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2008年,全省各级文物主管部门和文博单位,认真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陕西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确立的目标任务,在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普法宣传、促进立法、社会文物管理、开展文化产业调研以及推动文物企业发展等工作方面,均取得较好成绩。9月,陕西省委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为省局颁发了“2007年度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奖牌。省局赵博辉被省委依法治省领导小组评为“2008年度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工作者”。
【“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1.为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展开,进一步提高全省文物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和依法管理文化遗产的能力,本年度,举办了四期法律培训班。2008年9月16日—19日,省局在西安半坡博物馆举办了全省文博系统干部法律培训班。来自全省各市、县60名文博系统干部参加了此次培训。培训班采取专题辅导的形式,聘请省政府法制办专家和文物管理专家,为培训班学员进行了国家《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劳动合同法》、《文物保护法》和《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陕西省依法行政监督办法》(省政府第123号令)的辅导讲座。陕西省文物局局长赵荣为培训班学员做了动员讲话,强调指出,陕西省文物局本届领导班子十分重视依法行政工作,省局“依法行政、科学管理、目标责任”12字工作方针放在首位的就是依法行政。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文物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对文物干部的法律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从思想深处认识到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学法、懂法、用法。副局长郭宪曾针对文博系统干部在工作中涉法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文物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侧重点、执法效果的保障等相关内容为学员做了专题辅导。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宣部、国务院国资委、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经营管理能力,适应新形势对企业依法决策和依法经营管理的要求,繁荣我省文化产业,2008年9月22日—26日,省文物局在省军区招待所举办了全省文物拍卖企业、文物商店、文物复制企业法人法律培训班,全省共90余家文物企业法人或法人代表参加了法律培训。这次培训聘请了法律专家,对企业法人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专题辅导。省文物局副局长郭宪曾还为企业法人进行了文物法规辅导讲座。这次企业法人法律培训的通讯报道在国家文物局网站全文转载。
2.换发和申领新版《陕西省行政执法证》。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换发和申领新版〈陕西省行政执法证〉的通知》精神,省局下发了《关于换发和申领新版〈陕西省行政执法证〉有关事项的通知》,确定了执法人员的培训方案,对各单位上报的执法人员资格进行了初审。2008年3月24日—28日、3月31日—4月4日,省文物局在省军区招待所举办了两期换发和申领新版陕西省行政执法证法律培训班,共培训文物执法人员84人。此次培训分公共法和专业法两个部分,按照行政立法、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行政救济、行政处罚等4个专题进行辅导,共举办法律讲座10次。培训班聘请省政府法制办专家为执法人员进行了公共法规的专题辅导。省文物局局长赵荣进行了动员讲话,要求大家提高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水平,推动我省早日实现“文化强省”的战略目标。副局长郭宪曾就新形势下文物执法的热点、难点问题,为执法人员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文物专业法规的专题辅导。培训结束后,进行了由省法制办监考的公共法考试和由省文物局组织的专业法考试。84名执法人员全部通过了考试,获得了省政府颁发的新版《陕西省行政执法证》。省政府法制办在《关于申领和换发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培训考试工作情况的通报》中对省文物局的换证工作进行了表扬。
3.组织局直属单位开展“12·4”
全国法制宣传活动。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纪念改革开放30年,坚持“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省局组织直属单位深入开展“12·4”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西安半坡博物馆组织全馆干部进行了法律考试;西安事变纪念馆张贴法律知识宣传画,传播法治精神;法门寺博物馆以召开座谈会、举办法制讲座等形式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调动了全馆干部职工参与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积极性;汉阳陵博物馆邀请杨全虎律师为全体中层干部和职工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知识讲座,并现场解答了大家提出的有关法律问题;乾陵博物馆为了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顺利进行,制订普法教育具体计划和内容,安排宣传车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宣传,散发文物保护知识小册子及宣传画,并派讲解小分队深入周边学校宣讲文物法规。
4.为配合“奥运法制宣传万里行”活动,扩大奥运法制宣传的社会影响,按照省委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奥运期间加强法律宣传的要求,省文物局组织局直属单位学习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文奥运法制同行”主题宣传工作的通知》,下发了《陕西省文物局系统关于组织收看奥运法制宣传音像资料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干部职工收看奥运公益广告宣传片《福娃说法》,有力地配合了奥运法制宣传。
5.开展法制讲座和法律咨询。
组织法律专家为局直属单位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等法制讲座。组织局机关和局直属单位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关于组织开展全省防范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专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等新颁布法律及重要文件的学习。局法规处为有关厅局、基层干部、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解惑答疑二百多次。
6.按照省委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关于全省2008年度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陕法治办发〔2008〕35号)的要求,组织省文物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科级干部参加考试,并上报了处级领导干部成绩和厅级干部试卷。
7.召开局直属单位法制工作会议,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管理,对局直属单位进行了“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
【立法工作】
1.修订《陕西省文物复制品生产和销售管理办法》(省政府第54号令)。经多次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形成了《陕西省文物复制管理办法》修订稿草案,上报省政府法制办。在省法制办组织下,经过五次反复修改,上报省政府常务会审批。
2.制定《陕西省博物馆条例(草案)》。针对我省博物馆数量多、门类全的实际和办馆主体多元化的趋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上位法的规定,省局会同有关部门成立了相关课题组,多次召开博物馆馆长及相关负责人会议,调研全省博物馆现状和存在问题,起草了具有陕西特色的《陕西省博物馆条例(草案)》。至年底已完成《陕西省博物馆条例(草案)》初稿。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立法工作。
对国家和省上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博物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认定条例》,以及《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陕西省宗教事务条例》、《陕西省档案管理条例》、《陕西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共建共享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等7部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修改意见。
【社会文物管理】(www.xing528.com)
1.本年度,召开了2次企业法人会议。2008年1月21日—22日,陕西省文物局在省军区招待所召开了全省文物复制单位工作总结会。此次会议共有文物复制单位的57名代表参加。会议传达了《关于加强全省文物复制品生产和出境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文物发〔2007〕152号),下发了《请求办理〈陕西省文物复制品出境许可证〉的报告》及《拟出境文物复制品目录》标准样本,会议聘请省工商局、陕西检验检疫局及西安海关负责人讲解文物复制品出境报关政策。副局长郭宪曾出席会议并做了题为《狠抓治理整顿强化法制观念提高服务意识开创我省文物复制生产工作新局面》的讲话,回顾了2000年以来陕西省文物复制生产工作的历程和近年来省文物局在文物复制管理工作中取得的成绩,针对当前文物复制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要求各企业开拓进取,锐意图新,为繁荣陕西文化产业做出新贡献。西安天益公司代表作了“树立精品意识、做大做强文物复制企业”的经验汇报,西安碑林博物馆代表作了“依法开展文物复制品经营活动”的经验汇报,宝鸡市文物局代表作了“文物复制生产管理工作的经验汇报”,临潼区文化局代表作了“秦俑文物复制品整顿工作汇报”。参加会议的代表还有西安市文物局、咸阳市文物局、长安区文物局分管文物复制的领导。
1月23日,省局在陕西省军区招待所召开了2008年全省文物拍卖企业、文物商店法人工作总结会。此次会议共有19家文物经营单位参加。会议传达了2007年全国文物拍卖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了国家文物局《关于国有文物经营单位交税标准的通知》(文物博函〔2007〕1214号),传达了全国文物法制工作会议工作报告和会议总结。陕西省文物商店、陕西文德拍卖有限公司等法人代表介绍了企业成立以来的经营情况以及做大做强文物企业的体会。会议对2007年工作进行了总结,对2008年工作进行了部署。
2.整顿全省文物市场。为了搞好全省文物市场整顿工作,省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文物市场整顿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文物发〔2008〕61号),并组织人员深入到西安、渭南、咸阳等市的文物市场进行实地检查。
3.对全省文物复制单位进行2008年资质证年审,为符合条件的69家文物复制单位换发了文物复制资质证。
4.依法对申请成立文物商店的两家公司的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考察,批准成立了洛南县文盛文物商店、西安力邦文物商店。
5.依法对陕西宝隆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申领《文物拍卖许可证》、陕西丽融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文物拍卖许可证》公司名称和地址的材料进行了审核并上报国家文物局。依法对西安天宝阁文物商店变更名称的材料进行审核并下发批复文件。
6.依法审核文物商店拟销售文物5批4205件,审核文物拍卖企业文物拍卖标的5批555件,审核办理了拟出境文物复制品65批20775件。
7.依法对申请成立文物复制企业的上报材料进行了初审并进行实地考察,对西安市临潼区秦豪文物复制厂、临潼区西杨文物复制厂、临潼区天和工艺厂3家企业下发了《陕西省文物复制资质证》。
【推进文物企业发展工作】
1.调研全省国有、民营文物企业。2008年4月15—16日,省文物局局长赵荣率省局法规处、博物馆处、局鉴定组等相关人员,对陕西文德拍卖有限公司、陕西国衡拍卖有限公司、陕西瑞晨拍卖有限公司、陕西省文物商店、陕西盛宝斋文物商店、西安市文物商店、陕西天都文物商店、陕西省文物复仿制公司、西安天益仿古工艺品有限公司、西安市长安区陇洲工艺厂、西安市长安区特种仿古工艺厂共11家文物企业以及西安市书院门古玩市场进行了调研。赵荣等一行在调研中逐一走访了这些国有、民营文物企业的经营场所,对各企业的守法经营情况进行了检查,与各文物企业法人进行了座谈,广泛听取了国有、民营文物企业的经营汇报,了解了当前国有、民营文物企业的基本情况、现状,对制约国有、民营文物企业发展的瓶颈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2.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副省长景俊海2008年7月14日在大唐西市考察调研时“建设文物强省、建立区域性的文化市场、打造全国文化亮点”的指示精神,推动我省文化产业发展,省局成立了调研组,对全国及西安市的古玩艺术品市场发展进行分析,并对大唐西市进行了实地调研,提出了《支持大唐西市发展文化产业的意见》上报副省长景俊海。
同时,根据副省长景俊海关于“发展规范拍卖、形成市场效应”的指示精神,10月6日,局长赵荣、副局长郭宪曾召集局鉴定组、局博物馆处、局法规处负责人进行座谈,对如何发展文物拍卖企业进行了政策研究。省局在对全省文物拍卖企业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深入分析了文物拍卖企业发展的现状和存在问题,提出了《关于发展我省文物拍卖市场的意见》。
3.组织相关企业积极参加第十三届西洽会。9月11日、10月20日局法规处两次召开全省文物拍卖企业法人会议,传达“关于征求第十三届西洽会总体方案意见的通知”、“关于策划第十三届西洽会投资贸易促进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文物拍卖企业要高度重视,积极参加,精心准备,充分展示自己,为第十三届西洽会做出贡献,积极参加第十二届东西部贸易洽谈会。
【其他工作】
1.配合省政府研究室编撰《陕西省非公有制经济概览》一书中有关文物企业发展的内容;配合国家文物局完成《文化遗产保护地方法律文件选编》一书的法律汇编工作。
2.上报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省文物局五年立法规划;上报省政府法制办省文物局2009年立法计划;上报2008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统计报表及2008年规范性文件统计报表;完成省审改办下达的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完成上报省政府法制办《陕西省文物局行政执法依据目录》。
3.认真完成了《陕西省文物局“五五”普法自查总结》、《陕西省文物局依法行政总结》、《陕西省文物局依法行政自查报告》和《陕西省文物局改革开放以来法制建设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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