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是什么?
美,是个本体论的问题,即美的根源、本原、本质问题。本体论的问题,即是什么东西使很多事物和现象(自然现象、社会现象、艺术现象)变得美或丑的问题。历史上有神、上帝创造美之说,有理念、理性创造美之说,有主客体结合共同创造美之说,有劳动(实践)创造美之说等。这个问题争论了两千年,至今没有在认识上取得统一。所以美学家对美的本体、本原、本质问题感到十分困难,很多人想回避它,只论审美问题。
但是,这是驼鸟思维。既然是审“美”,必然有美是什么这个问题的存在。存而不论,永远是个猜不透的谜。再说,人们在审美时,心理深处必有个美学观在暗中指导,这个美学观首先要回答的问题就是:什么是美?美的本质是什么?可见,驼鸟以为看不见人就以为没有危险的思维是自欺欺人。
当然,要回答美的本体、根源问题很复杂,这不是本书能解决的问题。我们只能以一种美学观作指导,来探讨、认识云锦石为什么美,美在何处。这个美学观看来只有中国传统的生命美学才能解答。生命美学是由于19世纪末直到20世纪的中西美学大碰撞,在经济获得迅速发展而人们的精神生活却相对贫乏的时代背景中发展起来的,它是中国古典美学丰富的生命精神的体现与发扬。张岱年教授在《中国哲学大纲》中指出,中国哲学是生命的哲学。宗白华说中国艺术是生命的艺术。对生命的关注则贯穿了整个中国美学史。对于生命价值的肯定,对于绝对生命自由境界的追求,这正是中国美学所致力于寻求的神妙之境。在中国哲学和中国美学中处处表现出对人的生命的历史亲近感,表现出中国人对美和自由的执着与憧憬。
中国传统美学观是在《周易》、老庄哲学、子思孟子《中庸》哲学基础上形成的,它回答的美学本体问题就是道、大道、天地人之道。这个形而上的道,是万年以来中华民族理性探索和文化实践的结晶。道是什么?它看不见,摸不着,玄之又玄。但它存在着、创造着大自然和人的生命,支配着宇宙和万事万物生生不已的运动。它的总规律就是阴和阳的对立统一。《易经》中说:“一阴一阳谓之道。”《老子·四十二章》中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阴和阳是一切事物的特性,他们既相互对立又相互联系,既相互斗争又相互渗透,谁也离不开谁。在自然界,阴阳交合,产生了天地日月……产生了飞潜动植,其中包括产生了男人和女人。它们都是充满活力的生命。生命力是派生这些生命,决定生命由幼稚到少壮,由衰弱到死亡的因素。我们欣赏美女,欣赏体育运动,欣赏斗牛与斗鸡,欣赏花木,欣赏千年死而不倒的胡杨,欣赏狮虎的威猛雄风等的美,说到底是欣赏生命力的美。顽强的生命力,自强不息的生命力,智慧的老当益壮的生命力,都是美的,哪怕其外在形象已老丑、残缺了。世界上没有人去欣赏羸弱、病态(除非变态心理,如模仿西施捧心、欣赏病态的林妹妹)、僵死的现象,更没有诗人画家以赞美的心情去描写它。
除了飞潜动植的生命力所制约的感性形象值得赞美外,如果岩石矿物(包括奇石)、自然现象(日月星辰、虹霓彩霞、白云迷雾、潮汐波涛、江河流水、雷电雨雪等)中有类似生命运动的现象,人们都认为是美的。除非它给人们以灾难,摧残生命,人们才咒骂它、厌恶它。黑格尔是否定矿物美的,但他也说只有“生气灌注于其中”才显得美,可见,他也承认有“生气”的矿物,即有类似生命运动现象的非生物是美的。
这些生命力不是上帝耶和华、穆罕默德、释迦牟尼、太上老君创造的。不是理念、理性、情感、想象、幻想等主观创造的。也不是人创造的。它是自然生成的,是生物在宇宙时空中,历经亿万年的发展而生成的。是“无”中生“有”,是阴阳二气交合而产生的,是“道”的规律的体现。
我们评价自然物的美以及人的美是对它们的生命运动的本身作评价。自然物从形式美来评价,即评价它的形状、色彩、光泽、纹路、气味、声音、节奏如何,以及是否符合多样统一,均衡对称,虚实结合,动静相宜,方圆曲直等结构规律;而对人的美则以容貌端正、肌肤润泽、身材合适、发育完善、顾盼生姿、风华正茂、雅秀端丽、风度翩翩等如何而论。人的自然胴体之美是一切审美事物中最高层次的美。它首先是自然创造的,然后才是社会实践和锻炼而来的。谁能回答“天生丽质难自弃”的美是如何创造的?谁能回答“倾国倾城貌”是谁赐予的?不能,永远不能。
生命无所不在,生命是美的。因为生命力代代相传,所生生不已的自然和人的生命普遍是美的(当然其中包含中华优秀文化传承的真与善)。中华民族两三万年以来,都热爱生命、热爱生命力呈现的美。所以我们的河山植被、岩石矿物、珠玉奇石历来被赞美,有数不清的诗词歌赋、书画在赞美它们。至于人的生命美,更是文学艺术表现的中心。因此,我们的民族没有厌恶生命、轻视生命、糟践生命去追求天堂的文化传统和颓废美学的传统。
自然生命力和人的生命力(美的本质)的感性显现,就是美的。美的,是指人以愉悦感引起的肯定性的审美评价,也称为美感。审美的基础是感知,没有感知者就没有美感。美感是对万物的美的体验,是根据美的需要,按照个人所掌握的社会上美的标准,对客观事物(包括内容和形式)进行评价时所产生的情绪体验。凡具有美感的自然物都具有生气勃勃的性质,因此主体在欣赏自然美时便会产生美感。云锦石的结构、形状、质地、色彩、光泽、纹路、线条、节奏、形象,都是可以直接感知的审美现象。这一切属于云锦石外在的形式美。观赏者一般停留在这一感性的审美层次。如果要问这些现象为什么使人感到美?美的内容(本质)是什么?这些现象背后的运动规律是什么?恐怕很少人能回答了。
美的本质是生命力运动,是大自然万事万物生生不已的生命力运动。那些非生命力运动的自然现象如日月星辰、云霞雾气……由于类似动物、人类的生命之气,在中国人看来也是美的。只有凋零、枯死、残病、僵化的生命现象,即生命力衰竭的现象才是丑的。(www.xing528.com)
生命力是什么?它如何运动?运动中呈现出什么美的规律?这些问题很复杂。我们只想说明,云锦石的质、形、色、纹、光泽、声音等形式美现象,是以一(整体)与多(部分)的结构规律呈现的。这个规律中包括某种秩序、比例、均衡、节奏、适度等特性,当这些特性在矛盾运动中呈现出相对静止的和谐状态时,它就具有审美价值了。就是说,它潜藏在感性现象美背后的类生命力本质,能满足审美者的深层次需要了。
在中国哲学看来,宇宙间的万事万物都是“一气运化”的结果,都是宇宙生命力的体现,因此只要它们还原到本源状态,就能体现固有的生意,因而都是美的。自然美是自然事物自身的生命活力所展现出来的美,妙造天成的云锦石上那些线雕、浮雕、镂雕图纹、三维花结所组成的云阵锦屏,势如春潮,水曲波涌,雾腾霞飞,错彩镂金,雕缋满眼,气韵流转,阴阳互补,千影彤彤,万象丛生,其间仿佛承接、积聚了天地日月之精华,充溢着猛烈强劲的动感与旺盛蓬勃的生命力,足以令人兴奋鼓舞,从而自然地陷入奇幻无比、美妙无限的审美意境之中。鉴赏云锦石所感受到的意象美、体验到的意境美,诚如王国维先生所言,是“合乎自然、邻于理想的那种深情呼唤的美的预想”。
中国古代美学观认为自然美是自然生成的。无论王羲之、顾恺之、宗炳、谢赫,还是刘勰,莫不认为自然事物和现象的美是天生的,而不是人创造的。自然界百万年来就存在客观的美,那就是生命和生命现象的美。人在掌握了美的规律后,才以劳动“对象化”于自然事物,使之更美。只有如此,才能称做“自然的人化”,才能说美的自然物是自然人化的结果,是人类实践符合自然规律的创造与自然生成的统一。
奇石是外在于人而存在的,人与奇石是相互联系、相互矛盾的统一体。奇石美创造了人的审美意识,人也发现和创造了自然的审美因素。自然美作为一种特定形态的美,既离不开人的社会实践,又必须体现在自然物的自然属性之中。自然美是自然物体的某些属性和人主观方面的意识形态的契合,这种契合就是人借石来表达、抒发自己的思想和感情。显然,只有人的意识形态与自然物发生共鸣,才能产生自然美感。所以,所谓奇石自然美的观念不是单指奇石这个自然物本身,而是指人与奇石的结合即“天人合一”的产物。正如著名美学家王朝闻先生所说:“我对自然美的发现与感受,是我所指的精神性的对象化”、“所谓石道,正是指观赏对象(物)自身,以什么特征与观赏者的兴趣(心)相适应,建立心与物之间不可割裂的审美关系”。于是可以认为,自然美是人类社会实践的产物,是在长期的以物质生产为中心的社会实践之中,人类的实践自由使得自然人化和人自然化,从而形成了人对自然的审美关系。这种审美关系显现在自然对象之上就是“自然美”,而显现在人的意识之中就是“自然美感”。
奇石文化的核心内容就是从自然中去发现奇石的美。一切美都要求形式与内容的统一,对于社会美来说,其社会内容相当明确,而对于自然美来说,则没有社会内容。人们在欣赏云锦奇石时看到有人或物的形象,感到有诗意、有艺术境界,那是由艺术联想派生的,是主体赋予的,不是云锦石的“造物主”创造的。没有人类以前,花照样开,草照样绿,天照样蓝,正是自然美的客观存在,才在智人出现后,使人有美感的机制产生!奇石是承天之灵,借地之力,浑然天成,不为任何世俗所左右,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以本来的面目、天然的形态显露出大自然的风采,超凡脱俗,不加雕饰的自然美。
自然美相对于社会美、艺术美来说更侧重于形式美。形式美,广义地说,是指美的事物的外在形式所具有的相对独立的审美特性,它表现为具体的美的形式;狭义地说,形式美是指构成事物外形的物质材料的自然属性(色彩、线条、形体、声音)以及它们的组合规律(如整齐、比例、对称、均衡、反复、节奏等)所呈现出来的审美特性。自然美之所以以形式美取胜,是因为它的固有属性具有向人的品格,是因为审美主体的内在尺度的感应性使然。德国哲学家卡西尔说:“外形化意味着不只是体现在看得见摸得着的某种特殊的物质媒介如黏土、青铜、大理石中,而是体现在激发美感的形式中:韵律、色调和布局,以及具有立体感的造型。在艺术品中,正是这些形式结构、平衡和秩序感染了我们。”这段话正好揭示了形式美的本质。
形式是有相对独立性的,也就是说,形式有独立的审美价值。千百年来,人们直接感受自然美的形式,已积累了许多形式美的规律和范式,因而形式美具有独立的审美特性与审美意义,是独立存在的审美对象。一个具有审美力的人反复地接触自然美与人创美的形式,便会不自觉地将其中的某些共同特征进行概括,形成一些相对独立的、抽象的形式美概念,此后他一旦接触到具有这些特征的形式便会立即产生美感。
形式美,虽然只是美的一个表现形态,但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形态。它能够为人们提供观赏美的外在属性的客观依据,把人们的审美感性认识提高到理性的高度。因而,形式美为审美主体即赏石爱好者发现美、创造美提供了前提条件。李清斋先生认为:“奇石是自然物,它的美属于自然美,而且侧重于形式美。所谓形式美,就是它的外在形式——形、质、色、纹及其组合规律之美。因此,人们对奇石的鉴赏,都是从奇石的形、质、色、纹进行审美,然后进行综合评价。”
构成观赏石的各种形式元素,必须符合一定的组合规律,这些组合规律可分为各部分之间的关系和总体关系两个方面。前者主要是比例、节奏、均衡,后者主要是对比(大小、高低、粗细、疏密、明暗、冷暖、强弱、曲直、刚柔等)与调和。显然,以线条、形状、色彩、声音、质料等所自然组织、和谐妙成的形式美因素组合,本属于云锦石整体结构中最精华、最珍贵的审美要素和审美核心价值体系。
自然属性虽然不是自然美的根源,但是由于自然美主要是以它的感性特征直接引起人们的美感,因此,自然物的某些属性如色彩、形状、质感、结构等具有不可忽视的审美意义,它是自然美形成的必要条件。奇石的自然属性,可视为奇石自然美的表现形式;或如前苏联美学家鲍列夫所说,“事物的物质的规定性和感性的具体性是审美的自然材料”。这些表现形式或自然材料便是构成奇石视觉美的诸因素,都有其内在的魅力,一切都是上帝造物的结果。中国云锦石的自然美以丰富多彩的表现形式,激起人们十分强烈的审美感受,显示出巨大神奇的审美价值而使云锦石成为举世无双的天然雕塑,傲然立于中华奇石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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