕴和独特的审美意义,形成典型的生活感受。譬如鲁迅笔下的孔乙己,据周遐寿讲,他是以一个人称“孟夫子”的落魄书生为原型的。这人“是一个破落人家的子弟,……他读过书,但终于没有进学,又不会营生,以至穷得几乎讨饭。他替人抄书,可是喜欢喝酒,有时候连书籍纸笔都卖掉了,穷极时混进书房里去偷东西,被抓住,硬说是‘窃’书不为偷,这些都是事实。他常到咸亨酒店来吃酒,可能住在近地,却也始终没人知道。后来他用蒲包垫着坐在地上,两手撑了走路,也还来吃过酒,末了便不见了。”[10]这样的人物,一般人只把他作为笑料,或者根本不予理会,而鲁迅却发现了他的审美价值。他从这个书生出发,联系到许多类似的书生,深切地感受到几千年科举制度对这些下层知识分子的毒害:他们命运悲惨,灵魂空虚得可怜,万恶的社会把他们造成了废物,又把他们活活地扔掉。这个感受,显然比一般人的认识要独到而深刻,也比原型本身的单独意义丰富得多,深广得多,从而具有了典型性。这是典型对象与典型感受的形成与结合。
这时,如果完全按原型来写,就不足以表现作家的上述感受。因而,还必须进行个别化与概括化的结合,即必须在把握原型的基础上,进行广泛的艺术概括,从平时所熟悉的类似人物身上,选取、改造以至虚构作家所需要的东西,移植和熔铸到原型中来,借以丰富、加强、充实和突出笔下人物的性格特征,使之能够充分表达作家上述的审美感受。正像鲁迅所总结的,对所写的事迹,“只是采取一端,加以改造,或生发开去,到足以几乎完全发表我的意思为止”。[11]还如孔乙己,鲁迅就在“孟夫子”的基础上,把别的类似人物的某些特征概括到他身上。从一些资料看,至少还采取了鲁迅本家“四七”身上的某些特征,如穿着一件又破又脏的竹布长衫,写得一手好字,时常被人打得鼻肿眼青……在综合类似特征的同时,作家又总是开动想象的机器,去改造,去移花接木,去虚构。譬如生活中的“孟夫子”,并没有遭人毒打,而“四七”时常被打是因为他爱骂人。但是,鲁迅对他们进行了改造,把“四七”被打移植到孔乙己身上,并改变成因为偷了丁举人家的东西。又把“孟夫子”用蒲包垫着走路的惨状作为孔乙己被丁举人打断了脚的结果。就这样,一个典型形象塑造出来了。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第一,在整个典型化过程中,主、客体的结合与概括化的表现是很明显的。主体在生活中尽力发现有独特意义的审美对象,综合其他类似东西,深化审美感受。写作中,又不断发挥主体的能动性,改造、移植、想象,把所需的相关的东西概括到典型身上。通过这种概括,使典型获得了广泛深刻的普遍意义。譬如孔乙己,就广泛地代表了某些旧文人的酸腐性格:生活寒伧还不失自己作为知识分子的衣着、发型等标识,常受奚落而无可奈何,又自视清高,唯一的精神食粮是文绉绉的“之乎者也”。这正是概括化在典型化中的功用。第二,其实这个主、客体结合与概括化的过程,同时又是具体化和个别化的过程。因为作家总是在概括普遍意义的同时,把那些本质相同的个别性特征集中起来,使典型的个别性更加鲜明。例如孔乙己,作家正是在综合、改造中,同时突出了他的独特个别性,使他成为绝无仅有的“这一个”,表现如下:与他一类的人相比,他也有酸腐的清高(共性),表现却是站着喝酒而不脱长衫,人问他识字么,便显出不屑置辩的神态(个性);他也有维护“面子”的本能(共性),表现却是当人问他怎么连个秀才也捞不到时,便立刻显出颓唐不安的模样,脸上笼上一层灰色(个性);他也有迂腐的善良与“认真”(共性),表现却是关于“茴”字的“指教”(个性)。也正是因为有了这些,才使孔乙己的个性生动、鲜明、突出,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而这,正是个别化的特殊功用。通过这种概括化和个别化的过程,典型创造出来了,也就完满地表达了作家特定的、具有典型性的审美感受。
在典型情感、典型情节、典型心理、典型情景即意境、典型语言的典型化过程中,同样是主、客体的结合,个别化和概括化的结合,既要设法写出个别的独特性,又要有更大范围的社会的概括性。(www.xing528.com)
三、典型化的途径与方法
1.典型化的途径 典型化的途径有二:一是以一个原型为基础,进行加工。这个原型包括人、事、物、情、心理、景等一切审美对象。另一途径是“杂取种种,合成一个”。前者如《红楼梦》《家》中的许多人物、事件。一般的抒情诗中的情感,更是以一个人的情感为原型加工的。对于后者,鲁迅在《我怎么做起小说来》中讲到过自己的经验。他说:我“所写的事迹,大抵有一点见过或听到过的缘由,但决不全用这事实,只是采取一端,加以改造,或生发开去,到足以几乎完全发表我的意思为止。人物的模特儿也一样,没有专用过一个人,往往嘴在浙江,脸在北京,衣服在山西,是一个拼凑起来的角色”。前述的孔乙己形象就是“拼凑”起来的角色。
2.典型化的方法 典型化的方法主要有联想与综合、突出与简化、改造与虚构等等,篇幅所限,不再赘述。
【注释】
[1]车尔尼雪夫斯基:《生活与美学》第86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年版。
[2]《别林斯基论文学》第106页,新文艺出版社1958年版。
[3]童庆炳:《文学理论教程》第108页,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
[4]鲁迅:《且介亭杂文附集·半夏小集》,《鲁迅全集》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版。
[5]《高尔基论文学》第316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78年版。
[6]王蒙:《漫谈文学的对象与功能》,《延河》1980年第4期。
[7]巴金:《序跋集》第517、424页,花城出版社1982年版。
[8]莫泊桑:《小说》,见《文艺理论译丛》1958年第3期。
[9]屠格涅夫:《回忆录》第87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62年版。
[10]周遐寿:《鲁迅小说里的人物·孔乙己》,人民出版社1969年版。
[11]《鲁迅论创作》第44页,上海文学出版社198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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