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经济理论认为,不管是财政政策,还是货币政策,甚至其他宏观经济政策,乘数都是因变量变化对自变量变化的倍数,且具有对称性[1]。也就是说,不管自变量增加还是减少多少幅度,因变量都会变化相同倍数,由于边际效用递减规律和区域之间经济非均质性的存在,其实施的结果不可避免会存在经济利益分配的失衡,即政策不对称,体现在地区上,就是区域不对称性效应。曹永琴(2007)指出,货币政策不对称效应就是指货币政策冲击与真实产出之间不是简单的映射关系,并非政策力度越强,市场的反应程度就越高,二者存在着随条件而变的非线性函数关系。因为货币政策对于经济增长速度的影响,不仅依赖货币政策的方向、强度和经济周期的具体阶段,而且还依赖流动性偏好、市场情绪、名义和实际黏性、传导渠道、异质主体和地理区位等因素。其中,货币政策区域不对称效应是其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内,尽管商世文(1994)最早拉开了国内研究货币政策不对称效应的序幕,少量学者在货币政策区域不对称效应方面也做出了不少理论探讨和实证研究努力,如张晶(2006),证明我国确实存在货币政策区域不对称效应,但是研究范围较窄,关于中国货币政策不对称效应形成机制的研究文献较少、创新不足且大都停留于宏观基础,研究方法也有欠缺。张晶(2006)指出国外研究货币财政政策不对称效应可以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从Garrison和Chang(1979)基于出口理论建立区域凯恩斯模型开始,现在所有研究都表明货币政策具有明显的区域不对称效应,尽管不同学派对产生成因各有不同看法,但主要都集中在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方面;而且,他还通过两地区的简约化模型对1978~2004年间我国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在东部和中西部两个样本地区的作用进行了实证分析,认为我国货币财政政策确实存在区域不对称效应,特别是货币政策,具有明显的区域影响差异。当中央政府调控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时,就可能因此而偏离预期目标,不是改善了区域经济,而是恶化了区域经济。更何况还会存在中央政府或区域政府无所作为的情形呢?即使区域内部和区域之间的自我调节机制可以起到一定作用,也会存在部分程度的市场失灵,这就要求中央政府和区域政府不仅应适当介入予以校正和补充,而且还应有相应分工。为简化起见,在本部分,笔者继续采用预设区域整合机制框架并对实施财政货币政策所导致的溢出效应忽略不计。
面对区域经济严重失衡的局面,中央政府一般会首先界定问题的性质,如果是普遍性问题,那么它可能会采取一般性财政政策,如果是特定区域的问题,那么它可能会采取特殊性政策。当涉及前者时,由于区域之间经济非均质性的存在,可能会存在区间不对称效应;当涉及后者时,由于边际效用递减规律的影响,可能会存在区内不对称效应。当然,其中都包括中央政府和本区政府之间的分工与合作问题。现在假定每个区域i偏离均衡值分别为ΔYit,如果,那么中央政府将会降低,例如边际税率-Δtz。
1.财政政策区间不对称效应
从公式(4.1.13),我们可以得到此时每个区域的中央政府收入税收乘数Kitz,即
从中可以看出,影响此乘数大小的中央财政政策因素有(1-αit-α-it)、(1-βit-β-it)、TRitz、Gitz、titiz和titmz,货币政策因素有Mit。其中,titiz和 titmz与其都成反比关系,TRitz、Gitz和Mit与其都成正比关系,而(1-αitα-it)和(1-βit-β-it)与其之间的关系则要视具体情形而定。当时,两者成反比关系;当时,两者无关;当时,两者成正比关系。后者与之类似。
则此种操作对每个区域的最终影响将为:
如果中央政府遇到相反情况,提高同样幅度所得税税率+Δtz时,在不存在边际效用递减规律的情况下,则相反操作对相同区域的最终影响将会是:
联立公式(5.1.2)和公式(5.1.3),即可知道中央政府正反操作对相同区域的最终综合影响:
否则,在存在边际效用递减规律的情况下,相反操作对相同区域的最终影响将变为:
其中:δit为分段函数,当ΔYit<0时,δit=1;当Δtz=0时,δit=0;当ΔYit>0时,0<δit<1,如图5-1。
图5-1 经济政策产出不对称乘数图
联立公式(5.1.2)和公式(5.1.5),则中央政府正反操作对每个区域的最终综合影响就会是:
从中可以看出,中央政府正反操作将会使每个区域的经济都偏离其目标值,偏离的幅度既与δit有关,也与Kitz和Δtz有关,且都成正比。如果区域之间经济是非均质的,那么它对不同区域的最终影响也有所不同。或是由于δit不同,或是由于Kitz不同,或是兼而有之,其相同的唯一条件有:
成立。反之,必相等。
2.财政政策区内不对称效应
在估计中央政府操作的影响后,本区政府一般会通过变动自身财政变量或货币变量对余下的待调整部分予以校正,使其回到目标值。假定本区政府采取的措施是变动所得税税率ti,当然也可以是其他变量。在不存在边际效用递减规律的情况下,结合公式(5.1.2),可知此时每个区域的区域政府所面对的调整目标应该为:
联系公式(5.1.13),当得到每个区域的相应税收乘数Kitb时,
从中可以看出,影响此乘数大小的本区财政政策因素有TRit、Git、αit 和βit。其中:TRit和Git与其都成正比关系,αit和βit与其之间的关系则要视具体情形而定。当时,两者成反比关系;当时,两者无关;当时,两者成正比关系。后者与之类似。
我们即可求出其应变动的税率幅度:
反之,如果面临相反的情况,那么结合公式(5.1.3),可知此时每个区域的区域政府所面对的调整目标将会为:
再联系公式(5.1.9),我们就可得出相同区域的区域政府将要变动的税率幅度:
若是再顾及公式(5.1.10),则我们可以进一步得到:
自然同区政府的相反操作所导致的最终综合影响也就是:
从中可以看出,同区政府的正反两次操作没有使本区域经济偏离其目标值。相反,当存在边际效用递减规律时,如果面临相反的情况,其采取同样幅度操作所产生的实际综合影响为:
而此时同区政府所面对的调整目标应该是:
通过将其与公式(5.1.15)联立,我们就能得到同区政府相反操作所导致的最终综合影响:
由此可以看出,每个区域政府的正反操作都会使本区域经济偏离其目标值,偏离的幅度既与δit有关,也与ΔYit有关,且都成正比,但与Kitb和无关。如果区域之间经济是非均质的,那么不同区域的政府对本区域的最终影响可能有所不同,或是由于δit不同,或是由于ΔYit不同,或是兼而有之,要使彼此之间的结果相等,除非:
成立。其他情况也类似,不再赘述。当中央政府对特定区域进行干预时,其处理过程也一样。
3.财政政策区内、区间不对称效应的比较
(1)当不存在边际效用递减规律时,从公式(5.1.4)和公式(5.1.14)可以看出,中央政府和区域政府正反财政操作都不产生区域不对称效应,不会导致区域经济偏离其目标值,即使区域之间存在非均质性,亦然。
(2)当存在边际效用递减规律时,从公式(5.1.6)和公式(5.1.17)可以看出,中央政府和本区政府正反财政操作都会产生区域不对称效应,都会导致区域经济偏离其目标值,即使区域之间存在非均质性,也如是;虽然其大小都与δit有关,不过前者还与其相应政策乘数Kitz和变动幅度Δtz有关,后者还与其ΔYit有关,且均成正比;要使之对不同区域的综合影响都相同,可能还需具备一定条件;只有中央政府和区域政府相互配合,才能使其区间不对称效应和区内不对称效应相等,也就是:KitzΔtz=ΔYit。
不仅在财政政策方面,而且在货币政策方面,也会产生同样的影响。既然这样,那么,当中央政府面对相同的情况时,即,如果中央政府采取货币政策,如增加货币量为+ΔMt,货币政策区域不对称效应将怎样呢?(www.xing528.com)
1.货币政策区间不对称效应
从公式(4.1.13),我们可以得到此时每个区域的中央政府货币供给乘数KitM,即:
从中可以看出,影响此乘数大小的中央财政政策因素有(1-αit-α-it)、(1-βit-β-it)、tiz和titmz,货币政策因素有θit。其中,前者除θit与其成正比关系外,其余都与其成反比关系。
则此种操作对每个区域的最终影响将为:
如果中央政府遇到相反情况,降低同样幅度名义货币供给-ΔMt时,在不存在边际效用递减规律的情况下,则相反操作对相同区域的最终影响将会是:
联立公式(5.2.2)和公式(5.3.3),即可知道中央政府正反操作对相同区域的最终综合影响:
否则,在存在边际效用递减规律的情况下,相反操作对相同区域的最终影响将变为:
联立公式(5.2.2)和公式(5.2.5),则中央政府正反操作对每个区域的最终综合影响就会是:
从中可以看出,中央政府正反操作将会使每个区域的经济都偏离其目标值,偏离的幅度既与δit有关,也与KitM和ΔMt有关,不过与前者成反比,而与后两者成正比。如果区域之间经济是非均质的,那么,它对不同区域的最终影响也许有所不同,或是由于δit不同,或是由于KitM不同,或是兼而有之,其相同的唯一条件有:
成立。反之,必相等。
2.货币政策区内不对称效应
在估计中央政府操作的影响之后,本区政府一般会通过变动自身财政变量或货币变量对余下的待调整部分予以校正,使其回到目标值。假定本区政府采取的措施是变动货币因素αit(或βit),当然也可以是其他变量。在不存在边际效用递减规律的情况下,结合公式(5.2.2),可知此时每个区域的区域政府所面对的调整目标应该为:
联系公式(5.1.13),当得到每个区域的货币变量αit乘数Kiαb时,
从中可以看出,影响此乘数大小的本区财政政策因素有TRit、Git、ti 和βit,货币政策因素有αit。其中,TRit、Git和ti与其都成正比关系,αit和 βit与其之间的关系则要视具体情形而定。时,两者成反比关系;当时,两者无关;当时,两者成正比关系。后者与之类似。
我们即可求出其应变动的幅度:
反之,如果面临相反的情况,那么结合公式(5.2.3),可知此时每个区域的区域政府所面对的调整目标将会为:
再联系公式(5.2.9),我们就可得出相同区域的区域政府将要变动的幅度:
若是再顾及公式(5.2.10),则我们可以进一步得到:
①其中隐含(di+d-i+diz+mi·vi)·(ki-kiz)+(hi+h-i+hiz)·bi·(ti-tiz)>0,当然还有(di+d-i+diz+mi·vi)·(ki-kiz)+(hi+h-i+hiz)·bi·(ti-tiz)=0和(di+d-i+diz+mi·vi)·(ki-kiz)+(hi+h-i+hiz)·bi·(ti-tiz)<0其他两种情况,但在此仅讨论前者。
自然同区政府的相反操作所导致的最终综合影响也就是:
从中可以看出,同区政府的正反两次操作没有使本区域经济偏离其目标值。相反,当存在边际效用递减规律时,如果面临相反的情况,其采取同样幅度操作所产生的实际综合影响为:
而此时同区政府所面对的调整目标应该是:
通过将其与公式(5.2.15)联立,我们就能得到同区政府相反操作所导致的最终综合影响:
由此可以看出,每个区域政府的正反操作都会使本区域经济偏离其目标值,偏离的幅度既与δit有关,也与ΔYit有关,不过与前者成正比,与后者成反比,而与Kiαb和无关。如果区域之间经济是非均质的,那么不同区域的政府对本区域的最终影响可能有所不同,或是由于δit不同,或是由于ΔYit不同,或是兼而有之,要使彼此之间的结果相等,除非:
成立。其他情况也类似,不再赘述。当中央政府对特定区域进行干预时,其处理过程也一样。
3.货币政策区内、区间不对称效应的比较
(1)当不存在边际效用递减规律时,从公式(5.2.4)和公式(5.2.14)可以看出,中央政府和区域政府正反货币操作都不产生区域不对称效应,不会导致区域经济偏离其目标值,即使区域之间存在非均质性,亦然。
(2)当存在边际效用递减规律时,从公式(5.2.6)和公式(5.2.17)可以看出,中央政府和区域政府正反货币操作都会产生区域不对称效应,都会导致区域经济偏离其目标值,即使区域之间存在非均质性,也如是;虽然其大小都与δit有关,且成反比,不过前者还与其相应政策乘数KitM和变动幅度ΔMt有关,后者还与其ΔYit有关,且均成正比;要使之对不同区域的综合影响都相同,需要都具备一定的条件;只有中央政府和本区政府相互配合,才能使区间不对称效应和区内不对称效应相等,也就是:KitM· ΔMt=ΔYit。
本章继续在经济区个数已定和经济区域之间关系已经稳定的前提下,根据前一章推导出的区域国民收入均衡决定模型,揭示出了区域财政政策不对称效应和区域货币政策不对称效应。通过对其内涵进行认真划分,即区域不对称效应既包括区内不对称效应,也包括区间不对称效应,以及对其影响因素和机理进行剖析,表明了中央政府和区域政府之间分工的必要性和彼此的注意事项,从而为理论和现实应用提供了重要数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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