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农村妇女地位比较分析:秦都区的案例研究

农村妇女地位比较分析:秦都区的案例研究

时间:2024-07-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秦都区农村妇女地位的比较分析一问卷的说明(一)问题的提出中国农村妇女是否应该具有平等的社会地位,从一般意义上讲已无大的分歧,妇女拥有了法律所赋予的各项权利:选举权、被选举权等。因此人们对这一角色的认知程度可以作为对妇女实际地位的一种判断。其中女性自己认为妇女不能担任村委会主任职位的有22人,占到29.7%。

农村妇女地位比较分析:秦都区的案例研究

秦都区农村妇女地位的比较分析

一 问卷的说明

(一)问题的提出

中国农村妇女是否应该具有平等的社会地位,从一般意义上讲已无大的分歧,妇女拥有了法律所赋予的各项权利:选举权、被选举权等。但是在现实的生活中,妇女的社会地位与男性相比仍然较低,特别是在农村,这种差别更为明显。然而在调查中,一般被调查者的回答都存在个人对真实想法的隐瞒,从而表露出的是社会的共识,即回答者是在从众心态下的不真实表白。通过长期的宣传,“男女平等”成为社会的公开认识,所以人们很少会在公开和正式场合发表有悖于这一认识的言论。但是在思想深处,却是另一种认识。也就是说人们的表象认识与真实认识存在着差异。正是这种差异的存在,使妇女的社会地位从表面上看是平等的,而实际上依然不平等。因此,透过表象看到本质就成为我们这次调查的一个重点。

(二)问卷的设计

为了能够比较准确地分析出人们对妇女社会地位的表象认识和真实认识,我们按照以下逻辑设计问题。

由于中国社会环境的特殊性,一般情况下人们在回答问卷时会表现出一些两面性特点,即对抽象的问题倾向肯定,并不一定真实表达自己的认识;而在具体问题的回答中,比较接近自己的真实认识。因此,通过人们对一般认识→到具体认识→到文化意识的认识→到具体的行为,这一系列由表及里的判断过程就可能发现他们的真实认识。按照这个逻辑,我们设计了一系列问题:

(1)对妇女地位的一般认识,我们在问卷的44题提出了“你认为你们村男女地位是否平等”,给出“平等、比较平等、差不多、不平等、很不平等”5个答案供选择。

(2)对妇女地位的具体认识,设计了3个问题:在45题提出“你认为妇女担任村委会主任:能成不成”。在选择“不成”时,再在“人们不服气、能力不够、其他”中进行选择;在46题中提出“妇女在家中说话是否顶事”,并给出“顶事、不太顶事、不顶事”供选择;在47题中提出“家里的大事一般由谁做主”并给“妇女做主、男人做主、双方商量决定”供选择。

(3)在文化意识的认识中,我们在48题中,从人们常用的词语里选择了传统的女性标识“勤俭持家、相夫教子、贤妻良母、尊长爱幼”和传统的男性标识“胸怀大志、见多识广、善于经营、仗义执言”,请被调查者任选两个。

(4)在具体行为上,我们着重了解家务事是由谁做?做什么?在49题中,我们请被调查者在“做饭、打水、打扫卫生、洗碗、换油磨面、洗衣、管教孩子、买盐买醋”8项家务活中按所做多少排序。

对问卷的整理,我们采用手工处理与计算机处理相结合的方法;同时,对一些不完整的问卷保留了有效回答部分。

二 问卷的分析

(一)人们对妇女地位的一般认识

九个村264份问卷的回答结果是:155人认为平等,79人认为比较平等,27人认为差不多;认为不平等的仅有3人,占264人的1.14%。这反映出人们对男女平等在一般认识上是一致的,当然这仅仅只是一种表象,在以后的分析中就可以清楚地看出,见下表:

(二)人们对妇女地位的具体认识

人们对妇女地位的具体认识,表现出他对妇女地位的比较真实的认识。因此,我们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1.对妇女担任村委会主任的认知程度

我们认为,在通常情况下人们对男女平等判断,只是一般性的、表象的认识,也可以说是一种在长期宣传下所形成的大众心态,并不能完全反映他们的真实认识。因此,只有通过对妇女在社会生活中的具体状况进行客观的判断,才能更准确的判定妇女的社会地位。对妇女担任村委会主任是否认同,是客观评判的一个方面。

村委会主任是一个村带有领袖性质的人物,在夫权社会中,这一角色通常是由男性担任。因此人们对这一角色的认知程度可以作为对妇女实际地位的一种判断。在问卷中我们设计了对妇女担任村委会主任认知的问题。根据对这一问题的回答,我们可以看出,其认知程度要低于人们对妇女地位的一般性认识。

村民对妇女能否担任村委会主任的认识程度见下表:

从上表可以看出,有近30%的人对妇女担任村委会主任并不认同。认为工作能力、群众不信任是妇女不能担任村委会主任的基本理由。其中女性自己认为妇女不能担任村委会主任职位的有22人,占到29.7%。

这种回答仅仅只是在进行问卷时的表示,仍带有一定的表面性,尚不能完全表达人们的真实认识。尽管如此,我们也看出在具体问题上人们对妇女地位认知的减弱。

2.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

家庭是社会的一个基本单元,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与其在社会上的地位相关。在一个妇女处于从属地位的社会中,她在家庭中的地位也一定处于从属地位。通过问卷调查,我们发现妇女在家中的地位是比较高的,在处理家庭的一般事务时有较大的决定权;但是在决定家庭投资等大事时,男性的决定权要高于女性。

如在回答“妇女在家里说话是否顶事”的问题时,有84.08%的人认为是顶事的,见下表:(www.xing528.com)

这里所说的“在家里说话是否顶事”,通常被理解为对处理家庭内部的一般事务,如购买生活用品、管教孩子等具体事务。在问到“具体日常支出(买日用品、交电费)由谁决定时,基本上是由妇女决定,见下表:

虽然调查反映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较高,但这里也包含了一定的表面性,在农村家庭中妇女的实际地位仍然是不高的。这一点可以在回答“家中大事由谁做主”的问题中表现出来,尽管有62.67%的人回答是由双方商量,但仍有33.2%的家庭是由男人做主,见下表:

从妇女在家中说话是否顶事的回答比较,可以看出在表面上的平等中,隐含着实质上的不平等因素,见下表:

3.从文化意识角度分析妇女的地位

由于传统文化的长期影响,“男主外,女主内”、“嫁汉嫁汉,穿衣吃饭”等观念有较大的影响。妇女的社会角色被定位为从属男性的家庭主妇,而男性被定位为家长。由于男性长期处于社会的主体地位,而妇女处于从属地位,就形成了一个深厚的男性社会文化。这一点,在你认为一个好女人应当是怎样的问题中,可以得到回答。在这一个问题中,我们假设具有男女平等意识的人对女性的评价会脱离传统文化的影响。因此,我们在问题中设计了传统的“男性特征”用语和传统的“女性特征”用语各有四种,供答题者选择。评判的标准是,答题者只要选择了一个“男性特征”用语的,就判定为在思想意识上具有男女平等的真实观念。根据问卷回答的统计,只有29.8%的人具有男女平等的意识,见下表:

即使是妇女,对传统女性特征的标准认同程度也很高,见下表:

在这些选择中,按出现频率多少排序为:勤俭持家、贤妻良母、尊老爱幼、善于经营、相夫教子、见多识广、胸怀大志、仗义执言,见下表:

在答案的组合上,以同意勤俭持家和贤妻良母组合的人数最多,勤俭持家和尊老爱幼组合次之,见下表:

从回答中我们发现,不论男女都有相近的认同:一是答案组合的顺序一致;二是认同的比例比较接近,女性对第1、2位的认同率为51.33%,男性为46.56%。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妇女进入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要求增加,因此选择“善于经营”的比重占到第四位。而选择者男性要高于女性,说明市场经济对传统文化有强烈的冲击。然而,女性由于进入市场的机会和传统文化的影响,对经营的意识并不强烈。从这一点上讲,妇女地位的提高还需要自己转变观念。

我们把人们对妇女的一般认识、具体认识和文化意识用线连接就可以更清楚地看出认识从一般到具体的下降(见下图1)。

我们再把文化意识最低和最高的两个村与九个村的平均值进行比较,仍然可以看出同样的趋势(见下图2)。

因此,我们认为其中有一些必然的联系。

图1

图2

4.通过人们具体的行为对妇女地位的分析

上面的分析基本上属于观念的分析,而对人们的具体行为进行分析,应当更接近其真实的认识。因此我们设计了在家里做家务事的问题。我们的假设是:家务事是传统社会中妇女的“专利”,男性对家务事承担的多少表明他思想意识上对男女平等认知的程度。通过对这一问题回答的统计,表明在具体的行为上,家务事仍然主要由女性承担。在九个村被调查的189位男性村民中,有49位回答完全不做家务事。占男性村民的26%;其余的男性村民一般只是负责打水、换面等较重的家务事和管教孩子,见下表:

我们再把人们的具体行为中表现对男女平等的真实认识加到表中,其下降的趋势就更加显著。

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妇女在参与村公共事务中的主动性、自觉性要低于男性。我们以参加村委会选举中对村主任候选人提名和对村事务提出意见作为衡量其参与性的量度进行评判,凡其中有两项参与判定为积极;一项参与判定为一般;两项均未参与判定为消极。统计结果见下表:

如果用比例表示就可以看出男性与女性之间的差异。我们以积极参与村事务的人数为1,男性村民中积极、一般和消极的比例为1∶1.73∶2.32;女性村民的比例为1∶2.69∶5。可以看出,女性在对村事务持一般和持消极态度的比例高于男性。

三 结论

通过这个分析,我们得出这样的认识:

(1)秦都区农村妇女的地位,从一般意义上说已经取得了与男性一样的权利,男女平等的观念在社会上得到了公认。但是,由于传统文化观念的影响,在实际生活中农村妇女的地位仍然低于男性村民。其显著标志是,在秦都区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没有一位妇女被选为村委会主任;在村委会成员中的妇女人数还有减少。这充分表明在现实的农村社区中,男性村民处于主宰的位置。

(2)影响秦都区农村妇女地位提高的因素中,传统的文化观念是主要因素。这些文化观念不仅在男性村民中根深蒂固,也为女性村民所接受,有的甚至成为她们生活的准则。市场经济对打破这种文化观念起着巨大的冲击作用。

(3)提高农村妇女地位,需要从制度上加以保证,更需要通过社会舆论、通过妇女更新自己的文化观念解放自己。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