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的条件,新的蓝图
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继承下来的条件下创造。[1]
中国共产党的建国蓝图,基于对中国国情的认识。国情是历史的、变化的,因此党对国情的认识和建国蓝图构想呈现出一个逐渐清晰、不断完善的过程。
中国共产党在其成立之时的第一个纲领中,即依据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提出了“由劳动阶级重建国家”的命题,从根本上规定了中国革命的发展方向。
1922年在党的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中国共产党开始把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与中国政治经济的现状相结合,为重建国家设计了第一个具体目标——“真正民主共和国”。确认在中国首先要建立的不是也不可能是以废除私有财产为特征的无产阶级专政国家,而是一个能够体现“国内和平”、“中华民族完全独立”、“统一中国”、“民主自治”等实际内容的“真正的民主共和国”,并以此作为进一步反对资产阶级、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阶梯。
“真正民主共和国”的构想,得益于列宁和共产国际的帮助。1920年7月,共产国际举行第二次代表大会,列宁为会议草拟了《民族和殖民地问题提纲初稿》(以下简称《初稿》)。在《初稿》中列宁系统论述了关于民族殖民地问题的理论,指出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和十月革命以后,民族和殖民地问题已经成为全世界无产阶级革命的一部分;这种国度中的共产党应该首先进行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的民族民主革命。共产国际二大根据列宁的论述,通过了《关于民族与殖民地问题的补充提纲》,明确指出,殖民地的革命首先要争取民族独立和完成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任务。列宁关于民族殖民地问题的理论和共产国际的文件,对于中国共产党正确地理解中国革命的性质、制定革命的策略起了重要的指导作用。由于大革命的失败,“真正的民主共和国的构想”没有能成为现实。
1931年在根据地内建立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并不具有完全的国家形态,其“宪法大纲”的某些规定也脱离了中国的国情,但它拉开了创造中国新社会的序幕。为苏维埃所遵循的一系列基本原则,从旨在保障劳动群众参与国家管理的工农兵代表大会制度、坚持无产阶级政党领导国家政权、保证劳动者阶级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和经济利益、保留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到保护婚姻自由与妇女儿童权益等,都具有长远的价值。可以说,中国共产党建立新国家的几乎所有基本原则和制度框架在苏维埃共和国方案中都已有雏形。
中国共产党关于重建国家的探索与思考,在20世纪30年代末期到40年代初结出了硕果,中国民主革命成功后的建国方案最终被定格为“新民主主义共和国”。
1939年12月,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一文中,对中国的国情、革命的对象和任务、革命的力量、革命的前途进行了分析。认为中国社会是一个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这个社会具有如下几个特点:(1)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基础被破坏了,但封建剥削制度的根基——地主阶级对农民的剥削依然存在,而且同买办资本和高利贷资本的剥削结合在一起,在中国社会的经济生活中占有优势地位。(2)民族资本主义有了某些发展,并在中国的政治、文化生活中起了颇大的作用,但没有成为中国社会经济的主要形式。并且大部分与外国资本主义和国内封建主义有或多或少的联系。(3)皇帝和贵族的专制政权被推翻了,代之而起的是军阀统治,接着是地主阶级和大资产阶级联盟的专政。(4)帝国主义不但操纵了中国的财政和经济命脉,而且操纵了中国的政治和军事力量。(5)由于中国是在许多帝国主义国家的统治和半统治下,由于实际上长期处于不统一状态,又由于中国的土地广大,中国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发展表现出极端的不平衡。(6)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双重压迫,特别是由于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中国的广大人民,尤其是农民日益贫困以致大批破产,他们过着饥寒交迫的和毫无政治权利的生活。中国人民的贫困和不自由的程度,是世界所少有的。
由此决定,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封建主义和人民大众的矛盾。革命的对象就是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就是帝国主义国家的资产阶级和本国的地主阶级。革命的任务就是打击这两个敌人,就是对外推翻帝国主义压迫的民族革命和对内推翻封建地主压迫的民主革命,而最主要的任务是推翻帝国主义的民族革命。革命的对象和任务决定了革命的性质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但不是一般的资产阶级的民主革命,而是新式的特殊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即新民主主义革命,也就是在无产阶级领导下的反帝反封建的革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终极前途是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一文中阐述的思想,在1940年所写的《新民主主义论》中得到了进一步的阐释发展。
《新民主主义论》从政治、经济、文化方面分析了中国的国情。毛泽东认为,自周秦以来,中国就是一个封建社会。自外国资本主义侵略中国,中国社会又滋长了资本主义因素以来,中国逐渐变成了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其政治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政治,其经济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经济,其文化则是为这种政治、经济服务的占统治地位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文化。革命的任务就是革除这种旧政治、旧经济、旧文化,建立中华民族的新政治、新经济、新文化。在此基础上毛泽东提出了中国革命分两歩走:第一歩,改变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形态,使之成为一个独立的民主主义的社会;第二步,建立一个社会主义社会。
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国家形态就是新民主主义的共和国。它一方面和欧美资产阶级专政的资本主义的共和国相区别;另一方面,也和苏联式的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的共和国相区别。它是一切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在一定历史时期所采用的过渡性的国家形式。
新民主主义的社会从政治方面看,其国体是各阶级的联合专政;就是在无产阶级领导下的一切反帝反封建的人们联合专政的民主共和国;其阶级基础包括无产阶级、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小资产阶级;其政体是民主集中制。具体说就是采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省人民代表大会、县人民代表大会、区人民代表大会直到乡人民代表大会的系统,并由各级代表大会选举政府。同时实行无男女、信仰、财产、教育等差别的真正普遍平等的选举制。
新民主主义的经济,一是节制资本,即依靠国家的力量没收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大银行、大工业、大商业归国家所有,使其不能操纵国计民生。这部分国有经济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是整个国民经济的领导力量。与此同时,国家并不没收其他资产阶级的私有财产,亦不禁止“不能操纵国民生计”的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这是因为中国的经济还十分落后,这些经济形式的存在是对社会主义经济的有益补充。二是平均地权,即没收地主的土地,分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实行“耕者有其田”的政策。但允许农村的富农经济存在。这个阶段一般地还不是建立社会主义的农业,但在“耕者有其田”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各种合作经济具有社会主义的因素。
反映新民主主义的新经济和新政治并为其服务的文化,就是新民主主义的文化。新民主主义的文化是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它反对帝国主义压迫,主张中华民族的尊严和独立,所以是民族的文化;它反对一切封建思想和迷信思想,主张实事求是,主张客观真理,主张理论和实践的一致,所以是科学的文化;它为全民族中90%以上的工农劳苦民众服务,所以是大众的文化。它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指导,因而具有社会主义的因素,但就整个文化的阶级性质来说还不是社会主义的文化。
新民主主义的政治、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和新民主主义的文化相结合,这就是新民主主义共和国。
中共七大的政治报告《论联合政府》,则以对新民主主义国家形态、政权形态、经济形态的完整论述以及对军事制度、外交政策、民族政策的专题阐述,更为清晰地描述了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的基本面貌。(www.xing528.com)
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的构想,在人民战争取得决定性胜利、新中国成立前夕再度得到确认,并随着对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局部建设实践经验的总结而趋于完善。1948年9月的中国共产党政治局会议,1949年1月的中国共产党政治局会议和3月的七届二中全会,以及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等中共领导人这一时期的一系列著作,对于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建立一个什么样的国家以及如何建设这个国家,进行了较以往更为全面、更为深入的讨论,也提出了一些新思路。
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从经济角度对中国的基本国情做了精辟的概括,这成为毛泽东建国思想的基本依据。毛泽东将当时的中国国情总结为七个主要方面:第一,中国已经有10%左右的现代性工业经济,这是进步的,是和古代不同的。第二,中国还有90%左右的分散的个体农业经济和手工业经济,这是落后的,是和古代没有多大区别的。第三,中国的现代性工业产值虽然只占国民经济总产值的10%左右,但它却极为集中,最大的和最重要的资本集中在帝国主义及中国官僚资产阶级手里。第四,中国的私人资本主义工业占了现代性工业中的第二位,它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力量。第五,占国民经济总产值90%的分散的个体农业经济和手工业经济,是可能逐步引导它们向现代化和集体化的方向发展的,任其自流的观点是错误的。国有经济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是半社会主义性质的。第六,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没有对外贸易的统治政策是不可能的。第七,中国的经济遗产是落后的,但是中国人民是勇敢而勤劳的,随着中国革命的胜利和人民共和国的建立,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苏联等国的援助下,中国的兴盛是可以实现的。
从1948年9月的政治局会议到1949年的七届二中全会,中共中央还讨论了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和中心任务,形成了这样的观点:中国革命彻底胜利并解决了土地问题之后,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将成为中国社会内部的主要矛盾。但由于中国经济的落后,因此在相当一个时期内还要尽可能利用私人资本主义的积极性。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就是迅速地恢复和发展生产,使中国稳步地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
中国共产党经历20多年艰难探索的建国方案,为新中国的筹建奠定了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并通过后来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以下简称《纲领》)体现出来。
《共同纲领》规定了建立和建设新中国的一系列准则:
(1)关于新中国的性质和任务。《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为中国的独立、民主、和平、统一和富强而奋斗。这表明,新中国成立之初是工人阶级领导的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它要彻底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进行新民主主义建设。
(2)关于新中国的政权制度、军事制度及经济、文化教育、民族、外交政策的总原则。
关于政权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政权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人民用普选的方法产生,由其选举各级人民政府;各级政权机关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共同纲领》还规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前执行其职权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后仍要对有关国家建设事业的根本大计及其他重要措施提出建议案。所以政治协商制度也是中国政权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
关于军事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统一的人民解放军和人民公安部队;人民军队根据官兵一致、军民一致的原则建立政治工作制度;国家实行民兵制度。
关于经济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建设的根本方针,是以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政策,达到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目的;国家在经营范围、原料供给、销售市场、劳动条件、技术设备、财政政策等方面,统筹国营经济、合作经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使各种社会经济成分在国营经济领导之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以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尚未实行土地改革的地区,必须实行耕者有其田的政策。
关于文化教育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化教育为新民主主义的,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提倡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为全体国民的公德;努力发展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体育卫生事业和广播出版事业,提倡文学艺术为人民服务。
关于民族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各少数民族均有发展其语言文字、保持或改革其风俗习惯及宗教信仰的自由。
关于外交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政策的原则为:保障本国独立、自由和领土主权的完整,拥护国际的持久和平和各国人民间的友好合作,反对帝国主义的侵略政策和战争政策。
(3)关于人民的权利和义务。《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享有思想、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通信、人身、居住、迁徙、宗教信仰及示威游行的自由权,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均有保卫祖国、遵守法律、遵守劳动纪律、保护公共财产、应征公役兵役和缴纳赋税的义务。按照周恩来在政协全体会议上对《共同纲领》草案的说明,“人民”是指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及其他爱国民主分子,而官僚资产阶级和地主阶级的人们在改造成为新人以前只能称为“国民”,暂时不能享受人民的权利,但仍要遵守国民的义务。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就是按照《共同纲领》确定的蓝图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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