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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历史学:探讨历史学和民族学的关系

时间:2024-08-1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从一开始,民族学就形成了与历史学研究相结合、用民族学来解释古代历史的特点。把历史学与民族学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仍然是今后进行历史学研究和民族学研究的一个主导思想。与历史学尤为不同的是,民族学力图摆脱那些具体的历史形式和偶然性的因素,要揭示其中共同的本质和必然规律。一言以蔽之,民族学的研究促进了历史学中民族史的进展。

何为历史学:探讨历史学和民族学的关系

第三节 历史学和民族学

民族学是以民族为对象的一门学科。民族学中的民族史研究就是历史学的一个组成部分。民族学对于现存的古代民族的研究,为历史学的研究提供了活的“社会化石”,是人类认识历史的直接实践。民族学这方面的研究,一方面具有直接性,另一方面又具有间接性。民族学的研究及其成果,也同样是人类认识历史的一种来源、一种动力、一个检验标准。民族学研究对于古代社会历史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民族学的产生、发展及其特点

“民族学”一词译自西文的Ethnology,它是由古希腊语里的Ethnos,意思为“人群”,可以指称部落、民族或种族,以及Logia,意思为“学问”,两个单词合成的。曾经有人将它翻译成“人种学”、“人种志学”等等。

民族学作为一个独立的学科,是从19世纪才开始出现的。当时的西方学者对美洲、非洲、大洋洲等地的许多原始部落进行了大量的调查,从而孕育出这一门新的学科。但是,作为一种萌芽状态,民族学早就存在于自古以来的许多历史学著作之中。古希腊、罗马的许多历史著作中都包含着丰富的民族学材料。古希腊“史学之父”希罗多德在他的历史著作《历史》中记录了他游历希腊和波斯帝国的许多地方所见到和听闻到的各地民族风俗制度等内容。古罗马的恺撒大帝在他的《高卢战记》中也记录有许多的民族学材料。我国的情形也差不多。汉代司马迁的《史记》中有《匈奴列传》、《大宛列传》等篇章,记录了汉朝时候的各个少数民族的情况。从《史记》开始的《二十四史》里,蕴藏了大量丰富的民族学材料,除此之外的许多文学和历史学著作也都有关于民族情况的宝贵的记载。在民族学还没有成为一门独立学科之前,有关民族方面的资料都是作为历史学、地理学方面的资料来看待的,这就形成了民族学的材料与一般历史、地理知识相渗透的特点。那些古代著述中的材料是民族学和历史学共同的宝贵财富

公元前57年到前51年,恺撒率罗马军队征服了高卢北部,即现在的比利时境内的凯尔特人

20世纪初期,西方民族学开始传入中国。从一开始,民族学就形成了与历史学研究相结合、用民族学来解释古代历史的特点。国学大师刘师培[2]在1903年出版的《中国历史教科书》中利用了民族学的观点来解释我国的古史,例如他认为《礼记》中提到的阳侯杀死穆侯并且抢劫了穆侯的夫人,这个事件其实是古代掠夺婚的遗留,这种说法令当时的读者都感到耳目一新。蔡元培先生的《说民族学》一文专门论述了民族学与历史学之间的关系,他结合古代的历史典籍,运用民族学的观点重新阐释一些历史现象,比如他注意到中国最古老的姓氏往往多从女字旁,以《诗经·玄鸟篇》中称商朝的始祖为有妫,《诗经·生民篇》称周朝的祖先为羌嫄等,由此他认为中国古代存在过母系制度。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的民族学有了迅速的发展,已经初步建立了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民族学体系。我国作了空前规模的民族调查,写出了20亿字的调查报告和资料,其中已经有公开出版的著述。如此丰富的材料对于研究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历史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有很多历史学者采取“以今证古”的方法,利用民族学所提供的丰富多样的材料进行历史研究,取得了很多重要成果。把历史学与民族学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仍然是今后进行历史学研究和民族学研究的一个主导思想。

民族学是调查、记载和研究各个民族的各种风俗、制度以及其社会发展规律的一门学科,它涵盖着以民族为研究对象的多个学科,包括民族学(文化人类学)、民族史、民族理论、民族经济、民族艺术等分支学科。

就民族史这个分支学科来说,民族学和历史学在资料上具有一致性,但是又有所区别。历史学中的民族史重点是研究各个民族的历史状况,要通过大量的翔实材料按照年代的先后顺序来考察发现的历史事件、历史人物,从而反映整个的历史进程。历史学的研究不仅不会排除各种具有偶然性的历史事件,反而正是通过这些充满偶然性的事件的具体过程,来揭示和表现历史的必然性。民族学则不是这样,民族学研究的重点在于各个民族的现状,追溯过去的历史,并且着眼于民族发展在某一个历史阶段的典型形式。与历史学尤为不同的是,民族学力图摆脱那些具体的历史形式和偶然性的因素,要揭示其中共同的本质和必然规律。民族学与历史学在这里的关系是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这样就决定了这两门学科能够起到相互补充和促进的作用。民族学在研究民族特点的形成过程和原因的时候,必须追溯历史,借鉴历史学研究中民族史的研究成果。反之亦然,历史学研究中的民族史研究也必须了解民族的现状,利用民族学的研究成果,以便站在已有的高度来考察过去的历史。对于某些比较特别的民族的历史研究,由于文献资料的匮乏,运用一般的历史学方法难以进行研究,这种情况下,尤其需要利用民族学的有关资料来填补空白与不足。民族学关于文化习俗的研究,对于民族史研究探索古今各个民族之间的演变也是大有裨益的。一言以蔽之,民族学的研究促进了历史学中民族史的进展。

对于较落后地区的民族的调查和研究,历来在民族学研究的传统中占有优先的地位。这种现存的古代民族可以作为认识和研究人类古代社会的活的标本。古代社会的遗留物可以分成两种,一种是死去的残骸,表现为各种古代的遗物遗迹,以之为研究对象的就是考古学;一种是存活的有机体,表现为现存的古代原始居民,这就是民族学所要研究的对象。民族学研究现存的古代民族,通过对他们的考察分析从而探索对人类早期社会的认识。民族学这方面的研究实践,对于历史学来说,是认识历史的一种直接的实践活动。民族学研究现存古代民族,其主要方法是去实地进行调查和研究,这种方法称之为“田野工作法”和“直接观察法”。由于民族学所研究的对象去古未远,在不同程度上保留着古代社会的遗迹,因而能够最直接最形象地呈现出人类社会早期的原生形态,有助于我们理解人类早期社会如何发生发展的种种状况。民族学在这方面的实践,其重要性,甚至连考古学也不能够替代。因为,考古学的实践固然对认识古代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考古学所能够提供的资料只是死去的遗骸,不是也不可能是古代社会的活体,而民族学的研究实践则在这方面显示出了无可比拟的优越性,它能够提供原始社会形态残余的活化石,在这样活生生的模型中,考古学材料所难以说明的各种抽象关系,都能够窥见一斑。(www.xing528.com)

这是一尊衣着华丽服饰的古印第安人贵族雕像。

民族学通过田野工作对古代社会的活化石进行解剖所得到的材料,具有双重的特性。当我们由这些活体中去寻找古代社会的种种信息,是直接性的。但是,当我们经由这些活体而去认识另外一些古代民族的情况,那么就是间接性的。美国有一位著名的民族学家叫做摩尔根的,他在美洲印第安人那里进行了40年的实地调查,以此为基础写了《古代社会》这本书。在此书中,他分析了氏族的本质,证明氏族是原始社会的基本组织形态,并且确定了人类社会最早的氏族都是实行母权制度的,人类社会的发展是由母系氏族转变为父系氏族的一个过程。他研究了关于亲属的制度,说明家庭的产生是一个历史的范畴,并且确定了婚姻和家庭的顺序演进形式,是由血缘家庭、普那鲁亚家庭、对偶家庭、父权制家庭和一夫一妻制家庭逐渐递进的,从而为我们描绘出一副婚姻和家庭的发展史画。摩尔根从北美印第安人中发现了原始社会内部组织的典型形式,揭示了古代社会氏族的真正本质和共性,这是直接性的,并且具有普遍的意义,在原始历史的研究方面开辟了一个新时代。正如恩格斯所言:“摩尔根的伟大功绩,就在于他在主要特点上发现和恢复了我们成文历史的这种史前的基础,并且在北美印第安人的血族团体中找到了一把解开古代希腊、罗马和德意志历史上那些极为重要而至今尚未解决的哑谜的钥匙。”而由摩尔根的研究成果出发去认识其他民族、国家的古代社会,这就不是直接性的,而是间接性的。因为各个民族和国家的具体情况不同,所以他们在历史上的表现不是完全一致的。历史的统一性存在于历史的多样性之中,摩尔根的研究虽然提供了一把打开古代社会之谜的钥匙,但它终究仍然只是钥匙,不能随便套用,削足适履,要想利用这把钥匙来解释其他各民族、国家的古代历史,还需要从具体的历史环境和历史事实出发,把握其特殊性,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二、古史研究与民族学实践

民族学的实践,和考古学的实践一样,都是人们认识历史的一个重要来源、动力和检验标准。关于原始社会历史的认识,可以说就是从民族学开始的。马克思和恩格斯吸取了民族学的研究成果,对于创立唯物史观,深入揭示原始社会的发展规律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写于1845年至1846年间的《德意志意识形态》已经初步形成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而关于原始社会的真实状况,尤其是它的发展规律还不是非常了解,一直到摩尔根的《古代社会》出版以后,马克思仔细阅读了此书之后,写出了《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后来恩格斯在马克思这份摘要的基础上,写出了不朽的皇皇巨著《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在这本书中,恩格斯揭示了原始社会的发展规律,为研究原始社会的形态奠定了科学的基础。从这里可以看到,正是民族学的实践推动了马克思、恩格斯的认识不断进步,把人类对原始社会的认识提高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民族学的实践对于历史认识具有重要的检验作用。从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以来,直到19世纪的60年代,传统的看法认为人类最古老的家庭形式就是古希腊古罗马的父权制家庭,自古就存在着一夫一妻的制度,父权家庭就是人类社会的出发点和永恒的细胞。但是,摩尔根的《古代社会》一书以崭新的观点和大量确凿的事实,证明了这一类说法并不与历史实际相符合。关于古代社会的氏族公社的认识,文献的说法究竟正确与否,通过民族学对各种现存公社的残迹的研究实践,有的说法得到了纠正,有的说法得到了证实。民族学的研究实践,还揭示了不同的民族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和不同的历史层次。这样一来,民族学就不仅仅只是对历史科学关于人类历史发展规律的认识做出了检验,而且它还以生动新鲜的具体材料丰富和发展了人们关于人类历史发展规律的认识。

《皇清职贡图卷·鄂伦春人》。鹿和鄂伦春人有着密切的关系。

民族学实践对于原始社会的研究有着不可替代的贡献。因为人类原始社会还没有文字的记载,考古发现的遗址遗物都是一些死去的不能说话的东西,所以需要民族学的鲜活资料与之互相印证比较,以期求得正确的解释。民族学能够恢复和再现人类早期的社会、经济、文化面貌各个方面,具有历史学、考古学都不能够达到的特殊作用。正是因为这样,一般的关于原始社会史的著作,都不得不在非常大的程度上依赖民族学的资料。民族学不仅可以解决诸如婚姻形态、氏族本质等一系列考古学所无法解决的重大问题,同时一些微小的实例也依赖于民族学的成果。比如在考古中发现骨针以后,人们一直都无法弄清楚原始人是用什么来做线的。民族学的调查发现,鄂伦春人用鹿筋来做线,如此一来就解决了这个秘密。又比如在齐家口文化、大汶口文化等地的考古发掘中,发现一种用猪的下颚骨以及猪牛等牲畜的头骨陪葬的现象。由民族学研究提供的资料,我们知道黎族景颇族有一种在死者新起的坟头挂牛头的习俗,而佤族有一些人家还会在屋内和房前的墙上挂许多的水牛头骨,从这个信息出发,历史学家们分析用猪牛的头骨来陪葬的现象应该是原始社会末期私有制出现之后的产物,是阶级出现以后,贫富分化逐渐产生,一部分富裕的人显示财富的一种表现。

对于奴隶制度社会、封建制度社会历史的研究,尽管有相当多的文献资料可资利用,而民族学的实践也依然具有其不可忽视的重要意义。我国有56个民族,有相当一部分民族还分别处于三种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这些民族提供了各种活生生的标本,对于我们理解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现象,澄清许多古代历史中因为受到资料的限制而导致众说纷纭的问题,都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当然,民族学的实践及其所获得的材料,对于历史学的研究来说,也具有它的局限性。因为民族学所研究的对象即那些古代社会残留的活标本会逐渐受到现代文明的影响渗透,从而失却其具有研究价值的原汁原味。社会的发展是不平衡的,在多民族国家里,那些原始居民往往杂居于先进的民族之间,不可能不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即使在一些落后的第三世界国家里,由于资本主义的世界性扩张,形成了资本主义的世界体系,所以当地的土著民族也不可能保持纯粹的原生状态,不可避免地会受到现代文明的渗透,从而呈现出错综复杂的社会形态特点,有的甚至还可能在现代文明的侵蚀中面目全非。对于这样的情况,就需要进行细致的分析,去伪存真,剥去外表的东西,得到真实的原型。以我国云南省的纳西族为例,他们实行的一种走婚制度,规定男不娶,女不嫁,不同氏族的男子在夜间去走访他所中意的女子,过一种称为“望门”的偶居生活,双方互相成为“阿注”,“阿注”就是朋友的意思。双方所生的子女由女方负责抚养,财产继承和血统也按照母亲这一方的家庭来计算分配。这种走婚的形式和典型的母系家庭一直保持到我国的民主改革之前。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可以用来讨论母系氏族公社的形式、特点的例证。但是,近几十年来,由于外来的经济文化因素的影响,在其内部缓慢发展出了母系、父系并存的家庭和父系家庭,使得当地民族的特点发生了部分改变。这就需要细致地分析,剔出其中的后起因素,以恢复它的原生状态。另外还需要注意的是,民族学的材料,对于从一个民族的情况出发去认识其他古代民族的历史面貌,是一种间接的途径和方法,所以在利用材料的时候,就必须采取审慎的态度,力求避免机械化的比附,从而保留历史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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