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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学中编和著的相互渗透及影响

时间:2024-08-1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史著的编撰实践中,编和著往往彼此伴随、相互渗透,成书时往往编中有著、著中有编。

历史学中编和著的相互渗透及影响

第二节 史书的编和著

一、区别编和著

社会输出研究成果是所有科学研究的最终目的,史学研究的成果除了少量表现为历史文物的发现和整理之外,绝大部分表现为文字著作,因此史书编著对于历史研究是至关重要的。

史学著作一般分为编与著两大类,也可以称为编述和论著。前者指的是根据现实的需要,将前人或他人发现的资料或研究成果重新加以编次,或改变线索、或调整结构、或增删内容等等。后者则指在整理、分析原始资料的基础上提出新的观点,阐发自己的主张从而创立学说等。揭示新的史实也属于著的范围。编主要用于史料汇集、观点摘录、史事叙述和各种教科书的编写等方面,比如郑天挺主编的《明清史资料》、《新华月报》编辑部编的《历史新观点文摘》、章开源主编的《辛亥革命史》、朱绍侯主编的《中国古代史》等。而著主要用于史学评论、史料考评、人物评传以及对前人著作的注、补、析疑和纠谬等。其成果分为专著和论文两种,比如王国维的《殷周制度论》、李大钊的《史学要论》、郭沫若的《中国古代社会研究》、杨向奎的《中国古代史论》、李侃的《中国近代史散论》、赵俪生的《寄陇居论文集》等。

离骚》的作者屈原画像。屈原(约前340—约前278),中国最早的大诗人。战国楚国贵族,曾辅佐楚怀王,做过司徒三闾大夫,后因怀王听信谗言被革职,楚襄王即位时被放逐。后因秦军攻破楚国都城郢,他深感自己的理想无法实现,遂投江自杀。

古人对于编与著的区别早有深刻的认识,通常情况下,他们称编为“述”,而以“作”来指称“著”。孔子曾自谦说自己一生“述而不作”;司马迁认为自己只是“编次”了《史记》,而不像《春秋》、《离骚》和《国语》那样属于著作。从这两位早期史学大家的话看来,在上古时期,人们就已经把“述”与“作”视为两个不同的概念而加以区别。清代著名经学家焦循在谈到二者区别时说:“人未知而己先知,人未觉而己先觉,因以所先知先觉者教人,俾人皆知之觉之,而天下之知觉自我始,是为‘作’。已有知之觉之者,自我而损益之;惑其意久而不明,有明之者,用以教人,而作者之意复明,是之谓‘述’。”

然而,编与著的区别也只是个相对的概念,二者之间并不存在绝对的界限。在史著的编撰实践中,编和著往往彼此伴随、相互渗透,成书时往往编中有著、著中有编。因此,现代不少史学著作往往题为编著,这也说明它们之间是难于截然分开的。

区别编和著在历史编纂学上意义重大。根据这种区别,史学工作者可以明确所要编撰的史著的性质。编或著的不同性质决定了该著作应该采用怎样的体裁、体例和编写方法。弄清楚这些之后,作者可以提高自身的编撰水平和史著的质量,还有助于克服随手摘录一些材料拼凑成文、连缀成书的不良习惯。

二、长编和考异

积累材料、选择材料是史书编著的前提。长编是我国传统史学中积累材料

的高级形式,考异是史家用来选择材料的一种常用的办法。

北宋官员幞头、朝服、腰带

司马光在编撰《资治通鉴》之前,先著了一个《资治通鉴长编》。他的助手刘恕、范祖禹等按照时间顺序,把各种历史记载中的重大历史事件,采录原文,将事目罗列在一起,编成“丛目”。继而根据丛目写成“草卷”,也就是长编。他们对长编进行几次删削,熔炼成文。司马光等人在长编上花费了许多工夫。比如负责编写唐代长编的范祖禹写了六七百卷的篇幅,经司马光反复删改后凝练成现有的81卷。据称《资治通鉴》成书后的稿本堆满了三个房间,这其中长编的初稿和删定稿大约占据了很大的分量。长编的编写对于《资治通鉴》称为史学史上的一部杰作具有决定意义。长编的编写在工作方法和要求上有三条要求,这也是在《资治通鉴》长编的编写中摸索和确立的。第一是“依年月编次”;第二是“宁失于繁,无失于略”,保证史料的全面和完整从而便于选择;第三是分工之外,更要注意合作,防止遗漏史实。比如为了贯彻第三条要求,司马光等人采取了这样的做法:隋以前由刘攽编写,唐代由范祖禹编写,五代由刘恕编写。唐高祖起兵以前和唐哀宗禅位以后的史事,负责编写唐代的范祖禹要“令书吏别用草纸录出”,分别送刘攽、刘恕,“令各修入长编中”。对于编著编年体史书来说,长编之作固然必不可少,对于其他体裁史书的编写来说,长编也非常重要。根据不同史书体裁的特点,长编编排材料的时候要作相应的改变。比如纪传体史书可以主要以人物为目,分别汇集成编,而典制体的史书则可以按不同典制划分成编。长编工作,主要任务是搜集、排比、编辑史料。史料经过初步处理后,歧异很多,而且难辨真伪,所以对史料进行鉴别、考订并决定取舍的工作就是非常必要的了。这就是考异工作。自司马迁撰《史记》起,中国史学家就已经认识到考异工作的重要性,注意考订史料。其方法是存而不论,这实际上是一种存疑的办法。我国第一部专讲考异的著作是东晋孙盛的《异同评》。南朝的裴松之注《三国志》,引诸家之论以辨明是非,或参考前人著作以考核异同,这都属于考异的范围。(www.xing528.com)

考异工作有很多种不同的形式,同是对史料的校订,有专就一部史书所记史事错误进行校订的,比如北宋吴缜的《新唐书纠谬》、《五代史纂误》;也有专就一部史书刊本上的讹误进行校订的,比如刘攽的《西汉刊误》、《东汉刊误》。还有对多种史书校订文字、纠正记事谬误并考释训诂名物的,比如清人钱大昕的《廿二史考异》。阎若璩的《古文尚书疏证》是要证《古文尚书》之伪,而崔述的《考信录》则是要考证出古史料之信。

司马光的《资治通鉴考异》一书是考异著作中尤其应该受到重视的。此书共30卷,原是独立成书的。元代胡三省的《资治通鉴音注》将《考异》条文分别注于《资治通鉴》有关正文下,将二者合为一书,但《考异》仍有单行本传世。前人多考异旁人著作,在《资治通鉴考异》中司马光开创了自撰考异并撰为专书的做法。另外,他“参考群书,评其同异,俾归一途”,这种方法为后人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长编和考异,决不是简单的技术性工作,其史料取舍反映出了作者的学术水平,不仅要求史家有渊博的学识,还要求有深刻的历史见识。

三、直笔的优良传统

秉笔直书是我国史书编著的传统。这个传统在春秋时期就已经起源了,晋国史官董狐[1]不畏权势,如实记载“赵盾弑其君”的事件。孔子称赞其为“古之良史”。齐国太史兄弟三人与南史氏不顾生命危险,留下“崔杼弑君”的记载,深受后人敬仰。后来,随着史学的发展,这个传统成为一些史家撰述上的一条基本原则。司马迁的《史记》被誉为“实录”;孙盛著《晋阳秋》,“词直而理正”;北魏的崔浩在记载魏的先世时“事皆详实”;隋代王劭所撰的《齐志》“叙述当时,亦务在审实”;唐代著名史家吴兢因为直笔撰“实录”,被后人称为“后世董狐”。

忠于历史事实是直笔的基本要求。从上文可以看出,所谓“实录”、“详实”、“审实”都强调一个“实”字。而“不实”和“失实”则被看做最大的缺陷。实与不实是检验一个史家或者一部史书是否直笔的主要标准。忠于历史事实与故意隐瞒、歪曲、篡改历史事实相对,但也不能摆脱当时历史条件和作者阶级地位的局限。

编著信史是直笔的根本目的。先秦诸子常常谈及“信”,他们对信有很多阐释。孔子告诫弟子“谨而信”,即说话要谨慎、诚实,教导他们“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孟子主张把“孝、悌、忠、信”作为治理人民的重要内容。这里的信,或指人的行为,或指人的品德,但都强调了可靠、诚实的重要。同理,历史可信才可以称为信史。根据刘勰的说法,信史有两条标准,一是“述远”而不“诬矫”,二是“记近”而不“回邪”。也就是说史家要正确处理历史材料,正确对待现实社会。史家只有“析理居正”才能写出信史。

文心雕龙》书影。刘勰撰。刘勰(约465—约532)认为史学家应正确处理史学材料,正确对待社会现实。

古人认为信史是具有劝诫作用的,因此是顺应现实需要的产物。刘知几在《史通》里指出,撰写历史的目的是要“申以劝戒,树之风声。其有贼臣逆子,淫君乱主,苟直书其事,不掩其暇,则秽迹彰于一朝,恶名被于千载”。封建帝王中有一些懂得这种劝诫作用的人,比如唐太宗“以史为镜”。另外,为后人留下信史也是着眼将来的,这样可以给后人留下精神财富,这体现了古代史家对于历史的负责态度。所以,写出信史,不仅是社会对正直史家提出的希望,也是那些史家对于自己品德行为的基本要求。

史书编著中的直笔是作为曲笔的对立物而存在、发展的。“曲笔阿时”、“谀言媚主”是曲笔的目的,有的时候,曲笔也可能为了“假人之美,藉为私惠”或“诬人之恶,持报己仇”。曲笔作史从古代起就已经有了,或是任性褒贬,随意抑扬;或是趋炎附势不惜篡改历史。这种行为在“文化大革命”时已然泛滥成灾,需要我们的警惕。

直笔的传统本质上是为了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的,受到历史和阶级的局限。但是,它要求史家根据他所处的那个时代政治道德标准来编著史书,要求史家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对待他们所从事的工作,这一点是非常可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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