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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没有传统的民生关注

时间:2024-08-0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不过,翻检西方历史时倒很少听见如此累世而来的民生传统。长老会议有包括国王在内的30人,都是年过60岁的贵族,还是由公民大会推选出来的。对于斯巴达公民来说,基本上还可以说是平等的民主。公民大会有8000人,是从40万左右的居民中推选出来的斯巴达公民。40万拉哥尼亚人和麦西尼亚人被斯巴达人蔑称为“希罗人”,没有自由,只是担负农业劳动,呈献粮食果蔬。显然,这一阶段的民生传统也就无从谈起。

西方没有传统的民生关注

自从孟子“民贵君轻”之说问世以后,民生就成了一种挂在嘴上的传统,总是会不期然地出现在中国历朝历代偶尔还算贤明的治国者身上,或者见之于文人学士畅谈治国方略之类连篇累牍的策论中;“英明神武”的君主不过是将民贵论视为经国济世的谋略而已,而官僚士大夫呈献策论也只是为了获得俸禄或晋身之阶罢了。不过,翻检西方历史时倒很少听见如此累世而来的民生传统。――如果要将这样的传统上下穷追数千年,竟然让人有说不尽的感慨。

民生之所以是民生,首先就是民众的身份。西方奴隶制度的历史恐怕要远比中国的长得多。

譬如罗马帝国长达千年的历史,就始终伴随着奴隶们的血汗,还有暴动。直到中世纪还能见到奴隶效命主人的记载,尽管大规模的奴隶制度在封土建国的名义下悄然消失;不过最底层最潦倒的骑士似乎也有几个家奴,唐吉珂德就带着他的家奴横刀跃马,锄强扶弱,挑战了风车。――虽然可以被人反驳说,这不过是小说家之言,但未必就不可相信。

除了身份,当然还有更关键的,那就是法律条文的界定。民众在上缴皇粮国税之后还该不该有自己的私有财富?可以享受到官府施舍的哪些恩惠?而官府收税之后究竟还有没有什么特别的明细?用到了哪些地方?是否明示于天下?

古希腊时代的身份落差

古希腊时代的巴达人因为原始,所以一直尚武好勇。原本是公元前12世纪侵入希腊南部伯罗奔尼撒半岛的多利安人,征服了拉哥尼亚的土著之后便强迫他们从事农业劳动,而自己则专做职业军人。公元前735年,斯巴达吞并了邻近的麦西尼亚,麦西尼亚人也只能为他们干农活,提供食物。不过,公元前650年前后,麦西尼亚人在阿哥斯城邦居民的支持下反抗过斯巴达人,最后还是因为斯巴达的军事优势而失败。

斯巴达人一直沿袭着原始的部落民主,据说有两位世袭的国王,平时有长老会议、公民大会和监察官。――估计后世的学者可能难免会对他们的议事机制抱有美化之嫌,因为这样的话政治智慧显然已经相当的高。长老会议有包括国王在内的30人,都是年过60岁的贵族,还是由公民大会推选出来的。5个监察官同样也是公民大会推选出来的。对于斯巴达公民来说,基本上还可以说是平等的民主。

公民大会有8000人,是从40万左右的居民中推选出来的斯巴达公民。40万拉哥尼亚人和麦西尼亚人被斯巴达人蔑称为“希罗人”,没有自由,只是担负农业劳动,呈献粮食果蔬。斯巴达人专事作战,就像有这方面的天赋似的,而像希罗人一样从事耕种的斯巴达公民大概很少。

斯巴达人力求简单朴素,没有什么特别的嗜好,有一定的封闭性,没有手工业者,也很少与外邦通商,据守在自己的城邦境内。因为斯巴达上层人士有蔑视外邦的习俗,但同时又担心自己外出征战时希罗人集体暴乱,所以平时对干活的农奴们还不至于怎么残暴,毕竟斯巴达还是将自己的统治凌驾于被征服的土著居民之上的,所以还得时时提防后院起火,自乱阵脚。

同时代的雅典城邦据称是世袭贵族阶层统治的,至少在公元前750年至前600年就是如此。

公元前594年,雅典城邦因为一场富人与农民之间的债务危机无法调停,几乎要闹到农民造反的地步,贵族阶层便将权力临时托付给了著名的商人梭伦。梭伦组建了新政府,给富人很大的政治权利,让他们取消债务平息了此事。富人因此成了城邦政治舞台的主角。

梭伦还引进了一个新的民主原则,允许穷人在公民大会上行使否决权,但居住在本地的外邦人和奴隶仍然除外。正因为贫民阶层是社会上极不稳定的力量,所以,既然雅典城邦的世袭贵族对自己的特权始终耿耿于怀,他们就得笼络贫民阶层,因此而对权力宝座的角逐导致了派别斗争。

直到公元前507年,克里斯梯尼确立了推举执政官的制度;后来这一制度又将最高权力交给了全体男性公民大会,执政官由抽签决定任期,一年一换。――雅典较为均衡的政治运作制度得以确立,而所有的妇女、侨居的外邦人和奴隶虽然占有雅典成年人的四分之三,但还是被排斥在外。

斯巴达和雅典虽然被千百年来的学者标榜为古典民主的典范,但他们的民主仍然非常有限。

奴隶因为身份而无法介入其中,干的是最艰苦的农活;阿提卡发现银矿之后,采矿也成了奴隶的活计。从社会的地位来看,雅典人认为人只有两种:自由人从事政治和思想,而奴隶只能干苦力;从财富的角度来说,奴隶根本就没有多少自己的私人财产。显然,这一阶段的民生传统也就无从谈起。

罗马共和时代的社会等级

罗马稍后于希腊,但几乎也可以算是并驾齐驱。公元前6世纪,罗马就以武力征战主宰了其邻近地区。公元前500年左右,罗马政体由王政转向了共和体制。公元前450年,平民们频繁的造反迫使元老院通过了一部平民法典――《十二表法》,虽然后世的罗马人将其奉为自由的圭臬,但债务奴隶制仍然保留于其中;公元前287年,平民们又通过了一项法案约束共和政府。公元前265年,罗马人吞并了意大利半岛,希腊也在其中,臣服于罗马的武力而无可奈何。公元前146年,北非海岸线上的帝国迦太基因为第三次“布匿战争”失败也做了罗马的海外行省。

罗马共和国与商鞅时代的秦国一样,只着重于农耕与征战,所以从军和务农是绝大多数罗马人的主要职业,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贫穷的罗马人可以在自己的殖民地上耕种,而手工工匠居住在城市,从事工商业的人则微乎其微。战争捕获的奴隶,以及贩卖过来的奴隶充当了罗马大农场制度下的劳动力,即使希腊人、迦太基人也都未能逃脱这一命运。到2世纪末,约有100万奴隶在意大利半岛的土地上耕种。

奴隶的无偿劳动所得和各行省廉价粮食的买卖,导致一般的罗马自耕农纷纷破产,涌入了罗马城,成了赤贫的流浪者或者新的市民阶层。――公元前150年左右,罗马城充斥着大量从乡村涌进来的农民,而奴隶们干的还是最艰苦繁重的体力活,倒是希腊思想和习俗使罗马上流社会有了显著的改变,开始讲究锦衣玉食,甚至骄奢淫逸起来,往日的家长制主宰和军营纪律约束失去了权威,罗马这样的农业共和国蜕变成了贫富悬殊的复杂社会,粗疏的管理已经无济于事,社会冲突繁衍滋生,一切动荡不安。

史称公元前146年至公元前30年的一百多年中,罗马统治阶层内部暗杀不断,奴隶暴乱也时常发生。公元前134年,7万多奴隶在西西里击败了罗马军队,直到援军过来才得以镇压下去;公元前73年至公元前71年,斯巴达克领头的奴隶暴动多次击溃罗马军队,转战于整个意大利南部,直到最后战死;而剩下的6000个奴隶被钉死在卡普阿至罗马沿途约150英里的十字架上。

毫无疑问,罗马共和国时代的民众除了罗马贵族自身能够跻身于上流社会,自耕农和奴隶的命运依然如故。公元前133年起,格拉古兄弟提议将国有土地分给无地者。这一年提比略·格拉古当选保民官,对国有土地承租人和持有者设限,规定每个公民最多可拥有300英亩地,而儿童可拥有150英亩,超出的分给穷人,结果遭到了保守贵族的强烈反对,提比略也在选举时被棍棒打死。公元前123年和122年,提比略的弟弟盖约·格拉古两度当选保民官,提议修建公共粮仓稳定粮价,监督中饱私囊的行省总督,结局和哥哥一样,盖约和他的3000多名追随者也被报复性地清洗。

格拉古风波似乎暗示着共和体制的衰落。当时公民大会取得了元老院同样的权力,然而两者之间没有协商只有暴力,开创了暴力议政的先河。后来最著名的庞培恺撒合作之后分道扬镳,双方爆发了战争。公元前48年,两派在希腊的法萨罗交战,庞培战败后被奸细所杀。而恺撒从公元前46年起成为任期10年的独裁官,两年后又做了终身独裁官,甚至从元老院获得了宣战、媾和、控制国家税收的全部大权。此外,他还将公民权赐给了数以千计的西班牙人和高卢人,消除了意大利人和其他行省居民的差别。不过,公元前44年,恺撒还是被那些希望恢复共和体制的政客刺杀。

恺撒丧命当年,意大利约有800万人口,社会已分化成了四个等级:元老院贵族、骑士、普通公民以及奴隶。元老院贵族300人及其家属主要以行政官吏和持有大地产为生;骑士是除元老院贵族以外的富有贵族;人数最多的是平民,而且大多数是自耕农、手工业者以及城市贫民;奴隶则是罗马共和国绝大部分粮食的生产者、角斗士、家庭劳力、看门人、轿夫、信差、贴身佣人和家庭教师。

罗马帝国时代重税压顶

恺撒被刺前已将自己的侄孙――屋大维立为自己唯一的后嗣。恺撒死后,屋大维与恺撒的两个极有势力的朋党马克·安东尼、雷必达结成了同盟,剿杀了不少反恺撒集团的贵族成员,并将其财产予以没收,西塞罗虽然无辜但也被暗杀。杀害恺撒的两个刺客逃之夭夭之后,迅速组织了一支队伍,最后在公元前42年被屋大维及其同盟者击溃。

三人同盟后来也起了内讧,挑起了帝国东部和西部之间的争夺。安东尼在东部与埃及宫廷联手,要将东方专制主义原则引进罗马;而屋大维此时已经站稳了脚跟,而且以希腊文化传统的斗士自居。就像当年庞培与恺撒之间的争斗一样,公元前31年,屋大维在亚克兴海战中击败了安东尼,安东尼与他的同盟者克娄巴特拉不久以后愤而自杀,屋大维自诩的希腊思想和都市生活也得到了巩固。

亚克兴海战的胜利似乎成了一个转折点,屋大维决意保存立宪政治。公元前27年,屋大维接受了元老院和军队授予的“奥古斯都”和“皇帝”头衔,终身拥有地方总督和保民官的权力,拒绝担任独裁官乃至终身独裁官,所以,元老院和人民在名义上仍然算是国家的最高统治者,而屋大维更喜欢能够体现自己权威的头衔――元首或国家第一公民。屋大维由此开创了元首制的罗马帝国。

罗马帝国在屋大维的统领下推出了多项改革,譬如通行帝国全境的新币制,公共服务体系警察消防)的引进,城市和行省有了比以前更大的自治权。更为关键的是,他废除了旧有的财税包征制――包征制的弊端就在于极容易导致贪污受贿和横征暴敛――任命自己的代理人收税,定期付给薪水,并执行严格的监督。此外,屋大维还鼓励意大利过剩的自由民移民到各个行省,减轻了社会冲突和政治动乱的可能。

罗马早期帝国从公元前27年延续到了公元180年,横跨两个多世纪,留下了大量的公用建筑,譬如政府大厦、圆形剧场、浴室、竞技场,以及可观的私人宅邸;修建了纵横交错四通八达的道路、桥梁,所谓“条条大路通罗马”就是这一阶段的杰作;甚至修建了供居民饮用、洗浴11条引水道和污水排放系统;建立了西方世界的第一批医院,以及最早的国家医疗体系。――这都是不可磨灭的公共事业(www.xing528.com)

罗马帝国的公共服务显然更多地体现在城市文明之中。最初的贸易已经扩展到了已知世界的各个角落,甚至包括了阿拉伯、印度和中国;手工业也略有增进。不过,罗马帝国也像遥远的中国一样,鄙视体力劳动的观念根深蒂固;而且这一时期的乡村,战争较少,奴隶的来源也变得枯竭,生产开始衰落。更糟糕的是,意大利的弱小工业无法提供足够的出口商品而出现了贸易逆差

到了3世纪,西罗马的经济就有了走向崩溃的迹象。

值得一提的是,罗马法中适用所有民族的万民法仍然认可奴隶制度和私有财产,确立了买卖、合作和契约的原则。较之于共和体制之时,法律反而将奴隶的买卖制度化了。帝国时代的社会阶层与共和时代并没有多大改变,只是公民大会已经名存实亡,而元老院又完全随着皇帝的指挥棒起舞,君主专制之下精明能干的君主青黄不接,除了公元96年至180年曾经有过“五贤帝”与元老院的和谐共治,国家移交给年轻有为的指定继承者,而且还能将帝国管理得不错以外,其他的君主不是残忍暴虐挥霍国帑就是平庸无能治国无方。缺乏了民众的参与,帝国的一切都很淡漠,似乎都与自己无关。

公元180年,马可·奥勒留的死意味着仁慈的君主统治的结束,罗马帝国从此进入大动乱时期。因为马可·奥勒留破坏了规矩,将君主的宝座传给了自己的儿子,元老院也被视如敝屣,结果引发了各行省军队之间的内战。军官独裁更是中止了元老院的权力,所以从235年至284年的50年间,罗马帝国至少出现了26位“丘八皇帝”,地方官吏为了笼络军队换取支持,只能向居民征收苛捐杂税。战争和饥荒之后,瘟疫蔓延,人口锐减。帝国西部的日耳曼人和东部的波斯人冲破了原有的防线,肆意抢掠。

到了公元284年,士兵出身的皇帝戴克里先改组帝国的文武官僚管理体系,从军队抽调出文官,使之各自独立,恢复了统治。――这是后期罗马帝国。他还将帝国分为东西两部分,派自己的亲信马克西姆掌管西部,然后再挑选两名副手“恺撒”作为东部或西部的最高统治者。不过,戴克里先将帝国的管理中心转移到了东方,沿用东方宫廷的礼仪,不再伪装而直接以专制君主的面目出现。戴克里先创立了新税制,颁布法令使之运转,不过多半是帝国的穷人背负了官僚机构、军队以及宫廷的开销。

戴克里先与马克西姆在305年退位时,继任的两位“恺撒”登上了王位。不久两位“恺撒”就挑起了内战,直到君士坦丁取得胜利,掌管了帝国西部。330年,君士坦丁将中央政府迁往欧亚交界处的君士坦丁堡,罗马文明持续东移。君士坦丁将王位世袭化,将帝国作为自己的私有财产分给三个儿子,结果君士坦丁死后,三个儿子打得不可开交,战乱与继位之争贯穿了4世纪。

最后让狄奥多西再次统一了帝国,但衰败的趋势已经无法扭转。到了476年,日耳曼人很轻易就拿下了整个西罗马帝国;而东罗马皇帝在君士坦丁堡声称自己仍享有西罗马帝国的统治权。

527年,收复罗马帝国的西部领土成了东罗马皇帝查士丁尼上任伊始的“复兴罗马”计划,因为他觉得自己是罗马帝国的继承者。他手下的名将贝利撒留指挥东罗马军队西进,直到查士丁尼去世前的563年,精疲力竭的东罗马军队终于攻下了整个西罗马帝国所辖的意大利、西北非、西班牙沿岸地区,所付出的代价已经让东罗马帝国自身岌岌可危,而邻近的波斯人已经重新崛起,虎视眈眈。只不过610年的再次改组使东罗马帝国避免了覆亡,但罗马的统一只能到此宣告终结。

中世纪时代的阶层分化

中世纪欧洲的封土建国制度与周代的封土建侯制度极其类似。唯一不同的是,周代的封建制度足足早了中世纪2000年左右,基督教教会竟然成了与封建王权平行的力量,而且教权凌驾于王权,让世俗政权极其恼怒却又无可奈何;而周代虽然也信奉君权神授,但至少没有基督教这样的太上皇指手画脚,只是把一套礼仪制度演练得煞有介事,好像久而久之就可以以假乱真似的。

历史学家将1050-1300年定为中世纪盛期,认为此前一直落后于拜占庭帝国和伊斯兰世界的西方基督教文明到了1300年突然超过了它的对手,甚至可以和当时的中国媲美。原因是西欧此时有了第一次“农业革命”,粮食有了富余,人口迅猛激增,城镇陡然膨胀,为以后的“城市革命”做好了铺垫。――因为罗马帝国的衰落已经使欧洲的经济重心退回到了农村。

经济重心退回乡村之时,欧洲的文明重心已经从地中海转向了欧洲北部地区。直到1050年左右,西欧最富裕的乡村庄园里,农民仍然没有锄头之类的农具,几乎是徒手从大自然中抢夺粮食瓜果菜蔬;而中国的铁制农具问世于春秋时代,铁锄、铁斧等开始运用于农业,战国时代推广到了岭南以北地区,又比中世纪的欧洲早了1800年左右,只不过秦锄汉犁持续了两千多年也没有什么改进。

欧洲的第一次“农业革命”中,重犁是最重要的一大突破。罗马帝国时代只有一种轻便而应用还不普及的“浅犁”,只适合于地中海地区的薄地;而从英国南部到乌拉尔山脉的欧洲北部地区是肥沃厚实的冲积平原,只有重犁才能翻耕深地。没有重犁的发明,北欧的开垦和耕作也就无从谈起。有了重犁之后,就有了庄稼精耕轮作的“三圃制”,而不再需要抛荒土地了。――土地的使用效率随之提高了不少,粮食产量也随之增加。此外,中世纪磨坊的使用也节省了不少人力,除了碾磨谷物,还可以用来榨油、拉锯、加工布匹、酿造啤酒、锻打铁器甚至捣浆造纸――纸产于中国,流传于伊斯兰世界,此时的磨坊又将其提高了一大步。

不过,即使到了中世纪盛期,乡村社会还是围绕着领主坐享其成、农奴卖力干活的庄园制度循环往复。庄园制度是封建分权制度之下的一种经济制度,农奴耕种的是领主分给的土地,向领主无偿提供劳役、定期缴纳赋税或租金之后,多少还有自己的一点收益,住的是自建的茅棚,甚至还有自己的小院,比奴隶的处境要好得多。――中世纪农奴的命运比罗马时代的奴隶要好一些,甚至可以以财产赎得自己的人身自由。领主则坐享租金、徭役,生活富足,还可以自由地巡游各地。

这一时期的贵族,基本上已经褪去了以前粗野残暴的武士形象,基督教教会的约束多少使乡村和城市更为有序,替代了过去尚武斗勇精神的是骑士制度,譬如马术和比武。习俗的变更也使得贵族讲究起仪式来。1100年以前,贵族的房屋都是木头结构的,往往容易因为烹调或取暖而遭火焚毁;1100年以后的城堡则通常是石头建造的,因为有烟窗和壁炉而显得更为精巧和气派。

庄园经济一般是自足的,很少与外界有交易。不过,农奴成为自由农之后会将自产的粮食或鸡蛋拿到集市出售,换回一些日常用品;而规模较大的商人则慢慢有了自己的骡马驮队进行长途贩运,贸易越做越大,城镇也逐渐繁荣起来,商人和手工业者会聚到了城镇,然后挺进到了城市。――这是所谓的中世纪“城市革命”。实际上,经济上的活跃原本是城市成长的原因,而城市的规模则因此成倍成倍地扩张。――尽管商人们在中世纪的社会秩序中并没有自己的地位,因为没有古老的世系,也不熟习骑士的生活方式,只有组建行会保护自己的利益,时常被土地贵族轻视,而且教会也反对商人们平时放高利贷以获取不当之利的行径。

中世纪盛期的“城市革命”中,新城镇是经济勃兴的动力,意大利的城市政府领先于欧洲各国。据史料所称,那时候就已经尝试推出了税收、档案保管以及决策的公共参与等一系列新制度,政府管理技术层面领先于欧洲各国,而行政管理职能也逐渐走向成熟。而与之同一时期的两宋王朝,政府除了延续秦汉政制以来照常征收的赋税,并无公共事业服务,文官官僚制度仍然紧抱着儒学教条,纠缠于理学与功利两派相互持续的辩论之中,所谓“文恬武嬉”是也。

……

与中世纪之前欧洲的各个年代都不相同,孔子、孟子、荀子等儒家诸子的治国之论一直强调“轻税赋”的策略,也有或笼统或详尽的政见;墨家在民生方面也有类似的节俭国用的原则,为的是减少君主无用的消耗;管子虽有顺民心之论,而其本意不过是牧民而已;法家商韩诸子一贯推崇“重刑严罚”,奖农励战,目的不只是富民,而是为了尊君强国,争霸诸侯,雄起于中原。

显然,诸子各家的帝王之术或多或少都是维护君主的私人利益,文化人纯属仰人鼻息的帮闲阶层,对赋税的去处没有明说,而君主征收赋税取之于民之后还应该用之于民的策论几乎阙如。

像公元前256年,战国时代秦国昭襄王的蜀郡太守李冰和他的儿子主持修建的都江堰水利排灌工程,以及水工郑国受韩非之托为秦王献计修建的郑国渠――耗时10年,为了拖住秦国的十万大军――也屈指可数。――这都只是为了稳定乡村社会的农田灌溉,而服务于民众日常生活的公共设施几乎没有出现过。

秦汉之后表儒内法,即所谓“法家化的儒学”主导了两千多年来的皇权专制帝国。战国时代诸子百家的帝王之术至此已经零落无几,不再有复兴的奢望;明末清初之时顾炎武尚且认为周代封土建侯之前仍可算是圣人的“公天下”,而周代以降都不过是君主一人之“家天下”而已,所以孔子持有“天下为公”的复古梦想。近代康有为再次阐发“天下为公”的大同理想与小康之说,其君主立宪之论认为,一国之君应该众望所归,而且应该担负起公共保全、人民安乐的责任,所谓“民为主而君为客,民为主而君为仆”。

然而,君主与皇帝不过是视国如家而已。既然是“家天下”,就没有多少公共服务的理念。

只求子孙后代万世为皇,哪里还管天下百姓的死活。历代君主几乎被法家的尊君扩权理论宠坏了,类似罗马帝国那样的公共权力机构就从来没有出现过。从民间征收过来的赋税只揣在自己的腰包里,供君主与官府调遣,即使大兴土木也只是皇宫陵寝之类的建筑――生死都给自己安排好了。

除了有利于官方统治需要而传播信息的驿站与官道,就再也没有为民众提供过方便的公共服务。

孟子的民贵说被历代王朝束之高阁之后,官僚士大夫的亲民策论就再也没有起过有效的反拨,除了王安石变法。儒家的以德治国只有道德戒条与礼仪,根本就没有界定过君主之于人民的义务,只是力求如何“裕民生”而已;以君臣父子等安排个人在社会等级中的位置,使社会安定有序;即使定有法律,那也只在万民之上君主之下。不像罗马法那样,即使君主也只能在法律之下,决不能使之凌驾其上,否则就是暴君了,人们可以推翻。

秦汉以后民国之前,民间缴纳的赋税、派征的劳役只是为官府和君主无偿奉献,风调雨顺时民众纳税缴租尚可忍耐,而碰上天灾人祸仍然照常的话,那等于自己赖以活命的口粮也得上缴,普天之下岂不就是一堆干柴了?――只差一根导火索了。实际上,即使灾荒饥馑的年头也照常收税纳贡,实在罔顾了民生之艰难。一旦有人举事暴动,那么嚣张跋扈的官府也就只有随之轰然坍塌。然而,一治一乱之间竟然一直没有根本的扭转,千百年来就在如此轮回的循环中周而复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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