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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回族史稿:人生礼仪

时间:2024-08-0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南宁回族的人生礼仪一、取经名回族婴儿出生后均要起经名。族内通婚往往造成南宁回族内部复杂的近亲关系。南宁回族认为,阿訇所做“卡凡”最为圣洁,最为尊贵。南宁回族埋葬亡人原则上是高抬深埋。南宁回族的坟墓与汉族不同。

南宁回族史稿:人生礼仪

第一节 南宁回族人生礼仪

一、取经名

回族婴儿出生后均要起经名。即每个孩子出生后,除了由其父母或长辈为其取名外,还必须请阿訇,特别是有声望的阿訇为孩子念经、祈祷、起经名。20世纪50年代的历史调查称,回族“生子叫阿訇取经名。据说取经名要品行好的阿訇”。回族给孩子取经名是用《古兰经》和“圣训”中提到的圣人名字作为孩子的经名,如男性取名一般有穆罕默德阿里、叶尔固白,女性取名有海底彻、阿伊莎等。取经名的目的,是希望自己的子女能够像圣人一样具有优秀的道德品质,为人处事,都要向圣人学习,做一个优秀的公民。

回族还有割礼的习俗。所谓割礼,为阿拉伯语“海特乃”的意译,回族俗称“逊乃提”。回族割包皮的习俗,从医学的角度看是很卫生的,有科学道理的。

二、南宁回族的婚俗

历史上,南宁回族婚姻习俗受伊斯兰教和回族习俗影响颇深,多实行族内通婚。有女不嫁外族,男子娶妇如为外族,女方必须入教。民国《邕宁县志》云:“回教之入境也,未悉始于何时。查仓西街(今新华街)清真寺为该教总会,成立于清顺治间。……其在邕也,主教为皇甫夔,教徒三百六十九人,不食猪肉,罕与他族联婚,所有吉凶礼节,亦与普通人略殊。”20世纪50年代的历史调查记述说明,南宁回族每星期五集中寺内礼拜讲经,不和教外人通婚。自1928年刘秀风女儿外嫁,男的自愿入教后,南宁回族开始和汉族人通婚。现有52户(占总户60%),其中外嫁的17人,娶入的37人。娶入和外嫁都要求入教守教。族内通婚往往造成南宁回族内部复杂的近亲关系。例如,过去世居南宁的杨、马、刘、黎、田、傅诸姓多互为亲戚。过去,回族的婚嫁多由父母做主。结婚时,必须请阿訇主持或证婚,念“尼卡哈”;同房次日,必须淋浴洁身后向翁姑尊长请安。新中国成立后,由于社会发展及环境变迁,回族的婚姻习俗随之有所改变。如1952年,清真寺曾多次召开回族代表会和回族群众会议,一致通过严格按照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婚姻法规定办理婚事。

三、南宁回族的丧俗

南宁回族丧葬习俗及葬丧礼仪与全国各地回族的丧俗礼仪大体相同,但某些细节上略有差异。凡回族亡故,主张速葬、薄葬、土葬,高抬深埋。实行土葬,葬礼简洁质朴。南宁回族不管死者贫富,政治、社会地位高低,墓穴和葬礼完全平等,不看风水,不择日期,不用棺木,也不搞任何陪葬品。

病者临终前须留遗嘱,做“伊斯卡退”(波斯语,意即“赦免”),病人气绝后口眼如不闭合则使其闭合,并顺好四肢,使其四肢伸直,两手放在身边,不可放在胸前。如有客厅,则由亲属移放客厅或清洁地方,将亡者仰卧于临时床上,用枕垫头,使面朝西(即向天房方向)。按教义要求,病人亡故,至亲好友必须请阿訇用白布为亡者裁制“卡凡”(阿拉伯语,即裹尸布)。南宁回族认为,阿訇所做“卡凡”最为圣洁,最为尊贵。男性“卡凡”为三件,即大卧单、小卧单、里衣;女性“卡凡”为五件,除大卧单、小卧单、里衣外,另加裹胸布及盖头。“卡凡”不须线缝,不钉纽扣,穿时用线或布带束上,以防发送时“卡凡”散开。穿“卡凡”前须用汤瓶盛水洗亡人三遍,从头至足部,先洗左后洗右。应由其同性亲属为亡人淋浴,以至亲为贵,如无同性亲属,亦可请同性族人洗。洗后用布抹干,穿上“卡凡”,不梳头发,不剪指甲,其后给亡人站“者那则”(阿拉伯语,即是替亡人站拜,求主饶恕亡人的罪过),凡是亲友都要参加,站“者那则”的人越多越好。

出殡前,先将三条事前准备的布带(称“放落带”)置于穿好“卡凡”亡人的身下,然后分别用放落带将亡人抬入“经匣”,再把“经匣”放入“讨白架”,再后把亡人抬至坟场。出殡时将亡人头朝前,只用4人抬走,但不可抬着快跑。1956年,坟场迁至燕子岭,离市区较远,一般将亡人“经匣”“讨白架”放入汽车或其他运输工具运载至坟场,并由亲人和送殡者护送到坟上。妇女一般不宜送葬,在家为亡人祈求为好。无论送殡或在家祈祷,禁止撕扯头发、干号、打脸,不出声之流泪最为尊贵。(www.xing528.com)

南宁回族埋葬亡人原则上是高抬深埋。其时,将匣子抬至墓坑边,由亲属或至亲好友3人抓住事前置于亡人身下之放落布带徐徐将亡人稳妥地吊入坟坑。亡人仰卧坑底,头北脚南,面侧向西方。亡人不宜露天下葬(清真寺备有帐篷作遮蔽之用)。解开系在“卡凡”上之放落带,加盖盖板(即“曼堂”),然后封土成坟。垒土时,凡在场者,从坟头前面捧土三把或用铁锨铲土培坟。亡人入墓前,要请阿訇念经,做“以司卡”,并将香料(如香水等)及杀虫剂(如雄黄、臭丸、樟脑等)撒入墓坑。坟垒成后由阿訇念经最为尊贵,孝子、亲属及送丧者接“都阿”。

按教规规定,亡人落葬后,丧家在3日内不宴客,违反者视为异端。但由于南宁回族长期与汉族杂居,受汉族习俗影响,一般于当日待客,名曰“回头饭”,吃饭时不饮酒行令,不烧香,不挂孝,不放鞭炮,不号哭,不供祭品。

南宁回族的坟墓与汉族不同。清代及民国时,其坟墓为坐北朝南挖一直坑做墓道,深至胸或稍深于胸,然后挖一窑(如土质松软,可用木或石垒筑成窑),将亡人放入窑后用砖坯(不宜用过火之物如烧好的砖等)或石板堵闭窑门,再堆土成坟。近年来有人只用直坑埋亡人,不挖窑子,用水泥砖等筑坟,外观为长方形。

四、南宁回族公墓

南宁回族公墓原在蒙坪岭(今南宁市北大路)。1956年,由于国家建设需要,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燕子坪划拨土地150亩作为回族坟地。据记载,碑文年代最早的为明末,有坟728座,其中有碑的370座。

1999年~2001年,南宁市政府拨款80多万元重建殡礼厅和扩建大门内广场及通向殡礼厅的步级。今南宁回族公墓占地80多亩,建有围墙、道路、大门、二门、殡礼厅、长廊、六角亭、值班室、看守人员住房等。回族坟场管理的负责人先为杨玉雪,后分别由杨刚武、傅德新、张志恩、田新宙等继任。

南宁回族公墓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主席马庆生为南宁回族公墓殡礼厅落成剪彩

南宁回族公墓殡礼厅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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