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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少数民族地区文化跨越发展研究成果

时间:2024-08-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广西推进少数民族地区文化跨越发展研究自治区文化厅课题组广西兴起文化建设新高潮、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一个薄弱环节和难点所在,很可能是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建设举步维艰而发展严重滞后拖累所致。缺乏文化内生力,无疑是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发展的致命伤。三是少数民族地区城市与农村之间的文化发展不平衡。

广西少数民族地区文化跨越发展研究成果

广西推进少数民族地区文化跨越发展研究

自治区文化厅课题组

广西兴起文化建设新高潮、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一个薄弱环节和难点所在,很可能是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建设举步维艰而发展严重滞后拖累所致。自治区文化厅组织的课题组2010年对全区少数民族自治县、民族乡和壮族聚居县进行调研后认为:切实增强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发展内生力,不断提高少数民族地区文化综合竞争力,注重强化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建设执行力,对于推进少数民族地区文化跨越发展并与全区文化同步均衡快速发展、促进加快全面建设小康步伐、构建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尤为紧迫而切实可行。

一、深入剖析:造成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发展滞后,主因是缺乏内生力

内生力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自我发展的能力。文化内生力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文化主观能动发展的内部生成实力,不过多依靠外部条件和因素作用而具备自我发展的内在能量。内生力强,则文化发展对外依存度低,反之亦然。缺乏文化内生力,无疑是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发展的致命伤。广西共有少数民族自治县12个,享受民族自治县待遇的县3个,壮族人口占本县人口80%以上的县(市)18个,民族乡58个,在全区119个县(市区)、1126个乡(镇)、5000多万人口中所占的比例不少,其文化发展拖后,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极大。改革开放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广西在探索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发展实践中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文化设施建设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加强,民族文艺原创精品不断涌现,文化产业发展不断推进,民族文化遗产保护能力不断增强,对外文化交流合作不断取得新进展。全区少数民族文化发展虽然取得较大的成绩,但由于少数民族人口聚居地主要散布在桂西、桂西北、桂西南山地丘陵一带等诸多不利因素,因此,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建设从根本上突出存在着严重的内生力不足的问题。

1.观念意识不到位

各级党委、政府对文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所起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作用的清醒认识和高度自觉,树立这一文化意识观念对于增强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内生力至关重要。目前的现实是,各级党委、政府虽已不同程度重视民族文化建设,然而相当多的领导对民族地区文化发展重要性认识仍不到位,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上不太重视。民族地区基层领导普遍存在着重经济发展而轻文化建设的倾向,认为文化建设可多可少甚至无足轻重,认为文化是花钱的部门,因而对文化建设缺乏长远性思考和谋划,没有将文化建设真正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没有纳入党委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和干部目标管理的责任考核指标体系,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考核多注重于经济发展指标而轻视文化建设目标,加之文化发展很难在短期内彰显政绩,以致文化发展在民族地区不少基层政府的工作中实际上处于边缘化状态,从而致使文化工作长期处于弱势地位。二是行动上不太积极。由于文化工作没有列入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目标,有的地方基层党政领导对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工作抓得不实,缺乏为民族地区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意识和决心,缺乏有创造力的指导和扶持措施,没有真正执行落实中央和上级党委政府对文化发展的相关政策规定,文化建设缺乏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和资金保障,投入到民族地区的文化事业经费偏少,甚至有被挤占挪用现象。国家曾明文规定强调文化事业经费投入的增长不低于财政支出增长速度,但全区58个民族乡中,综合文化站业务经费为零的就有29个占了50%,全年业务经费为1万元以下的有15个站占约25%,二者总计占75%;有13个综合文化站无经费订报刊,31个站无电脑配备,9个站无藏书;10个文化站专干无人下乡辅导,10个站无开展培训活动,20个站无灯光球场,56个站无影剧院。而在民族自治县、壮族聚居县和享受民族县待遇的33个县中(以下简称“33个民族县”),无业务活动经费的乡镇综合文化站有186个,占33个县共412个乡镇中的45.1%。少数民族地区尤其是基层民族文化建设长期投入不足,欠账较多,设施陈旧落后等突出存在的问题,根本原因还是由于基层领导对文化重要性的观念和认识不到位所致,也就从根本上阻滞了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发展的内生动力。

2.地区发展不平衡

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建设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民族地区与其他地区之间的文化发展不平衡。少数民族地区由于其所处地理位置偏远,交通不便,自然条件恶劣以及历史成因等造成经济社会尤其是文化发展与汉族、平原发达地区和大城市相比极不平衡。譬如自治区、市级或比较富裕地区举办一台文艺节目,投入动辄几百万甚至上千万元,也只演出一场或者几场或在全国参加一次比赛后就“刀枪”入库,不再演出未再发挥作用;而少数民族地区建一个乡镇综合文化站投入一般为40万元,相较之下,一台文艺节目的投入可以建10至30个甚至更多的乡镇综合文化站,诸如此类的不平衡问题差距何其之大。二是少数民族县域之间的文化发展不平衡。33个民族县中,文化馆无室外活动场地的有28个县,无演出剧场的有20个县,无电影院的有18个县,县文工团无排练场地的有8个县。有些民族县财政收入虽然较少,但文化事业经费拨款却较多,如金秀瑶族自治县2009年全县财政收入为10701万元,文化事业经费财政拨款达324.5万元;而有的县财政收入较多,文化事业经费拨款却更少,如隆安县2009年全县财政收入为22268万元,文化事业经费财政拨款仅144.9万元,而号称广西财政第一县的平果居然未建有县图书馆,诸如此类的情况不少,用于文化建设的财政投入差异导致文化设施建设不平衡的现象相当普遍。三是少数民族地区城市与农村之间的文化发展不平衡。文化建设软硬件尤其是在设施上与城市相比差距更为明显,人们清楚看到,与五光十色的城市文化建设特别是一些行业的现代化豪华设施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民族贫困地区农村文化设施简陋破旧乃至空白反差强烈,例如柳州市2009年投入680万元,建设“柳江明珠”江中景观大舞台仅一个项目,几乎相当于同年新建18个乡镇综合文化站的经费投入项目。少数民族地区农村许多乡镇综合文化站无场所、无人员、无经费、无开展活动等问题,以及人民群众看戏难、看书难、看电影难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这种发展不平衡反过来更消解了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内动力的生成和能量凝聚。

3.服务体系不健全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的、传播先进文化和保障大众基本文化需求的各种文化机构、产品和服务的总和。近年来广西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有了较快的发展,但这一体系尚未形成整合,尚未衔接成链条,也未发挥有效服务,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和亟待解决的不健全问题:一是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及所属单位的专业文化队伍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健全,自治区、市、县、乡各级文化队伍少有或没有深入少数民族地区农村进行文化服务工作,尤其是县乡没有专业文化队伍下乡为农民进行比较健全的综合文化服务。例如33个民族县中2009年下乡辅导少于10人次的有8个县文化馆,有14个县文化馆全年只各举办了3期文化科技培训班,其中平果、都安、田东、东兰4个县年内竟未举办一期培训班;尤为典型的是平果县由于未建县图书馆而没有外借一本图书和读者入馆阅览,田阳县年内只有123人次到图书馆阅览;有11个县文工团下乡演出全年不到40场次,只有5个县文工团达到或超过100场次;33个民族县中8个县的乡镇综合文化站全年竟没有一个专干下乡辅导,如此不健全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令人忧心。二是宣传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对少数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整合不健全,没有形成全覆盖的强大合力,存在多头管理、部门协调不顺的现象,造成少数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弱化,致使存在诸如全区拥有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的县乡还不多、信息利用率普遍较低、发挥不了强有力的整合效能等问题。三是企业、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等行业团体以及社会上对少数民族地区开展的公共文化服务各项制度、措施都不健全,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四是政府统筹的公共文化服务不到位,各级政府尚未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县、乡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有效提供政策、措施上的保障,也无法提供既质量好又价格优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给广大群众。这种不平衡的问题,是造成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发展滞后、缺乏内生力的一个重要因素。

4.精品打造不出彩

精品是文化发展的旗帜和标杆,是文化内生力外化的集中表现,也是少数民族地区文化繁荣发展的重要标志。尽管广西在少数民族舞台艺术精品创作上取得一定的成绩,如《八桂大歌》、《妈勒访天边》等一批反映少数民族舞台艺术作品在国内比赛中获得大奖,但我区少数民族地区县一级特别是乡镇基层艺术精品打造力量薄弱,原创剧节目少且缺乏亮点不出彩,不仅少数民族地区县乡鲜有在全国产生影响的精品剧目,而且整个状况堪忧。33个民族县2009年创作新剧节目为零的有5个县,新创剧节目2个以下的为9个县,县级剧节目在各级评奖中为零的有23个县占69.7%。特别是乡一级更谈不上精品创作演出了,58个民族乡中,业余文艺队为零的有8个乡,有12个乡则只有一个业余文艺队。而创作反映本民族题材的作品则少之又少,能够叫得响、受群众欢迎、能长期保留演出的剧目则更是寥寥。存在这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局限:首先是资源开发利用的局限。少数民族地区普遍存在文化资源开发利用渠道狭窄,演出剧目在内容、艺术上很少有创新,多为“移植”外来节目演出以及跟风创作的艺术作品,没有利用本地区民族特有的艺术资源进行提炼、升华,以寻求题材、表现手法等方面的突破,而高科技信息技术与舞台艺术的结合乃是特色文化资源有效开发利用的一大瓶颈。其次是优秀人才缺乏的局限。缺乏优秀的舞台艺术剧目创作者、编导演员,自然就不会有原创精品出现,由于少数民族地区多处偏远山区,加上福利待遇较差和工作生活条件艰苦等原因,人才送出去培养不回来,优秀人才留不住,造成文化人才队伍经常跳槽出走等不稳定因素。再次是经费投入少的局限。由于少数民族地区财政困难,对文化建设尤其是舞台艺术创作演出的经费投入极为有限,或者是领导不太重视这方面的投入,更使打造精品难上加难。

5.产业开发不作为

文化产业开发程度与文化内生力的动能释放成正比,文化产业开发程度较高则文化内生力动能释放就大,反之则低。我区少数民族地区近年来涌现出靖西绣球、临桂五通三皮画、阳朔福利画扇、钦州坭兴陶等一批文化产业品牌,但从总体上来说,绝大多数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产业开发进展不大,33个民族县中2009年县文化馆产业全年收入为零的有27个县占81.8%,县文工团商业演出为零的有16县占48.5%,即使偶尔有一些文化产业项目开发的县,或者有一些私营企业或个人的文化产业小作坊,其经营收入也少得可怜,远没有形成产业规模,无法形成具有竞争力的高端文化产品,开发出具有本地特色优势的文化产业品牌。导致这一局面的原因:一是少数民族地区基层政府乃至相当多的文化主管部门不太重视,没有牢固树立文化产业发展的意识,没有认识到文化产业对少数民族地区调整优化经济结构、营造良好环境、促进招商引资、提升群众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增强幸福感发挥的独特作用,只知道文化的事业属性而忽视其产业的属性,不能充分认识到文化只有形成一种产业,才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存和发展的道理,因而在抓具体工作指导上、精力投入上等都关注甚少,办法也不多,无法使文化单位真正成为自立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市场竞争主体。二是少数民族地区基层政府和文化主管部门缺乏敏锐的战略眼光,民族地区文化产业发展缺乏整体规划、科学布局、合理引导的谋略和有效实施,没有发现也会发掘具有本地特色优势的民族文化产业资源及其品种,更没有因地制宜认真打造本地优势文化产业品牌。三是少数民族地区基层政府缺乏对文化产业相应的多方扶持举措,在文化产业的人才培养、资金投入、政策扶持等方面,没有积极的强有力对策等,这就必然使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产业发展缓慢乃至停滞不前了。

6.人才培养不得力

人才是文化内生力生成的创造者,优秀文化艺术人才的培养对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建设极为关键。目前,广西少数民族地区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尤其是文艺创作和管理人才的培养十分不得力,令人忧虑。截至2009年底,33个民族县文化馆共474个从业人员中,副高职称只有7人,中级职称126人,初级职称154人占总数的32.4%,其中高中(中专)122人加上初中以下25人占51.2%;33个民族县图书馆共260个从业人员中,只有副高2人,中级42人,占职工总数16.1%,大专以上154人,占职工总数59.2%,尚有相当部分人员达不到职业岗位的专业职称要求。58个民族乡综合文化站专干共100人,其中副高职称6人占职工总数6%,中级职称20人占20%,初级职称30人占30%,其余44人无职称占职工总数44%,整支队伍存在文化和专业素质偏低的状况。当前我区民族地区文化人才培养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少数民族地区优秀文化人才数量严重不足,有些少数民族的文化人才数量比例偏少,文化队伍人员老化,青黄不接,专业人才面临断层,缺乏高层次、高素质的民族文化人才;二是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人才质量普遍不高,在民族县乡两级,少数民族文化队伍人才的学历层次较低,民族人才队伍中熟悉业务专业人才缺少,尤其是匮乏诸如艺术创作、导演、经营、管理等专业领域的拔尖人才;三是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人才培养措施不力,有关部门对民族文化人才队伍培养不重视够,或者办法不多,也没有形成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体制机制和社会环境,没有制定实施培养和激励优秀文化人才创业以及留住本地尖子人才、吸引外来高端人才的相关具体办法措施等,这些都是造成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内生力枯竭的根本性原因。

二、深层推进:实现少数民族地区文化跨越发展,根本是提升竞争力

推进少数民族地区文化跨越发展,其根本点是要千方百计提高地域民族文化的竞争力。当前,结合广西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建设的状况,尤其是针对其存在的文化竞争力不强的现实,必须强调要从加强少数民族地区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健全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活跃群众文化活动,强化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发展文化产业特色品牌,推进文化对外交流合作等六个方面的均衡发展,从而加快提升少数民族地区文化的综合竞争力。

1.填缺补齐,奋力提升民族文化设施建设水平

文化设施是文化建设的基础和最基本的要素,文化设施建设水平体现着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一个民族文化发展的缩影,也是提升文化竞争力的一个基本标志。鉴于我区少数民族地区目前普遍存在着乡镇、村屯等基层文化设施严重不足、空白点多、破旧面大以及标准低、功能弱等突出问题,直接地制约了少数民族地区文化竞争力的提升。为此,应着重在填缺补齐的基础上奋力提升少数民族地区文化设施建设水平。

——全面加快少数民族地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整体建设的填平补齐。大力推进少数民族地区县级图书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文化室以及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农家书屋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等整体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并保障其有效运转,地广人稀的民族地区配备配齐流动文化服务车和相关设备,建设和完善流动服务网络。优化解决少数民族地区至今仍未建或未达标的上述各项文化基础设施的建设资金问题,切实加大对这些民族县乡的倾斜力度,争取“十二五”规划头三年内把整个少数民族地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的空白点和未达标点按规范标准全部建设起来。

——重点抓好民族乡村基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薄弱环节建设的填平补齐。对少数民族地区目前尚有97个乡镇综合文化站空白点和48个不达标的站点,进行填平补齐,民族县、民族乡两级政府要务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做出切实的针对性计划,定死任务每年做好建设乡镇综合文化站空白点或未达标站的建设数量,力争在“十二五”计划的头三年内完成这项头等重要建设任务。关键是落实好建设经费,在国家的支持下,自治区、市、县三级财政要对乡镇文化设施的空白点和不达标站点按原定的比例尽快投入建设资金。

——注意进行地域标志文化设施特色风格建设的填平补齐。对少数民族地区新建的文化设施进行适合本地民族开展文化活动的功能性、独特性、个性化的建筑风格设计建设,多方征求民俗学建筑学、民族艺术学等方面的专家意见并充分讨论,还可征询民族地区民众意见后再启动项目建设程序,以避免千篇一律呆板的建设模式,提升少数民族地区文化设施的设计建设水平及魅力,使重点文化设施尽可能成为少数民族当地的一个标志性建筑。

2.整合资源,鼎力抓好民族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公共文化服务的实质,就是文化从业群体向社会提供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优质高效,既是体现少数民族地区文化跨越发展、提升文化竞争力的一个重要衡量标尺,也是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利、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一项重要参量。抓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着力点,要放在各文化服务体系要素的资源整合上,凝聚形成强大的服务合力。

——整合文化建设各方补助投入资金。以政府投入为主体、社会支持为补充,并鼓励当地农民自主投入,包括宣传、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联乃至工青妇等各人民团体投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专项资金和资助经费,让汇集起来的资金统合安排使用,集中投入到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建设的某一个薄弱环节或重点领域,使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文化活动的硬件设施诸如图书馆、博物馆(文管所)、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社区及村级文化室、农家书屋、文化信息服务点、农村电影放映和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等,通过建设资金这一资源的整合,让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形成一个优化综合使用的效应,达到实用、美观、高起点、高质量的均衡发展目标,夯实少数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基础。

——整合文化辅导队伍下乡服务力量。包括文艺节目排演的辅导服务、节目创作及导演的基础知识服务、文化产业开发项目的指导服务、农民科学致富技能的培训服务,政策法规咨询解答等各项服务,都尽可能在一个综合指导小组的统筹安排下,由各级艺术表演团体、群艺馆、文化馆、图书馆、综合文化站及至农业推广站、科技培训中心、新华书店等有关职能单位分头有序开展,实现人力资源整合达到最佳配置状态,并逐步形成制度,坚持经常地为少数民族广大群众提供各种优质的文化服务,使送戏、送书、送电影、送科技等服务到基层,让开展文化下乡和文化进社区服务活动常态化、高质量、有效性。

——整合文化设施场地充分发挥效能。应尽可能使少数民族地区的公共文化设施,包括文化部门的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广电部门的广播电视台、教育部门的图书室或活动场地,科技部门的职业培训中心,体育部门的运动场地等资源,都可以在一定的节庆或节假日时间内予以集中调配使用,进行统筹整合利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政策法规宣传、科技知识讲座、文化娱乐辅导、体育运动开展等活动,提高设施的综合使用效率和效能,形成综合管理长效机制,从而实现文化设施功能的优化配置和整合互用。

3.传承创新,大力开展民族文化基层群众活动

保护和弘扬民族民间优秀文化,组织开展独具地域特色而又推陈出新的民族文化基层群众活动,是增强少数民族地区文化竞争力的基础前提,也是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建设和文化发展的灵魂。没有传承创新而群众喜闻乐见的民族文化活动,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就会失去生机活力,失去生存发展的土壤,更谈不上实现跨越发展了。

——要注重开展传承创新的民族民间文艺节目创作演出活动。少数民族地区各县、乡一般都有本地群众喜爱的民族地方戏曲、民间音乐舞蹈、民俗风情文艺表演等传统的演出节目形式,如壮族的壮剧、山歌、末伦、扁担舞、绣球舞,侗族的侗族戏、侗族大歌、芦笙舞、多耶,瑶族的蝴蝶歌、铜鼓舞等,组织创作编导力量,对各地各民族的传统文化素材进行艺术提炼,让创作出来的节目内容和形式在传承的基础上创新出彩,多为当地民族群众演出,活跃少数民族地区的文艺舞台。

——要定期开展传承创新的民族民间节庆集市文化活动。节日期间是群众文体活动兴盛的黄金时节,着力开展如壮族的三月三歌会、蚂拐节、炮龙节、苗族坡会、瑶族的盘王节、仫佬族的依饭节等既有民族民间优秀传统又有当代气息时尚风格的节庆群众文化活动,以及农闲、集市时间开展地方特色群众文化活动,使节庆集市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活动与因地制宜开展的村落文化、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广场文化、家庭文化等各项特色群众活动,以及举办的美术书法摄影等展览活动和知识竞赛、讲座、演讲、专题报告等读书活动结合起来,努力提高少数民族地区群众的参与度,丰富民族地区基层群众文化生活,用健康的文化艺术占领民族地区基层文化阵地。(www.xing528.com)

——要有意识开展传承创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民族生态区的保护展演活动。组织当地民族群众广泛参与诸如宜州下枧河刘三姐歌谣生态保护区、红水河铜鼓艺术生态保护区等以及各市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各种展示、演出等活动,坚持保护和开发并举,在规划保护建设一批历史底蕴比较深厚、民风民俗个性鲜明、开发利用较大的历史文化名镇和民族特色文化村、民间艺术之乡的同时,要注重组织开展安全性、科学性、特色性、丰富性、群众性相结合的当地民族文化艺术活动。

4.突出特色,着力打造民族文化艺术地域精品

着力打造独具民族地域特色的文化艺术精品,理应被视为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实现跨越发展、提升本地民族文化竞争力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标志。广西各少数民族有许多本民族的民间传统戏剧、曲艺、音乐、舞蹈、神话、传说、故事等民间文学艺术形式,还有很多独具特色的地域民俗风情等,挖掘这些丰富独特的民族民间艺术宝藏,致力打造地域民族艺术精品,是我区广大文艺工作者尤其是民族地区文化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职责。

——强化专业文艺工作者的民族艺术精品创作意识。鼓励并组织广大专业文艺工作者尤其是剧作家深入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基层采风和体验感受民族群众生活,创作出更多体现民族特色、反映时代精神、具有较高艺术水准和适应各族群众需求的彰显少数民族新时代、新风貌、新生活的文化艺术精品,提高少数民族文艺作品的数量和质量,尤其抓好重点民族题材艺术重构的提炼、升华的精品打造工作,使广西少数民族地区优秀作品力争在全区乃至全国有更大的影响力。

——强化民族地域特色剧节目的创作演出。组织本地艺术人才包括业余人才力量,紧密结合本地民族文化内容特色,利用本民族戏曲音乐舞蹈等各种文化艺术形式,创作出各族群众喜闻乐见的在艺术形式流行范围内有一定影响力的舞台优秀作品,如田林、德保、靖西等县的壮剧,融水县的苗族歌舞、苗剧,三江县的侗戏、侗族大歌,恭城、富川、都安、巴马、大化、金秀等瑶族风情的剧节目,环江县的毛南剧等,各民族都应致力打造本地域民族特色的舞台艺术优秀作品,多创作面向基层和群众的中小型剧节目,以适应、方便和满足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节奏及文化生活需要和审美需求,创作的剧节目要多为本地群众演出,并在演出中反复修改、提高,推出一批在当地常演不衰的剧节目。

——强化民族艺术精品的综合提升示范工作。对已经得到确认的民族艺术精品,要做好市场推介宣传工作,定期组织举办全区民族优秀艺术作品汇演、调演、展演,扩大交流范畴,总结成功经验。加大对舞台艺术精品生产的理论研究,组织上级专家辅导提高少数民族地区艺术人才创作水平,召开民族艺术精品创作生产研讨会,以理性思维观察、分析和评介少数民族舞台艺术创作、生产过程及市场营销商演中出现的问题,针对薄弱环节,找出症结,提出前瞻性引导建议。加大对少数民族艺术精品创作扶持力度,不断提高少数民族作者的剧节目创作水平,为少数民族舞台艺术创作生产的提升和发展提供可行性理论指导。

5.发挥优势,致力做强民族文化产业独特品牌

做强民族文化产业独特品牌是增强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建设竞争力、推进跨越发展的重要举措。充分发挥广西12个世居民族的民间传统文化、历史文化、边疆文化、山水文化等文化资源优势,分析和把握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发展的特点及规律,做好并鼓励民族文化产业多样化发展,做强民族文化产业品牌,加快少数民族地区文化跨越发展。

——着重构铸民族文化产业重大项目品牌。以项目为中心,优化整合民族地区丰富的文化资源,确定重点发展民族地域特色优势的文化产业门类,建立一批有一定规模的文化产业集团、园区及基地,推进民族地区文化产业专业化、集约化生产。加强民族地区文化企业的资产重组,以产品为龙头,以资本为纽带,培植一批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经营的大型民族文化企业,推出一批具有战略性、引导性和带动性的重大文化产业项目,精心打造一批区内外知名的民族文化产业特色品牌。

——加快培育民营民族特色文化产业集群。充分发挥非公有制经济优势,鼓励非公有资本参与发展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产业,重点培育一批非公有资本的龙头文化企业和产业集群,发展一批“专、精、特、新”中小型民营文化企业,因地制宜做好民族艺术表演、民族文化遗产展示、美术品交易、民间工艺品生产、民族题材影视制作等文化产业项目,促进民族地域文化产业与教育、科技、信息、体育、旅游、休闲等领域联动发展。注重发展和建设“一县多品”、“一乡一品”、“一村一品”特色文化产业品牌,使其成为区域经济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新亮点。

——高度重视民族文化产业科技创新。现代文化产业是一项与知识创新、科技创新密切相关的产业,其区别于传统文化产业的根本点在于,它日益倚重于强大的创意资源和高新技术手段。为此,要大力推动现代科技特别是信息技术在民族文化领域的广泛运用,积极发展文化创意、文物博览、动漫游戏、实景演出等新兴文化产业项目,不断创新民族地区文化产业业态,推进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产业发展转型升级,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民族文化知名品牌。与此同时,要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培育文化产品市场和要素市场,形成富有效率的文化生产和服务运行机制,不断延伸产业链,扩大民族地区文化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6.推介宣传,努力组织民族文化对外交流合作

加大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对外推介宣传及交流合作力度,促进形成政府推动、企业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民族文化对外交流合作新格局,增强少数民族文化融入国际和区域合作发展的能力,在努力引进国外优秀文化的同时,积极推动广西少数民族文化走向世界。

——努力创新民族文化对外交流合作体制机制。在推进政府及其部门进行官方层面的对外民族文化交流合作的同时,政府应在包括经费等方面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基层积极参与全国、自治区、市、县组织的对外文化交流活动,放宽少数民族文化产品的出口审批,大力扶植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外向型民族文化企业。

拓展民间交流合作领域,鼓励民族地区民间组织、民营企业、社会各界和个人从事对外文化交流,切实增加少数民族文化在自治区对外文化交流合作项目中的比重,每年安排较大数量的少数民族文化活动参与我区乃至我国在国外举办的中国文化节、广西文物精品展等,鼓励在镜外兴办文化实体,重点扶持具有广西民族特色的艺术表演、书画、展览、电影、出版物、民族音乐舞蹈和杂技等产品和服务的出口,打造少数民族文化对外精品。

——重点加强民族文化对东盟的交流合作。以更加开放的姿态和更大的作为,充分利用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中国—东盟博览会等有利条件,积极打造广西民族文化与东盟各国文化交流的国际平台,在努力引进东盟各国文化更多地走进广西交流合作的同时,进一步办好“中国—东盟文化产业论坛”、东盟与中日韩“10+3文化人力资源开发合作培训班”、中国与东盟博物馆“‘10+1’合作与发展联盟”、中国—东盟港口青年联谊晚会、中国东兴—越南芒街元宵节足球友谊赛文艺活动、中越边境(东兴—芒街)商贸·旅游博览会文艺晚会暨焰火晚会、京族哈节以及“中越瑶族风情节”等大型活动,全方位展示广西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发展的风采。同时,大力推动少数民族文化与海外华人华侨、台湾同胞、港澳同胞的交流,增强中华文化的认同感和广西民族文化的影响力。

——稳步实施民族文化走出去战略。加快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产品、文化服务走出去的步伐,着力扩大民族文化产品打入国际市场,积极推进“广西文化舟”、“彩虹之光”艺术教育拓展演出计划、“帅元国际山水实景演出”、“瑶族服饰展销”等项目走向世界尤其是东盟市场。倾力制作若干体现广西特色、代表中国水平、吸引国际眼球的民族文化产品,在走进东盟中不断提升少数民族区域文化竞争力,推动广西民族文化品牌在更多融入国际尤其是东盟文化市场中实现更好更快发展。

三、深度实施:强化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建设落实,关键是注重执行力

加快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建设促进跨越发展,最主要的是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对策措施;最关键的是狠抓落实、重在执行。计划、对策、措施做得再好,而执行不了,落实不到位,就只能是一句空话。因此,推进少数民族地区文化跨越发展最要紧还是执行力的问题。执行力体现工作任务落实的过程、强度和实效,所以必须十分注重各项任务措施的有效执行落实,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协调主导、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全社会大力支持的推动少数民族地区文化跨越发展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1.制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战略

自治区、市、县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制定并有效实施少数民族地区文化跨越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本地民族文化跨越发展的战略布局、目标任务、实施步骤、经费保障等各种措施,使规划能够真正得到有效落实。一是建议各级党委、政府尤其是各民族自治县、民族乡党委政府,要把文化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结合本地实际,将文化发展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文化跨越发展目标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总体规划,从自治区到各市、县文化主管部门,在制定本地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时,要把民族县、民族乡文化跨越发展的目标任务、措施等作为重要内容和硬性指标予以明确,确保未来五年得以不折不扣的执行落实。二是确保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制定要高起点、全方位、易操作,根据本地本民族情况因地制宜做好各自不同的文化跨越发展战略定位,使文化跨越发展计划具有前瞻性、统筹性、独特性、项目性、操作性,保证文化跨越发展的各项工作能够与经济工作一起部署、一起实施、一起检查、一起考核,重在执行,狠抓落实,做出成效。三是力争少数民族地区未来五年文化跨越发展主要指标落实到具体实施领域项目:民族县乡级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功能全覆盖;民族县图书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室硬软件建设全部达标;民族地区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比工农业增加值年均增长超10%以上;民族县乡每年至少分别创作出各一台专业和业余较高水平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人民群众喜闻乐见、思想性艺术性俱佳的舞台剧节目;民族县乡文化专业人才和业余骨干人才培养储备良好;民族文化对外交流合作迈上新台阶。

2.推进体制改革,强化机制创新

推进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是少数民族文化实现跨越发展的根本动力和必由之路。区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不同特点,以增加投入、转制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为重点和以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强实力为重点,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一要深化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事业单位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实行公益性事业与经营性产业分类管理,对公益性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二要引入竞争机制,采取政府招标、项目补贴、定向资助等形式,对重要少数民族文化产品、重大公共文化项目和公益性文化活动给予扶持。三要支持少数民族文化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转企改制,在一定期限内给予财政、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做好劳动人事、社会保障的政策衔接,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原则制定相关政策。同时,要使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更加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更加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更加强化文化惠民工程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更加快速推进农村基层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更加有利于民族艺术精品和民族文化产业品牌的大量涌现,更加贴近少数民族群众物质文化生活的现实需要,更加符合并有利于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均衡地跨越发展。

3.执行政策法规,确保资金投入

进一步完善并坚决执行落实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法规,确保各项文化建设资金投入及时拨付到位,这是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实现跨越发展的重要保证。一要完善少数民族文化发展政策法规,加强少数民族文化立法工作,适时研究制订有关少数民族文化保护和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加快制定和完善从事少数民族文化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政策和资质认证、机构和团体建设等方面的相关标准和办法,并在研究制定或修订有关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政策法规时,要充分考虑少数民族文化的特殊性,增加专条专款加以明确。二要加大政府对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建设资金投入力度,建议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在安排促进民族地区发展和宣传文化发展相关经费时,继续实行鼓励和扶持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自治区、市、县各级财政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确保对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建设的投入增幅高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幅,在保证正常的文化基建项目和日常业务经费拨款的基础上,建议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一亿元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对民族地区文化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民族文化产业特色品牌、民族文化艺术精品、标志性大型民族文化活动、民族地区基层农村优势文化项目的建设发展。三要在保持政府投入为主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多渠道、多形式发展民族地区文化事业的新模式,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少数民族文化建设,鼓励支持企业家、民间文化社团、个体文化户等兴办民族文化企业,吸引和鼓励社会各界支持公益性民族文化发展,调动社会力量大办民族文化事业的积极性。

4.开展对口支援,实施会战突破

近年来我国政府先后组织实施先进省市对西藏、新疆以及四川汶川大地震等地区分别进行对口支援会战措施,有力而极快地推进了该地区经济社会的跨越发展和灾区的恢复重建,彰显了一种独具中国特色的帮扶发展模式,体现了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自2000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先后实施了“边境建设大会战”、“东巴凤建设大会战”、“大石山区五县建设大会战”等举措,集中力量促进老少边山穷地区经济社会包括文化建设在内实现了基础设施建设的跨越发展。这一行之有效的做法,值得继续在推进少数民族地区文化跨越发展的工程实施中进一步效法弘扬。譬如规定比较富裕的市县对少数民族贫困县文化发展进行“一对一”的重点帮扶,开展文化设施建设、人才培养、经费支持等;自治区部委办厅局可分别对民族自治县、民族乡、民族村轮流开展“一对一”文化帮扶,指定专人负责,派出驻村文化扶贫工作队,动员厅机关及直属各单位干部职工捐款捐物,建立募捐定点文化扶贫资金机制。自治区文化厅定点帮扶对象的那坡县龙合乡忠合村,帮扶经费累计投入79万元,有效地推进了当地新农村文化建设。此外,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对少数民族乡、村或某一项重大民族文化项目进行“一对一”帮扶,中央驻桂企业和自治区直属企业乃至地方企业和民营企业可以对所在民族乡村驻地文化站(室)进行“一对一”的文化建设帮扶,有钱出钱、有物资出物资、有人才资源出人才资源,进行重点帮扶或整体文化建设帮扶行动,如此将大大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实现文化跨越发展的目标。在帮扶形式上,可以采取“一帮一”或“几帮一”的形式开展文化共建活动,达到“优势互补、因地制宜、互相促进、共创双赢”的目的。

5.注重人才培养,锻造一流队伍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民族文化工作者队伍,是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实现跨越发展的坚实保证。高度重视民族地区文化人才队伍培养工作,着力培养一大批民族地区文化领军人物、艺术拔尖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文化创意人才,切实为少数民族地区文化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一要注重本土文化人才的培养,建立科学的人才培养机制,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人才培养工作,创新人才队伍培训机制,鼓励民族地区文化部门在职人员进修学习深造和各类业务培训,构建政府部门与艺术类高校联手的人才培训服务平台,充分发挥高校资源在少数民族文化人才队伍培养中的综合优势和特色优势,着力在文化产业管理、文化遗产保护、设计、动画、影视编导、舞台艺术等创意专业和重点学科培养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形成人才培养的骨干支撑结构。二要加强高素质文化拔尖人才引进工作,把优秀人才尤其是顶级人才的引进,提升到与经济上招商引资同等重要的地位上来,根据本地实际和发展需要,创新人才引进方式,广开人才引进渠道,在政府和文化部门注重人才引进的同时,可以鼓励民族地区基层文化企事业单位通过设立大师工作室、特聘教授、联合攻关课题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开展区内、国内大师级人才的引进,研究制定高层次文化艺术人才引进政策,在工资、住房等方面给予优惠待遇,对作出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励,如此方能吸引高水平的文化艺术人才到民族地区工作。三要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社会环境,切实解决少数民族地区文化队伍尤其是高层次人才工作生活中诸如收入待遇、医疗保险、住房、子女就学和职称评定、晋级等存在的问题,解决民族文化人才参加国际国内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以及培训、进修深造、出版科研成果经费不足等问题,积极保护和扶持少数民族优秀民间艺人和濒危文化项目传承人,对为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作出突出贡献的传承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

6.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责任

各级党委政府要提高对少数民族文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尤其是民族自治县民族乡党委政府要从加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高度,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少数民族文化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科学发展考评体系,纳入创建文化先进县、乡镇和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的重要考核内容。形成党委、政府、部门、单位以及社会各界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自治区、市两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民族文化建设的领导,建立全区、市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指导民族文化建设工作,强化文化建设决策的执行力度。民族自治县、民族乡政府作为责任主体,对加强本地区民族文化建设应发挥强势主导作用,协调各方面力量,形成齐抓共建的局面。民族自治县、民族乡文化部门要充分发挥业务主管的职能作用,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文化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充分调动和有效发挥少数民族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发挥发改委、财税、建设、国土、编制、金融等相关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等人民团体以及新闻媒体在联系群众、组织群众、推动民族地区文化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把少数民族地区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好、保护好和发挥好,努力营造有利于民族地区文化跨越发展的良好氛围。

广西少数民族地区文化跨越发展虽然前路艰辛,但前景光明,萌动着崛起的力量。《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9号)为民族文化加快发展更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文化的跨越发展之于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等各领域的加快发展极具巨大的推动能量,必将催发各民族广大群众在创业致富奔小康的道路上,更有效地发挥着提供精神动力、智力支持、思想保证的独特作用,文化对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所起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的引领作用,也必将更加有力地推动少数民族地区文化跨越发展的崛起步伐。(课题组组长:余益中,成员:陈菊李武斌黄怡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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