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突发事件的分类
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中会爆发各种突发事件。这种非常态和不可预测的突发事件,往往会对人们的生存带来灾难性后果,甚至对环境造成始料不及的危害。我们一般把这种发生在公共领域对社会造成重大冲击和负面影响的事件叫做公共危机。公共危机是一种导致社会偏离正常轨道的非均衡状态,对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可能造成重大影响。
我们国家不习惯用“危机”这样听起来不舒服的字眼,而用相对缓和一点的词语。对公共危机有多种表述,如公共安全、公共事件、应急事件和突发事件等等,这些概念反映了我们对这类问题的着眼点不同,但基本意思大同小异,可以把它们看做是同一组概念。(www.xing528.com)
根据公共危机发生的过程、性质和机理,一般将其主要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这四类突发事件。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基础的关键时期,这既是一个发展机遇期,也是一个矛盾凸显期和突发事件的频发期。这一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深层次矛盾进一步显现,影响社会和谐的问题明显增多。
下面这组数字,反映了当前公共危机事件的多发频发。据民政部救灾司公布,2010年全国各类自然灾害共造成4.3亿人次受灾,因灾直接经济损失5339.9亿元。据国家安全总局统计,2010年全国发生各类事故是363383起,死亡79552人。2009年,卫生部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共2448起,报告病例238946例,比上年上升64.98%,死亡1004人,比上年上升140.19%。2010年社会安全事件频发,全国信访总量970万件(人)次,群体性事件20817起,涉及触点多,燃点降低,事发突然,组织性,关联性,对抗性增强;公安机关共立刑事案件597万起,比上年上升7%,侵财、经济、暴力、组织犯罪尤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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