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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问题与制约因素

时间:2024-07-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5.5村民自治中的主要矛盾及其制约因素村民自治是事关农民切身利益和农村改革发展的一项系统工程,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各种矛盾,如何处理好这些矛盾,成为当前村民自治实践中要着力解决的重要问题。据此,村党支部与村委会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这是由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地位所决定的。我国村民自治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进行的,因而农村基层党组织状态对村民自治有着直接的影响。

村民自治问题与制约因素

5.5 村民自治中的主要矛盾及其制约因素

村民自治是事关农民切身利益和农村改革发展的一项系统工程,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各种矛盾,如何处理好这些矛盾,成为当前村民自治实践中要着力解决的重要问题。

(1)村民委员会与乡镇人民政府的矛盾。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而乡镇政府则是国家基层政权组织,《村组法》将二者关系规定为:乡镇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予以指导、支持和帮助,而村民委员会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据此,处理乡村矛盾应把握好以下几点:第一,乡镇政府与村委会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也不是上下级关系;第二,乡镇政府要通过宣传、动员、说服、教育等方式,对村委会的工作主要从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等方面进行指导、支持和帮助;第三,乡镇政府不能干涉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务,诸如村委会成员的选举、撤换、罢免等,乡镇政府不得强迫和包办;第四,村委会通过宣传、教育、动员、提供情况等方式,协助乡镇政府完成诸如环保、土管、治安、计生、兵役、救济等各项任务,并向乡镇政府及时反映群众的建议、意见和要求。

(2)村民委员会与村党支部的矛盾。《村组法》第三条规定:“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据此,村党支部与村委会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这是由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地位所决定的。村党支部的领导作用主要表现在:第一,提出全村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意见,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第二,讨论村委会的重要工作,支持和帮助村委会依法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第三,协调村委会与村里其他组织的关系;第四,对村民自治组织中的党员进行考核和监督,发挥共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但必须注意,党支部对村委会的领导决不是包揽或代办村务,要合理地划分职权界限,做到各司其职,分工负责。

(3)村民自治组织与村民的矛盾。村民是村民自治活动的主体,而村民自治组织则是村民实现民主权利的载体,二者的关系是村民通过自治组织来实现自治的民主权利。民主权利主要体现在选举、决策、管理、监督四个环节上,其中,民主选举是根本,民主决策是重点,民主管理关键民主监督是保证,“四个民主”构成一个完整的民主自治体系。村民要实现自己的民主权利,就要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建立健全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不断完善和改进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充分体现村民自治组织群众性、基层性、自治性的特点,使其真正成为村民利益的忠实代表。

制约村民自治的因素很多,但经济发展水平、乡村政治文化状况、村民综合素质等起主要作用。

(1)经济发展水平起决定作用。调查资料显示,农村中集体经济越是发达,村民自治要求和民主热情便越高。由于我国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农村的大型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这样,每个村民都是生产资料的主人,他们对集体财产都比较关注。在靠近城市郊区或公路沿线的村庄,由于土地被征用较多和集体资产实力雄厚,村民利益与公有资产密切相关,使得村民的自治积极性远高于其他村庄。调查发现,贫户与富户之间,在民主意识和政治理性方面均存在巨大差别,富裕是民主政治建设的天然土壤。就贫户与富户来说,二者处于不同的需求层次,贫户可能还在疲于糊口谋生,无力顾及民主权利,富户可能已经丰衣足食,必然乐于参政议政。在钓台镇西张二村的调查显示,富户比贫户均显示出更强的民主意识和政治热情。再从穷村与富村来看,二者也表现出不同的村治状况,调查资料显示,富村比穷村对重大村务的决策方式更民主,村民对财务公开的要求更迫切,由村干部或村委会说了算的情况更少,村民的法律意识和参与意识更强。(www.xing528.com)

(2)乡村政治文化状况是重要影响因素。我国村民自治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进行的,因而农村基层党组织状态对村民自治有着直接的影响。调查显示,党支部组织健全,领导有力、作风过硬的村庄,村民自治工作就做得比较好,否则就较差。有些村的经验是,要选好村委会,首先要选好党支部。中国乡村之间在风俗、习惯等传统文化方面均存在着较大差异,这些都会对各村的民主政治产生一定的影响,但这些影响目前不易做出定量分析。问卷调查显示,现代文化信息对一个村的民主状况有较大的影响:一是信息来源渠道多、广播电视接收率高的村庄,村民的民主意识强,对财务关切的程度高;二是村里在外学生、军人、职工人数多的村庄,内外信息交流的频率高、成本低,上访告状捍卫自己权利的案件多,民主气氛浓;三是临时外出打工人数对村内民主具有双重影响,需要强调的是,外出打工已成为秦都区农村(实际是整个中国农村)一个重要的经济现象,打工人群已经占到全部选民的相当比例,这一方面带回了外部信息和先进意识,有利于村里的民主建设,但另一方面许多人常年在外,对村里的关心逐渐淡漠,这是许多村里村民参选率低、民主气氛不浓的主要原因。

(3)村民综合素质也是主要影响因素。村民的综合素质包括其法律知识、政策水平、民主意识和政治敏感度等。从问卷调查看,村民综合素质与村民自治状况没有直接关联。一些年龄轻、受教育程度高的村民,非但没有表现出积极参与村民自治活动的政治热情,反而态度比较冷淡。但这只是表面现象,倘若他们能够参与,则表现出较高的议事水平和政治素质。长期以来处于被管理地位的农民,在获得掌握自己命运的民主权利以后,一些人感到兴奋,认为这是自己的民主权利;另一些人觉得困惑,既怀疑自己手中的民主权利是不是真的,又不知如何使用这个权利。多数综合素质较高的村民在这种历史背景下,会采取比较冷静的态度去观察村民自治发展的过程。只有在村民自治被真正实施后,村民的民主权利确实得到保障以后,村民才会积极地投入。调查表明,村民中只有39.6%的人认为参加选举是自己的民主权利;有10%的人认为选举是走形式而不参加;有41%的人是被动参与;有71.3%的村民认为自己在决定村里大事中的作用不大。因此积极参与村事务的村民比例不高,仅有16.7%;而持消极态度的村民比例却很高,达到50.3%。这种情况说明,要真正搞好村民自治,既需要有一系列工作的配合和互动,也需要提高村民的综合素质,打好村民自治的基础,这将是一项长期的任务。

(4)村民自治中的妇女因素也应受到重视。调查资料显示,妇女在村民自治中的作用和地位明显低于男性,这不仅表现在民主意识方面,也表现在议事能力方面。许多妇女明确表示不懂民主的事情,也不想“劳那份神”。在调查的样本村中这种现象相当普遍。各村的村民代表、议事会成员、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中几乎没有女性,在100多个村中更没有一名女性村主任。

(5)选举中的竞争机制和候选人的竞争意识也不容忽视。实行村民直接选举村委会成员以后,在选举中的竞争明显激烈起来。不少村民积极参加村委会主任的竞选,向原来的村领导提出了挑战。在被列入村委会成员的正式候选人中有60%是普通村民,有56.4%的村委会主任竞争是在原村干部与普通村民之间进行。参加竞选的候选人采取了种种方式争取选票,尽管其中也有一些不规范的竞选行为。民主选举中激烈的竞选状况表明村民开始认识到自己的民主权利,并希望通过竞选的胜利掌握自己管理村事务的权力。在这一次村民直接选举村委会成员的换届选举中,竞选表现出这样一些特点:一是集体财富多的村竞争程度要高于集体财富少的村。由于村集体财富多,与村民的利益联系程度大,村民的关心程度比较高,参加竞选的村民也比较多,竞选的激烈程度就高。二是原有村干部在竞选中占有相对的优势。其原因在于,干部在村委会中有职位,有可供利用的公共资源;干部原有的个人信息(能力、道德)已得到一定披露,因而更有利于获得村民的接受。从选举的结果看,当选村主任的得票率基本呈正态分布。在统计的98个村村主任的得票率占选民总数相对多数(即得票率超过投票选民的50%,不足选民总数的50%)的有18个村,占50%~60%的有44个村,占60%~70%的有19个村,占70%以上的有17个村。以50%~70%的得票率当选的村主任占64.3%,说明选举中竞争激烈,也反映选举的结果符合统计的规律,证明这次选举是比较公正的。

(6)国家的财政分配制度对农村是不公正的,村委会的职能与其财政来源的不对称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农民除了上缴国家的税收以外,农村社区的公共支出是由农民从自己的收入中支付,包括村内的全部公共支出和乡镇的一部分支出;而在城市这些公共支出则是全部由国家支付。在这样的国家分配制度下,乡镇政府、村委会和村民都承受巨大的财政压力。乡镇和村提供的公共产品越多,则村民的负担就越重。村委会的职能中不仅包括对本村的公共事务管理的职能,而且包括一些协助上级行政组织对基层的管理工作。虽然这些工作与村民自治和村民利益没有关系,却是村委会的一项重要任务和管理村民的一种权力,而且做这些工作所发生的费用是由村民承担。显然在这种财政制度框架下的村民自治是难以受到村民拥护的,对村民也是不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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