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文学是一座圣洁的殿堂
一、文学是一座圣洁的殿堂
人常说,文学艺术是一座圣洁的殿堂,斯言信矣。打开古今中外灿若群星的诗歌、小说、散文、戏剧、影视剧,乃至绘画、雕塑、音乐等,所看到的是一个五彩缤纷的美好世界。其中,尽是对真善美的礼赞和呼唤,对假恶丑的揭露与嘲讽,对不幸者的同情与怜悯,对美好人生无法实现的遗憾与叹息,对世俗的困惑与无奈……充满了有价值的人生思考,以及动人的情感与美好的社会理想。和现实世界相比,整个文学艺术世界显得既高尚,又圣洁。文学的殿堂从来不设防,也无警察守卫,可是,从来没有人敢明火执仗地玷污她。
当然,不是说文学殿堂没有一点儿污染。古今中外,都有一些格调不高、乃至情趣下流的黄色作品,有一些反动文学和一味歌功颂德的拍马逢迎之作,它们确实玷污了文学殿堂。但是,一个有趣的现象是,即使是这些作品,它们表面上依然是在揭露假恶丑和赞颂真善美,依然表现出圣洁性。比如,那些黄色作品中污秽的性描写,多半是以斥责荒淫或者歌颂爱情为旗号。至于那些反动文学和逢迎之作,其对文学艺术的玷污主要不在作品内部,而在作家进入文学艺术殿堂之前的创作动机和审美立场——反动文学是把生活中的美在作品中当做丑加以挞伐。如唐人郑愚的《醉题广州使院》和清人俞万春的《荡寇志》,分别将农民起义英雄黄巢和宋江等丑化为贼寇加以嘲讽和谴责,属于作者政治立场和审美标准的反动;逢迎之作则是作者出于拍马屁的动机而为统治者贴金、歌功颂德,属于创作动机的卑劣。如果割断这两类作品与生活的联系,把它们当做封闭自足的艺术品审视,即单纯看作品,其中依然是对丑恶的斥责和对美好的追求,依然表现出高尚与圣洁性。比如前述郑愚的《醉题广州使院》,其中写道:“数年百姓受饥荒,太守贪残似虎狼。”显露出的是对百姓的同情,对贪官的愤恨与揭露,是惩恶求善的美好愿望。那些黄色的作品也多半这样,要么写道:“且看这对狗男女如何猪狗一般且行苟且之事……”要么写道:“她们实在爱到如痴如醉,于是……”表现出的仍然是谴责假恶丑,歌颂爱情的美好。至于那些拍马逢迎之作,更是歌颂着笔下人物的美德和功绩。这是一个十分耐人寻味的现象——黄色污秽的描写,拍马逢迎的歌颂,诬蔑农民起义等,却一律要打起艺术贬丑扬美的旗号。这也正好说明了文学殿堂的圣洁及威力,说明没有人敢明火执仗地玷污她。
所以,本文所说的文学是一座圣洁的殿堂,是指没有人敢在文学作品中公开地歌颂笔下的假恶丑,斥责笔下的真善美。
二、文学殿堂理应圣洁
文学的殿堂为什么会圣洁呢?它根源于文学艺术通过表达生活感受而创造美的本质。
首先,文学艺术本来就是人类为了补充生活中所缺少的美而创造的呼唤美、斥责丑的世界,理应圣洁。我们已经知道,世间本没有文学,文学是人类发明创造的,是人类有感于社会人生中存有真善美和假恶丑而要表达对于它们的感受而发明创造的一种工具和另一个世界,从而在这个世界中斥责假恶丑,呼唤和创造真善美,使生活更加美好起来。
人类种种生活感受的产生,是追求美的产物;而生活感受的表达,更是一种对美的追求与呼唤。在现实生活中,人处于必然王国的束缚之下,由于社会的种种原因和自身的原因,人对真善美的追求与对假恶丑的斥责受到一定的限制,有些敢怒不敢言,有些想说不能说。而在文学艺术的世界,人则摆脱了一切权力的、功利的束缚,进入了自由的状态,尽情地礼赞和呼唤着真善美,无拘无碍地斥责着假恶丑,许多在现实中不能实现的理想,在文学艺术世界得到了实现。由此可见,文学艺术就是人类创造的歌颂真善美、斥责假恶丑、追求审美理想的殿堂,就是一种美的创造,以“补充”生活中所缺少的美。因而,她理应圣洁。(www.xing528.com)
事实上,古往今来,一切文学文本,无论是优秀的还是粗劣的,都毫无例外地通过特定生活感受的表达,肯定和呼唤着真善美,否定和谴责着假恶丑。比如,神话《精卫填海》表达了对大海淹死人的愤怒,以及发誓填平它的理想与决心,从而赞颂了敢与邪恶抗争的斗争精神。《诗经》中《伐檀》与《硕鼠》谴责了不劳而食、掠夺他人财富的丑恶行为。小说《水浒传》则一方面赞扬与肯定了武松、宋江等反贪官、救百姓的英雄,另一方面斥责了高俅、蔡京等丑恶之徒。即使是前述的《荡寇志》那样的反动小说,也是在肯定作者自己所认为的真善美,只不过他的审美立场反动罢了。总之,任何文学文本中,作者都在回答着同样一个问题——我觉得我笔下的这种生活怎么样?是值得肯定的真善美的生活,还是值得否定的假恶丑的生活,抑或是有美也有丑等等,从而呼唤了美,斥责了丑,表现出圣洁性。
其次,追求高尚是人的本质之一。尤其在向公众展示自己时,人总是希望展示得美好高尚。作家也不例外。于是,作家的生活感受从形成到表达,其内在的思想、情感、理想三大因素也自觉地互相促进,共同提升,使得各自尽可能摆脱低俗,变得美好、高尚,以显示自己的高尚,也从而保证了文学殿堂的圣洁。
具体表现在,文学艺术中的理想,在思想的制约下,滤去自私的和实用的目的,成为美好的完形理想,而且带上了情感色彩,更加富有感染力;文学艺术中的思想,经过理想与情感的浸染,既指向完形理想的方向,又显得生动具体,成为富有诗意的理想;文学艺术中的情感,在完形理想与思想的过滤与提升下,剔除了见不得人的成分,成为美好的诗情。朱光潜先生曾经把诗人所表达的情感与一般人的情感作了对比,他说:“一般人的情绪有如雨后行潦,夹杂污泥、朽木奔泻,来势浩荡,去无踪影。诗的情绪好比冬潭积水,渣滓沉淀净尽,清莹澄澈,天光云影,灿然耀目。”这种知情意相互提升的过程,实际是人性升华的过程,也是升华了的美好本质对象化的过程。其结果自然应该美好圣洁,作为其表现形式的文学艺术殿堂,也自然圣洁。
三、谁是文学殿堂的守护神
现实社会,从军队到警察、法律法院,守卫系统可谓健全矣,然而,却不能保证没有社会犯罪。可是,文学殿堂并无守门人,她却保持了自己的圣洁。这是为什么?
的确,文学殿堂没有守门人,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人是守不住她的。但她有守护神,神是威力无边的。文学殿堂的这个守护神不在殿堂的门端,而在文学艺术的每个角落和每个作家的心中,这便是文学艺术保证了作家的良知不泯灭和作家爱惜自己的名誉,简言之是良知的不泯灭与名誉,而关键是名誉。大家知道,人的本性中既有美好的一面,又有丑恶的一面。人在社会活动中,总是程度不同地既表现着美好本质,有时也泯灭良知,表现出丑陋本质。然而,其一,良知的泯灭和丑陋行为的表现总是有条件的,那常常是在计较功利的条件下,或者追名逐利,或者受到威胁而避害逃灾的结果。即是说,有人因追逐利益而泯灭了良知,有人受到坏人威胁时为了保全性命或财产,泯灭了良知,而文学艺术就直接性而言,却是一项非功利的精神活动,其中没有诱发作家趋利避害、泯灭良知的功利因素。即是说,即使你在作品中歌颂了假恶丑,也不能直接给自己带来金钱与物质的利益;你不去歌颂丑恶,也不会有人因此威胁你的生命与财产。(在生活中有人会强迫你干坏事,威胁你的生命财产)这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作家良知的不泯灭,保证了文学殿堂的圣洁。其二,一般情况下,人的丑陋行为总是在隐秘中进行的,不会公开施展,授人以柄。尤其在向公众展示自己时,人更是千方百计地把丑陋的一面掩藏起来,甚至戴上假面具,以美好的形象面世,因为这是声誉攸关的大事。文学艺术正是一种公众活动,一种心灵和人格的交流与展示。作品,就是给人看的,读者愈多,作家愈满意。作品,又是作家人格的写照,人常说:诗言其志,文如其人。这样,即使作家怀着丑恶的创作动机,诸如用作品拍马屁,或者表现低级趣味等等,然而一旦进入创作,他也不会公然在作品中为假恶丑唱赞歌。哪怕是作为幌子,他也要遵从文学艺术的扬善惩恶的圣洁原则。因为不这样做,他等于用白纸黑字的作品向世人铁证自己是一个丑恶之徒。可以说,爱护声誉——尤其是在非功利的条件下——是包括作家在内的每个人的第一选择。正是作家爱护名誉,怕落下恶名,才不敢公然歌颂假恶丑,谴责真善美,文学殿堂才因此保持了圣洁,而且永远不会被轻易玷污。
当然,从文学的外部而言,读者与社会的舆论是不可或缺的制约因素,正是有了社会舆论的约束,作家才生怕自己落下丑恶之名。不过,将社会舆论与作家名誉相比,舆论毕竟是外在因素,而名誉是带根本性的内在因素,因为,对一个不要名誉的人而言,社会舆论是不起作用的,所以,从根本上说,是名誉——作家的名誉守护了文学艺术殿堂的圣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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