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新的尝试:1952年的民主建政
1952年民主建政的具体任务是在乡村建立和推行人民代表会议制度,这是对乡村基层政权的更替,是中国乡村管理方式的一个变革。秦都在这次民主建政工作中完成了以下任务:(1)在乡村推行了人民代表会议制度,完成了区人民代表的换届改选工作。如丰胜乡从1952年12月17日到12月底,由群众提出候选人,按照选区应有代表人数选举出新一届乡人民代表共79人,其中妇女代表21人,还有特邀代表6人。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有所增强。决定每月召开一次人代会,乡人民代表开始履行自己的职权。(2)通过乡人民代表会,改造调整了乡人民政府机构。如丰胜乡经过乡人民代表会议选举,增选副乡长1人,将乡政府委员扩大为15人,除党、政、团、民兵、妇联等基本组织继续加强外,其他数十种工作委员会大部分被取消,由扩大了的乡政府委员会各委员分工负责。(3)规范了村级管理体制。通过乡人民代表会,确定村上只设村长和居民组长。农民协会在土改后已无新的任务便逐渐流于形式,但因它对农民的良好影响,故暂且保留,主要任务是帮助政府推动生产。其他许多组织大部分取消,确需设立的要经过一定的批准手续。(www.xing528.com)
秦都1952年的民主建政,创新了乡村自治方式,稳定了乡村基层政权,疏通了政府与人民群众沟通的渠道,对于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无可否认,建国初期,百废待兴,民主建政也不是一帆风顺,祖祖辈辈生活在封建专制下的贫苦农民,要么不接受“民主”,要么不懂得“建政”,本能地弄出了不少笑话,也做出了许多壮举。还是那个丰胜乡,1952年7月民主建政前有乡人民代表73人,除特邀代表7人外,其他66人均系查田定产中经群众提名、酝酿、大会举手选举产生,但这些代表对人民代表会的认识很差,认为当代表是被别人“捉了鳖”,开代表会是“说闲话”,干工作是“村长叫做啥就做啥”,于是代表中有应付差事的,有闹着辞职的。但没过多久,又是这个乡,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对“五多”问题的反映惊动了党中央,使中共中央于1953年3月19日还专门为此发出了《关于解决区乡工作中“五多”问题的指示》。中共中央,西北局组成专门组织就“五多”进行检查,写出了系统的检查报告。“五多”是指任务多、会议集训多、公文报告表册多、组织多、积极分子兼职多。西北局的检查报告显示,这“五多”当时已到了触目惊心的程度,丰胜乡当时能就这些问题向中央反映,表明其具有较高的觉悟和足够的勇气。新中国的行政运行系统后来就彻底陷入文山会海之中,至今不能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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