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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经典!《胡适批红集》前言书评

时间:2024-07-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胡适批红集》前言宋广波作为“新红学”的开山大师,胡适是二十世纪红学史上影响最大的一个人。现在呈给读者的这部《胡适批红集》,共分五个部分:“有关曹雪芹生平的文献”、“不同版本的《红楼梦》”、“《红楼梦》研究著作”、“批判俞平伯、胡适有关剪报、论文集”、“胡适论红佚信、佚稿”。1921年5月,胡适的《红楼梦考证》初稿已经完成,但他仍大索有关曹雪芹的材料。胡适对《绿烟琐窗集》作者明义非常注意。

重返经典!《胡适批红集》前言书评

胡适批红集》前言 宋广波

作为“新红学”的开山大师,胡适是二十世纪红学史上影响最大的一个人。

胡适所以对包括《红楼梦》在内的中国古典小说情有独钟,最主要的原因是为了提倡白话文学,要为中国创造一种国语的文学。所以,“新红学”是新文化运动的产物。

胡适在“新红学”方面的成就与贡献,是将杜威的实验主义思想与方法引入《红楼梦》研究之中,从而将“红学”纳入学术轨道,开创了《红楼梦》研究的新纪元。从此,“红学”才真正成为一门现代学术。这种研究具有“新典范”的意义,“为中国青年学者运用科学的态度与方法进行考证与研究提供了活生生的教本”。[1]众所公认的,“新红学”的影响与贡献,不限于《红楼梦》研究领域,其对中国现代学术之建立,亦具有深远影响。

宋广波编《胡适批红集》

胡适的《红楼梦》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时段:一是1920年代,相继发表《红楼梦考证》、《跋红楼梦考证》(一、二)、《重印乾隆壬子本红楼梦序》、《考证红楼梦的新材料》等重要学术论文,从而奠定了“新红学”在学术史上的地位。二是1950年代。此时,他虽然身处海外和我国台湾,但对大陆的红学研究极为关注。凡大陆上出版的各种红学书,胡适都多方搜求,其中很大一部分是朋友从香港或海外辗转购买后送给他的。也就是说,不断问世的“新红学”的新成果(包括翻印不同版本的《石头记》、《红楼梦》本子以及有关曹雪芹生平材料的诗文集等等),是刺激他“重拾旧好”的根本动因,其讨论的论题也主要围绕这些新成果展开。

2001年宋广波(左一)在周汝昌文化论坛上发言

笔者关注“胡适的红学研究”这一课题有年,[2]而进一步搜求胡适的散佚论红文献是我多年的夙愿。2008年夏,访学于台北中研院,在业内研究之余,即扎入胡适纪念馆(1949年后的胡适文献,以此馆收藏最富)淘宝。这里收藏的,除了已刊的胡适论红文献外,最有价值的是胡适在有关《红楼梦》书上的批注。这些红笔、黑笔(有钢笔、有圆珠笔)的批语,话语虽不多,却画龙点睛,不乏真知灼见。这批重要的文学史料,已经沉睡在这里半个世纪了。我在整理的过程中想到:假如只是就看到的材料写篇文章,固然不失为一种贡献,但更多红学同好,还是看不到。于是忽发奇想:假如能将这些从未为人注意的第一手材料整理、影印,岂不是很有意义?我的这一想法,得到时任胡适纪念馆主任的黄克武教授的支持,并当即委托我来整理,同时授权我在内地联系出版事宜。记得稍后的一个周末,我在高雄访问,在巴黎的陈庆浩先生因事打电话给我,我即向陈先生报告了此事。陈先生听后,连声说“好”,并说应该早点“公诸同好”。在2008年的后几个月里,我就忙里偷闲地把带回来的文件加以系统整理。经过几个月艰苦奋战,终于理出头绪,分出类别。

现在呈给读者的这部《胡适批红集》,共分五个部分:“有关曹雪芹生平的文献”、“不同版本的《红楼梦》”、“《红楼梦》研究著作”、“批判俞平伯、胡适有关剪报、论文集”、“胡适论红佚信、佚稿(附录他人致胡适论红书信)”。下面,就对这五个部分的内容,做一简单介绍。

有关曹雪芹生平的文献

1955年,北京的文学古籍刊行社先后影印了记有曹雪芹传记材料的《绿烟琐窗集》、《四松堂集》(附《鹪鹩庵笔麈》)、《懋斋诗钞》和《春柳堂诗稿》。这4部诗集中,《四松堂集》是胡适发现的;《懋斋诗钞》是他寻访多年不得而由周汝昌发现的,影印前他并未看过原书;《绿烟琐窗集》和《春柳堂诗稿》,他也从未看过。

《四松堂集》影印时,其底本用的是刻本,而非胡适1922年发现的稿本,而稿本比刻本珍贵多了。[3]因此,胡适在这个影印本的扉页上批道:“此本是刻本,原藏至德周氏。他们为什么不用我送给北大的原稿本?难道他们不知道我此本在北大吗?适之”。

1921年5月,胡适的《红楼梦考证》初稿已经完成,但他仍大索有关曹雪芹的材料。他很快发现了《雪桥诗话》的一条记载:敦敏的《懋斋诗钞》有记曹雪芹的诗“寻诗人去留僧壁,卖画钱来付酒家。”他据此推断,《懋斋诗钞》一定有曹雪芹的材料,但查找此书多年而未得。1947年,周汝昌先生在燕京大学查得此书,里面果有写曹雪芹的6首诗!因此,他一收到寄自香港的《懋斋诗钞》影印本,首先想到的是周汝昌,他在扉页上题道:“我猜疑是周汝昌兄弟托他(广波按,指程靖宇)转寄给我的。”又对“古刹小憩”一诗的纪年“癸未”批道:“周汝昌据此‘癸未’纪年,及下叶简雪芹诗,证雪芹不曾死在‘壬午除夕’。适之”。关于这个本子的底本,他批道:

此本是吴恩裕发现的本子,看他的《八种》页47-53。但此本与周汝昌所见本实是同一个本子,证据甚多:

(1)周君(35)引《东皋集》自序语与此本首页《东皋集》自序同。

(2)周君(435)记《小诗代柬(?)寄曹雪芹》,“此诗前三首题下注癸未”,与此本(90—92)完全相同。

(3)周君记集中“有关曹雪芹的诗六首之多”(35),此集正同。……

胡适在1927年发现甲戌本后,根据脂批“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而断定曹雪芹死在壬午年除夕,但周汝昌发现《懋斋诗钞》后提出“癸未”说,他曾根据周的发现一度改变了原来的观点,认同周的说法。但后来,他在仔细研究了《懋斋诗钞》的编排顺序后,发现这本诗集并不是严格编年的,因此,他又改回原来的观点。《四松堂集》第10页有这样一则批语,可以看出他前后观点的变化:

敦敏大五岁,生于雍正七年己酉(1720)。曹雪芹死在乾隆廿八(后用蓝笔改成廿七)年癸未(后用蓝笔改壬午)除夕(1763,后改为1762)。那时,敦敏卅五(后用蓝笔改成卅四)岁,敦诚卅(后用蓝笔改成廿九)岁。适之

此批,最可显示胡适多年提倡、力行的“结论要从证据出”的方法和态度。

胡适对《绿烟琐窗集》作者明义非常注意。他在扉页上批道:“周汝昌考的明义的世系,见《新证》页110—111。敦敏《诗钞》(39)有‘过明君琳养石轩’见曹雪芹的诗。汝昌疑明琳是明瑞弟兄,与明仁、明义为嫡堂弟兄。适之”他对《题红楼梦》的题下注“大观园即随园”[4]的说法,也很关注;因为他最初考证曹雪芹时,仅有5种材料,而袁枚《随园诗话》中“大观园即随园”的说法,亦其中之一。因此,当他看到这则题下注时,先是用红笔做了这样一条短跋:“此可见袁枚说的随园即大观园的话,也是从诗注来的。注中‘出’字可见他与雪芹相熟?”后来,他又用黑笔画掉这段批语,并用蓝笔批道:“我此跋不确。袁枚作随园第一记在乾隆十四年(1749),已说此园为隋织造之园。注中‘出’字亦未必他与雪芹相熟,只是‘做出’之意,看他说‘余见其钞本’,可能他们二人不相熟。”

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越来越多的人对《春柳堂诗稿》的真伪、作者都提出质疑。[5]但早在1956年,胡适就提出了这个问题!他在《春柳堂诗稿》的《序》后,有一条长长的批语:

此序提及乾隆丁丑(廿二年,1757)增试五言八韵。此外,此集中无一个年月甲子可供考证。曹雪芹死在乾隆癸未(后用红笔改壬午)除夕,即乾隆廿八(后用红笔改七)年除夕,当1764(后用红笔改成1763)年二月一(后用红笔改成十二)日。宜泉作此序时,已在“书剑飘零三十年”之后,约四十多岁,或近五十岁时,其时当在乾隆时,称“我皇上”。他的年岁大概和雪芹差不多,大概稍小几岁。

乾隆廿八(后用红笔改成廿七)年,下距嘉庆廿四年(1819),凡五十五(后用红笔改成五十六)年。故此人不是嘉庆廿四年的举人兴廉,当无可疑。

乾隆廿八(后用红笔改成廿七)年,下距光绪己丑(1889),凡一百二十五(后用红笔改成一百二十六)年,而其孙张介卿尚存,也很奇怪!

胡适  一九五六、三、十四夜

此人五十岁时,两儿尚幼。假定他五十岁当乾隆四十年(1775),下距光绪己丑,也有百十四年了!

读者请注意,胡适在这里明确说:张宜泉不是兴廉,他的年龄太奇怪!而这两个论题,恰是1990年代以来关于《春柳堂诗稿》研究方面最引人关注的。当我反复读这段批语时,总想起胡适就证据问题反复强调的一段话:

我们对于“证据”的态度是:一切史料都是证据。但史家要问:

(1)这种证据是在什么地方寻出的?

(2)什么时候寻出的?

(3)什么人寻出的?

(4)依地方和时候上看起来,这个人有做证人的资格吗?

(5)这个人虽有证人资格,而他说这句话时有作伪(无心的,或有意的)的可能吗?[6]

因此,笔者在这里刻意强调的,不是要说明胡适早于他人三十多年最先看出了问题,而是胡适为什么要有这样的怀疑,而这5条对于“证据”的态度,恰是对他能提出这些疑问的注脚。我相信,只要我们抱有“打破砂锅问到底”(这也是胡适屡屡强调的)的决心,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一定能把张宜泉的问题搞个水落石出

不同版本的《红楼梦》

胡适创立了《红楼梦》版本学。“庚辰本”和“程乙本”都是由他命名并进行过深入研究的本子,他在1933年研究“庚辰本”时曾有一愿望:用戚本做底子,把“庚辰本”的异文全校记出来。胡适在点读1955年影印的“庚辰本”时,就用甲戌本和戚本对校了这个本子,画龙点睛的校字记很多,兹列举几条:

对第五回“飞鸟各投林”曲子批道:“甲戌作第十四支收尾飞鸟各投林”,此十一字作一行写,似是曲名。“飞鸟各投林”即“树倒猢狲散”也。当依甲戌本为是。

254页批道:“戚本大小字两本都脱‘这个症候……贾母说’廿四字。适之”。

409页“戚本已无空缺处了。看平伯《红楼梦研究》195-196。适之”。

650页,“此下残缺五行。戚本(大字本)此下有143字。甲戌本此下有十二行,文字与戚本有小异同。”

1797页,“用戚本校,可见戚本的底本是一个很好的底本。适之一九六一、六、廿一”。

胡适重读“程乙本”,主要用脂本来对校。他读1959年台北远东版“程乙本”,是用庚辰本来校对的,他在三十六回“真真有负天地钟灵毓秀之德后”加上了庚辰本的一句话:“因此祸延古人,除四书外,竟将别的书焚了。(庚辰本)”。他读1961年台北启明版“程乙本”是用甲戌本、庚辰本、戚本来对校的,在第十六回末尾,他写了这样一条批语:“此下甲戌本、庚辰本、戚本都有152字,高本无。”胡适校书极为精细,他在读远东版“程乙本”序言时,留下了这样一条批语:“首句,程甲本作‘红楼梦小说本名石头记。’下文也作‘红楼梦。’程乙本作‘石头记是此书原名。’下文也作‘石头记。’程乙本后来似又挖改(?)作‘红楼梦是此书原名?’”胡适在这里点出程甲本、程乙本在称谓上的不同,能引发我们对脂本到程本以及程甲、程乙变迁的进一步思考。

总之,胡适在生命的最后10年,每重读脂本、程本,最关注的是不同本子的异同。《红楼梦》的版本校勘工作,自胡适提倡以来,已有俞平伯、周汝昌、陈庆浩以及冯其庸领导的“《红楼梦》校注组”等诸位先生做出很大成绩,但此领域仍需要后来者做继长增高的努力。今天,我们把胡适的这些批注公布出来,有利于我们在今后的《红楼梦》校勘工作上更上一层楼

《红楼梦》研究著作

本书共收入有胡适批注的《红楼梦》研究著作6种:俞平伯著《红楼梦研究》,周汝昌著《红楼梦新证》,俞平伯辑《脂砚斋红楼梦辑评》,俞平伯校订《红楼梦八十回校本》,周春著《阅红楼梦随笔》,一粟编著《红楼梦书录》。胡适对俞平伯的书,对《红楼梦书录》,都有专文评价。但本书公布的俞著《书录》上的批语,仍有极大学术价值,如他在《红楼梦书录》(第8页)所录“甲辰本”之“梦觉主人序”旁批道:“此序全是八股文的体裁!”在“己酉本”之“舒元炜序”旁批道:“恶劣之至”。所有这些,都能给我们很多启示。

这6种著作中,胡适评价最高、关注最多的,是周汝昌的《红楼梦新证》。关于胡、周二人的最初交往,第一手的资料是他们二人在1947—1948年间的十余通往来书信。1953年《红楼梦新证》出版时,胡适已经变成了“阶级敌人”,周书不敢交代他与胡适的交往,只有这么笼统的一句:“一九四七年秋天种因”。胡适于1954年12月18日在本书的最后对此语做了注解:

1954年12月18日胡适在《红楼梦新证》上作注解

胡适在《红楼梦新证》上的批注

“一九四七年秋天种因”一事,详参本书34—36页。

跋中“一九四七年秋天种因”,即是那时他发现了敦敏的《懋斋诗钞》稿本。他写了一篇文字(一九四七年十二月五日天津《民国日报》副刊七十一期)。我读了此文写信给他(一九四八年二月十四日天津《民国日报》副刊八十二期),他来看我,我把《脂砚斋评甲戌本》借给他,他拿回家乡去,同他哥哥缉堂两人合作,影抄了一本。《四松堂集》稿本也是我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十五夜故意留赠北京大学,使他可以利用的。[7]

显然,这是能补充说明胡、周二人师承渊源的重要史料。

胡适看到《红楼梦新证》后,就多次表示:周汝昌是他最后的、最好的、最努力的徒弟——显然,他为能有周汝昌这样一位能继承他衣钵的传人备感欣慰!他每每提到周汝昌,总是亲切地称其为“周君”、“汝昌”。但大陆上掀起批判《红楼梦》运动后,他又怕给周汝昌招祸而不敢在公开场合赞扬周。[8]

胡适读《红楼梦新证》格外仔细,留下的批注也格外多。举凡错字、别字,直至引用的史料的不当之处,胡适都一一点出。比如,周书123页引李辰冬《红楼梦研究》的话:“如‘叹君或亦将军后,于今环堵蓬蒿屯’,可知曹雪芹为将军的后代。雪芹为旗人,而旗人均系军人,故曹家受封,当为军马之劳。”胡适对此批道:“此‘将军’是杜诗里的曹霸。辰冬竟不会读此明白清楚的句子!”

胡适在1954年复吴相湘的信中说,“周书中接受我的成分太多”。胡适在周书424页批道:“此点是我已指出的”,是一具体例证。其实,周书对“新红学”的继承不止是观点,更重要的是得出这些新观点的方法和态度,这就是胡适大力提倡的科学方法。胡适对周书的新创具有浓厚的兴趣,并引发新的思考。曹宣的发现是周汝昌对“曹学”的一大贡献,胡适在周书45页批道:“曹宣可能是庶出,或是尔正的幼子。”381页,胡适在周书引用康熙帝的批语“况满洲从未作运使之例,不合”上用黑笔批道:“此可见曹寅不是满洲旗也。”后来又用红笔画掉此批,重批道:“我错了,巡盐御史不是盐运使。”这样的批语,是多么的有趣,如同师徒二人在对话一般。

当然,周书的不少观点,胡适是不同意的。比如,98页,周书提到元春的年龄问题,说道“戚本已有修改”。胡适对此批道:“戚本在三部古本中为最晚,似不足据。”再比如,443页,周书引某人向乾隆皇帝进呈《石头记》,乾隆帝即付武英殿刊印的笔记时,胡适批道:“此等妄说,如何可信?”再比如,214页,周书说到曹寅在康熙十一年曾“侍帝读”,胡适对此批道:“曹寅六岁已去江南,如何能‘侍帝读’?”次页,周书根据邓之诚的回忆,来证曹寅幼年侍读皇帝的事,胡适在这一页上画了一道斜杠,又批道:“邓文如的记忆最不可靠。看我的论学近著347—349,又391。”当然,曹寅究竟是否做过康熙皇帝的侍读,仍然有待进一步考证。胡适最不同意的是,周汝昌误将李祖韩家收藏的《幽篁图》认作是曹雪芹的画像,胡适在周书的有关部分作了很多批语。事实已经证明,胡适是对的。关于这桩公案,笔者撰有《胡适与所谓“曹雪芹小像”》一文,[9]这里就不多赘述了。

批判俞平伯、胡适有关剪报、论文集

1954年,毛泽东发动了对俞平伯的《红楼梦》研究的批判运动,时在我国香港、泰国的胡适的朋友将有关文章剪寄身在美国的胡适。胡适仔细研读了这些文章,并将其做成一个剪报集,并题名曰“中共清算俞平伯的《红楼梦》研究”。批俞运动发动后,作家出版社编辑部曾将其中较重要的文章编选成四大本《红楼梦问题讨论集》。胡适精读了这些集子,并在书上做了不少勾画和批注。

毛泽东批俞的目的很清楚:通过批判俞平伯,进一步批判“胡适派资产阶级唯心主义论”。此语出自1954年10月16日毛泽东《给中央政治局和其他有关同志的信》,虽然这封信当时没有公布,作为批判对象的胡适和大多数写批判文章的人都不知道有这么一封信,[10]但胡适对批判者的意图很明白,他清楚地认识到:胡适的思想,才是批判的重点。他说:“从清算俞平伯的《红楼梦》研究扩大到清算全部胡适思想,那个转变是预订的,是很容易看出的。”[11]当时有位评论家辛直白在《自由阵线》发表文章认为,批判俞平伯运动是“文人派系的斗争”,是“‘《人民日报》派’对‘作家阵线’斗争的一个结果”。他说的“作家阵线”包括茅盾郑振铎冯雪峰、周扬、黄药眠、老舍、吴恩裕、俞平伯等47个人组成的作家团体,而“《人民日报》派”主要是袁水拍。他又说,在这场运动中,胡适只是一个受牵涉的人。胡适仔细点读了这篇文章后,先用黑笔圈点、勾画,然后用红笔批道:“此文主旨大误!”胡适当时虽然没有点出发动和指导运动的是毛泽东,但他明白提出在台前领导运动的“中国科学院院务会议”和“中国作家协会主席团”是两个“傀儡机构”。

这场被胡适称作“洗脑”的批判运动,声势之浩大,影响之深远,是空前的。胡适对批判文章中涉及他的部分,都非常关注,做了很多要么红笔、要么黑笔的批注。《红楼梦问题讨论集》第三集的主题是“企图运用正确的观点方法来研究《红楼梦》的文章”。胡适的批注就极少了,并在“出版说明”旁批道:

此一册里,除了极少的几处提及“胡适一流人”(页1)“胡适派的红学家”(页368)之外,完全是“企图运用正确的观点方法来研究《红楼梦》的文章”,所以完全和我不想干了。(www.xing528.com)

因为这些批判文章甚少学术品位,所以胡适很少在具体的学术问题上与对方辩论。只是偶尔在忍不住的情况下,发点议论。[12]

在充满火药味的批判文章里,胡适的《红楼梦》研究被说的一无是处,加在胡适头上的诸如“买办文人”、“帝国主义走狗”、“蒋介石的帮凶”等帽子多的无以复加。但对这些谩骂,胡适从不以为意,从不动“正谊的火气”,也从不说一句重话。唯一一处相对较重的话是胡适看了王佩璋发表的《我代俞平伯先生写了哪几篇文章?》(1954年11月3日《人民日报》)之后作的一条批语:“此文章很不高明,平伯叫这种妄人代写文章,真是自取其辱。”参与批判的人相当一部分是与胡适共事多年的老朋友、老同事和学生,胡适也丝毫不责怪他们,他说:“鲁迅若还活着,也是应该被清算的”,“鲁迅若不死,也会被斫头的”。[13]今天,我们总结这段历史的时候,认真反思当时的时代背景,也不应该过多苛责这些写批判文章的人。

胡适最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他这么一个“五四”以后三十年来从来没有写过一篇批驳马克思主义文章的人,为什么会受到如此清算?经过几个月的苦苦思索,他终于弄明白了。胡适是从“四十年来的中国文艺复兴运动”的角度来分析这次批判运动的,他认为,近四十年来的中国文艺复兴运动,是一种“抗暴消毒力量”。他说:“我虽然从没有写过一篇批驳马克思主义的文字,我在这三十多年中继续为中国文艺复兴运动所做的工作,渐渐的把那个运动的范围扩大了,把它的历史意义变得更深厚了,把它的工作方法变得更科学化了,更坚定站得住了,更得着无数中年和青年人的信任和参加了,——结果是一个四十年没有间断而只有不声不响不摇旗呐喊的继长增高的中国文艺复兴运动。这个文艺复兴运动没有兵,没有军火,没有根据地:它的兵只是无数中年青年的文史工作者,它的军械只是一个治学运思的方法,它的根据地只是无数头脑清楚的中年青年人的头脑,——正如周扬在一九五四年十二月八日说的,‘它在人民和知识分子的头脑中还占有很大的地盘。’”[14]

这种判断,与批判者的初衷大体吻合。胡适和毛主席本是相知的人。不过有一点,胡适可能永远都不会想到,毛泽东曾公开承认,对胡适的批判有片面性,要在二十一世纪为他恢复名誉。毛说:“我们开始批判胡适的时候很好,但后来就有点片面性了,把胡适的一切全部抹杀了,以后要写一两篇文章补救一下。”[15]又说:“说实在话,新文化运动他是有功劳的,不能一笔抹杀,应当实事求是……到了二十一世纪,那时候,替他恢复名誉吧。”[16]

胡适论红佚信、佚稿(附录:他人致胡适论红书信)

这里共收入胡适致苏雪林、江冬秀等他人书信5通,《甲戌本〈石头记〉校勘小记》等残稿4篇,吴相湘、方豪、赵冈等他人致胡适信7通。这批材料中最重要的,是有关甲戌本《石头记》的。

1961年胡适主持影印甲戌本,是《红楼梦》研究历史上的大事。在这个宝贵的本子影印之前,好多研红学人都希望一睹此本真貌。对《红楼梦》中的西洋事务素有研究的方豪,在看了影印的庚辰本以及俞平伯的《脂砚斋红楼梦辑评》后,就向胡适提出借阅甲戌本。[17]在美国的赵冈也致函胡适,希望在胡适回美国的时候能看看甲戌本。赵函云,甲戌本有六七处地方很令人感到费解,比如庚辰本及其他本子的二十五回的回目都是“餍魔法姊弟逢五鬼”,而甲戌本的回目却是“餍魔法叔嫂逢五鬼”,根据胡适的“或然率”理论,似乎甲戌本的底本比庚辰本的底本更要晚一点。因此,非常希望早日看到这个早期抄本,以便与其他本子文字和评语“详细比较一番”。一向坚持甲戌本是最古老的本子的胡适,用红笔在“似乎甲戌本所根据的底本比庚辰本的底本更要晚一点”这句话下面画了一道线,并批道:“错了!”并还列举了几处证据:

《红楼梦》里,贾珍叫凤姐“大妹妹”,凤姐叫贾珍“大哥”,宝玉叫凤姐“姊姊”,凤姐也叫他“宝兄弟”。[18]

显然,尽早影印甲戌本,已成了众望所归。胡适最初打算只印500套,但广告登出后,台港两地预约的就超过1400套,不得不改变计划,改印1500套。[19]印制精美的甲戌本问世后,确实推动了对这个版本的研究。一位台湾的严明先生,在认真研读了甲戌本后,对胡适提出的“甲戌年《石头记》只有十六回”的说法提出质疑,并列举理由4条:

(1)曹雪芹的《红楼梦》,在甲戌年应已有一个通部的全稿,甲戌本虽只存十六回,但在这十六回书中,有许多伏线分布全书各回,包括甲戌本中缺的十二回。

(2)以《红楼梦》一书的情节、头绪、人物结构等来看,必须有一个通部的全稿作基础,不可能断断续续地写出。

(3)如果没有一个通部的全稿作基础,而作者怎能着手增删?所谓“增删五次”将如何解释?

(4)最明显的是脂砚于甲戌年评书时已看过全部或大部书稿。[20]

“甲戌年《石头记》只有十六回”与“甲戌本是最古老的抄本”的观点,是胡适晚年最坚持的,他如何能接受这位严明先生的质疑,因此,在这4条上画了很多着重号,有的地方还画了“?!”。又在信的旁边记下了严明的通讯地址,似乎要信函辩论一番的样子。

胡适对甲戌本的又一贡献,是他曾对这个本子上“挖去的字”做了统计,这是我们在看到这份3页的《校勘小记》以前不知道的。在胡适逝世十三年后的1975年夏,潘重规先生曾致函毛子水:他怀疑甲戌本影印本的第一页第一行的“多”和“红楼”三字,为胡适所补写;并请毛代为查询。毛子水即函商胡适长子胡祖望,胡祖望又转请蒋硕杰教授代为校对原书。校对的结果是:

潘重规先生之推测,完全正确。原书是页表纸破损一角,自“极”字以下第一行之原文尽失,“多”及“红楼”三字,显是适之先生写于里纸上者。自原书上尤可辨纸色略有不同;但自影印本中则不易辨矣。唯字体与原书其他各字显然不同;且“多”及“红楼”三字上均盖有“胡适”图章,显系适之先生指示后人此三字乃其补写也。[21]

其实,胡适生前在《校勘小记》里对此事交代得清清楚楚:

影印本二页上首三行有撕去的一块,大概是有意隐没最后藏此书者的印章,故“是书题名极多”之下缺了四字,我只填了“红楼”两字。此句原文似是“一曰红楼梦”。

此本有原挖去的字而没有改补的,如:

六页下五行“簪”字下挖空一字,应是“缨”字。

十五页下八行“宵”字挖去上半。

八八页上五行“娘”字挖去左半。

八八页下十二行“说”字挖去大半。

一〇二页上四行朱批“一人不落一□不忽”,挖去的字应是“人”字。

一一四页上一行朱批“骗”字挖去右半。

这些挖去的字都没有补,都容易补足。但七七页下六行“擅风情秉月貌”,情字后应该空一字,原本挖去了一字,留的空白,被人错填了“宵”字,就不通了。影印本上这个错填的“宵”字不容易看出,故我记在这里。

此本是一个很工整的抄本,他也有一些错字,脱字,衍文。在我买来之前,已有人校改过一些错误了。我自己也曾用戚蓼生序本校过,又曾用徐星署藏的庚辰本校过,但我只敢记出两三处异文。我的意思是要保存这个甲戌本的原样子。现在我只是指出二十一页下一行“又一一”下有衍文三十四字,从“未写荣府正人”起,到下三行“又一一”为止。请读者记出。

因为这份《校勘小记》在胡适生前和身后都没有发表过,所以,被细心的潘重规先生发现后,要大费周章地通过种种渠道到美国校对原书了。不过,潘重规的怀疑、校勘的结果以及胡适早已交代但未公布的文稿,这三处不谋而合,实在极为有趣,这也算是红学史上的一段佳话了。

胡适纪念馆还藏有一封1954年8月17日吴相湘致胡适的信,主要是评论周汝昌先生所著《红楼梦新证》的,也极富史料价值。吴氏在看了胡适赠送台大的《红楼梦新证》后,第一感觉是大陆“清算‘胡适思想’的工作真是白费了”,吴函说:

此书虽炫耀新材料,但一切都不过是为先生的《考证》多作注脚而已,不过其功力是可佩的,例如其书第九五页以“镶红旗王子”应为纳尔苏,是与先师心史先生在《八旗制度考实》……考证结论不谋而合……《清代名人传》里的说法显然是错了。惟其于宫庭【廷】事物似并不十分熟悉,故其书98页所谓“大姊某”及其相关各条都不免架空玄想,尤其是98页有“格格”两字更是失实可笑。至其根据《永宪录》指陈,李家因雍正夺嫡……曹家亦牵连一节,很值得注意。生前在《曹雪芹先世事迹》文中……即以其有关雍正时事为演,而红书被满人禁制当亦与雍正《大义觉迷录》在乾隆时被严禁一事相类似……

胡适在收到吴相湘的信后,即复吴一函,说了一段和很多朋友都说过的一段话:

你在那信里大称赞周汝昌的书,我完全同意。此君乃是我的《红楼梦》考证的一个最后起、而最努力最有成就的徒弟,他在书的前面虽然大骂我几句,但他在许多地方对我致谢意,是很明显的。例如三十页第八行:“诸收藏家对我的慷慨和厚意,我永不能忘怀;而我的感幸也远非言语所能表达。”他提出的甲戌本脂砚斋评本,是我借给他兄弟二人去全部影抄的,《四松堂集》是我临走时故意留赠给北大图书馆使他可以用的。裕瑞的稿本是孙子书(楷第)送给我,我又还他的。

周书中接受我的成分太多。[22]

因为胡适先生的这封信没有收入已经出版的《胡适书信集》,所以,我引在这里。

总之,本书发表的胡适的这些批注,是一批宝贵的文学史料。认真研究这批新材料,一定有助于我们更为完整而真确地认识胡适开创的“新红学”。

在本书即将付梓之际,笔者要感谢台北胡适纪念馆多年来对本人在胡适研究方面的支持;感谢九秩高龄的周汝昌先生为本书作序,周老的序使本书生色不少;感谢北京大学出版社和为本书付出很多辛劳的责任编辑岳秀坤先生。

【注释】

[1]周策纵:《五四运动史》,岳麓书社,1999年,444—445页。

[2]自2003年先后出版:《胡适红学年谱》(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03年初版,2009年1月修订版),《胡适红学研究资料全编》(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5年),《胡适与红学》(中国书店,2006年)。

[3]可参考胡适1922年4月19日日记,见拙编《胡适红学研究资料全编》,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5年,187页。

[4]原文是:“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盖其先人为江宁织府。其所谓大观园者,即今随园故址。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余见其钞本焉。”

[5]大陆上关于这个问题的论争,可参考,刘相雨:《回顾与展望:关于〈春柳堂诗稿〉问题的论争》,《红楼梦学刊》,2006年第1期。

[6]可参考拙编《胡适红学研究资料全编》,260页。

[7]胡适在周著《红楼梦新证》的428页和434页,分别批道:“可见他已见了我的本子。”

[8]关于胡适和周汝昌的交往和学术渊源,可参考拙作《胡适与周汝昌》,收入拙著《胡适与红学》192—241页。

[9]收入拙著《胡适与红学》80—108页。

[10]可参考,袁鹰:《风云侧记——我在〈人民日报〉副刊的岁月》,中国档案出版社,2006年。毛泽东的这封信首次发表于1967年5月27日《人民日报》,当时参与批判的人在十多年后才恍然大悟。

[11]可参考拙编《胡适红学研究资料全编》,347页。

[12]可参考《红楼梦问题讨论集》第三集,11页。

[13]耿云志、欧阳哲生编:《胡适书信集》,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1255页、1262页。

[14]可参考拙编《胡适红学研究资料全编》,347—348页。

[15]逄先知、金冲及主编:《毛泽东传(1949-1976)》(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298—299页。

[16]龚育之:《党史札记》,浙江人民出版社,2002年,331页。

[17]方豪致胡适,1960年6月27日。

[18]赵冈致胡适,2月7日。

[19]可参考:胡适复江冬秀函,1961年6月1日;《甲戌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影印本延期出书启示》。

[20]严明致胡适,1961年10月6日。

[21]可参考拙编《胡适红学研究资料全编》,495—496页。

[22]吴相湘:《胡适之先生身教言教的启示》,载李又宁主编:《回忆胡适之先生文集》(二),纽约天外天出版社,1997年,25—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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