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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感知能力发展的阶段问题解析

时间:2024-07-1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根据“信息本体论”、“信息认识论”的规定:“直接存在”的“客体(物质)”无信息。

人类感知能力发展的阶段问题解析

四、关于“人类感知能力发展的几个阶段”存在的问题

邬先生在第六编“信息进化论(下)”第三章“社会进化的信息尺度”一节中,着重探讨了“人类感知能力发展的几个阶段”问题,[1]320-324其特点是,混淆了事物本体与事物中介物的区别,兹对这几个阶段一一进行分析:

“①感官直接对外界在人体自然尺度范围内的信息的识辨。”——该提法有误。视觉“在人体自然尺度范围内”无法瞄准或识辨“不实在、间接存在”的“信息”,只能瞄准和观察外界“实在、直接存在”的客体(物质),然后获得相关的意识或精神。就中介粒子场中的事物影像(如水中月)而言,只占认知领域微乎其微的一部分,笔者已有详细论述,不赘述。不能用对中介物(事物影像)的认知,来取代对事物本体的认知。

“②将外界微信息放大到人体自然尺度然后通过感官加以识辨,如:望远镜显微镜。”——该提法有误。“望远镜、显微镜”无法直接瞄准“不实在”的“外界微信息”,只能用来瞄准和观察外界“实在”的客体(物质)。如果说客体(物质)在“望远镜、显微镜”下是影像,那么信息在“望远镜、显微镜”下是什么呢?当然,也不是直接瞄准中介粒子场(第三者)中的光子。高倍显微镜未必能看清光子的结构,高倍望远镜看到的物体(譬如太阳、恒星)也不“微小”。不能用对中介物(事物影像)的认知,来取代对事物本体的认知。此外,需要提醒的是,如果仪器能够看到“光子”,那么这种“光子”也是“实在、直接存在”的,而不是“不实在、间接存在”的。

望远镜是一种利用凹透镜和凸透镜观测遥远物体的光学仪器。通过利用透镜的光线折射或光线被凹镜反射使之进入小孔并会聚成像,再经过一个放大目镜而被看到。望远镜的第一个作用是放大远处物体的张角,使人眼能看清角距更小的细节;望远镜第二个作用是把物镜收集到的比瞳孔直径(最大8毫米)粗得多的光束,送入人眼,使观测者能看到原来看不到的暗弱物体。因此,“小孔成像”看到的是事物影像(外观、外貌)而不是具体的光子(也不是“信息的影像”)。经过反射的阳光(电磁波),不是远程反光体(不发光体)自身发的光,所以检验太阳光(电磁波)没有关于事物本体的属性(譬如化学成分)。

显微镜是由一个透镜或几个透镜的组合构成的一种光学仪器,主要用于放大微小物体成为人的肉眼所能看到的仪器。人们利用显微镜可以看到微小动物植物,以及从人体到植物纤维等各种东西的内部构造(外观影像)。所见所得,是观察事物本体的微细部分,而不是中介粒子场(第三者)。检验中介粒子场中的粒子(电磁波),没有关于事物本体的内部构造、成分、蛋白质、细胞、DNA的信息,关于事物本体内部构造、成分、蛋白质、细胞、DNA的认知,只能依据事物本体而不是中介粒子场(第三者)。

“③利用工具对外界信息进行定性、定量的分析,如:各种仪表、仪器等自动感测系统。”——该提法有误。“信息本体论”中“信息(自在信息)”被定义为“不实在”的,作为“不实在”的尤物,怎么会有“质量”呢?应该是:利用“各种仪表、仪器等自动感测系统”对外界“实在”的客体(物质)“进行定性、定量的分析”。如果“外界信息”有了质和量可供“定性、定量的分析”话,那么它已不是“信息(客观不实在)”而是“物质(客观实在)”了。各种仪表、仪器旨在检测的对象不是中介粒子场(电磁波),可被定性、定量分析的东西在客体本体(物质)之中,不在“不实在”的中介粒子场(自在信息)里。譬如事物的成分、比重、温度、压力、磁场等,与中介粒子场(电磁波)无关。(www.xing528.com)

“④感知信息的超空间传递,如:电话、电报收音机电视、信息高速公路。”——该提法有误。“感知信息”应为感知“实在”的物质,只有感知事物(物质)后,才有关于该事物的相关意识精神(信息)。“电话、电报、收音机、电视、信息高速公路”等传播的电磁讯号,是人类直接发射的“实在、直接存在”的电磁讯号,不是中介粒子场中反射或辐射的“不实在、间接存在”的电磁讯号!“电话、电报、收音机、电视、信息高速公路”之所以能够传播讯号,来自主体(人)的积极作为,与中介粒子场中反射或辐射的电磁波无关。兹以电视为例,电视是利用电子技术及设备传送活动的图像画面和音频信号,也是重要的广播和视频通信工具。电视系统的发送端,把景物的各个微细部分按亮度和色度转换为电信号后,顺序传送。在接收端,按相应的几何位置显现各微细部分的亮度和色度来重现整幅原始图像。电视信号从点到面的顺序取样、传送和复现是靠扫描来完成的。因此,电视所呈现的影像,与中介粒子场所反射的影像,根本就是性质不同的两回事。

“⑤利用一定工具、设施,改变或激发客体信息,以便对客体进行识辨。这是对客观信息的一种能动的开发。”——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信息本体论”、“信息认识论”的规定:“直接存在”的“客体(物质)”在“主体←→信息←→客体”相互作用的关系当中,是没有信息的。“直接存在”客体的“客体信息”与“间接存在”的“客观信息”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绝不能混淆概念。“利用一定工具、设施”对“客观信息(中介粒子场,譬如水中月)”进行能动的开发,没有多大的意义。因为,人类需要认知的对象(客体)是事物的本体,开发对象也主要是事物本体(如月亮),而不是中介粒子场(如水中月)。

邬先生说:“人类感知能力的发展的实质是在感官和对象之间不断地增加一些必需的中介因素,或称环节,使人们的感知领域不断向宏观和微观两极发展,向远程高速感知方向发展,向对信息的定质、定量精细感知方向发展。这些中介环节的加入便不能不使人的感知越来越具有间接性的意义。这些中介环节的作用实际上是对客体信息进行必要的放大、整理、传递、转换、改变和激发。”[1]320——需要注意的是:

第一,正如“望远镜、显微镜”无法直接瞄准“不实在”的“信息”,只能瞄准“实在”的“物质(事物本体)”一样,人类感官直接感觉(聚焦)的对象(客体)是“实在”的物质而不是“不实在”的信息。根据“信息本体论”、“信息认识论”的规定:“直接存在”的“客体(物质)”无信息。这里又要求在“中介环节(中介粒子场)”里对“客体信息进行必要的放大、整理、传递、转换、改变和激发”,颇为荒诞。况且,对于那个“不实在”的“信息(譬如水中月、光粒子)”,将它“放大、整理、传递、转换、改变和激发”之后,不知有什么意义?它是不是依然属“不实在”的?

第二,所谓“向对信息的定质、定量精细感知方向发展”,就是认为“信息(客观不实在)”有了“质和量”,由此获得了客观第一性(客观实在)的地位,成为“变相的物质”,而传统哲学里的“物质(质和量)”只不过是徒有虚名罢了。由此可以再一次证明,“信息认识论(哲学认识论的信息中介论)”就是旨在代替传统哲学(马哲),或者说“信息哲学”的实质是,变成了以“不实在”的信息替代“实在”的物质的认识论、进化论、质量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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