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道堂的“乌玛”和宗教共同体
王建平
安伦教授在他的《理性信仰之道》一书中提出了“宗教共同体”的崭新概念。他认为,“所谓宗教共同体(或共同体),就是人类为了顺应全球化时代共同生存发展需要而将形成的各宗教教派和信众多元通合、和而不同、和合共生的宗教信仰机制。特点是在诸神同一、理性信仰的前提下,继承吸收各宗教的全部精华,消除摒弃各宗教对立排他等消极因素,求大同存小异,信众可以藉以相互开放、交流、融合,所有宗教教派可以在此框架中保持各自特色而和谐共存。共同体既不是一元化的单一宗教,也不是一种新兴宗教,而是有共同终极信仰对象、共同信仰目标、共同价值观和伦理取向,关切和维护人类的共同利益,可以协调思想和行动,和谐共生的各宗教教派和信众的普世兼容体。”(1)
对于能否实现这种“宗教共同体”的可能性,安伦教授还指出:“客观存在的基本共同点至少有共同的终极信仰对象、共同的信仰目标、共同的人性、共同的价值观和伦理取向,对于人类共同利益的关切。其中共同的信仰对象是同一的宇宙本原或终极神圣,用希克的话讲就是同一的终极实在,共同的信仰目标是救赎解脱、对人生的终极关切和祈福消灾,共同的核心价值是全球化时代人类和合共生的秩序基础,共同的伦理取向是道德金规则,共同的最大利益是人类共同和平生存发展”(2)。上述的道理是人类致力于建立宗教共同体的思想基础。(www.xing528.com)
安教授在面对今天宗教派别林立及因宗教问题而纷争流血的世界现实环境中的无畏勇气和提出解决问题的真知灼见是值得赞赏的。的确,在终极关怀价值观方面共享核心内容并无本质分歧的各大宗教实在没有必要在真理、和平、仁爱、自由、平等、友善、公正、道德、诚信等精神内核及观念上分门立户,或强调自己的正统性以贬低别人为“异端”。宗教共同体的构想就是打破各大宗教在思想和精神上的壁垒、沟壑,以实现认识论、本体论上的相互沟通、理解和亲和。这种不拘泥于传统、历史和偏见的态度必定是我们通向和平之路的保障。
其实,这样的和合共生、存同求异的思想和实践在历史和现实上被各大宗教中的一些志士仁人呼吁过和践行过。作者是从事伊斯兰教研究的学者,可以从伊斯兰教史实中找到这样类似的实例。这就是中国西北甘肃临潭的西道堂的“乌玛”或当地在民国时期简称为“大房子”的实例。作者认为西道堂的“乌玛”(宗教社团)具备宗教共同体的某些雏形,表现在两个方面:1.它是在中国伊斯兰教教内的不分派别、不分界限、不分阶级、不分穷富、不分门第的集宗教、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和社会等为一体的“公社化”的尝试;2.它在努力与其他民族的儒教、道教、佛教、基督教等进行平等交流,与这些信仰团体组织同舟共济、包容共存方面作出了可贵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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