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佛教哲学:因果论简介

佛教哲学:因果论简介

时间:2024-08-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因果论一、因果的意义上面提到,缘起论的实质就是关于事物间的因果关系的理论。缘起论主张世界万物无一不由因缘和合而生,而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由因生果,因果历然。佛教认为,人,人类社会和整个世界,都是一个因果关系的整体系统。小乘佛教立四缘、六因、五果的理论,大乘佛教则立四缘、十因、五果的学说,以下分别加以说明。如瑜伽行派以第八识种子为一切事物的亲因缘,即真实的原因。

佛教哲学:因果论简介

第一节 因果

一、因果的意义

上面提到,缘起论的实质就是关于事物间的因果关系的理论。缘起论主张世界万物无一不由因缘和合而生,而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由因生果,因果历然。所谓因是原因,是能生;所谓果是结果,是所生。“因”有时和“因缘”含义相同。因和缘就相对差别而言,因约特性说,缘约力用说;因是主要的,缘是辅助的。因果就是指因果律,也指因果报应,是佛教用以说明世界一切关系并支持其宗教体系的基本理论。

佛教因果论强调“已作不失,未作不得”,意思是因未得果之前,不会自行消失;反之,不作业因,也不会得相应的结果。佛教因果论认为一因不能生果,任何果都必须至少有两个因才能产生,任何单独的因,如果得不到适当的外缘,就永远不能产生出果来。佛教因果说还认为,整个世界的事物是互为因果关系而形成为一个整体。外界客观事物和众生主体内心,也是互为因缘、互相贯通的。由众生的无明,生起我见,我见攀缘外界的客体,客体唤起众生的贪欲,贪欲引起恶行,恶行招引再生和痛苦,痛苦又加重无明。这一系列因果链条,互相联结,彼此既是因,又是果,互为因果。佛教认为,人,人类社会和整个世界,都是一个因果关系的整体系统。

佛教强调因果律的普遍性,在时间上,因果遍于过去、现在、未来三时,因果相应,如环无端,本无生起之时,也无终止之日。在空间上,宇宙结构中的人类社会、各种天界和地狱等,因果律都发生作用。佛教认为,除了无为法之外,一切事物都受因果律支配,佛、菩萨也受因果律支配。这也是佛教和其他宗教相异的一大特点,其他宗教一般地都以为最高的神是超出因果律之上,不受因果律支配的。佛教虽宣传佛、菩萨的各种神通,但又强调神通是和因果律相符合的、一致的。

佛教从宗教实践的基本立场出发,对因果作了具体的分类和论述。小乘佛教立四缘、六因、五果的理论,大乘佛教则立四缘、十因、五果的学说,以下分别加以说明。

二、四缘

四缘说是因果论的理论重点。佛教各派对于“缘”的讲法不很一致,部派佛教时期说一切有部有见于南方的《法聚论》讲二十四缘,北方的《舍利弗毗昙》讲十缘,头绪纷繁,过分芜杂,于是加以简化,只列举南北两论中的前四种,即因缘、等无间缘、所缘缘、增上缘,合称“四缘”。并突出因缘为四缘中的重点,认为因缘是其中起主要作用的,可以称为因中之因。四缘后被小乘和大乘认为是一切有造作事物所借以生起的四类条件,概括了一切因缘。《中论·观因缘品》说:“一切所有缘,皆摄在四缘,以是四缘,万物得生。”但各派对四缘的解释有些差别,小乘说一切有部等分四缘为“六因”,以着重说明业报轮回产生的条件,大乘中观学派则强调缘起性空,因缘只相对于“果”来说才有意义。

(1)因缘。佛教通常把因和缘加以区别,从产生的结果来说,亲生是因,疏助是缘。这里所讲的因缘,是说因即是缘,名为因缘。因缘就是起主要作用的因,如竹器以竹为主要条件,竹就是竹器的因缘。小乘佛教学者认为因缘就是直接产生果的因,包括下面即将论述的六因中除能作因以外的五因(俱有因、相应因、同类因、遍行因、异熟因),也就是说,五因都称为因缘。大乘佛教偏重于强调产生果的许多因缘中主要的不可缺的亲因缘。如瑜伽行派以第八识种子为一切事物的亲因缘,即真实的原因。

(2)等无间缘,也称“次第缘”。这种缘只在精神现象中存在,是指前念为后念生起,即为认识活动形成的条件。当前念已灭时,能为后念的生起让位开路,使后念得以产生,所以前念是后念的缘。佛教认为主观思维的开展,前前后后的种类是相互关联着的,前行的思维大体规定了后起思维的种类,前后等同,称为“等”。如果前后思维中间没有其他障碍,那么,前者引导着后者就一贯而下不会中断,称为“无间”。如此前念心直接为后念心的生缘,称为“等无间缘”。又前念心导引后念心产生,所以又称“次第缘”。佛教强调,主观思维的无间断的开展会逐渐发生对客观的反作用。

(3)所缘缘,旧译为“缘缘”。指诸心心所攀缘的境界,即认识的对象。佛教认为,心是能缘,能缘的缘是缘虑、思虑的意思;外境是所缘。由有所缘,才引起能缘。能思虑的心必须仗托外境才能产生思虑,如观花爱其芳馨,赏月赞其皎洁。就是说,客观的事物具有能使心产生思虑的作用。外界客观事物对于主观心识既能使它生起缘虑,又能限制它缘虑的范围,可见外界客观本身既是所缘,同时又是一种缘,即为所起的心作缘,故称为“所缘缘”。这是强调客观事物对主观认识的作用和影响。

(4)增上缘。指任何一个事物对于其他一切事物的影响和作用。分为两类,一是有力增上缘,即对其他事物的生长能起帮助作用的条件,如阳光、空气、雨水、肥料、人工、农具等,对于农作物来说都是增上缘;二是无力增上缘,即对其他事物的生长不起妨碍作用的条件。佛教认为宇宙间任何一事物无不具有增上缘的功能,只是不能影响自己,也就是不能作为自身的增上缘。再者,一切由因缘和合而生的有为法不能影响无为法,不能作为影响无为法的增上缘,因为佛教认为无为法是不被缘的。

佛教认为,以上四缘中,一切物质现象由因缘和增上缘二缘生,精神现象由四缘生,但无想天上的心法例外,因为无想天的天人无知觉,外境自然也就不能说具有所缘缘的作用了。

三、六因

四缘说与六因说是从“缘”或“因”的角度对原因作出分类,其实两者都是讲原因的。六因说是小乘说一切有部把四缘中起间接作用的等无间缘、所缘缘和增上缘归结为能作因,把具有直接生果功能的因缘别开为五类(五因),合为六因。所以,六因说与四缘说互有分合,是彼此相通的。六因的名目和具体含义是:

(1)能作因。因是生果的功能,是能作,果是所作。能作就是因,名“能作因”。各种因都是能作因,但为了和有特性可指的各种因相区别,把那些无法分类的因称作能作因。能作因有两种:一是起帮助作用的,如眼根生眼识,大地生草木,眼根和大地分别对眼识和草木的生起有帮助;二是消极地不障碍果生起的,如虚空对万物的生起就不起障碍的作用。能作因也称“无障因”,相当于四缘中的等无间缘、所缘缘、增上缘这三类疏缘。它的范围最广泛,可以说除对事物的自体本身以外,其余的都可以成为能作因。

(2)俱有因。俱有是指俱时俱处有。俱有作用,俱有即因,名“俱有因”;再是,因与果俱,名为俱有,俱有的因,名“俱有因”。俱有因分互为果俱有因和同一果俱有因两种。互为果俱有因是指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事物互为因互为果。如地、水、火、风四大种,互相作用,相依相资,生起不同的物质现象,其中一大为因,其他三大就为果;其他三大为因,此一大就为果。同一果俱有因是指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事物互相辗转有力,同得一果。如两束芦互倚而不倒,三杖相仗而得立。俱有因也称“共有因”、“共生因”。宇宙万物的因果关系,从时间上来说,无非是异时依生和同时互依两类,俱有因就是在同一时间上所立的因果法,就是同时而起的对于产生结果有着同一作用的原因。

(3)同类因。因果相似、相类,名为同类。同类的因,名为“同类因”。这里所讲的同类是指道德性质的善恶同类,并不是就物质现象和一般精神现象而言。如善的观念、行为产生善的观念、行为,恶的观念、行为产生恶的观念、行为,善为善的因,恶为恶的因,前者为后者的同类因。同类因也称为“自分因”、“自种因”。

(4)相应因。此指心与心所同时相应资助而生,如以心王为因,起心所;以心所为因,起心王,彼此相应,称为“相应因”。这也就是说,每一种认识的产生,都必须依赖心和心所的合作,它们要同时生起,同一所依(这是就根说,如心依眼根,心所也依眼根),同一所缘(这是就境说,如心缘黄色的事物,心所也缘黄色的事物),同一行相(这是就分别说,“行相”就是对事物的分别了解作用,如心缘黄色的事物产生了黄色的看法,心所也同样认为是黄色的),这样互相同等,相应而存在。相应因是俱有因的一部分,是在俱有因中就心、心所法立此因,而俱有因则是通贯宇宙万有的原因。

(5)遍行因,也称“遍因”。遍行是遍通的意思。遍行即因,名“遍行因”。这是从不善法的同类因中区别出来的,具体是指心所法中的十一种遍行烦恼,如边见、邪见、疑、无明等,势力强盛,是普遍地生起一切烦恼的起因。也就是能生一切烦恼,故名遍行因。

(6)异熟因。这是从得果的性质来区别的,和同类因、遍行因都不同,特指能招致三世苦乐果报的善恶业因。例如,恶因生苦果,以致在地狱受生;善因生乐果,在诸天上受生。但这些后果自身不是善或恶,而是无定,即受生于地狱的不见得是永远痛苦,受生于天上的也不见得永远快乐,将来是苦是乐还要看受生者在地狱里或天上的表现,所以这些后果与它们的因并不同类。也就是说,善恶的因产生了非善非恶的果。因果异类而熟,故名“异熟”。异熟因也称“报因”、“异性因”。佛教从解脱论出发,认为异熟因是诸因中最重要的因。

四、十因(www.xing528.com)

佛教瑜伽行派将四缘推衍为十因,所谓十因就是一切物质现象和精神现象得以产生的十种原因,具体的名目和含义如下:

(1)随说因。瑜伽行派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先有“名”,有了名称、概念,后才有“想”。由于事物的名称,引起了内心的思想,以把握事物的相状,这就要发“语”,以说明事物的义理,也就有了“言说”。名、想、语就是随说因,世界事物都是依赖名、想、言说而有种种相状差别。

(2)观待因。观待是指条件性。相对于某一事物来说,凡能引起对此事物的一定要求和受用的条件,就是观待因。如因饥求食,食为饥的观待因。因食求碗,碗为食的观待因。

(3)牵引因。凡能牵引“种子”成熟自果的作用,称“牵引因”。如无明能牵引出众生的生老病死的作用,是牵引因。

(4)生起因。生起因和牵引因一样都是指种子能生自果的作用,但牵引因是就牵引“种子”最后成熟自果而言,生起因则是指“种子”于现在具有生起自果的作用而言。如稻种对稻芽来说是生起因,无明对于“行”来说是生起因。

(5)摄受因。指形成“自果”过程中的除亲因缘即种子以外的其他疏助缘,即助成因缘的条件。如使种子生芽的水、土等条件,就是摄受因。

(6)引发因。指初种子所生起果,望后种子所牵引果。如种子生成芽、茎、叶等,辗转相续,望以后开花结实,为引发因。又如十二因缘从“无明”一直到“有”,辗转引发,望以后的生老病死,为引发因。

(7)定异因。指不同的原因有不同的功能,必生不同的结果。所谓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不会错乱,是为定异因。

(8)同事因。指除随说因以外的上述其他六因,发挥和合力,共同成办同一的结果。

(9)相违因。谓生成结果过程中起障碍作用的因素。如霜、雹等灾害是农作物成长的相违因。再如,不信佛教,不亲近僧人,被认为是成就佛果的相违因。

(10)不相违因。谓生成结果过程中不起障碍作用的因素。

五、五果

因和果相联,果的分类也和因的分类密切联系。佛教大小乘佛典通常都把果分为五类,其具体名目和含义是:

(1)异熟果,也称“报果”,即众生前生善恶行为所招致的苦乐等报应。也就是六因中异熟因,十因中牵引、生起、定异、同事、不相违因,四缘中增上缘,所得的果。此果与因既不同时又非相随,而且性质也不同,前生是道德性的善恶(因),后生是实体性的善恶(果),如人行善变为天,行恶变为鬼,称“异熟果”。

(2)等流果。六因中同类、遍行二因,十因中牵引、生起、摄受、引发、定异、同事、不相违因,四缘中因缘、增上缘,所得的果。《阿毗达磨俱舍论》认为,果似因为“等”,果从因生为“流”。后起的果和前因在性质上相似为等流果。如遍行因是一切烦恼的原因,由此因所生起的果也是烦恼。瑜伽行派的论典认为,“等”是等同,“流”是流类,等同流类的果为等流果。也就是由善、恶、无记的思想行为所引生的同类果法。如先前曾杀生,后得短命报等。

(3)士用果,也称“士夫果”。“士”,士夫,指人;“用”,作用,指造作。“士用”就是人的作用。人们使用各种工具所造作的各类事情,所得的结果,称士用果。也是六因中俱有和相应二因所得的结果。

(4)增上果。“增上”,增进助长。前文已述,一切具有影响力或不起阻碍作用的,即积极的或消极的原因都是增上缘,其结果也就称为“增上果”。增上果和士用果的区别在于造因者和结果两者关系是否直接,如由某甲一人所造成的物件,对于某甲本人来说是士用果,对于其余人来说则是增上果。增上果属六因中能作因所得的结果,其范围最大,因为由因缘和合而成的任何事物都对其他事物具有积极的或消极的作用,或者说任何事物都受其他事物的影响,所以,任何事物除自身之外都是增上缘,也都是增上果。

(5)离系果。“系”,烦恼的系缚。离开一切烦恼的系缚,称为“离系”。通过修习佛教,断绝一切烦恼,超脱生死轮回,获得最高结果,称“离系果”,也称“解脱果”,也就是涅槃。《阿毗达磨俱舍论》认为,离系果是由佛教圣道所证的果,并不是对六因所称的果。瑜伽行派典籍则认为是十因中摄受、引发、定异、同事、不相违因,四缘中增上缘所得的果。

佛教因果论把宇宙的一切都视为受因果律支配的,即把普遍的因果律看作宇宙规律,这是一个极其重要和深刻的论说。佛教因果论涉及了世界物质现象之间的因果关系,如肯定地、水、火、风四大种具有相互生果的功能,具有和合产生新物质现象的功能,由四大种造成的物质现象对于后来的物质现象的产生又具有影响和作用。五果说中的士用果和增上果肯定了人在创造事物中的作用。四缘说中还涉及认识论的重要原理。整个因果论学说还贯穿了重视个人道德修持和强调行为责任感的精神。这一切也都包含了值得肯定的合理性内容。

但是,佛教因果论,主要是着重于人的心理活动的分类,侧重于人的心理和行为方面,特别注意业(因)和业报(果)。佛教的因果法则,重在思想和行为的因果律,是为了指导众生怎样做人、怎样免于生死轮回、怎样修持成佛的。因果论的中心问题是要阐明两种相反的人生趋向:一是作恶业而引起不断流转,在生死轮回中永不得解脱;二是作善业而引向还灭,即获得正果,归于涅槃。这也就是所谓缘起流转和缘起还灭两大因果律。如瑜伽行派的十因说,就是以谷物之从种子至成熟为譬喻,说明阿赖耶识种子在生起世界各种现象和支配人的各种活动中的决定性作用,以及因果报应、生死轮回的必然性。佛教教人要作善业(善因),长期修持,以远离和超脱生死流转,追求和证悟涅槃还灭。可见,佛教因果论虽然强调发现因果关系的必然性,又以阐述宇宙人生一切因果现象的普遍原理的形式出现,但是,归根到底,其实质是为宗教信仰主义和出世主义提供哲学理论根据的。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