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邬焜先生“相互作用与物质和信息的双重演化”观点的再质疑
【摘 要】邬焜先生“信息本体论”的目的是划分“全新的存在领域”,即物质(如月亮)是“直接存在”,“客观信息”(如水中月)是“间接存在”,两者没有整体与部分的关系(两者异体异物),直接存在≠间接存在,强调这是与传统哲学根本不同的“元哲学”。但是,邬先生“信息进化论”居然违背“信息本体论”的规定,声称“物质和信息的双重演化”体现了“亦此亦彼的思想”,即物质与“客观信息”两者的演化,“亦此亦彼”,间接存在(如水中的月亮)=直接存在(如天上的月亮)。由于传统哲学里的物质没有可被认知的任何信息(规律和属性),“客观信息”就成了“变相的物质”,“物质演化”则名存实亡,成为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摆设。所谓“物质和信息的双重演化”,只是“客观信息”(如水中的月亮)在演化。然而,“客观信息”(如水中的月亮)既不能进化或退化,也不能同化或异化。
【关键词】物质;信息;双重演化;进化退化;同化异化;邬焜(www.xing528.com)
邬焜先生在《辽东学院学报》(社科版)2011年第6期发表《相互作用与物质和信息的双重演化——对霍有光先生质疑的反批评》(简称《双重演化》)一文,[1]再次使用惯用的手法,即回避自己在“信息本体论”中对“客观信息(间接存在,如水中的月亮)”本体、“物质(直接存在,如天上的月亮)”本体的规定,继续重复地做出似是而非、混淆视听的解释。问题的要害是所谓“双重演化”实为“单一演化”。“物质演化”只是徒有其名,而“信息演化”则与人的认知活动无关,这种“自在信息(客观信息)”的客观第一性的活动“在人的意识之外,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客观信息(自在信息)”自身可以“纯自然”地“起源、运动、发展”。显然,只有给予更加透辟的哲学分析,才能使读者看清该理论的荒谬。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