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坚持党的宗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我们党必须始终信守的政治立场;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始终是我们党全部奋斗的最高目的,始终是我们党观察和处理问题的根本原则。只有一心为公,立党才能立得稳;只有一心为民,执政才能执得好。牢牢把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得到人民群众拥护、领导人民夺取革命和建设事业胜利的奥秘所在,也是衡量有没有真正学懂、是不是真心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标志。也是坚持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新阐释,新发展,新概括。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不能光说不做,不能搞“虚功”。每个共产党员都必须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牢固树立群众观点,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入手,诚心诚意为群众办事,把党的根本宗旨真正落实到各项工作中,使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1.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落实到制定和实施方针政策的工作中去
方针政策对党和国家工作的全局起指导和推动作用。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根本观点,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努力使各项决策和工作符合实际和群众要求,这是适应我们党的历史地位和执政条件的发展变化,适应我国人民利益要求和社会结构的发展变化,对我们在新的时代条件下更好地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立场提出的全面要求。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制定和实施深化改革、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的各项方针政策,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依据,统筹兼顾、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利益。要认真考虑和兼顾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最重要的是必须首先考虑并满足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要求,这始终关系党的执政的全局,关系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全局,关系全国各族人民的团结和社会安定的全局。最大多数人的拥护和赞成,最大多数人的满意和高兴始终是最紧要和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
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党的方针政策具有全面性、指导性、长期性,是党的政治立场的具体化和表现形式,是实现执政目的的重要手段,贯穿于执政活动的始终。各级党组织,必须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结合本地实际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指示、决定;必须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情况,对本地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党的自身建设及其他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做到制定和实施符合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方针政策。
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制定和实施各项方针政策的着眼点。这些年,有些地方出现了一些不正常的现象,如不顾本地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实际,盲目上大项目、建大广场,片面追求GDP,习惯于“以速度看成败,以产值论英雄”,认为只有大项目、大广场、高产值才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政绩”,才能“座次”靠前,“位子”优先。实质上这些“政绩”背后是出发点和着眼点的错位。只要着眼点出现偏差、走样,其决策必定会出现偏向失当,必定会伤害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在那些以“形象工程”博取“政绩”、搞虚假数字捞取“位子”的地方,往往被弄得财政亏空、民怨沸腾,有群众形象地说,“干部扛奖旗,群众饿肚皮”。各级党组织必须坚持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制定和实施各项方针政策的着眼点,一切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以人民群众的需要和创造条件使人民群众不断获得更多利益为依据,以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为标准,来制定各项政策,协调各种关系,推动各项工作。
要把事关工人利益的政策制定和落实放在突出位置。最大多数人的利益和积极性是最紧要和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这是我们党五十多年执政实践所证明的真理,是共产党执政的一条重要规律。当前,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经济社会以及各种利益关系处于转型期的巨大调整和变化之中,广大工人群众的利益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保护广大工人群众的利益,使广大工人群众的生活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不断得到改善和提高,是各级党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理应摆在政策制定和落实的突出位置,如目前亟待解决的下岗和失业工人的就业再就业以及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问题,困难家庭子女的就学问题等等。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已就上述问题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各级党组织在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以及制定本地配套政策中,要真正地把党和国家对广大工人群众的关怀之情,通过政策的制定,落实到千家万户,使广大工人尽快获得实在的利益,使政策所覆盖的群众人人都能及时得到实惠。
2.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落实到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中去
共产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真心实意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做到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要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要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做到权为民所用,就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共产党干部做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一个核心问题就是要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权力来自于人民、服务于人民,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和共产党人的根本立场。我们手中掌握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绝不能用来为个人或小团体捞好处,决不能损害人民的利益。党的各级干部都要向孔繁森、郑培民、牛玉儒等优秀干部学习,忠诚实践党的宗旨,永葆人民公仆的政治本色。当共产党的干部,就是当人民公仆,就意味着责任和奉献。要当好人民公仆,就应当把为人民服务作为人生的目标,而那种仅仅为自己、为家庭而活着的思想是狭隘的,那种把升官发财作为人生目标的取向是错误的。只有把自己的智慧和力量贡献给党和人民的事业,在为党和人民建功立业的奋斗中实现自身的追求,人的生命才最有价值。人生在世,不过几十年,真正能够为党和人民干点事的时间很有限。福建东山原县委书记谷文昌已经去世二十多年了,人们还在深深地怀念着他,就是因为他一心为民,在极其困难的条件下,根治风沙,植树造林,改变了海岛的落后面貌。每个党员干部都应该这样,自觉地为民尽职、为党分忧,真正把永做人民公仆作为人生的最高境界。
情为民所系,是共产党的干部为人民谋利的根本动力。对人民群众的态度问题,说到底是感情问题。郑培民就常说:“对老百姓是要讲感情的,人民群众就最讲感情。”感情问题解决了,才能端正对群众的态度,才能始终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真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郑培民在多年的领导工作中,尽管岗位多次变动,职务越来越高,但他身离群众越来越近,心贴群众越来越紧。不论走到哪里,都要深入到群众中去体察民情,了解民意,与群众真心交朋友,建立起深厚的感情。现在,有些领导干部与群众的关系越来越疏远了,对群众的感情越来越淡薄了。个别干部对老百姓的疾苦麻木不仁,对困难群众避之唯恐不及。这种对群众没有感情的人,决不是称职的领导干部。
做到利为民所谋,就必须时刻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立志为人民做实事、做好事,决不与民争利。党的领导干部作为人民公仆,要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要以群众的情绪为第一信号,以群众的需要为第一选择,以群众的满意为第一标准,尽心尽力地为群众解决最实际的困难,尽职尽责地为人民谋取最实在的利益。要从群众最关注、最盼望、最不满意、最急需办的实际问题入手,切实帮助群众解决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大凡经济发展、衣食住行、读书就业、扶贫帮困等方面,哪些问题群众难处多、意见大、要求解决的愿望迫切,哪些问题就是我们干部应该着力帮助解决的问题。当前,要特别关注下岗职工和城市贫困居民等困难群众。对他们遇到的实际问题,一定要带着深厚的感情帮助解决,切实把中央为他们脱贫解困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要坚持尊重社会发展规律和尊重人民历史主体地位的一致性,坚持为崇高理想奋斗和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的一致性,坚持完成党的各项工作和实现人民利益的一致性。能不能做到这一点,是衡量领导干部群众观点强不强、工作实不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好不好的重要试金石。
始终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是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落实到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思想和行动中去的集中概括和最好体现。20世纪60年代“县委书记的榜样”焦裕禄、90年代“党的好干部”孔繁森、“新时期领导干部的优秀代表”郑培民等,他们为什么能够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戴和深情怀念,为什么能够鼓舞一批又一批党的好干部、好党员不断涌现,就是因为在他们的整个生活和工作、思想和行动中都真切地体现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真正地做到了为人民的利益和党的事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展现了中国共产党人的权力观、利益观和与人民群众血肉相连的群众观念。(www.xing528.com)
3.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落实到关心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具体工作中去
在整个社会生产和建设发展的基础上,使人民群众不断获得切实的经济、政治、文化利益,始终是我们中国共产党人的神圣职责。人民生活不断改善,就会更加拥护我们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充满信心地投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我们党的执政基础也就能够日益巩固。要努力把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战略目标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阶段性任务统一起来,把实现人民的长远利益和当前利益结合起来。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要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对群众生产生活面临的这样那样的困难,特别是对下岗职工和城市贫困居民等困难群众遇到的实际问题,一定要带着深厚的感情帮助解决。要脚踏实地,苦干实干,多抓落实工作,多为群众排忧解难,以给群众带来更多的实惠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标准,坚决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图虚名,不搞浮夸,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密切党群关系,赢得群众的拥护和信赖。
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具体问题一般都是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是群众最需要、最盼望得到解决的具体困难,有时甚至是一些细微、琐碎的事情。忽视群众生产生活的具体问题,漠视这些细微小事,就谈不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一些看似细微小事的事情最能体现执政的价值取向,把这些小事办好也最能凝聚人心。只要我们真心实意地关心群众的生活,同人民群众打成一片,同人民群众一块艰苦奋斗,我们的事业就会不断地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
4.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用“敬民、为民、爱民”的思想境界要求和提高自己
胡锦涛总书记在2003年“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牢牢把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我们广大党员和干部要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要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指导自己的工作,用“敬民、为民、爱民”思想境界要求和提高自己。
所谓“敬民”,就是要求我们共产党的干部,要视群众为师,在感情上尊重他们,在事业上紧紧地依靠他们。孔老夫子说:“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民间有谚语:“三个臭皮匠,顶上一个诸葛亮。”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也告诉我们,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人民群众中蕴含着无穷的智慧和力量。我们做任何事情,都应以人民群众为师,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这也是我们党的群众路线的内容。
所谓“为民”,就是要求我们的一切工作,必须始终着眼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必须把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我们共产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外,没有自己的私利。这就要求我们每一个共产党员为人处世,都要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置于优先考虑的位置。应该承认,我们共产党人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每个党员都有自己的一定利益。每个党员都有其工作的岗位、工作的条件和一定的待遇;每个人又都有自己不同的兴趣、爱好及不同的需求。但是,我们自己的这些利益,有时候很容易与党的利益、与人民的利益发生矛盾。当自己的利益与人民群众的利益发生矛盾的时候,我们共产党员、我们的干部应该比其他社会成员更自觉地做到一切以人民的利益为重,正确认识和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担负起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的重大责任,必要的时候甚至牺牲个人的利益。
所谓“爱民”,就是要求我们共产党员要常怀爱民之心,常为爱民之举。孔繁森曾说过一句饱含共产党人深情的话:“共产党员爱的最高境界是爱人民。”“爱民”是“敬民”、“为民”的基础。先有“爱民”之心、之情,才会有“敬民”、“为民”之举。所以,共产党员必须要从心眼里视人民如父母,视自己为公仆,真心实意地为百姓办事。每一个党员和干部,必须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刻想着要把实现、维护和发展好群众的利益当作自己应尽的义务,想着为人民群众办一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实实在在的事。
历史经验证明,我们事业发展最深厚的力量,来自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实现。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尊重社会发展规律和尊重人民历史主体地位的一致性,坚持为崇高理想奋斗和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的一致性,坚持完成党的各项工作和实现人民利益的一致性。只要我们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始终保持同群众的血肉联系,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就一定能够团结和带领亿万人民投身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共同创造我们的幸福生活和美好未来。
复习思考题
1.“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谈谈你的理解。
2.为什么说“党的宗旨是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
3.为什么说“为人民服务”是共产党员的根本立场和党性原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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