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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学中的主客体:理解历史认识的关键

时间:2024-08-1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三是知识结构方面的因素。第四是历史认识主体的生活经验。其次,应该在历史研究中进一步强化自觉的主体意识。造成历史认识区别于一般认识活动的根本原因,却不在于主体方面,而在于历史认识中客体的特殊性。

历史学中的主客体:理解历史认识的关键

第三节 如何理解历史认识中的主客体

历史研究中,我们常常会发现这样一个有趣的现象,那就是,面对同样的历史资料,不同的研究者所得出的历史结论却并不一致,有些甚至还大相径庭。譬如,封建史家可能会把农民起义诬为盗贼,而无产阶级史学家则把农民起义视为反剥削压迫的英雄。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呢?除了阶级立场、指导思想、理论方法等不同之外,最主要的还在于研究者各自不同的独特主体意识结构。形成史学研究者不同的主体意识结构的因素非常复杂,但是,其中包含有一些基本的稳定不变的认识因素,这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哲学观、世界观的影响。在史学家的主体意识结构的全部认识因素中,哲学观点居于主导性地位,对其他认识因素起着一种支配的作用。如果人们的历史认识,没有清醒的正确的哲学观点做指导,那么,认识活动必然带有极大的盲目性,主体也就不可能窥见历史的深层,达到对历史本质的规律性的认识。

其次是政治立场问题。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是历史学家的社会属性,它虽然不是一种具体的认识因素,但是在历史认识活动中却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任何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政治立场,虽然有时候历史研究者不会公开言明自己的政治立场,甚至故意淡化和掩饰自己的政治立场,但是,他对现实政治的看法和理解,都会暗含在其他各个方面的研究之中。

第三是知识结构方面的因素。知识结构是历史研究者以往接受的全部文化教育所获得的知识的总和,它包括知识水平、思维方式、认识能力等。这几种因素相互渗透、相互作用、相互融合,构成了认识主体特有的知识基础,知识基础作为主体意识结构中的一种重要认识因素,决定着主体的认识活动所可能达到的真理性程度。

第四是历史认识主体的生活经验。每一个单个的认识主体,都有自己特殊的生活阅历,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深刻而丰富的人生经验。这种特殊的人生体验和感悟,使认识主体在研究历史问题时具有一种特殊的体验色彩。因为历史是人的社会史,人们的社会生活经验很容易沟通人们对历史上社会生活的理解,因此,经验性认识往往成为历史认识的突破口。

第五是关于情感、气质方面的因素。情感因素往往不容易被察觉,但事实上,它渗透在人的一切认识活动之中,并和理性认识因素复杂地交织在一起。因此,我们在历史认识活动中应该从主观上努力,尽量把情感放在理智的基础上。性格气质也是主体意识结构中的非理性因素,而且是主体意识结构中最能显示个体差异性的心理因素。性格气质各异的历史学家,在治学风格上显示出不同的特色,所获得的历史认识在广度、深度上也都会有所区别。

主体意识结构的诸多因素,在主体的认识活动中都不是单独起作用的,它们之间相互渗透、相互包容、相互作用,从而形成了一个认识结构的整体功能体系。由于每个史学家具有不同的知识结构、独特的生活经验,情感意志、性格气质等心理因素方面的特殊素质,以及由这诸多特殊的个人因素而渗透于其中的哲学观点、政治立场,就使得每个史学家的主体意识结构都显示出鲜明的个性特征。

历史认识都是从一定的主体意识结构出发的,历史研究就是使客观历史在史学家主体意识中达到生动的再现。不同的历史认识成果,是不同的主体意识结构的产物,主体意识在历史研究中的渗透是客观的必然的事实。因此,绝对如实地再现历史是不可能的。过分追求完全客观性的历史认识,只是一种理想性倾向,它不仅是不现实的,而且还会带来许多不利的后果。

晚清政府为了苟延残喘,维护其统治地位,不惜出卖民族利益,同外国列强共同镇压义和团运动

既然主体意识在历史研究中不仅是客观的、不可避免的,而且又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那么我们就应该充分重视主体意识在历史研究中的地位。同时,我们不仅仅需要正视这一事实,而且还需要主动引导主体意识的走向,增强历史认识中的主体意识。那么,如何加强历史认识中的主体意识呢?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历史研究者应该从教条主义、本本主义、学理主义的束缚中解放出来。真正具有主体自觉性的历史学者,应该把自己关注的中心放在历史本身,而不能把经典作家的著作和言论作为自己关心的首要问题。其次,应该在历史研究中进一步强化自觉的主体意识。有没有自觉的主体意识,是否在历史研究中达到了高度的主体自觉性,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主体能动性的发挥,并最终影响着研究成果的价值。最后,加强历史认识中的主体意识,还必须重视历史研究主体的修养问题,包括主体哲学观、世界观的进步性,政治立场的革命性,知识结构的合理性,以及生活经历、人生体验的深化,高尚情感的培养,性格气质的锻造等诸多方面的因素。

主体与客体是一对哲学范畴,二者彼此相互规定,相互依存,就概念内涵来说,历史主体是社会历史的创造者和历史进程的影响者,历史客体便是历史主体进行对象性活动的对象。造成历史认识区别于一般认识活动的根本原因,却不在于主体方面,而在于历史认识中客体的特殊性。所以,要真正理解历史知识的性质,仅仅注重于历史主体的探讨是十分不够的,必须对客体范畴展开认真的研究。(www.xing528.com)

正确认识历史客体,需要把它与历史存在概念相区别。历史客体是与历史主体相对存在的一对范畴,而历史存在却是一种完全脱离认识主体而存在的自在之物,历史存在的概念扩大了历史客体的内涵,它包括人类以往整个历史活动的全部内容。总之,客体是认识论中的范畴,它不同于本体论中的客观实在,历史客体是历史认识论中的范畴,它也不同于历史存在。在认识了历史客体的基本内涵的基础上,我们才可以继续研究历史客体的重要属性。

历史客体处于一种动态的发展过程中,一方面,由于新的历史资料不断被发现,新的史料越来越扩大着历史认识主体的视野;另一方面,由于时代的变化、社会的发展、主体认识能力的提高,这都推动着主体不断从新的角度去研究历史、选择研究的客体、开辟新的研究领域。历史的客观存在是凝固不变的,但是历史的客体却是变化发展的,随着主体社会历史条件的变化以及主体能力的提高,从历史的可知性和人类认识能力的无限性上说,全部历史存在都有可能成为专题对象性认识活动的客体。

历史认识的必要前提,是历史研究主体要占有大量的历史资料,并透过历史资料去认识历史客体,而历史客体首先是作为客观史实存在的,所以,客观性是历史客体的首要属性。除了客观性之外,历史客体还具有一些其他方面的属性,这些属性对主体都产生深刻的影响,并规定着主体认识活动的形式、特点和方向。

首先,历史性。任何历史现象,都是特定的历史时代的产物,它赖以产生的历史条件以及它与周围环境的历史关联,决定了该历史现象的面貌。认识历史客体的历史性,最根本的问题在于对历史客体的历史环境的把握,要有一种巨大的历史感。没有历史感的人是无法理解历史的,如果我们获得了对于某个时代的历史感,那么,这个时代所发生的一切,在我们的理解中都会是理所当然的,否则,许多历史现象都会显得不可思议。

其次,完成性。虽然作为历史,无论是自然史,还是人类史,都是一去不复返的,都具有一度性的特点,但是,人类社会历史的活动还不像某些自然界的现象,可以“重复”地出现或者经过实验人为地让其“再现”。例如,生物界的植物,一年四季从种子种植、胚胎生芽、长成根茎、开花到结出果实这样一个过程,一般每年就都至少可以“重复”一次。物理中的电磁感应现象,亦完全可以在实验室中,通过实验,一次一次地予以完成。化学中的现象也是这样,某些元素的氧化和还原,就都可以在一定的设备下,经过实验或者工艺流程,使之反复地出现。人类社会的活动却只能够是一过即逝,谁人再也不能让其“重演”。秦朝过后是汉朝隋朝灭亡续大唐;前朝一切只能成为故事,再也不会出现在新朝的历史中。正像《红楼梦》中说的那样:“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曾经演出过叱咤风云历史活剧的帝王将相们,一个个地只能够作古,是不能够再生的。他们所表演的历史活剧,自然也就只能够载之千古,而不会再现于后世重演。

此为隋炀帝巡游江都时所使用的龙舟图。据史书记载,每次巡游的船队绵延百余公里,所耗费物资不可胜数。隋炀帝的残暴统治,导致各地百姓纷纷揭竿而起,最终被李唐王朝取而代之。

历史认识的对象,是人类社会过去已经完成的历史行程,它已经消失并且永远不可能重新复现,完成性是历史客体区别与其他认识客体的基本属性。在历史认识活动中,主体无法经历像人们认识现实事物那样的直观、生动、具体的感性认识阶段,历史学家只能通过史料客体去恢复历史的原貌。在恢复过程中,主体性过多地参与到了对历史事实的建构之中,因此就使历史的鉴别显得特别重要。但是,同样是由于历史客体的完成性,使得对历史认识的检验变得特别困难,可以说,完成性是历史认识中一切困难的终极根源。

再次,复杂性。这是与自然史相比较而言的,自然界是没有意识的存在,在自然史上充满自然力的支配,但一切都是在一些全然无意识、无辨别力、无目的的因子的交互作用与影响下运动与运行的。人类社会的历史却不是那样“简单”,它在受着历史规律支配的同时,还受着有意识的人的牵动。这是因为人类社会历史归根结蒂是由人的活动所创造的。“历史什么事情也没有做……创造这一切、拥有这一切并为这一切而斗争的……正是人,现实的、活生生的人。‘历史’并不是把人当作达到自己目的的工具来利用……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创造历史的人都是活生生的、有着各自的意识。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说得好:“人们通过每一个人追求他自己的、自觉期望的目的而创造自己的历史,却不管这种历史的结局如何,而这许多按不同方向活动的愿望及其对外界的各种各样影响所产生的结果,就是历史。”所以,如果把历史比作是一个有血有肉、情节曲折、妙趣横生的长剧的话,人恰恰就是“他们本身历史的剧中人物和剧作者”。

历史客体是一种社会事物,它是由交错复杂的社会现象纠结在一起的。组成它的因素的复杂性、多层次性、多侧面性以及这些因素的综合交叉,是个体认识主体很难考虑周全的,一个人或一代人的认识能力、思维方式总是受他们的知识水平、生活经验的局限,往往只能从一个角度或几个角度进行思考,于是也就只能窥见历史客体的一个方面或几个方面,很难达到对历史客体全部复杂关系的把握。历史的规律不可抗拒,但是它不仅要存在、发生在这些人的活动中,而且通过千千万万的有生命、有意识的人的活动才可以实现。这和没有意识的自然界的运动相比,显然是要复杂得多,甚至容易给人以一种变幻莫测的感觉

虽然历史客体对于主体研究具有很大的意义,但是不可否认史料本身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历史内容的无限丰富性要求记录者在选择历史内容时必须有所取舍,因此,任何时候前人提供给我们的历史文献资料都不能说是对客观历史史实的完全真实的反映。恩格斯曾经把历史材料的主观性看做是历史认识相对性的客观原因,史料客体存在的状况,决定了历史认识只能达到一种相对正确的程度,使主体不可能求得绝对正确的历史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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