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法学家与法的相互寻找
在很多人的意识或潜意识里,法学家是研究法学或法律的专家。其实不然,这种看法过于粗疏,它的准确性与它的普遍性恰成反比。确切地说,法学家的天职是寻找真正的法。他就像矿藏勘探师那样,四处寻找法的踪迹。
对于法学家寻找法的过程,经典作家马克思有自己的体会。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他说:“我的研究得出这样一个结果:法的关系正像国家的形式一样,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它们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这种物质的生活关系的总和,黑格尔按照18世纪的英国人和法国人的先例,称之为‘市民社会’,而对市民社会的解剖应该到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找。”这段话表达了马克思的研究心得:通过政治经济学的方法,到市民社会、物质生活关系中去“寻找”法的关系。
马克思已经指明了法学家寻找法的责任。以此为基础,我们还可以注意到,法学家对于法的寻找包含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阅读秩序,并进而寻找秩序背后的法律规则。为了说明这种“寻找”,不妨举个实例:第二次世界大战临近结束之际,太平洋上的美军对日军发起了反攻,日军的失败已成定局。在此背景之下,美军必须提前谋划一些迫在眉睫的问题,譬如:如何管理战败后的日本?是由美军直接管理,还是依靠日本政府来管理?是否需要继续保留天皇?日军是否会投降?应当采用什么样的规则来治理日本社会?诸如此类的问题,表面上看属于战争问题、政治策略问题,但实际上是一个法律问题:美军应当为战败的日本提供一套什么样的规则?要回答这些问题,就需要对日本社会的固有秩序进行有效的阅读,从而提炼出这种秩序背后的规则。其时,年届六旬的人类学家本尼迪克特接受了这个任务。她通过广泛的调查研究,为美国政府写出了一份翔实的调研报告,这就是日后声誉卓著的名篇《菊与刀》。在这份研究报告中,本尼迪克特告诉美国的执政团队:日本社会的秩序是如何构成的,支配这些秩序的规则是什么。后来的形势发展表明,本尼迪克特的研究报告是非常有效的。这样一起成功的学术个案表明,法学家可以通过阅读秩序,实现寻找法律的神圣职责。其实,对于法学家阅读秩序、寻找规则的过程,孔夫子所谓的“礼失求诸野”,刘师培所说的“礼源于俗”,现代法学主流中的“民主立法原则”,已经从不同的角度给予了阐释与论证。
如果说阅读秩序、寻找规则的过程可以概括为“法的创制”,展现了法学家寻找法的第一个阶段;那么,法学家运用法律、解释法律的过程则可以概括为“法的适用”,这就是法学家寻找法的第二个阶段。按照现有的法律方法论的理论叙述,尤其是在“司法中心主义”的研究范式中,人们较多讨论的主题是“法律发现”、“法律解释”、“漏洞补充”、“利益衡量”等等。这些活动,实际上就体现了法学家对于法律文本的真实内涵、准确意义的寻找:在众多的法律文本中找出适用于特定案件的法律条文;在特定法律条文的多重含义中确定适用于特定案件的含义;在出现法律漏洞的时候填补这些漏洞;在出现法律冲突的时候化解这些冲突,等等。作为法学家寻找法的第二个阶段的活动,这实际上是对于法的再发现与再寻找。把这个阶段与前述第一个阶段的寻找过程结合起来,我们就可以看到一幅比较完整的法学家寻找法的完整画面。
然而,即使是法学家寻找法的整体画面,也仅仅是描绘了法学家与法之间相互关系的一个维度。从另一个维度来说,不仅法学家在寻找法,反过来,法也在寻找法学家。要把这个道理讲清楚,相对困难一些。因为,法寻找法学家的过程,显得更隐秘。(www.xing528.com)
最初,主要是法学家对于法的寻找,或者说,是一个法学家为法的奥秘所吸引,并开始了他寻找法的旅程。然而,随着他在寻找法的路途上越走越远,在寻找法的事业中越陷越深,他将逐渐体会到法对于他的期待,以及法向他提出的要求。这就像一位登山运动员的故事:当有人问他为什么去登山?他的回答是:因为山在那里。一座巍峨的山峰屹立在那里,实际上就对登山运动员发出了一个无声的期待与召唤,它的诱惑难以抵挡,甚至不容拒绝。作为登山运动员,你想不去攀登它都不行。这就是说,山也在寻找登山运动员。
法与法学家的关系其实也是这样。当法学家试图回应来自法的呼唤与期待的时候,一种更加深刻的相互之间的寻找就开始了。于是,在法学家与法之间就形成了相依为命的关系,甚至就形成了德国存在主义哲学家马丁·布伯在《我与你》一书中所说的“我与你”之间的至为亲密的关系。
从根本上说,法对于法学家的寻找,就类似于骏马对于骑手的寻找,宝剑对于英雄的寻找,山峰对于登山家的寻找。如果说,骏马离不开高明的骑手,宝剑离不开豪迈的英雄,山峰离不开勇敢无畏的登山运动员的话,那么,法也离不开法学家,它也在等待、寻找法学家。
据《传习录》记载:有一天,王阳明与友人同去南镇游览。友人指着山岩中的花树问道:“你说天下没有心外之物,比如这株花树,它在深山中自开自落,于我心又有何干?”王阳明的回答是:“你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心同归于寂。你来看此花时,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这是多么精致的表达!花对人的期待与寻找,并不逊于人对花的期待与寻找。同理,在没有找到法学家之前,法就只好无可奈何地隐身在纷繁复杂、色彩斑斓的社会关系中,或者说,只能以“法的精神”的形态弥散于物质的生活关系中,无形无状,隐而不显,与法学家“同归于寂”;只有当它寻找到法学家之后,它才可能依赖法学家的智慧,走出晦暗不明的隐身世界,从精神的形态变成物质的形态,从“法的精神”变成“法的文本”。这时候,它的“颜色”才会“明白起来”。
由此可见,法就好似寻找骑手的马、寻找英雄的剑、寻找登山运动员的山一样,在寻找着法学家。我相信,潜心于寻找法的奥秘的法学家,尤其是对于法的世界、法的生命一往情深的法学家,一定可以体会到这种来自于法的期待、盼望、召唤与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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