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一切人事、物事的品位和质量,其赖以建树的决定性因素在于其行为背后的“无形的手”——价值观
20世纪美国最伟大的哲学家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1842—1910)说:“本世纪最伟大的发现之一是,人类可以经由态度的改变而改变整个生命。”价值观是社会成员用来评价行为、事物以及从各种可能的目标中选择自己合意目标的准则。价值观通过人们的行为取向及对事物的评价、态度反映出来,是世界观的核心,是驱使人们行为的内部动力。它支配和调节一切社会行为,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
(二)变化只有在人的价值观发生变化时才真正发生
管理的目的之一在于促进行为的进步和绩效的提升,但缺乏价值观迁升的行为变化往往只是一种管理压力下暂时出现的现象,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进步和发展。一旦行政压力弱化或者失去,变化了的行为很快就会复原。唯有契入员工价值观体系并导致预期变化的管理,才能保持并根本性地促进管理对象的行为进步和业绩提升。
(三)真正的管理效应就是价值观的建构以及作用于相关人员之后的行为跟进(www.xing528.com)
如果说一种管理真正取得了成效,它必然意味着对所管理的行为群体的价值观产生了正面的影响,并成功建构起符合管理者预期的价值观体系。在这一体系中,员工不仅能够明确地知道该如何做对事情,而且还能从这一价值观体系中,掌握在组织中做人做事的原则和方法,知道如何能够把事情做得更好,如何能够取得更大更好的业绩,获得更高的职业成就,进而在日常行为中自觉地按照这一价值观体系行动。
(四)校长不可替代的神圣使命:学校价值思想观的系统建构——特别是教师的价值观建设,即价值领导
石中英教授在《谈谈校长的价值领导力》一文的开篇提出一个问题:“教育家与一名普通校长的区别在哪里?”作者在重新阅读了近代史上那些被公认为教育家的先贤们的著作,同时认真分析了目前一些颇受尊重的优秀校长的办学思想和经验,并将先贤与优秀校长们的素质、做法同其他一些普通教育管理者进行了比较后指出:“无论古今中外,真正的教育家必须具有价值领导力。”作者还因此界定了领导领导力的定义:“有意识地运用人类基本价值、社会主流价值和组织特殊价值原则,去规范、引导和整合组织成员的个体价值观念,以解决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实现组织目标和远景的能力。”因此,校长在学校管理中不可替代的神圣使命就是“建立正确的价值思想,并使得所有人都团结在这些价值观周围”,努力将学校建设成为一个具有共同信仰的师生共同生活和成长的物质共同体、精神共同体、发展共同体。
笔者以为,校长作为价值领导,其工作对象应该包括教师和学生两个方面,但对于学生的价值观领导应该主要通过教师作用于课程而实现,这一工程中校长是领导,教师是责任主体。而对于教师的价值领导,是当下校长领导学校价值的重点和核心。本文在谈论校长价值领导的具体实践中也将主要关注校长对于教师群体的价值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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