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跳乌龟”与“送龙”春节送财习俗活动中还有一种十分有意思的形式——“跳乌龟”。乌龟本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种吉祥物,与龙、凤、麒麟一起被人们视为“四灵”。据《松江风俗志》一书记载,清末民初时,松江农村每逢春节时便有这种“跳乌龟”送财祥的活动,其表演者主要也是乞丐。除了“跳乌龟”以外,松江一带以前还有一种类似的送财习俗称做“黄牛叫”。[4]在江浙地区,过去到了春节时还盛行一种叫做“送龙”的习俗活动。
“跳乌龟”与“送龙”
春节送财习俗活动中还有一种十分有意思的形式——“跳乌龟”。乌龟本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种吉祥物,与龙、凤、麒麟一起被人们视为“四灵”。因此到了春节时,由一人扮成乌龟的模样,在人们的家门口跳弄舞耍一番,也就成了旧时人们财祥信仰中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据《松江风俗志》一书记载,清末民初时,松江农村每逢春节时便有这种“跳乌龟”送财祥的活动,其表演者主要也是乞丐。他们以红头绳扎稻草,做成一个乌龟的形状,然后将它套在头上,鼻子上则架着一副细草绳眼镜。在凛冽的寒风中,表演者上身衳露,手舞一把破扇,一边口中唱着:“乌龟上街头,生意闹稠稠……”之类的祝吉语。人们见其在严寒天气中赤膊送财,情意感人,于是便会赐予他们一些钱物。除了“跳乌龟”以外,松江一带以前还有一种类似的送财习俗称做“黄牛叫”。行此举者身披一张麻袋,扮成黄牛模样,口中也要唱:“黄牛到,生意好……”之类的祝辞,这种习俗形式,也具有十分鲜明的神灵送财的意义。[4](www.xing528.com)
在江浙地区,过去到了春节时还盛行一种叫做“送龙”的习俗活动。龙与麒麟、凤凰、乌龟一样,也是中国传统文化中一种重要的吉祥物,它虽然不专司财祥之职,但是也经常被旧时迷信的人们视为是一种会给人们带来发财机会的灵物,因此在祈财、送财等活动形式中,也经常有“送龙”的活动。据有关材料记载,以前每到春节前后,江南一带的乞丐们便要在手里擎着一条小黄龙,龙头和龙尾各有一条木棒托着,一边行走一边舞动。将龙舞到人家家门口时,乞丐们便口唱祝辞道:“黄龙进门来,老板大发财。龙头翘一翘,老板赚元宝。”一边向人家讨钱。[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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