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抵制达赖集团的思考
在拉萨“3·14”事件中,云南迪庆藏区有效抵御了达赖集团势力的影响。对此,我们对这一事件产生了一些新的思考。
(一)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充分尊重藏族群众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因此,做好藏区的宗教工作、保持藏区和谐稳定的一个基本前提,就是要保证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并且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藏民族信仰藏传佛教有着相当悠久的历史,精神文化的传统比较完备。云南省委、省政府以人为本,充分尊重藏族群众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尊重藏传佛教在藏民族精神信仰中的主体地位,把藏民族宗教信仰的需求看成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一个大的方面,把满足广大僧侣、信教群众的宗教信仰需求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根本。给钱、给物、给东西,不如尊重藏族群众的宗教信仰自由权,不如给予广大僧众和信教群众以人性化的关怀。
(二)加强和改善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巩固和发展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宗教工作关系到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到推进两个文明建设,关系到加强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关系到我国的对外关系,因此,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从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重视加强和改善党对宗教的领导工作。藏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主要领导干部以及统战和宗教工作部门的干部,要相信广大爱国僧侣和信教群众,要与广大僧侣和信教群众交朋友,要深入实际,切实为广大僧众和信教群众服务,营造正常的宗教活动和宽松和谐的环境。在拉萨“3·14”事件中,云南藏区能保持和谐、稳定,从一个侧面也反映出云南迪庆藏区党委、政府对宗教工作的重视和工作做得细致,反映出当地党政干部与宗教界和谐、融洽的党群、干群关系。
(三)重视藏传佛教寺庙领导人的培养
藏区的稳定,关键在于寺庙,关键在于僧侣。达赖就曾宣称:“认定一个活佛,控制一座寺庙,等于控制了一个地区。”因此,寺庙领导人的培养就显得尤为重要。藏区寺庙领导人的选派一定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要改变以往只重视寺庙领导人政治素质、忽视其宗教学识的做法,改革和调整寺庙领导人培养和选拔的机制,培养和造就政治上可靠、宗教上有较高学识造诣、能够受广大僧侣和信教群众认可的寺庙领导人,最终使藏传佛教的“寺管会”能够获得广大藏传佛教信众的支持和肯定,真正担负起主持本寺庙正常宗教活动的职责,从而使达赖集团妄图对我藏区寺庙进行渗透、煽动和操纵我藏区寺庙的阴谋破产。
(四)改革目前藏传佛教僧侣的管理体制,调整藏传佛教高级僧侣的培养方法
尊重藏传佛教的历史沿革,改革五大藏区活佛不能离开本境到其他藏区交流等过死、过硬的做法,充分信任爱国、爱教的藏传佛教僧侣,不随便干预僧侣在本寺庙内进行的宗教活动,使已有的宗教法规更好地与藏传佛教的管理相适应。在历史上,藏传佛教僧侣的培养,主要是送佛教僧侣到拉萨三大寺进行学习、深造,而目前的做法是把佛教僧侣送进各级佛学院进行学习。基于藏传佛教与佛教其他教派的差异,以及民族语言、文化等的差别,应该调整目前的培养方法,允许拉萨三大寺招收、培养五大藏区的活佛、堪布,而不能用政府办的佛学院来代替三大寺的职能,这样有利于藏传佛教高级僧侣宗教学识的提升,增强其在信教群众中的知名度和感召力。(www.xing528.com)
(五)藏传佛教内五大教派的平衡问题
由于历史原因,格鲁派在国内藏传佛教界具有较大的影响,因此,新中国成立以后,格鲁派受到了很高的礼遇。相对而言,政府对藏传佛教内其他教派,如宁玛派、噶举派的扶持、支持力度显得不够。通过平衡藏传佛教内各教派的政治利益、经济利益,能让其他教派的僧侣充分享受到党的宗教政策的实惠,消除其他教派对党和国家政策的误解和对政府的不满情绪,从而使藏传佛教和谐、平衡发展,更好地抵制达赖集团对我藏区的挑拨、煽动和渗透活动。
(六)和谐发展是藏区稳定的第一要务
香格里拉作为云南迪庆藏区的一个文化品牌,当地群众已非常认可。香格里拉品牌的推出,带进了新的经济、文化信息,促进了迪庆藏区的对外开放,促进了迪庆州以藏族为主、多民族共存的经济、社会的发展。因此,应继续加大香格里拉这块文化品牌的打造力度,促进迪庆藏区文化的融合、文化的和谐、文化的发展。
(肖耀辉,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宗教研究所副研究员)
【注释】
[1]参见韩丽霞、杨学政《云南藏族的人权历史与现状》,云南人民出版社1999年10月版,第118~119页。
[2]参见熊胜祥、董允《云南藏传佛教现状调研报告》,载《2003~2004云南宗教情势报告》,云南大学出版社2004年4月版,第135~1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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