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一节中,张教授首先醒目地指出了现代社会普遍存在的伦理缺位问题,阐明造成伦理缺位的原因是政教分离造成的世俗化和宗教的边缘化,继而指出“其结果是扶持了一种新的世界观,即消费主义、享乐主义、金钱至上的世界观。对超越者的宗教信仰被‘商品拜物教’的信仰所取代。”(20)国家因为政教分离放弃了伦理教育,而代之以缺乏道德基础的法制教育,致使公民道德意识缺失,“人人都想多获取而少付出”,只知道为自己争权夺利,不知尊重他人的权利,从而使“整个社会缺乏精神上的凝聚力”、“社会矛盾尖锐”、宗教冲突和极端主义暴力更加严重。他还指出国际社会实施政教分离的原因是为了避免国家卷入宗教间的对立冲突之中。
张教授提出和关注的伦理缺失问题与我在《理道》第六章关注的主要问题之一几乎一致,我完全赞同。他对问题根源的分析入木三分,很有说服力。当然,张教授描述的是现代国际社会的整体情况,而我国社会伦理缺位的情况更加严重,其主要原因也未必是政教分离,而是“文革”等一系列政治运动和极端思潮对宗教的人为打压等各种因素。(www.xing528.com)
“如何才能解决现代社会中人的道德意识的培养问题和宗教冲突问题呢?政教分离是否必然导致伦理缺位呢?如何才能化解政教分离与伦理缺位之间的两难呢?”(21)张教授开出的药方是引进哈贝马斯“仍然保持政教分离的基本构架,但容许宗教进入公共领域的商讨”的构想,“让宗教融入共同领域”(22)。为此,张教授列举了宗教融入共同领域的三大好处和宗教不融入共同领域的三大坏处,有力地说明宗教只有融入公共领域,才能避免转入地下与政府和社会对抗,才能更新发展,避免沦为迷信、低俗和狭隘,才能充分发挥宗教造福社会、造福人生的积极作用。
对于宗教融入公共领域和张教授所做的有关利弊的深入分析,我深表认同。但这只是一个开端,宗教在真正融入公共领域之前,还有大量更重要的问题需要深入探讨和解决。例如:宗教具体应以何种方式融入公共领域?仅仅“进入公共领域的商讨”是否足以解决伦理缺位的问题?是否应该建立一种宗教与政治分工合作的机制以有效解决问题?各宗教应当先结合成一种共同的声音进入公共领域还是分别进入?如果各宗教共同进入,如何才能先消除彼此的对立排斥,形成共同的力量?如果分别进入,是否会把宗教间的冲突带入公共领域,重新引发政教分离欲避免的政治卷入宗教冲突问题?宗教怎样才能真正融入公共领域而不给公共社会带来危害?等等。这些基本问题如果不解决,宗教融入公共领域就是一句空话。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