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践出真知
中国共产党从诞生开始,就投入到激烈的革命斗争中,一直处在剧烈动荡的社会环境之中,没有机会坐下来进行理论研究和经验总结。抗日战争时期,在延安拥有相对稳定的后方环境,中共中央利用这个难得的机会,研究探讨中国革命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制定出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后,我们党已经有了两次胜利、两次失败的经验教训。从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以来,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就和主观主义,特别是教条主义展开了长期的斗争。其中1935年的遵义会议是一个转折点,这次会议基本上结束了王明等教条主义者在中共中央的领导,挽救了红军,挽救了党。同年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在瓦窑堡召开了会议,作出了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决定。会后不久,毛泽东又在瓦窑堡召开的党的活动分子会议上作了《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策略》的报告,至1937年2月,全国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已初步形成。但是教条主义者仍然拒绝中国革命的经验,否认“马克思主义不是教条而是行动的指南”[2],经验主义者仍在拘守于自身的片面经验,看不见革命的全局。基于此,要扩大和巩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就必须从思想上、理论上彻底清算主观主义的错误,用马克思主义教育、武装广大党员和干部。而《实践论》就“是为着用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观点去揭露党内的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特别是揭露看轻实践的教条主义这种主观主义”[3]的。它开始从哲学的高度总结中国共产党的历史经验和教训,揭露和批判主观主义,阐述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一)毛泽东思想的精髓点——实事求是
毛泽东思想的核心是其哲学思想,它是整个毛泽东思想的理论基础,是毛泽东其他思想产生和发展的重要依据之一。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对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的三个基本方面——实事求是、群众路线和独立自主的精辟概括,实际上也是对延安时期毛泽东哲学思想最本质内容的科学总结。在这三个基本方面中,实事求是是最基本的,是毛泽东哲学思想的精华,也是整个毛泽东思想的精髓。中国革命和建设不是一帆风顺的,经历过挫折和失败,而这些挫折和失败,就其思想根源来说,无一不是违反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是党的事业的生命线,革命和建设只要遵循这条思想路线进行,就会胜利、前进;反之,则失败、后退。毛泽东的哲学著作和其他著作都是围绕着实事求是这个根本原则的。所以对实事求是进行追本溯源的、系统的考察是有必要的,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把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发展规律。
“实事求是”是当代中国家喻户晓的一条成语,它最早见于东汉史学家班固所著的《汉书·河间献王传》,书中写到汉景帝三子河间献王刘德的治学态度时,称赞他“修学好古,实事求是。从民得善书,必为好写与之,留其真”。[4]班固赞扬了他在搜集古籍做学问中的求实精神。唐代学者颜师古在注《汉书》时,把实事求是注释为:“务得实事,每求真是也。”“务得实事”,指做学问务必得到充分的事实根据;“每求真是”,指人们在研究古代的历史文献、文物时,要分清它们的是非、真假、对错,以从事实中求得符合实际情况的结论。可见,实事求是本意是指一种严谨治学、务求真谛、求实求真的治学态度。中国传统儒学思想尊重现实,主张经世致用,注重实学。儒家的开山鼻祖孔子就提倡“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且身体力行,带领学生周游列国进行讲学和实地考察。汉代以降,许多著名的学者在治学思想和治学方法上继续坚持“求实”的学风。汉代史学家司马迁,不仅博览群书,广泛研读史料,还遍访全国各地,终成《史记》。宋代理学家朱熹提出“格物致知”“即物穷理”,明末清初的哲学家王船山提出“即事穷理”。清初,在各种进步思想汇成的思想潮流中,强调“实行”、“实践”、“实功”、“实事”,崇实致用一直是许多学者的共识。清末的曾国藩早年崇奉程朱理学,他曾经主张调和汉学与宋学、中学与西学,认为汉学的“实事求是”与宋学的“即物穷理”相贯通,并在一定程度上突出了实事求是的精神。这表明他实际上已经把理学从书斋里移到了经邦治国的实践中,进一步把考据学的“实事求是”与哲学上的“即物穷理”联系起来。自明代始,西学东渐。到了近代,一些思想家把实事求是理解为求真务实的精神,他们不仅把实事求是与“格物致知”、“即物穷理”相联系,而且把它与西方现代科学和认识论联系起来,把西方科学兴旺发达的认识论原因归结为实事求是。郭嵩焘认为“实事求是,西学之本也”。“西人格致之学,所以牢笼天地,驱役万物,皆实事求是之效也。”[5]这就进一步把在近代刚刚从考据学命题转化为哲学认识论命题的“实事求是”与西方的近现代科学精神相结合,从哲学上找到了中国传统思想文化与西方科学精神之间的深层契合点。
上述这些都是毛泽东对“实事求是”命题进行马克思主义哲学改造的哲学渊源和文化底蕴。毛泽东在青年时代深受中国传统哲学和传统文化的熏陶,尤其是以王船山、魏源、曾国藩、谭嗣同和杨昌济等人所代表的重视现实政治和人生实践的湖湘学风,深深地影响着在湖南省第一师范学校求学的毛泽东。长沙的岳麓书院把“实事求是”作为学风,悬挂在讲堂正门上,自然给毛泽东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毛泽东之所以能够在以后长期的革命斗争中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原则,并且以“实事求是”的精神来指导党的行动,与他年轻时期深受“实事求是”思想熏陶不无关系。如早在1930年5月,毛泽东在《反对本本主义》一文中提出了“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马克思主义的本本是要学的,但是必须同我国的实际相结合”,“中国革命斗争的胜利要靠中国同志了解中国情况”。[6]所有这些话都渗透着“实事求是”的哲学思想。1938年,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一文中使用了“实事求是”的概念,他说:“共产党员应是实事求是的模范,又是有远见卓识的模范。……只有实事求是,才能完成确定的任务。”[7]以后毛泽东又对“实事求是”这一两千多年前的命题做了根本的改造,赋予全新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涵义。1941年5月19日,毛泽东在延安高级干部会议上作了《改造我们的学习》的重要报告,第一次对“实事求是”做了科学的阐述。他说:“‘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我们要从国内外、省内外、县内外、区内外的实际情况出发,从其中引出其固有的而不是臆造的规律性,即找出周围事变的内部联系,作为我们行动的向导。”[8]
从毛泽东同志这个经典的解释中,可以看出“实事求是”的原则,与唯物论、辩证法、认识论的基本原理,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换句话说,“实事求是”的原则,包含着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
第一,“实事求是”的原则反映了物质第一性、意识是对物质的反映的原理。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第一性的,这个原理是“实事求是”原则的基石。离开这个基石,“实事求是”原则的其他方面,都会变成根据不足的思辨玄谈。这是因为,客观存在是第一性,而认识是第二性,是客观存在的反映。正确的、真理性的认识,必须从“实事”即客观存在出发,必须从实际出发。
第二,“实事求是”的原则反映了规律是客观的。客观世界是在不断运动、发展着的,发展是有规律的,规律是客观的,是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的,人们只能掌握它、运用它。因此,认识事物必须认识它的规律,从“实事”出发还达不到认识事物的目的,只有进到“求是”阶段,“求”到了“是”,才算认识了事物的本质。所以,“实事求是”的原则不是就事论事,不是局限于对事物的现象以及事变的过程作简单的描述,而是要透过“实事”的现象方面去系统分析事变过程的本质方面,从而制定变革现实的总策略和一般方针,进而产生具体的规划和行动方案。正因为如此,毛泽东同志把“求是”解释为从“实际情况出发,从其中引出其固有的而不是臆造的规律性,即找出周围事变的内部联系,作为我们行动的向导”。
第三,“实事求是”的原则反映了认识过程的辩证法。从上述对“求是”的解释中可以看到,“求是”的过程,也就是人们的认识从感性阶段进到理性阶段的过程。认识必须从感性认识开始,这是认识论的唯物论。从实际情况出发,也就是从事物的现象出发,也就是从感性认识开始,不如此,认识就不能产生。但停留于此,正确的、真理性的认识也不能获得,因之必须向前发展,进到理性阶段,这是认识论的辩证法。为此,必须做“求”的功夫,即研究、分析,也就是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功夫,这样才能“引出”事物固有的而不是臆造的规律性,即达到理性认识。
第四,“实事求是”的原则反映了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和真理性标准的原理。上面谈到“实事求是”的认识过程,都是在实践基础上发生的、进行的,而不是闭门造车。这是因为,无论是感性认识或理性认识,都必须在实践的基础上进行,离开实践,离开对客观事物的变革活动,要想获得任何正确的认识都是不可能的,因为人们只有在变革现实的过程中,才能接触到现实的各方面现象,进入认识本质。在实践基础上“求”到的“是”,到底是不是真的“是”,即具有真理性,也不能靠自我评说,自我夸张,而只有经过实践的检验。由于客观事物的复杂性,加上人们认识能力的种种局限,人们在实践基础上求得真理性的认识,绝不是一帆风顺,一蹴而就的,往往要经过多次反复,甚至要经过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才能最终取得。这个复杂的认识真理的过程,也就是不断地接受实践检验的过程。
毛泽东对实事求是这一全新的界定,使它成为用中国的语言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最简明而又最准确的概括。毛泽东既受中国古人做学问时的那种“实事求是”学风的影响,又受中国传统哲学“实事求是”认识论命题的熏陶,还受到西方科学精神的启迪,再加上后来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深层领悟,使他20多年后把“实事求是”这四个大字写在延安中央党校的大门旁。当然,这里的“实事求是”,已经被赋予了全新的深刻哲学涵义,并主要是作为思想路线来看待了。中国共产党在全党确立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经历了一个历史过程,走过曲折的道路,直到延安时期,经过整风,经过党的七大,这条路线才在全党确立起来。
(二)毛泽东思想的系统化——知行关系
读书是毛泽东的终生爱好。从幼年时代起,他就酷爱读书,直到1976年9月临终之时,身边还不离书。青年时代,为了寻求救国救民的真理,他常常如饥似渴地阅读古今中外的各种书籍。即使是在最艰苦最紧张的革命战争年代,他也不忘读书。到了陕北以后,读书的条件相对好一些,他总是通过各种渠道,尽一切可能,从国民党统治区购买各类书报。
毛泽东读书的范围很广。古今中外各门学科的书籍,他都有所涉猎,尤其爱读哲学书籍。从基本原理到中外哲学思想史、逻辑学、美学、宗教、哲学等等,不一而足。斯诺在《西行漫记》中这样写道:“他(指毛泽东——作者注)读书的范围不仅限于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家,而且也读了一些古希腊哲学家、斯宾诺沙、康德、歌德、黑格尔、卢梭等人的著作。”
延安时期是毛泽东读书的一个高峰期,也是他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和革命战略家最多产的时期。他以异乎寻常的热情和精力来读书,并倡导大家都来读书。他到了延安以后开始写日记,日记的开头这样写道,“20年没有写过日记了,今天起再来开始,为了督促自己研究一点学问”。他的日记实质上是读书日记,详细记录了哪天读了哪本书,读了多少页。毛泽东在延安时期的阅读和理论创造,确立了他此后看待实践、分析实践问题的两个最根本的方法和一个根本主张。所谓“两个根本方法”,一个是实事求是,一个是对立统一。所谓一个“根本主张”,就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从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等单位编辑出版的《毛泽东哲学批注集》中可以看见,延安时期所读八本书的批注篇幅占了95%以上。在延安时期,毛泽东在丰富的实践基础上,通过真读真学,在哲学方面写出《矛盾论》、《实践论》,军事方面写出《论持久战》等,政治方面写出《新民主主义论》,文化方面还有《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据统计,《毛泽东选集》4卷共158篇文章,其中有112篇是在延安时期写的,占“毛选”总数的70%以上。我们可以这样说,正是在延安的土窑洞里,他完成了从军事领袖到政治领袖、从政治领袖到理论权威这两大跨越。(www.xing528.com)
延安时期也是毛泽东读马列经典著作较多的一个时期。据有关资料统计,毛泽东在延安时期阅读的马克思主义的著作主要有:马克思、恩格斯的《共产党宣言》、《资本论》、《哥达纲领批判》、《反杜林论》、《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列宁的《列宁选集》、《唯物论与经验批判论》、《国家与革命》、《关于辩证法的笔记》;普列汉诺夫的《论一元论历史观之发展》;斯大林的《斯大林选集》;等等。毛泽东说过,马列著作中,他较多地读了列宁的著作。其中读的遍数最多的是《社会民主党在民主革命中的两种策略》、《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他阅读的哲学专著主要有《辩证法唯物论教程》、《新哲学大纲》、《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历史唯物论》、《机械论批判》、《黑格尔哲学批判》、《黑格尔哲学入门》。毛泽东阅读的国内哲学家的著作主要有《社会学大纲》、《大众哲学》、《哲学与生活》、《思想方法论》、《哲学概论》、《亚里士多德之伦理学》等等。
毛泽东读书十分认真,有的经典著作,他不止一遍地读,甚至是几遍、十几遍。有时他每读一遍就在书的封面上画上一个圈,现在保存下来的他读过的书中,很多本封面上都有这种引人注目的记号,有的是4个圈,有的是5个圈。“不动笔墨不看书”,是毛泽东读书的一个习惯。凡是他读过的一些重要书籍,书上总是留下不少记号,圈圈点点,有些加了不少的批注。他对李达及其学生雷仲坚翻译的西洛可夫、爱森堡等著的《辩证法唯物论教程》第三版研读了多遍,许多章节至少批注了四遍,共写了12000多字的批注。这是目前见到的毛泽东读书批注文字最多的一本。还有由苏联学者米丁等著的《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上册)一书,全书34万多字,毛泽东仔细研读了这本书,同时做了批注。从毛泽东对《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批注的2600多字内容看,主要集中在“社会的实践为认识的标度”、“对立体一致的法则”和“量变质和质变量底法则”等章节内容上,也就是说重点仍在矛盾论和认识论方面。这些批注明确提出了“实践是真理标准”;“实践高于认识”;“正确的理论积极地指导着实践”;“实践是发展的,理论也应是发展的”等等有关实践的基本观点,强调并复述了“实践之观点是认识论第一的观点”。有关对立统一规律批注也较多,如“外因通过内因并被曲折才能发展”;“不排除外因,但内因是主导的。不明内因,即无从了解发展”;“将一体分裂为二的见解,是辩证法的基本特质”;“统一是相对的,斗争是绝对的”;“新事物发生即原有矛盾的解决,原有对立及其统一同时消除,新矛盾开始发展”等等。对于量变质变规律也有较多批注,如“质是现象的定性,规定现象之特殊个性,因此使各现象能互相区别”;“一定的特殊的质必具有一定的特殊的量,单纯的质和量是没有的”;“只有经过量的变化才能发生质的变化”等等。其中有些话与《实践论》和《矛盾论》中的话几乎一字不差,只是批注的观点在“两论”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发挥,可以说,这些批注为“两论”奠定了基础。
毛泽东在阅读和批注哲学著作的同时,又进一步开展对哲学的研究和探讨。讲授哲学是他研究和探讨哲学的一项重要活动。为了讲授哲学,毛泽东做了认真、充分的准备。毛泽东自己也曾幽默地说:“我折本了。我花了三天四夜的时间,才准备好了讲课提纲,讲矛盾统一法则,那知只半天就都讲完了。岂不折本了吗?”[9]抗战爆发之前,毛泽东讲授哲学的活动较多。最为突出的是1937年初夏他给抗日军政大学第一、二期学员讲授哲学。当时讲授的总题目是《辩证法唯物论》,后来在提纲基础上整理出来《实践论》和《矛盾论》。这两部著作是批判党内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左”右倾机会主义,特别是“左”倾教条主义错误的哲学总结,也是对第一次和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经验的哲学总结,为1942年全党整风运动奠定了思想理论基础,为中国共产党解决思想路线奠定了理论基础,并在中国革命和建设中发挥了重大的指导作用。这两部哲学著作紧密结合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批判地继承中国古代文化的遗产,吸取了当时国内外理论工作者学习和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某些积极成果,运用广大群众所熟悉的语言,深入浅出地、系统地论述和发挥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辩证法的基本原理,是毛泽东成熟的主要哲学代表作,标志着毛泽东哲学思想已形成了系统、完整的哲学理论形态,并为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作出了新贡献。
《实践论》写于1937年7月,是毛泽东在延安抗大所讲的《辩证法唯物论》的章节内容。这部著作是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观点揭露党内主观主义特别是教条主义的,因为重点是揭露轻视实践的教条主义,故题为《实践论》,副标题是《论认识和实践的关系——知和行的关系》。它系统论述并进一步发展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毛泽东关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代表著作。
《实践论》以认识和实践即“知”与“行”的辩证关系为中心全面系统地阐述和发挥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原理。首先,阐明了实践的基本形式,实践和认识的关系以及实践在认识中的地位和作用。指出“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的生产活动是最基本的实践活动”、“人的社会实践,不限于生活活动一种形式,还有多种其他的形式,阶级斗争、政治生活、科学和艺术活动,总之社会实际生活的一切领域都是社会人所参加的”。[10]所以“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把实践提到第一的地位,认为人的认识绝对不能离开实践,排斥一切否认实践重要性、认识离开实践的错误理论”。并且,无论从认识的源泉,认识发展的动力,还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标准来看,都离不开人的实践活动。总之,“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之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11]接着,文章阐述了认识的发展过程,指出认识过程要经过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和由理论到实践两次飞跃。实现两次飞跃之后,认识运动是“既完成了,又没有完成”[12],因为认识的发展过程是无限的,是阶段性和无限性的统一。此外,文章还阐述了真理的相对性和绝对性。强调绝对真理是有的,但它存在于相对真理之中,离开相对真理的绝对真理是不存在的。“无数相对的真理之总和,就是绝对的真理”。并着重指出,“马克思列宁主义并没有结束真理,而是在实践中不断开辟认识真理的道路”。[13]文章还提出了改造客观世界和改造主观世界的任务,指出“无产阶级和革命人民改造世界的斗争,包括实现下述的任务:改造客观世界,也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14]文章最后对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主要内容做了高度概括,指出:“通知实践而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从感性认识而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而能动地指导革命实践,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全部认识论,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知识统一观。”[15]
虽然毛泽东早在1930年写的《反对本本主义》中就明确提出了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而且也已经触及“左”倾错误的思想根源,但深入地、系统地阐述党内教条主义理论错误及其思想根源这个任务则是在《实践论》中完成的。《实践论》是中国革命基本经验的哲学总结,也是毛泽东哲学思想系统化的主要标志。它从哲学上概括了中国革命特别是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的实践经验,清算了党内主观主义特别是教条主义的错误,同时也利用吸收30年代马克思主义哲学传播发展的积极成果,对中国传统哲学进行了批判的继承和科学的总结。毛泽东用中国人民喜闻乐见的语言形式通俗而又深刻地阐发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论》是毛泽东论述认识论问题的专著。为了从认识论上总结中国革命的基本经验,毛泽东没有一般地论述认识论问题,而是针对主观与客观相分裂、认识与实践相脱离的主观主义特别是教条主义,突出论述了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实践论》对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发展,也主要集中在这个问题上。
第一,《实践论》以认识和实践作为认识论的一对基本矛盾,全面阐述了实践的一系列基本观点,将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观点中国化。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把实践范畴纳入了认识论,作为认识论的基础,将主体和客体、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都统一在实践的基础上。但是,他们都没有全面地、系统地阐明实践对认识的基础地位和决定作用,也没有在此基础上描绘出人类全部认识运动。《实践论》以认识和实践作为认识论的一对基本矛盾,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实践的一系列基本观点。其一,毛泽东科学地阐明了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他指出,实践是“根据于一定的思想、理论、计划、方案以从事于变革客观现实”[16]的活动。“人类的生产活动是最基本的实践活动,是决定其他一切活动的东西”[17]。但“人的社会实践,不限于生产活动一种形式,还有多种其他形式,如阶级斗争、政治生活、科学和艺术的活动,总之社会实际生活的一切领域都是社会的人所参加的”。[18]这就从内涵和外延两个方面对实践这一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范畴做了科学的规定。其二,毛泽东还全面阐述了实践在认识论中的基础地位和决定作用。指出,实践是认识的来源,“人的认识,主要地依赖于物质的生产活动,逐渐地了解自然的现象、自然的性质、自然的规律性、人和自然的关系;而且经过生产活动,也在各种不同程度上逐渐认识了人和人的一定的相互关系”。“人的认识,在物质生活以外,还从政治生活文化生活中(与物质生活密切联系),在各种不同程度上,知道人和人的各种关系。”[19]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人类社会的生产活动,是一步又一步地由低级向高级发展,因此,人们的认识,不论对于自然界方面,对于社会方面,也都是一步又一步地由低级向高级发展,即由浅入深、由片面到更多的方面”[20]。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判定认识或理论之是否真理,不是依主观上觉得如何而定,而是依客观上社会实践的效果如何而定”。实践还是认识的目的,理论以实践为基础,转过来又为实践服务。实践贯穿在认识活动的始终,“人的认识一点也不能离开实践”[21]。
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实践原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建构原则。马克思就是以实践为中心,对以费尔巴哈为代表的旧唯物主义进行了彻底的批判和清算,并阐明了自己的观点。毛泽东立足于中国革命实际,确立了实践在认识中的主体地位,较好地解决了“知”和“行”的问题,并且创造性地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观运用于中国革命的过程中,这样简明扼要、全面系统和结构独特的认识论体系,是毛泽东的一个创新,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上也属于首次出现,因而,实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观的中国化。
第二,《实践论》既合理整合了“经验论”和“唯理论”,又强调了“能动”二字,将认识的辩证发展过程理论中国化。毛泽东在《实践论》中指出,“哲学上的‘唯理论’和‘经验论’都不懂得认识的历史性或辩证性,虽然各有片面的真理(对于唯物的唯理论和经验论而言,非指唯心的唯理论和经验论),但在认识论的全体上则都是错误的”。[22]
其实,早在17世纪—18世纪,认识论的探讨便已成为西欧各国哲学研究的中心课题,形成了唯理论和经验论两大派别。唯理论以法国的笛卡儿、荷兰的斯宾诺莎和德国的莱布尼茨为代表,他们认为,“唯理论只承认理性认识的可靠性,否认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唯理论有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之分,前者的代表为笛卡儿,后者的代表为斯宾诺莎”。[23]在真理标准问题上,从观念自身去寻找,认为“真理即是真理自身的标准,又是错误的标准”。经验论以英国的弗兰西斯·培根、霍布斯和贝克莱等为代表。唯物主义的经验论片面强调感觉经验的作用,而对理论的本质和作用不理解,最终陷入了形而上学和经验主义。以斯宾诺莎为代表的唯理论唯物主义肯定了认识的客观对象是自然界,认识是外部事物作用于人的意识而出现的相应观念。但是他排斥感性认识,这样理性认识脱离了感性认识,实际上成了主观自生的东西,陷入了唯心论。直到19世纪40年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诞生,才真正揭示了认识的本质,实现了哲学史上的变革。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指出,“只有音乐才激起人的音乐感;对于没有音乐感的耳朵来说,最美的音乐毫无意义,不是对象”;“忧心忡忡的、贫穷的人对最美丽的景色都没有什么感觉”;“经营矿物的商人只看到矿物的商业价值,而看不到矿物的美的特性”。[24]马克思在这里深刻地揭示了感性认识是认识的基础,它的产生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制约着感性认识的形成,有来自客体和主体的各方面的复杂因素,面对相同的感知对象,不同的人会感知出不同的结果。《实践论》在马克思的基础上进一步阐明了以实践为基础,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再到实践的能动飞跃,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的辩证发展,汲取了经验论和唯理论的合理因素,对之进行了科学的、合理的扬弃,从而形成了自己的关于认识的辩证发展过程思想。
首先,毛泽东在《实践论》中指出:“一切真知都是从直接经验发源的。但人不能事事直接经验,事实上多数的知识都是间接经验的东西,这就是一切古代的和外域的知识。这些知识在古人在外人是直接经验的东西,如果在古人外人直接经验时是符合于列宁所说的条件‘科学的抽象’,是科学地反映了客观的事物,那末这些知识是可靠的,否则就是不可靠的。所以,一个人的知识,不外直接经验的和间接经验的两部分。而且在我为间接经验者,在人则仍为直接经验的。因此,就知识的总体说来,无论何种知识都是不能离开直接经验的。”[25]唯理论的错误就在于否认经验的实在性。然而人的认识若只停留在经验阶段,认为一切理性认识都靠不住,那就重蹈了经验论的覆辙。所以,认识开始于经验是认识的一个基本点,经验必须跃进到理性认识,才是认识的逻辑归宿。哲学上的“唯理论”和“经验论”都不懂得认识的历史性和辩证法。其次,毛泽东以中国实践活动为基础,将经验和理论这两大(人的主体性)特征统一起来,揭示了它们之间的本质联系和规律性。作为人的两大主体性特征的经验和理论是不可分割的,“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到理性认识,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26]。以前的批判者往往不能很好地把二者结合起来,而毛泽东却取其所长,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识论发展到一个新的水平,不仅是对完整的科学认识过程的客观描述,而且有着科学认识论价值和文化批判价值。最后,毛泽东提出了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认识总规律,揭示并强调了理性认识回到革命实践的飞跃的重要意义。他指出:“认识的能动的作用,不但表现于从感性的认识到理性的认识之能动的飞跃,更重要的还必须表现于从理性的认识到革命的实践这一个飞跃。”还指出:“理论的东西之是否符合于客观真理性这个问题,在前面说的由感性到理性之认识运动中是没有完全解决的,也不能完全解决的。要完全解决这个问题,只有把理性的认识再回到实践中去,应用理论于实践,看它是否能够达到预期的目的。”[27]在这里,他特别强调了实践的能动性。
因此,在扬弃“唯理论”和“经验论”基础上,把认识论总结为:“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28]这就是毛泽东对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作出的合理科学总结,将认识的辩证发展过程中国化。
第三,《实践论》把认识论与无产阶级革命实践结合起来,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真理标准叙述形式中国化。《实践论》、《矛盾论》既重视在理论上严密地阐述认识论和辩证法的基本原理,又力图避免使这些基本原理仅仅停留在理论论证和理论论战的范围,而是把这些基本原理与无产阶级政党、人民群众的实践活动紧密地结合起来,使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和辩证法表现出巨大的实践价值。把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运用于分析党内的各种机会主义的思想特征,用主观和客观、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观点武装全党,端正党的思想路线,这是《实践论》继苏联30年代初期的哲学教科书在这方面所作的努力之后对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一个重要贡献。毛泽东继承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性批判精神,在《实践论》中挖掘和剖析了唯心主义认识论的根源,论述了实践标准的唯一正确性,大大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真理标准。
其一,毛泽东揭示了以科学的社会实践为特征的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与唯心主义认识论的本质区别,提出了识别唯心主义和机会主义认识论的标准。他在《实践论》中强调说:“唯心论和机械唯物论、机会主义和冒险主义,都是以主观和客观相分裂、以认识和实践相脱离为特征的。”毛泽东在这里说明,唯心主义认识论的根源就在于主观和客观相分裂,认识和实践相脱离,因此他们否认客观真理,否认真理的客观标准,抓住这个特征,我们就不难识别什么是唯物主义认识论,什么是唯心主义认识论,何为真马克思主义,何为假马克思主义。同时毛泽东还说明,一切离开实践、脱离实践的思维是没有现实性和力量的。唯心主义认为,真理的标准存在于精神范围之内,不应在人们的物质活动中寻找它的客观尺度,这样就把真理的标准变成了主观的不确定的东西。其二,毛泽东在《实践论》中首次提出了“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践”[29]的观点,并且分析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原因。他指出:“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辩证唯物论有两个最显著的特点:一个是它的阶级性;再一个是它的实践性,强调理论对于实践的依赖关系,理论的基础是实践,又转过来为实践服务。判定认识或理论之是否真理,不是依主观上觉得如何而定,而是依客观上社会实践的结果如何而定。”[30]毛泽东在这里说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由真理的本性和实践的特点所决定的。真理是标志主观同客观相符合的范畴,要判明主观同客观是否符合以及符合的程度,只在主观范围内兜圈子是根本无法解决的。同时,离开人的活动而独立自存的外在客观世界不会把主观认识同客观现实加以对照,也无法判明某种认识是否具有客观真理性。唯一能够充当检验认识的正确与否的东西,只能是能把主观和客观联系起来的社会实践。因而,毛泽东就曾指出,“真正的理论在世界上只有一种,就是从客观实际抽出来又在客观实际中得到了证明的理论”[31]。最后,毛泽东在批判左翼空谈主义的同时论述了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以及实践标准的确定性和不确定性的统一之思想。他在《实践论》中指出:“我们也反对‘左’翼空谈主义。他们的思想超过客观过程的一定发展阶段,有些把幻想看作真理,有些则把仅在将来有现实可能性的理想,勉强地放在现时来做,离开了当前大多数人的实践,离开了当前的现实性,在行动上表现为冒险主义。”[32]接着他又说:“马克思主义者承认,在绝对的总的宇宙发展过程中,各个具体过程的发展都是相对的,因而在绝对真理的长河中,人们对于在各个一定发展阶段上的具体过程的认识只具有相对的真理性。……社会实践中的发生、发展和消灭的过程是无穷的,人的认识的发生、发展和消灭的过程也是无穷的。……客观现实世界的变化运动永远没有完结,人们在实践中对于真理的认识也就永远没有完结。”[33]毛泽东在此说明社会实践都是一定的历史的实践,因而真理的检验有一定的历史局限性,历史的局限性使社会实践对真理的检验带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历史的发展又使社会实践最终一定可以确定无疑地检验认识的真理性。实践是不断发展的,真理也是不断发展的,只有承认实践标准的确定性和不确定性的统一,才能坚持在真理问题上的辩证法。因而,必须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真理标准之思想中国化。
总之,《实践论》作为一篇认识论的著作,不是简单复述认识论的一般原理,而是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抓住了旧唯物主义认识论的要害和教条主义者在认识问题上的致命弱点,突出强调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唯物主义精神,集中阐明了认识与实践之具体历史统一的科学原理,引导我们在中国革命的实践中去取得对于中国革命规律的认识,在中国革命的实践中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在中国革命的实践中检验我们对于中国革命规律的认识是否正确。[34]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进行了系统化的总结,扩大了马列著作中的理论生长点,发展了马列著作的有关精神,并将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观点、认识的辩证发展过程和真理标准等思想中国化,创造性地解决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问题。《实践论》继承、捍卫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运用唯物史观这把钥匙去开解认识论之锁,是毛泽东对于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宝库的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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