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事物演化的规定——中介粒子场的界定与质疑
邬先生认为:“间接存在虽然产生于直接存在的相互作用,但是,间接存在一旦产生便以自身独具的特质超越了直接性的本性,并由此展开了自身运动和发展的历程。在此历程中,信息呈现出了自身的不同的形式和形态。”[1]47“自在信息是客观间接存在的标志,是信息还未被主体把握和认识的信息的原始形态。在这个阶段里,信息还只是以其纯自然的方式,自身造就自身、自身规定自身、自身演化自身,从而展开其自身纯自然起源、运动、发展的历程。”[1]47那么这种与人类认知活动无关(“未被主体把握和认识”)的、“间接存在”的“自在信息(客观信息)”,究竟如何“展开其自身纯自然”的演化呢?对此,邬先生在第五编“信息进化论(上)”第一章《相互作用、演化与信息》中,对这种演化再次做了规定,这是我们分析“信息进化论”的理论基础,务必深刻领会与反省。
1.事物的演化“都是通过在作用中派生出的中介粒子场的传递和交换来实现的”
邬先生说:“黑格尔曾强调说,仅仅停留在相互作用上还不免于贫乏和空洞,还需要有一个‘中介’。……迄今发现的维系宇观、宏观、微观世界运动、变化的四种基本相互作用过程,都是通过在作用中派生出的中介粒子场的传递和交换来实现的。由于中介产生的这种自身派生性,便使相互作用之物在发生相互作用的同时,便不得不改变了自身旧有的结构和状态。中介,一方面是事物相互联系、规定、过渡和转化的媒介,另一方面又是事物自身运动、变化、发展的方式和环节。”“现代物理学对物之相互作用中介物的产生,是在粒子辐射和反射的两种意义上来解释的。辐射是由于物体内部相互作用所引起的质量或能量的外溢,这种外溢出来的质量或能量以粒子或波动的形式沿着空间向各个方向传播。”[1]204~205
邬先生说:“相互作用的被中介的性质,以及相互作用必然是某种结构‘痕迹’的建构过程,都充分揭示着相互作用乃是信息产生、信息模式的传递的过程的实质。事物之演化恰恰就在这种结构建构、信息产生、信模传递、信息交换的过程中实现。”[1]215
这些表述主要立了三个标准:
(1)凡是事物的演化,都是发生在事物的外部而不在内部。由于事物的相互作用“都是通过在作用中派生出的中介粒子场的传递和交换来实现的”,“正是中介物的这种显示差异的特性,使产生这个中介物的物本身的特有存在方式和状态得以外化。这种外化了的特有存在方式和状态便构成了派生这个中介物的物的间接存在,亦即是构成了派生这个中介物的物的信息”。[1]206所以,“信息”只能在“间接存在”的“中介粒子场”里通过“传递、交换”才能“实现”,事物的本体(客观实在)无“信息”,“信息”寓于“中介物的物”或“不实在、间接存在”的“客观信息(水中影像)”里。由此可见,所谓认知“实在的”的“物之相互作用”或事物演化问题,就变成是认知“间接存在”的“中介粒子场(信息场)”的信息演化问题,邬先生定性为“认识发生的信息中介说”、“哲学认识论的信息中介论”。
(2)在中介粒子场里形成的信息有两类:“中介,一方面是事物相互联系、规定、过渡和转化的媒介,另一方面又是事物自身运动、变化、发展的方式和环节。”
(3)在中介粒子场里,发生相互作用的产物是“粒子辐射和反射”,“这种外溢出来的质量或能量以粒子或波动的形式沿着空间向各个方向传播”,即“信息”具有“质量或能量”。对此,邬先生进一步分为“绝对信息量”和“相对信息量”。[1]470-510“不实在、间接存在”的“客观信息(自在信息)”有了物质第一性的地位。
2.物质形态的“普遍差异性”与中介粒子场辐射和反射的粒子(光强)无关
邬先生说:“我们知道,自然界的物质形态,一方面具有质的差异的无限层次,另一方面又具有量的差异的无限方面。正是物质世界本身的这种普遍差异性,造成了它们辐射和反射的中介物的种类、性质和形式的无限多样和无限差异性。物对它所派生的中介物并不采取随随便便的不负责的态度,在这里,中介是受到严格限定的,它必然与派生它之物本身的特性相关。现代物理学中的光谱分析技术和理论所依据的就正是这种中介物与派生这个中介物的物的‘特性相关’性,因为不同的原子发出的是不同能量的光子,特定的原子只能发出确定能量的光子,这也正如任何两个人不会有完全相同的指纹一样。”[1]205-206
世界上的事物的确存在“普遍差异性”,但从“辐射和反射”角度来考察,只有两大类,一类是发光体,一类是反光体(不发光体)。仔细品味上述这段话,存在的问题是:
(1)反光体(不发光体)只吸收并反射来自发光体的光,譬如月亮、地球(含地球上的万物)都能吸收并反射太阳光。一般黑色物体吸收光最多,灰色物体吸收光较少,白色或镜面反射物体吸收光最少。当进入地球的太阳辐射没有被云遮蔽时,即直接照射时通常被称为阳光,是明亮的光线和辐射热的组合。太阳光粒子的物质形态不存在“无限多样和无限差异性”,只是光的波长、强度、热量存在差异(如太阳黑子)。发光强度简称光强,国际度量单位是candela(坎德拉,或称烛光)。太阳光是最重要的自然光源,是太阳上的核反应“燃烧”发出的光,是一种电磁波,分为可见光和不可见光。“自然界的物质形态”“无限多样和无限差异性”,即便没有任何光线也仍然存在,不是靠反射了多少太阳光(光强)来显现的。宇宙万物(无机物与有机物)存在多种多样的差异,是由它们的物质构成(物理的、化学的)存在的差异造成的,凭借反射太阳的电磁波,不能反映事物本体的物理性质或化学构成。
(2)发光体所发的光粒子,不存在“无限多样和无限差异性”,无非就是电磁波或能量。发光体发的光(能量),来自本体,与自身的属性有关,与不发光体(反光体)无关。
(3)若从中介粒子场里的“粒子”角度来考察中介物,也不存在“无限多样和无限差异性”。所谓“无限多样和无限差异性”是宇宙间形形色色的“实在、直接存在”的万物本体,而不是“不实在、间接存在”的中介粒子场。发光体和不发光体(反光体),与中介粒子场没有整体和部分的关系。(www.xing528.com)
3.事物本体的“痕迹”不等于中介物中的“痕迹”
邬先生说:“正是在这一派生自身中介的过程中,某物的直接存在过渡到了它的间接存在。某物的直接存在向间接存在的过渡,不仅在其派生的中介物中实现,而且同时就在其自身中实现。因为,随着这种派生中介物的过程的发生,某物本身的内在结构、状态也发生了相应的改变,这种改变使某物保持了某种曾经派生过他物的‘痕迹’,这种‘痕迹’凝结了该物曾经有所运动、变化、转化的自身历史的信息。”[1]206仔细品味这段话,存在的问题是:
(1)若以视觉来考察,对于“实在、直接存在”的不发光的物体(如地球及其承载的万物)而言,它们反射的都是太阳光(电磁波),事物的“无限多样和无限差异性”不能靠反射阳光数量的多少来识别。作为不发光的物体,不能“向间接存在过渡”,将自身变成太阳光或光粒子。譬如:人可以反射太阳光,尽管晴天和阴天反射阳光的数量有较大的差异,但不会通过反射作用将自己的物质组成变为光子;月亮反射太阳光,也不是将自己的物质成分变为光子。
(2)“实在、直接存在”的事物本体的“痕迹”不等于“不实在、间接存在”的中介物中的“痕迹”。譬如,恐龙大约在白垩纪时期逐渐灭绝,恐龙化石是恐龙本体留下的“痕迹”,不是中介粒子场里留下的“痕迹”。距今最近的恐龙化石也是6500万年以前的“痕迹”,而6500万年以前,假如有所谓的中介粒子场的话,那时的光子或粒子早已灰飞烟灭。试问如何从湮灭的光子或粒子中,寻找当年关于恐龙“运动、变化、转化的自身历史的信息”?
(3)中介粒子场形成的只是关于事物本体的即时影像(外观或外貌),即便事物本体与自身的影像发生相互作用,也不会改变“本身的内在结构、状态”。譬如:人在镜子里欣赏了自己的影像后,“内在结构、状态”不会“发生相应的改变”。人可以看到大衣柜,但看不到衣柜里有多少男女衣物和首饰,更看不到存折里存了多少钱,有多少笔收入和支出。认知中介物不能替代认知事物的本体。
(4)请问事物本体在“派生中介物的过程”中,到底派生了什么?物质(光子)?先于人的观念而存在的“客观信息”?意识精神?
4.中介信息场与信源的相互作用问题
邬先生说:“由于物皆处于普遍的相互作用之中,所以,任何物都必然同时就发生着三种过程:派生中介物、异化自身信息、同化他物信息。在相互作用中,这三个过程是同一个过程。因为中介物恰恰是在物之内、外的相互作用(内部质-能扰动的相互作用,与外物之碰撞)过程中产生出来的,这就使处于相互作用中之物必然同时兼具了三重角色(用通讯信息论的语言来表述):信源——异化信息、信宿——同化信息、载体——以自身变化的‘痕迹’载负信息。”[1]206仔细品味这段话,存在的问题是:
(1)根据“信息本体论”的规定,“直接存在”的事物本体是不赋存任何信息的,即在“任何物”的本体中,不可能“必然同时”“发生着”“异化自身信息、同化它物信息”。所谓的“异化自身信息、同化它物信息”,只能寓于“间接存在”的客观信息(自在信息、第三者)或中介粒子场(“中介物的物本身”)里。这段表述出现了逻辑矛盾。
(2)若以视觉来考察,对于不发光的物体(如地球及其承载的万物)而言,一是“信源”如果是人(主体),不是“同化它物信息”,而是实事求是、尊重客观规律地去认知它物。譬如:人认识艾滋病毒,显然没有与之“同化”的需求或欲望。二是“载体——以自身变化的‘痕迹’载负信息”,仅是事物的影像(光粒子),与事实本体没有整体与部分的关系,不能以偏概全,不能以事物影像替代事物本体。三是“信宿”如果是物质,不能“异化自身信息”,根据“信息本体论”的规定,“直接存在”的事物本体是不赋存任何信息的。
5.信源(客体)与信息的本体问题
邬先生说:“信息的同化和异化引起了物之直接存在样态的变化,而这种变化又呈现着物之间接存在样态的变化。信息的交换造成了物质样态的改变,而物质样态改变的痕迹又凝结了信息,亦即是造成了信息样态的改变。”[1]207仔细品味这段话,存在的问题是:
(1)“信息的交换造成了物质样态的改变”——如果“直接存在”的“物质”能够与中介粒子场交换信息的话,难道物质的本体是信息吗?
(2)“物质样态改变的痕迹又凝结了信息”——根据“信息本体论”的规定,“直接存在”事物本体是不赋存任何信息的(如“天上的月亮”)。如果有“信息样态的改变”,也只能出现在“间接存在”的中介粒子场里(如“水中的月亮”),而不应该出现在物质本体构成的“痕迹”里。[1]38如果“物质样态改变的痕迹又凝结了信息”,这里的“痕迹”是物质的“痕迹(凝结了信息)”,那么岂不是变成了“直接存在=间接存在(第三者)”、“客观信息”成为“变相的物质”吗?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