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篇 文物安全与执法督查
【概述】2008年,全省文博系统认真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制,安全意识不断增强,文物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安全设施不断完善,防护水平不断提高,防护效果越来越好,全年未发生一起馆藏文物被盗案件和火灾事故,田野文物发案率也在下降,全省文物安全形势总体平稳。本年度,省局公安处被省公安厅表彰为省直经文保工作先进单位。
2008年,文物执法督查工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结合工作实际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和规范文物行政执法督查,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了《陕西省文物行政执法巡查办法》(试行)和《陕西省文物局文物行政处罚案卷标准》,规范文物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对市县文物部门的执法检查和指导,指导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做好文物行政执法工作。省文物局还认真组织参加国家文物局第二届文物行政处罚案卷评比活动,通过参加这项活动不断促进和提高文物行政执法的工作水平,推动我省文物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在多年文物执法实践的基础上,召开了首次全省文物行政执法经验交流座谈会,总结交流文物行政执法经验。在抓好对全省的文物行政执法指导工作的同时,针对文物行政执法授权有限、执法调查取证困难等现状,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建立和不断完善文物和公安联合执法的新机制。
【全面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制】1月,省文物局与11个市(区)文物行政部门和11个省局直属单位签订了文物安全责任书和消防安全责任书,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文物安全责任书和消防安全责任书中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加强奥运会安保工作】北京奥运会是举世瞩目的体坛盛事,办好奥运会,是国人的共同心愿。省文物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开会研究、部署奥运期间全省文博系统安全工作。4月,省文物局转发了国家文物局《关于做好“五一”和奥运会期间文物安全工作确保文博单位安全的紧急通知》;8月,下发了《关于加强全省文博系统奥运会期间安保工作的紧急通知》。8月6日,省文物局局长赵荣在全省奥运旅游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作了题为“切实做好奥运期间全省文博系统安全工作”的重要讲话。他强调:各级文博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进一步强化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到全员重视、全员发动、全员投入、全员负责、全方位监管、全程防范,确保文博系统安全工作落到实处。8月15日,省局副局长郭宪曾对秦俑博物馆进行安保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整改。7月23日—8月26日,省局公安处处长王赠民一行,先后多次对陕西历史博物馆、秦俑博物馆、半坡博物馆、碑林博物馆、汉阳陵博物馆、乾陵博物馆、法门寺博物馆等对外开放的重点单位进行检查,突出检查群体性事件和非正常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制定情况,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管理情况,文博单位消防设施完好情况,消防通道和人员疏散通道畅通情况,文物库房安全设施运行情况,文博单位防汛防震设施落实情况,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奥运会期间,省局与陕西武警总队协调,由20名武警战士进驻秦俑馆,加强安保值勤。同时协调陕西历史博物馆、碑林博物馆、半坡博物馆、汉阳陵博物馆、乾陵博物馆、法门寺博物馆安装了安检门和X光机等安检设施,确保了全省文博系统奥运期间平安无事。
【文物安全检查】全省文博系统继续坚持经常性安全检查制度。上半年,各单位都能坚持节假日例行检查,指导、督促节日期间的值班执勤的落实。10月,省文物局转发了国家文物局《关于甘肃省敦煌市博物馆文物被盗情况的通报》。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和各文博单位按照国家局的要求,开展了文物安全自查活动,并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进一步加强了馆藏和田野文物安全。11月,省文物局转发了国家文物局《关于在全国文物系统开展安全大检查有关事项的通知》,下发了《关于开展文物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在全省文博系统进行安全大检查。省文物局副局长郭宪曾、刘云辉、张文及纪检组长张自鸣分别带队,分赴西安、渭南、咸阳、宝鸡、汉中、延安、榆林、商洛等市的一些重点文博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先后检查了30多个基层文博单位,帮助基层整改安全隐患。全年,检查了全省60多个文博单位的安全工作。
【田野文物安全管理】2008年,省文物局进一步加强了田野文物安全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群众文保员队伍的管理,提升田野文物管护力度。一是召开全省群众文保员代表座谈会。4月,在西安召开了全省群众文保员代表座谈会,代表们介绍了工作的体会,交流了工作经验,提出了当前群保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做好群保工作的建议。会上,省局副局长郭宪曾向代表们介绍了我省文物资源优势,分析了当前文物安全的形势,充分肯定了群众文保员队伍在文物安全保护中发挥的重要作用,要求群众文保员加强文物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加强信息联络,切实发挥群众文保员的优势和作用,进一步把田野文物保护工作做好。公安处处长王赠民解答了代表们提出的问题,明确了下一步加强群众文保员工作的打算。二是抽查群众文保员补助经费落实情况。7月—9月,省局公安处对安康的平利县、旬阳县,商洛的镇安县、柞水县,渭南的韩城、大荔县、白水县的群众文保员补助经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群众文保员补助经费落到实处。三是增加了群众文保员经费,省文物局用于全省群众文保员经费从2007年的50万元增加到60万元,平均每个群众文保员经费200元。
【消防安全工作】为了汲取韩国崇礼门古建火灾、浙江金华太平天国王府(国保单位)火灾教训,切实做好我省消防工作,全省文博系统继续坚持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坚持应急预案的经常性演练活动。11月9日消防法宣传日,陕西历史博物馆、秦俑博物馆、半坡博物馆、碑林博物馆、西安事变纪念馆、汉阳陵博物馆、乾陵博物馆、法门寺博物馆及各市(区)一些对外开放的重点博物馆,举办了以文物消防安全为主题的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张贴标语,出消防安全简报,向干部职工和游人宣传文物防火的重要性,提高安全意识。同时组织了消防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干部职工处置突发火险事故的能力。12月16日,省文物局接到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集中开展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立即召开专题会议,12月17日下发了开展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结合全省文博系统的实际情况,对各市(区)文物主管部门和省直文博单位的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渭南市文物局从陕西省文物局汉唐网上看到通知后,立即进行安排部署,做到早动手,早安排。西安市文物局成立安全督查组,由郑育林局长亲自挂帅,分四个检查组用两天时间对局属单位进行检查、指导,排除安全隐患。咸阳市文物局会同市消防支队、市公安局文物三大队对全市13个县、市、区消防重点单位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共查出各种安全隐患9处,整改9处。宝鸡市文物局给扶风县温家大院拨付消防经费1万元,用来购置消防器材,解决了消防实际问题。
【文物安全硬件设施建设】本年度,全省不断增加文物安全经费投入,加强安防设施建设。4月,省文物局完成了28份向国家文物局申请文物安全经费项目书,编制了全省2008年文物安全经费使用计划。协调、指导秦兵马俑博物馆、碑林博物馆、乾陵博物馆、西安事变纪念馆、西安钟鼓楼博物馆、西安博物院、延安革命纪念馆、留坝张良庙文管所等二十几个单位的技防工程建设;建成并验收了省考古研究院泾渭基地、商州区文物库、丹凤县馆、山阳县文物库、商南县文物库、长安马厂民宅馆、宝鸡先秦陵园馆、泾阳县馆新建的技防设施;建成并验收了韩城博物馆消防工程,协助秦兵马俑博物馆、碑林博物馆、西安事变纪念馆、乾陵博物馆、铜川耀窑馆、礼泉昭陵馆、韩城司马迁祠所、留坝张良庙所做好消防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审核并向国家文物局上报了一批技防、消防、防雷工程方案。
【召开全省文物行政执法经验交流座谈会】11月25日—27日,省文物局在西安市召开了全省文物行政执法经验交流座谈会。这次会议,是省局首次专门就文物执法工作召开的经验交流座谈会,来自全省市级文物行政部门负责文物行政执法的50余名分管领导,以及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渭南市、榆林市所属有关县区在第一线的文物行政执法队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西安市文物稽查队、咸阳市文物局、宝鸡市文物局、佳县文体事业局、兴平市文物稽查队、汉中市文化文物局、安康市文化文物局、蒲城县文物局、咸阳市渭城区文物稽查大队等9家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分别就如何做好文物行政执法介绍了经验和体会。
【文物行政执法巡查】本年度,为了贯彻依法行政、科学管理的指导思想,省文物局制定了《陕西省文物行政执法巡查办法》(试行),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该办法要求从2008年开始在全省开展文物行政执法巡查,以推动各级文物行政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提高监管效率与能力,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行为。同时要求各级文物行政部门依法对辖区内工程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工作、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国有馆藏文物单位等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文物行政执法检查。对在巡查中发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的各类违法行为,要及时依法查处和纠正。
西安、咸阳、渭南、安康等市文物行政部门按照《陕西省文物行政巡查办法》(试行)的规定,开展文物行政执法巡查,并按照要求将本辖区内的全国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巡查登记表以及国有馆藏文物巡查登记表汇总上报,掌握了本辖区内的不可移动文物和馆藏文物依法管理的情况。
【配合公安机关打击文物犯罪】本年度,省文物局继续坚持与公安部门建立的“防范和打击文物犯罪联席会议制度”,采取多种措施,打击文物犯罪活动。
1月6日,临潼区秦东陵保护员杨兴元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有数名盗墓贼在秦东陵一号陵附近的韩战江家院内打盗洞,企图盗掘一号陵。杨兴元立即将情况向临潼文管会报告。当天下午,文管会有关同志赶到韩战江家中,在其家院内井中发现了盗洞洞口,盗洞向东挖进约100米,随即将此情况向斜口派出所报案,请求给予支援。该区文管会的同志会同斜口派出所和西安市公安局临潼分局刑警大队的人员于6日开始蹲守,至8日凌晨,将3名犯罪嫌疑人当场抓获,缴获硝铵炸药两袋、电线40余米,及铁锹、推土车等作案工具,粉碎了其盗掘秦东陵一号陵的企图,保护了国家文物不受侵害。
9月17日晚,咸阳市渭城区文物稽查大队在田野巡查过程中,发现一处玉米地里有可疑迹象,稽查队员迅速出击,四面围捕,现场抓获正在实施盗掘古墓的4名犯罪嫌疑人(其中一人正在盗洞里),并缴获铁锹、杀猪刀、手电筒等作案工具。经初步审查,该团伙对其实施犯罪的行为供认不讳,已将此案移交当地公安机关。
11月27日,蒲城县文物稽查大队和县巡特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平路庙乡晋王村盗掘古墓。该县文物、公安部门组织人员,当场抓获了3名正在实施盗墓活动的犯罪嫌疑人。渭南市和蒲城县文物局组织对盗墓现场进行了勘察,确认为汉代墓葬;省文物鉴定组对挖出的铜鼎、铜壶、破碎铜镜进行司法鉴定,其中铜鼎为三级文物。公安机关已对抓获的3名犯罪嫌疑人报捕。
12月15日,澄城县文体事业局接到群众文保员举报,发现罗家洼佃村苹果园有盗墓活动,该局随即会同公安人员和当地50多名村民组织了围追堵截行动,当场抓获盗掘古墓犯罪嫌疑人2名,扣押微型汽车一辆,其余4名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正在追捕之中。
12月25日,咸阳市渭城区文物稽查大队巡逻至一重点文物保护区,发现在该区域内有一可疑男子正在盗挖瓦当,随即将正在实施盗掘的陈某抓获,并收缴手锄、剪刀、镊子等作案工具。经突审,陈某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陈某因涉嫌“盗掘古文化遗址罪”被警方刑事拘留。(www.xing528.com)
12月29日,蒲城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在路上巡查过程中发现一辆可疑车辆,经过盘查发现绳索、铁锨等可疑物品,经过进一步审查,该男子承认车上工具为盗墓工具,并交代还有7人正在翔村乡西坡村一带盗墓,公安民警快速出击,将正在盗墓的7名犯罪嫌疑人抓获。经审查,该8人是一个河南流窜盗墓犯罪团伙。8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文物违法案件查处】本年度,全省各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积极认真开展文物行政执法工作,积极有效地开展文物行政执法督查,依法处理和纠正了发生在本辖区内的文物违法行为,保护了文化遗产安全,并且在执法实践中不断提高了文物行政执法的工作水平。同时,积极与公安、土地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维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尊严。
截至年底,西安市文物局文物稽查队共受理举报案件65起,出动现场193次,责令整改和批评教育违法单位20余家,收缴文物1200余件(其中二级文物8件,三级文物35件),配合有关部门拆除违法建筑15处共计4000余平方米。
兴平市文物旅游局2008年4月28日依法查处了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汉武帝茂陵内的一处违法建设工程,对汉武帝茂陵东南侧的违法在建建筑依法予以强行拆除,有效地震慑了文物保护区内的违法建设行为。
宝鸡市扶风县政府开展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周原遗址文物保护的执法行动。近年来,周原遗址附近砖厂蜂拥而上,有一部分违规砖场就在遗址区和建设控制地带。2008年3月,县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周原遗址保护问题,通报了周原遗址保护区的现状和发展前景。由主管副县长带领县政府办、文化文物局、公安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等11个部门,依法对周原遗址保护区内10个砖瓦厂进行了一次联合文物执法行动。
汉中市文物行政部门对参与张骞墓、龙岗寺、武侯墓修缮工程的施工单位的资质进行了检查监督,对不符合资质条件的坚决要求依法清退。
铜川市文物稽查大队全年出动30余次,对全市基本建设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查处,并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整顿文物市场,严厉打击倒卖文物、盗掘古墓等违法犯罪行为。
咸阳市文物行政部门加大对重点项目的执法检查力度,2008年共查处建设项目工程中的违法案件20余起。
延安市文物局对在石油开发中破坏文物点的事件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关闭了对文物点造成影响的油井3口,拨出专款在文物点附近树立保护警示碑12座。
【参加第二届文物行政处罚案卷评比活动】年初,省文物局在部署全省2008年度文物行政执法督察工作时,就对做好参加国家文物局的文物行政处罚案卷评比活动提出了要求,向全省发出了《关于开展2008年度文物行政执法督察工作的通知》(陕文物发〔2008〕46号),把参加国家文物局的行政处罚案卷评比活动作为2008年行政执法督察工作的内容之一。国家文物局2008年11月20日发出《关于开展第二届文物行政处罚案卷评比活动的通知》后,省文物局利用电子政务手段,及时在省文物局网站上转发了国家文物局的通知,并在全省文物行政执法经验交流座谈会上传达和学习了这一通知,布置了文物行政执法案卷评比活动的相关工作。
经过认真评比,对上报的文物行政处罚案卷,从案卷的合法性、真实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核,初步评选出“西安市第二市政工程公司擅自迁移、拆除不可移动文物违法案件”等7份行政处罚案卷上报参加国家文物局文物行政处罚案卷评比。
【制订《陕西省文物局文物行政处罚案卷标准》】自2006年国家文物局开展文物行政处罚案卷评比活动后,省文物局重视文物行政处罚案卷标准化建设工作,注意加强指导规范基层文物行政部门按照行政处罚程序制作案卷。本年度,结合2008年国家文物局第二届文物行政处罚案卷的评比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文物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文化部33号令),以及国家文物局有关行政处罚案卷方面的要求,制定了《陕西省文物行政处罚案卷标准》,在全省推行,要求全省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参照本标准和同级法制部门的规定做好文物行政处罚案卷的管理。
【其他工作】
1.9月,省局在汉中市召开各市(区)文物安全暨执法工作座谈会,各市(区)文化(文物)局主管安全的局长和保卫科(处)长参加了会议。6月、12月分别在乾陵博物馆和省文物局机关召开了直属单位安全工作会,直属单位主管安全的领导和公安科(处)长参加了会议。
2.6月上旬,协同陕西省公安厅治安局做好在西安召开的有11个国家参加的“丝绸之路跨国联合申报世界遗产第四轮国际协调会”安全保卫工作。
3.11月,国家文物局在全国文物系统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对各省文物安全基础情况进行调查和摸底。按照国家文物局相关要求,省局认真组织填写了《文物安全基础情况调查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情况调查表》、《重点博物馆安全情况调查表》三种共260份表格报国家局,为摸清全省文物安全基础情况,提供了翔实、科学、准确的数据。
4.本年,省文物局公安处和陕西历史博物馆保卫处联合编印了12期共10920份《警钟长鸣》安全简报,发给全省文博单位,交流安全信息和工作经验,通报案件事故,敲响安全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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