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拉图第一次从社会分工的角度解释国家的产生和国家的职能,但也仅仅是提到了分工的说法而己。倒是亚里士多德接过了老师的话头,轻描淡写地说了几句:议事、行政、审判是一切政体的3个要素,如此这般的话才算是一个健全的政权机构。显然,这三个因素与近代国家的立法、行政、司法还有相当的距离,而且亚里士多德也没有说到它们之间是否需要制衡,需要怎样制衡,但却被视作西方分权学说的滥觞。
到了希腊化时代,波利比阿分析罗马共和国的体制时就指出了执政官、元老院、公民大会三者之间的权力制衡关系,认为这是一种混合政制;而公民大会以及后来由平民选举出来的保民官则开创了民众议政的传统。—中国在先秦时代也曾有过国人议政的传统,但却相当的短暂,而且还有可能是君主为了推行新政而亮出的一种作秀姿态;秦始皇以后历代皇权独尊,国人议政的传统也就如飞鸿踏雪,难寻踪迹。即使后来略微具有制约倾向的中枢权力机构,也始终只能是一种潜隐状态而己,譬如宋代的皇帝老子还算好说话,官吏们可以进言几句。
雅典:杜会阶层有限参与政府
雅典的民主历来被人们所推崇,而实际上它最初仍然是贵族政治,世袭贵族一手独揽了雅典城邦政府的所有权力。—只是学者们头脑发热把它抬得太高了而已.公元前594年,雅典的贵族政府因为无法调停富人们与种植葡萄和橄榄的贫苦农民之间的债务危机,农民有可能因此付不清巨额债务而沦为半奴隶。显然,此举几乎将农民逼到了举事反叛的边缘。颇有头脑的商人—梭伦接过了贵族们临时托付的权力,立即以取消债务的办法平息了农民心中的怒火,而给了富人们优厚的政治权利,借此安抚了一场一触即发的冲突,各方的利益因为梭伦而没有受损。梭伦改组了雅典政府,富人们成了统治阶层的执政主角。
梭伦同时也给了农民一定的投票权利—除了妇女,以及居住在当地的外邦人和奴隶。这一平衡原则实际上改写了当时的政体,也调整了引发阶层之间冲突的政治结构。后世的政治学者说,这是雅典的中产阶级走上政治舞台而主导的新的政治结构,“有限而温和的自由民主制”使冲突各方的势力平衡在临界点上。尽管世袭贵族为此耿耿于怀,新的社会冲突会再次重来。
梭伦的权宜之计调整了社会阶层在政治结构中的位置,减缓了社会冲突激化之后导致的政权动荡。这算是政治制度上的一种设计。人们感到十分疑惑的是,世袭贵族怎么会那么轻易交出自己的大权并让渡给社会上的中坚阶层。—这个中坚阶层是以放高利贷收取债务利息为主的人群,道德上并不拥有什么特别的优势。
富人们一般来说具有较高的文化水平,梭伦给予富人担任高级公职的特权,而贵族势力的城邦权力相应会削弱不少,公民大会也扩充为“四百人会议”的常设机构,显然破除了贵族对政治权力的垄断。实际上,现在已经很难判定雅典城邦政治是不是与罗马共和国时代的政体机构一致,是不是类似于执政官、元老院和公民大会一样的政制,但不管怎么样,平民的加入可以使各阶层掌握的权力相互制约。
相互制约的政制设计的确可以使贵族、富人和平民的各自利益获得某种均衡。所以,正如梭伦自己所说,“我给了一般人民以恰好足够的权利,不使他们失掉尊严,也不给他们太多。即使那些既有势力又富有的人,我也设法不使他们受到损害。”—如此的政制设计的确是商人才有的智慈,即各自的利益都不会受到太多的损失,但明显也只能是一种临时的策略。后来,世袭贵族与贫民阶层之间的利益冲突仍然不时牵动着政制的稳定。
公元前507年,精明的贵族克里斯梯尼“领着人们参与政治”,雅典城邦有了自由民选举执政官的制度。公元前441年,伯里克利执政雅典城邦,社会阶层之间的冲突制衡有了更具体可操作的办法:雅典公民不分阶层都可能被选为执政官和其他官职,但禁止连任。公民大会成了最高权力机关,任何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均有权参与讨论雅典的一切要事,甚至批评公职人员,公民提出议案后,先由500人议会审查,然后进行讨论。
此后,雅典出现过僭主政体、贵族政体、平民政体等政制,几乎都是以消除社会冲突为出发点的。几种政制轮番登场,推翻之后卷土重来,几乎成了一种周而复始的循环,与后来罗马共和体制极为类似。
罗马共和体制
罗马最初的政制是王政,即国王、元老院。国王空缺之时由元老院代行一切权力。公元前500年前后,罗马公民反抗了数次,终于使共和政制得以问世,从此就有了执政官、元老院和公民大会这样的三级政制。公元前450年,在平民的要求下有了一部成文法典—《十二表法》:公元前367年,公民大会选举出了第一位平民出身的执政官。执政官在任期满后可以自行进入元老院,罗马贵族完全垄断元老院的传统由此颠援。(www.xing528.com)
公元前338年,希腊被罗马吞并。公元前322年,亚历山大死后,原本政制落后的罗马开始了希腊化时代。波利比阿(公元前208一前126)曾经被迫在罗马住过17年,对罗马共和政制进行过研究。他认为单一的政体很难应对社会阶层的利益冲突,所以其结构通常不够称定,而且会以某种方式转向其对立面,即君主制转化为攀君制,贵族制转化为寡头制,民主制转化为暴民政体,而三种转化后的政体最终又会被新政体取而代之。所以,他认为罗马的共和体制是最好的政制。
波利比阿认为,如果将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各自的优势混合,那么集权(执政官)、分权(元老院)、民众选举可以构成适当的均衡势态,保持政治结构的稳定.这种政制可以使任何权力、势力、利益集团都不能独自掌控国家权力,执政官、元老院、公民大会三种权力机构在职能上相互冲突和钳制,相互支持与合作,形成的就是权力的制约与平衡格局,既可有效防止任何一种权力的无限扩张或过于强大,也可避免它们各自的弱点与弊端再现。但是,他也明确地指出,任何一个政体想永远保持自己的生命力都是不可能的,都有自己的生命周期,被替代是必然的宿命,因为各阶层的冲突永远无法回避。
罗马帝国之后的君主制
屋大维在公元前31年的亚克兴海战击败了他的对手—安东尼和他纠合的埃及宫廷势力克娄巴特拉。前30年,屋大维再度追到埃及,在亚历山大里亚彻底将安东尼打得一败涂地,连埃及王室也未能幸免。
安东尼和克娄巴特拉最后被迫自杀,屋大维成了罗马的军率独裁者。在国家的政制上屋大维依然披挂着共和的外衣,没有公开张扬他的军事独裁制度,只是称自己为“国家第一公民”,亦即元首制。屋大维的元首政治始于公元前27年1月13日。他改组了元老院,缩小了它的规模,另外设立了元老级咨询会议,由元首的亲信、执政官和少数德高望重的元老组成,凌驾于元老院之上。因此,元老院觉得屋大维有能力牵制政敌、镇压奴隶和保卫贵族集团的利益,就授予了他“奥古斯都”的称号,意为神圣、庄严、伟大,后来成为西方专制帝王至高无上的一种头衔。
罗马帝国是从屋大维统治罗马开始的。元首制政制,元老院也在元首屋大维一人的控制之下行事,毕竟屋大维本人是元首、统帅、终身执政官、首席元老、大祭司长,独揽了军事、司法、行政、立法等大权。实际上还不只是皇帝,“皇帝”在当时不过是凯旋将军的尊称而已,屋大维从此改写了皇帝的内涵。可以说,屋大维虽然拒绝担任独裁官乃至终身独裁官,但他树立的元首制本质上就是一种隐蔽的君主制,以共和制之名行君主制之实,他是罗马帝国的第一个皇帝。
屋大维统治罗马帝国40多年。这是罗马帝国经济上最繁荣的时代,也是古罗马文学上的“黄金时代”,亦被称为“奥古斯都时代”。直到300多年以后,士兵出身的戴克里先统率罗马帝国时,索性抛弃了屋大维以来的隐蔽做法,公开采用了东方君主专制的政制统治,并将帝国一分为二。
东西罗马帝国风云变幻,西罗马帝国先于476年扭灭。
罗马共和国的混合政体到了帝国时代就算是名存实亡了。元首制下原共和国体制的三大权力机构仍然存在,但完全不是原来的内涵,民主政治己经远离了罗马帝国。西罗马帝国灭亡之后,分封建国制度占据了整个欧洲中世纪,君主制国家群起而立,基督教教会在各国君主的扶持下很快就得以崛起。此后教皇把持的教权与国王的世俗政权之间的角逐也使得中世纪热闹非凡,成了小说家们的绝好素材。
漫长的中世纪,欧洲的精神统治者—基督教教会主宰了世俗的一切。虽然基督教也将亚里士多德的理论奉若神明,却对分权理论只字不提。“君权神授”,上帝在世俗社会的代表究竟是教皇还是国王?教会抛出了这一难题,使得这一论争也在教会和世俗社会之间纠缠不休,世俗国王也陷入了这一陷阱。虽然国王觉得,自己作为专制国家的最高权力者,天下都是自己的,国家权力根本就没有分权的必要,也没有必要凭空设立议事、行政、审判三个机构牵制自己,但是个人主义精神彰显之时,就没有哪一个思想家觉得国王居然可以骑在人民的头上吃拉喝撤,除非人民都是傻瓜。
文艺复兴运动间接带出了个人的自由、平等、追求幸福等理念,在政治思想上自然就有了民主的诉求。近代社会正在走出中世纪之际,重新面临着政权制度的设计,而权力制衡的原则也在思想家的头脑中逐渐酝酿成熟。显然,在权力体系的内部应该要有牵制的力量和机构,否则国家还会重新掉入暴君的专制泥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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